摘要:体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法的一般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稳定性和科学性。除此之外,体育法还具有自身的特征:体育性;广泛的综合性;调整职能的社会公共性;主体的复杂多样性。 关键词:体育法;基本特征;法的一般特征;社会性;规范性 199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制定和实施,适应了体育现代化的要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填补了国家在体育领域立法的一项空白,标志着中国体育事业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是中国体育和法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对深化我国的体育改革和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体育法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在体育领域内的体现,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体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反映广大人民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育行为规范的总和。体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具有法的一般特征,即:(1)体育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2)体育法是规定人们体育权利和体育义务的社会规范,如《波兰体育法》第四章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运动员有责任表现出无愧于波兰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运动员的行为,不断提高自己的运动水平,无私地参加比赛。”(3)体育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4)体育法具有稳定性和科学性,体育法和其他法律一样,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保持较长时间的可适应性。它必须来自客观实践,必须符合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科学性。除此之外,体育法还具备其自身的特征。 一、体育法具有体育性 体育法虽属行政法律范畴,但与其他法律相比,体育法与体育社会关系的联系是最为密切、最为直接的。因此,体育法具有鲜明的体育性。这是体育法有别于其他部门法的最根本标志。日本的《体育运动振兴法》中规定,在运用本法律方面,不得利用体育运动达到“促进国民身心健康发展及形成愉快活泼的国民生活为目的”以外的其他目的,同时还特别指出“本法律所规定的有关振兴体育运动的措施不是为了盈利”。体育法具有体育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体育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以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为目的的。体育权利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世界上已得到广泛的认同。“体育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纵览我国体育法,无论是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还是农村体育、少数民族体育以及青少年儿童和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全民体育的思想贯穿始终,广大人民群众都被摆在主体和核心的位置。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社会团体组织,是全民体育的管理者、监督者和服务者。公民是体育事业的主人,体育是公民的权利,这种关系是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得体育法具有鲜明的体育性。 第二,从体育法的调整对象来看,它所调整的是体育行政管理和体育竞争与协作过程中发生的体育社会关系,因此具有突出的体育性特点。 第三,从体育法的功能来看,体育法是国家利用法律手段并遵循体育规律,组织和管理体育事业的重要工具,它在保障公民体育权益,维护和促进体育体制改革,以及依法打击体育违法和犯罪行为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其体育性特征是显而易见的。 第四,从体育法的内容来看,体育法贯穿了体育精神,使得一些体育界特有的体育道德规范、体育纪律规范以及体育技术规范上升为体育法律规范,这就充分体现了体育法的体育性特征。 二、体育法具有广泛的综合性 综合性是指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事物组合在一起使之具有整体的性质。体育法的综合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体育法体系来看,它是由体育基本法和大量的体育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构成的,而一些行政规章又是体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颁布的,表现出广泛的综合性。 第二,体育法所调整的体育社会关系具有综合性,即既有纵向的体育关系,又有横向的体育关系;既有体育组织内部的体育关系,又有涉外体育关系。 第三,体育法的调整方向具有综合性,即不同性质的体育社会关系,需要运用不同的法律调整方法。比如,在体育社会团体中,对于一些违纪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以及其他体育社团的成员,运用该体育社团的章程的处置方法;对于纵向的体育管理关系,适用要用刑事制裁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在第三十三条中就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这里使用了民法中的调解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三条中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资金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体育资金。”这里就使用了行政法中的行政强制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这些调整方法,对于体育社会关系起着综合调整的作用。 三、体育法具有调整职能的社会公共性 法的职能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法的社会作用,二是法的规范作用。在法的社会作用中又包括两层意义:其一,法实现阶级统治的作用;其二,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法在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不仅能够同时反映和体现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也就是既具有执行阶级统治的职能,又具有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而且还由于法调整的社会领域不同,使各种法所体现的这两方面的职能在某一方面有所侧重,即或者侧重于阶级性,或者侧重于社会性。 体育法作为调整人们体育权利和体育义务的法律规范,必须包含其他法都具有的共同属性。但是,由于体育本身是一种人类使用于自身的改造活动,是一项维系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作为人类共同文化的超越民族和意识形态差异的共同特征,使得体育正在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语言。因此,虽然体育法仍具有阶级统治的职能,但是,由于其所调整的体育关系本身的特殊性,体育法主要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调整职能,故在法的阶级统治和社会公共事务职能上,体育法的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更为明显,即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性是体育法所表现出的又一基本特征。 英语是一种与世界接轨的语言交际工具。对一些刚刚接触英语的孩子来说,如果在英语教学的入门阶段采用单调的教学方法,一是不能满足他们的求知欲望,激发不了学习兴趣;二是学生只是学会模仿,没有真实的语言运用能力,体现不了语言的交际功能。因此,我们必须教活书、活教书,采用新模式、新方法,让学生在用中学、学中练、学练用合一,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实现英语新课堂的“教学做合一” 一、“做”的前提是发扬民主,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做”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课堂上让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变成“做”,这就必须发扬民主,确立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享有绝对的权威,而学生只能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学生的学习完全是消极的、被动的,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被忽视,主动求知的精神也受到严重压抑,教学过程中学生几乎没有什么民主可言。由此可见,创建一种合作、开放、真诚、平等、愉快的新型师生关系,是实现“教学做合一”的前提条件。 我任教的三年级(2)班,有一个英文名叫Black的小朋友,开学没多久,他的妈妈激动地找到我说:“老师,我的小孩可喜欢英语了,我明显感觉到语、数、英三门学科中,他最喜欢英语!”作为老师,听到这样的评价自然很高兴,同时也让我更多地关注这个男孩。 二、“做”的途径是开展游戏,增强课堂的趣味性 “玩”是儿童最主要的生活实践,“做”是儿童最主要的表现形式。“玩”是孩子对这个世界最大的贡献,是孩子发现自我的桥梁,是孩子情感发育的实践基地,是孩子走进社会的模拟训练场;玩是孩子道德养成的摇篮,玩是孩子必需的生长维生素。有专家认为小学英语应该通过做游戏、背歌谣、学唱歌、画图画等有趣的活动来激发儿童对英语学习的兴趣。 1.谜语游戏。猜谜语是小朋友喜欢的形式。在猜英语谜面的同时,学生的听力或者阅读能力能够得到锻炼;在表达谜底的时候,学生的口语或者拼写能力能够得到锻炼;在编谜面时,学生更是充分地运用以前所学的词汇、语法综合性地进行着创造性的实践。记得有一个教学片断,在教授了有关Body的词汇之后,我讲了这样一段谜语:“I have a friend. He has three big eyes, one small nose, four black ears and ten long arms. He can sing and dance. He can speak English, Chinese and Japanese. He can fly in the sky. He can jump between the buildings. He likes to eat meat and children. Who is he?”学生们异常兴奋,纷纷说这是“怪兽”,由于我叙述的声调由平静变得恐怖,有的女生还发出害怕的尖叫声。课后有个小朋友对我说:“老师,好刺激啊!我还想把老师说的画出来呢。”学生之所以觉得害怕又有些刺激,是因为他们完全听懂了谜面中叙述的内容,在头脑中还能勾勒出听到的画面。当声音和图像同时刺激大脑时,教学就显得生动了,甚至还有动手画的冲动,学生的主体性被调动起来了。 2.表演游戏。表演游戏是指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真人的互动对话或者是模拟情境中的交流活动,还可以是动作模仿、声音模仿、人物表情模仿。学生特别喜欢夸张的表演,老师可以根据教材的需要,为学生提供表演的机会。生动的表演能让学生更形象地掌握所学内容,强化教学效果。例如教学句型:Can I help you?Yes,please.I want…\No,thanks.词汇是一些食品类的单词。这是一个很好的提供表演的机会,是让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师生的做很好地统一的机会。有的同学表演课文,有的同学把自己在饭店、餐馆经历过的情景再现在课堂上,非常生动。又如:在教学animal时,有一个教学片断让我印象深刻,因为学生的投入,我们的英语课甚至打扰了邻班学生的上课。 三、“做”的方法是参与实践,提高语言运用能力 手脑并用的“做”意味着广泛的实践。“做”是知识的重要来源,也是创造的基础,身临其境,动手尝试,才有真知,才有创新。陶行知形象地比喻:“行动是老子,知识是儿子,创造是孙子。”因此,在英语教学的同时要重视实践,因为只有实践才是学生获得感性经验的惟一途径,才能体现教学做合一、“做”为中心的理念。 在英语教学中,最有效的形式就是为学生创设生活情境。情境能使抽象的语言具体化、形象化,促进学生理解、记忆、思维、运用英语的能力。以下是我在教学实践中经常创设而且操练效果较好的三类情境。 1.人物关系的情境创设:让学生拿着家庭相册,介绍自己或家庭成员,即使家人不在身边,学生也能非常真实地进行操练,达到运用语言的效果。除了模仿家人,还可以设计模仿医患之间、师生之间、朋友之间、服务员和顾客之间的人物关系,将学生带入相应的语境,操练相应的内容。这就需要教师不断地变化自己的角色,不断地呈现新的人物特征,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2.空间场所的情境创设:我们没有办法每次都将学生带到真实的场景去学习相关内容,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幻灯片的制作、道具的使用设置一些场景,让学生有置身超市、公园或自己房间的空间感,然后进行在这些特定场景中发生的英语对话或者英语阅读教学。 3.模拟任务的情境创设:任务型学习活动就是创造真实的语言活动情境,从学生学的角度设计教学活动,让学生在做事的过程中发展语言能力、思维能力、交往能力,从而提高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让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挖掘“教学做合一”的真谛,创新符合“教学做合一”理论的教学模式,并且赋予它新时代的涵义和特征,让“教学做合一”萌发新的生命力,使英语课堂步入一个崭新的天地。
摘要:体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法的一般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稳定性和科学性。除此之外,体育法还具有自身的特征:体育性;广泛的综合性;调整职能的社会公共性;主体的复杂多样性。 关键词:体育法;基本特征;法的一般特征;社会性;规范性 199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制定和实施,适应了体育现代化的要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填补了国家在体育领域立法的一项空白,标志着中国体育事业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是中国体育和法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对深化我国的体育改革和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体育法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在体育领域内的体现,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体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反映广大人民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育行为规范的总和。体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具有法的一般特征,即:(1)体育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2)体育法是规定人们体育权利和体育义务的社会规范,如《波兰体育法》第四章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运动员有责任表现出无愧于波兰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运动员的行为,不断提高自己的运动水平,无私地参加比赛。”(3)体育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4)体育法具有稳定性和科学性,体育法和其他法律一样,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保持较长时间的可适应性。它必须来自客观实践,必须符合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科学性。除此之外,体育法还具备其自身的特征。 一、体育法具有体育性 体育法虽属行政法律范畴,但与其他法律相比,体育法与体育社会关系的联系是最为密切、最为直接的。因此,体育法具有鲜明的体育性。这是体育法有别于其他部门法的最根本标志。日本的《体育运动振兴法》中规定,在运用本法律方面,不得利用体育运动达到“促进国民身心健康发展及形成愉快活泼的国民生活为目的”以外的其他目的,同时还特别指出“本法律所规定的有关振兴体育运动的措施不是为了盈利”。体育法具有体育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体育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以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为目的的。体育权利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世界上已得到广泛的认同。“体育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纵览我国体育法,无论是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还是农村体育、少数民族体育以及青少年儿童和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全民体育的思想贯穿始终,广大人民群众都被摆在主体和核心的位置。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社会团体组织,是全民体育的管理者、监督者和服务者。公民是体育事业的主人,体育是公民的权利,这种关系是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得体育法具有鲜明的体育性。 第二,从体育法的调整对象来看,它所调整的是体育行政管理和体育竞争与协作过程中发生的体育社会关系,因此具有突出的体育性特点。 第三,从体育法的功能来看,体育法是国家利用法律手段并遵循体育规律,组织和管理体育事业的重要工具,它在保障公民体育权益,维护和促进体育体制改革,以及依法打击体育违法和犯罪行为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其体育性特征是显而易见的。 第四,从体育法的内容来看,体育法贯穿了体育精神,使得一些体育界特有的体育道德规范、体育纪律规范以及体育技术规范上升为体育法律规范,这就充分体现了体育法的体育性特征。 二、体育法具有广泛的综合性 综合性是指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事物组合在一起使之具有整体的性质。体育法的综合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体育法体系来看,它是由体育基本法和大量的体育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构成的,而一些行政规章又是体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颁布的,表现出广泛的综合性。 第二,体育法所调整的体育社会关系具有综合性,即既有纵向的体育关系,又有横向的体育关系;既有体育组织内部的体育关系,又有涉外体育关系。 第三,体育法的调整方向具有综合性,即不同性质的体育社会关系,需要运用不同的法律调整方法。比如,在体育社会团体中,对于一些违纪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以及其他体育社团的成员,运用该体育社团的章程的处置方法;对于纵向的体育管理关系,适用要用刑事制裁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在第三十三条中就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这里使用了民法中的调解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三条中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资金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体育资金。”这里就使用了行政法中的行政强制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这些调整方法,对于体育社会关系起着综合调整的作用。 三、体育法具有调整职能的社会公共性 法的职能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法的社会作用,二是法的规范作用。在法的社会作用中又包括两层意义:其一,法实现阶级统治的作用;其二,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法在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不仅能够同时反映和体现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也就是既具有执行阶级统治的职能,又具有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而且还由于法调整的社会领域不同,使各种法所体现的这两方面的职能在某一方面有所侧重,即或者侧重于阶级性,或者侧重于社会性。 体育法作为调整人们体育权利和体育义务的法律规范,必须包含其他法都具有的共同属性。但是,由于体育本身是一种人类使用于自身的改造活动,是一项维系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作为人类共同文化的超越民族和意识形态差异的共同特征,使得体育正在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语言。因此,虽然体育法仍具有阶级统治的职能,但是,由于其所调整的体育关系本身的特殊性,体育法主要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调整职能,故在法的阶级统治和社会公共事务职能上,体育法的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更为明显,即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性是体育法所表现出的又一基本特征。 英语是一种与世界接轨的语言交际工具。对一些刚刚接触英语的孩子来说,如果在英语教学的入门阶段采用单调的教学方法,一是不能满足他们的求知欲望,激发不了学习兴趣;二是学生只是学会模仿,没有真实的语言运用能力,体现不了语言的交际功能。因此,我们必须教活书、活教书,采用新模式、新方法,让学生在用中学、学中练、学练用合一,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实现英语新课堂的“教学做合一” 一、“做”的前提是发扬民主,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做”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课堂上让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变成“做”,这就必须发扬民主,确立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享有绝对的权威,而学生只能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学生的学习完全是消极的、被动的,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被忽视,主动求知的精神也受到严重压抑,教学过程中学生几乎没有什么民主可言。由此可见,创建一种合作、开放、真诚、平等、愉快的新型师生关系,是实现“教学做合一”的前提条件。 我任教的三年级(2)班,有一个英文名叫Black的小朋友,开学没多久,他的妈妈激动地找到我说:“老师,我的小孩可喜欢英语了,我明显感觉到语、数、英三门学科中,他最喜欢英语!”作为老师,听到这样的评价自然很高兴,同时也让我更多地关注这个男孩。 二、“做”的途径是开展游戏,增强课堂的趣味性 “玩”是儿童最主要的生活实践,“做”是儿童最主要的表现形式。“玩”是孩子对这个世界最大的贡献,是孩子发现自我的桥梁,是孩子情感发育的实践基地,是孩子走进社会的模拟训练场;玩是孩子道德养成的摇篮,玩是孩子必需的生长维生素。有专家认为小学英语应该通过做游戏、背歌谣、学唱歌、画图画等有趣的活动来激发儿童对英语学习的兴趣。 1.谜语游戏。猜谜语是小朋友喜欢的形式。在猜英语谜面的同时,学生的听力或者阅读能力能够得到锻炼;在表达谜底的时候,学生的口语或者拼写能力能够得到锻炼;在编谜面时,学生更是充分地运用以前所学的词汇、语法综合性地进行着创造性的实践。记得有一个教学片断,在教授了有关Body的词汇之后,我讲了这样一段谜语:“I have a friend. He has three big eyes, one small nose, four black ears and ten long arms. He can sing and dance. He can speak English, Chinese and Japanese. He can fly in the sky. He can jump between the buildings. He likes to eat meat and children. Who is he?”学生们异常兴奋,纷纷说这是“怪兽”,由于我叙述的声调由平静变得恐怖,有的女生还发出害怕的尖叫声。课后有个小朋友对我说:“老师,好刺激啊!我还想把老师说的画出来呢。”学生之所以觉得害怕又有些刺激,是因为他们完全听懂了谜面中叙述的内容,在头脑中还能勾勒出听到的画面。当声音和图像同时刺激大脑时,教学就显得生动了,甚至还有动手画的冲动,学生的主体性被调动起来了。 2.表演游戏。表演游戏是指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真人的互动对话或者是模拟情境中的交流活动,还可以是动作模仿、声音模仿、人物表情模仿。学生特别喜欢夸张的表演,老师可以根据教材的需要,为学生提供表演的机会。生动的表演能让学生更形象地掌握所学内容,强化教学效果。例如教学句型:Can I help you?Yes,please.I want…\No,thanks.词汇是一些食品类的单词。这是一个很好的提供表演的机会,是让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师生的做很好地统一的机会。有的同学表演课文,有的同学把自己在饭店、餐馆经历过的情景再现在课堂上,非常生动。又如:在教学animal时,有一个教学片断让我印象深刻,因为学生的投入,我们的英语课甚至打扰了邻班学生的上课。 三、“做”的方法是参与实践,提高语言运用能力 手脑并用的“做”意味着广泛的实践。“做”是知识的重要来源,也是创造的基础,身临其境,动手尝试,才有真知,才有创新。陶行知形象地比喻:“行动是老子,知识是儿子,创造是孙子。”因此,在英语教学的同时要重视实践,因为只有实践才是学生获得感性经验的惟一途径,才能体现教学做合一、“做”为中心的理念。 在英语教学中,最有效的形式就是为学生创设生活情境。情境能使抽象的语言具体化、形象化,促进学生理解、记忆、思维、运用英语的能力。以下是我在教学实践中经常创设而且操练效果较好的三类情境。 1.人物关系的情境创设:让学生拿着家庭相册,介绍自己或家庭成员,即使家人不在身边,学生也能非常真实地进行操练,达到运用语言的效果。除了模仿家人,还可以设计模仿医患之间、师生之间、朋友之间、服务员和顾客之间的人物关系,将学生带入相应的语境,操练相应的内容。这就需要教师不断地变化自己的角色,不断地呈现新的人物特征,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2.空间场所的情境创设:我们没有办法每次都将学生带到真实的场景去学习相关内容,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幻灯片的制作、道具的使用设置一些场景,让学生有置身超市、公园或自己房间的空间感,然后进行在这些特定场景中发生的英语对话或者英语阅读教学。 3.模拟任务的情境创设:任务型学习活动就是创造真实的语言活动情境,从学生学的角度设计教学活动,让学生在做事的过程中发展语言能力、思维能力、交往能力,从而提高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让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挖掘“教学做合一”的真谛,创新符合“教学做合一”理论的教学模式,并且赋予它新时代的涵义和特征,让“教学做合一”萌发新的生命力,使英语课堂步入一个崭新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