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事故追究类型和等级分类
一、交通安全事故
学校未加强安全教育,采取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校园内不得驾驶自行车、非机动车和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伤害事故。
1、轻微事故:造成1至2人轻伤;2、一般事故:发生轻伤3至5人轻伤;3、重大事故:达到5人以上的为国家等级事故,按照国建安全等级事故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未加强校外乘车交通安全监管,乘坐违规和非法营运车辆,或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交通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按照以上事故等级标准追究责任。
二、校园消防安全事故
学校按照《消防法》严格落实消防防火责任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教学培训内容,经常性组织用电、明火和消防点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因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查处隐患不及时,引发和造成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1、轻微事故:发现一次火灾易发隐患点,或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2、一般事故:引发火灾事故且一次1至2人轻伤,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3、严重事故:引发火灾且一次3至5人轻伤,经济损失500元至10000元的。
三、校园建筑安全事故
学校要对校舍做好实施监管和维护,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幼儿园危房,确保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安全、顺利开展,日常维护和管理中发现危旧损坏校舍,未及时做好重点监控和维护工作,引发安全事故的:1、轻微事故:对危险
校舍和危险设施未及时发现、及早报告,及早保护和维修的;
2、一般事故:危旧校舍倒塌和设施未采取措施的,造成1至2人轻伤;3、严重事故:造成3至5人轻伤的,或造成5人伤残的,学校及责任人员负责伤害学生的医疗费用。
四、校园集体活动安全事故
学校要认真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预防发生集体活动意外伤害事故。1、轻微事故:由于组织不利,未加强监管或监管不当,造成集体活动组织混乱无序,组织行为失责,其行为恶劣影响较差或造成经济损失的;2、一般事故:造成1至2人轻伤;3、严重事故:发生轻伤3至5人的。
五、校园食品及疾病预防工作事故
学校要按照严格规定,落实食品卫生与疾病防预工作的责任,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对未做宣传,预防措施不到位,没有严密做好防投毒工作,不及时报告或越级报告,在食品采购加工、食品留样环节中,造成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一般事故:造成的食物中毒1至5人的;2、轻微事故:一次造成的食物中毒5至10人;3、严重事故:造成的食物中毒10人以上的。在疾病预防工作中,同一班级发生两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人数的传染病病例,或不同班级数达到两个班及以上的发生传染病,要对学校实行责任追究。
六、治安安全事故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维护校园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秩序,是学校的基本工作任务,确保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校园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强化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和治安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学校管理中出现以下情形的:1、轻微事故:教师以实行不同手段体罚
学生的,发生一次或引发社会纠纷的;2、一般事故:体罚学生造成轻伤或一个学校连续发生两起体罚事件的;体罚学生造成重伤或群体性体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发生校内打架斗殴、恐吓、勒索、敲诈、偷盗、赌博,传播迷信、色情、淫秽音响及书籍的,未及时查处和制止带有倾向性苗头的治安安全隐患,发生治安事件未造成一定影响的;3、严重事故:一学期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治安安全事故,且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且影响恶劣的。发生校园强奸、凶杀、故意重伤或偷盗经济损失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发生地下讲经,参与邪教活动,进行反动宣传品,发生毁坏国旗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案件,追究学校管理失责责任。
七、禁毒安全工作
为配合做好国家和政府禁毒工作,学校要认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加强对师生禁止吸烟、吸毒、贩毒工作的预防工作,定期开展“远离毒品,珍重生命”的主题教育,及时清查违纪药品和毒品,因学校禁毒措施不到位,发生禁毒事件:
1、严重事故:发生教职工及学生被他人索使利用,参与贩毒、吸毒、吸食违禁药品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学校监管失责的责任。2、重大事故:对参与贩毒、吸毒、吸食违禁药品和教索胁迫他人吸毒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意外伤害事故
按照教育管理的法规及职责,学校要经常性的开展师生安全常识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师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以提高师生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能力,对
学校安全教育长期缺失,未有效加以教育防范,造成在校内及校外意外伤害事故:1、轻微事故:在校内课外活动和上学放学期间发生1至2人轻伤的,在校外发生1至2人轻微伤害;2、一般事故:校内课外活动和上学放学期间发生3至5人的;在校外发生3至5人一般伤害事故的或发生群体性意外伤害事故的,要根据学校教育失当程度对学校追究责任或免责。因家长监管失责,造成师生人身意外伤害,按照《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免于责任。
九、校园计算机信息和网络安全事故
随着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学校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日益突出,不断加强对师生网络信息安全的教育,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和保密工作,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学校要重视做好学生防止沉迷上网与健康上网的良好生活方式的教育,对由于安全教育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网络信息安全事故:1、轻微事故:青少年、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玩游戏事件;2、一般事故:一经发现学校师生发生散布虚假消息、散布谣言,造成社会影响的,3、严重事故:学校师生发生散布虚假消息、散布谣言、攻击性言论和发布有害病毒及程序软件的,危害社会治安的、造成危害社会稳定及国家网络安全的,视情节轻重将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校园安全事故追究类型和等级分类
一、交通安全事故
学校未加强安全教育,采取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校园内不得驾驶自行车、非机动车和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伤害事故。
1、轻微事故:造成1至2人轻伤;2、一般事故:发生轻伤3至5人轻伤;3、重大事故:达到5人以上的为国家等级事故,按照国建安全等级事故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未加强校外乘车交通安全监管,乘坐违规和非法营运车辆,或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交通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按照以上事故等级标准追究责任。
二、校园消防安全事故
学校按照《消防法》严格落实消防防火责任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教学培训内容,经常性组织用电、明火和消防点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因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查处隐患不及时,引发和造成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1、轻微事故:发现一次火灾易发隐患点,或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2、一般事故:引发火灾事故且一次1至2人轻伤,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3、严重事故:引发火灾且一次3至5人轻伤,经济损失500元至10000元的。
三、校园建筑安全事故
学校要对校舍做好实施监管和维护,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幼儿园危房,确保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安全、顺利开展,日常维护和管理中发现危旧损坏校舍,未及时做好重点监控和维护工作,引发安全事故的:1、轻微事故:对危险
校舍和危险设施未及时发现、及早报告,及早保护和维修的;
2、一般事故:危旧校舍倒塌和设施未采取措施的,造成1至2人轻伤;3、严重事故:造成3至5人轻伤的,或造成5人伤残的,学校及责任人员负责伤害学生的医疗费用。
四、校园集体活动安全事故
学校要认真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预防发生集体活动意外伤害事故。1、轻微事故:由于组织不利,未加强监管或监管不当,造成集体活动组织混乱无序,组织行为失责,其行为恶劣影响较差或造成经济损失的;2、一般事故:造成1至2人轻伤;3、严重事故:发生轻伤3至5人的。
五、校园食品及疾病预防工作事故
学校要按照严格规定,落实食品卫生与疾病防预工作的责任,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对未做宣传,预防措施不到位,没有严密做好防投毒工作,不及时报告或越级报告,在食品采购加工、食品留样环节中,造成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一般事故:造成的食物中毒1至5人的;2、轻微事故:一次造成的食物中毒5至10人;3、严重事故:造成的食物中毒10人以上的。在疾病预防工作中,同一班级发生两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人数的传染病病例,或不同班级数达到两个班及以上的发生传染病,要对学校实行责任追究。
六、治安安全事故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维护校园的政治稳定和良好秩序,是学校的基本工作任务,确保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校园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强化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和治安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学校管理中出现以下情形的:1、轻微事故:教师以实行不同手段体罚
学生的,发生一次或引发社会纠纷的;2、一般事故:体罚学生造成轻伤或一个学校连续发生两起体罚事件的;体罚学生造成重伤或群体性体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发生校内打架斗殴、恐吓、勒索、敲诈、偷盗、赌博,传播迷信、色情、淫秽音响及书籍的,未及时查处和制止带有倾向性苗头的治安安全隐患,发生治安事件未造成一定影响的;3、严重事故:一学期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治安安全事故,且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且影响恶劣的。发生校园强奸、凶杀、故意重伤或偷盗经济损失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发生地下讲经,参与邪教活动,进行反动宣传品,发生毁坏国旗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案件,追究学校管理失责责任。
七、禁毒安全工作
为配合做好国家和政府禁毒工作,学校要认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加强对师生禁止吸烟、吸毒、贩毒工作的预防工作,定期开展“远离毒品,珍重生命”的主题教育,及时清查违纪药品和毒品,因学校禁毒措施不到位,发生禁毒事件:
1、严重事故:发生教职工及学生被他人索使利用,参与贩毒、吸毒、吸食违禁药品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学校监管失责的责任。2、重大事故:对参与贩毒、吸毒、吸食违禁药品和教索胁迫他人吸毒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意外伤害事故
按照教育管理的法规及职责,学校要经常性的开展师生安全常识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师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以提高师生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能力,对
学校安全教育长期缺失,未有效加以教育防范,造成在校内及校外意外伤害事故:1、轻微事故:在校内课外活动和上学放学期间发生1至2人轻伤的,在校外发生1至2人轻微伤害;2、一般事故:校内课外活动和上学放学期间发生3至5人的;在校外发生3至5人一般伤害事故的或发生群体性意外伤害事故的,要根据学校教育失当程度对学校追究责任或免责。因家长监管失责,造成师生人身意外伤害,按照《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免于责任。
九、校园计算机信息和网络安全事故
随着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学校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日益突出,不断加强对师生网络信息安全的教育,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和保密工作,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学校要重视做好学生防止沉迷上网与健康上网的良好生活方式的教育,对由于安全教育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网络信息安全事故:1、轻微事故:青少年、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玩游戏事件;2、一般事故:一经发现学校师生发生散布虚假消息、散布谣言,造成社会影响的,3、严重事故:学校师生发生散布虚假消息、散布谣言、攻击性言论和发布有害病毒及程序软件的,危害社会治安的、造成危害社会稳定及国家网络安全的,视情节轻重将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和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