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代收处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1、甲方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分为可再生利用和不可再生部分,可再生利用部分,乙方将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不可再生利用部分,乙方向甲方收取处置费。
2、甲方委托乙方代处理的废物按附表要求填写,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收集、存贮好这些废物,每年12月份向乙方提供下一年度废物处理计划。甲方安排专人负责乙方的工作交接。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废物的转移运输,转移运输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转移运输和处置甲方交纳的固体废物时,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5、乙方在收到甲方废物代处置信息(电话或书面通知)二个工作日,必须有甲方制定收运方式,对已满足运输量的废物,需在三个工作日转移出甲方。中江县以外的委托代为直接运输到乙方所在地。 6、甲方必须按国家标准及规定配备盛装容器和制定装方式,否则乙方乙方有权拒绝装运。甲方可以向乙方购置按国家标准及规定制造的盛装容器。
7、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处置危险废物的工艺和废物的最后去向,乙方不得无故委托,但甲方在检查前二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作好检查工作。
8、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产生的危险危害废物是否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管理,是否转移乙方以外单位代处置。
9、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给乙方以外的单位处置,否则乙方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0、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确认从年日起,乙方正式开始为甲方代处置上述废物,本合同正式生效。
11、合同有效期 年。
12、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处理单位(甲方) 代处置单位(乙方): 经办、主管: 委托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危险废物代收处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1、甲方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分为可再生利用和不可再生部分,可再生利用部分,乙方将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不可再生利用部分,乙方向甲方收取处置费。
2、甲方委托乙方代处理的废物按附表要求填写,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收集、存贮好这些废物,每年12月份向乙方提供下一年度废物处理计划。甲方安排专人负责乙方的工作交接。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废物的转移运输,转移运输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转移运输和处置甲方交纳的固体废物时,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5、乙方在收到甲方废物代处置信息(电话或书面通知)二个工作日,必须有甲方制定收运方式,对已满足运输量的废物,需在三个工作日转移出甲方。中江县以外的委托代为直接运输到乙方所在地。 6、甲方必须按国家标准及规定配备盛装容器和制定装方式,否则乙方乙方有权拒绝装运。甲方可以向乙方购置按国家标准及规定制造的盛装容器。
7、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处置危险废物的工艺和废物的最后去向,乙方不得无故委托,但甲方在检查前二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作好检查工作。
8、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产生的危险危害废物是否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和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管理,是否转移乙方以外单位代处置。
9、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给乙方以外的单位处置,否则乙方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0、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确认从年日起,乙方正式开始为甲方代处置上述废物,本合同正式生效。
11、合同有效期 年。
12、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处理单位(甲方) 代处置单位(乙方): 经办、主管: 委托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