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摸底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6]73号)精神,为了做好2016年我校“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条件
1.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能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风严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无教学事故发生,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我校青年学术骨干入选者优先推荐;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选派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
2.学院(部)推荐;
3.学校资格审查;
4.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5.学校审定;
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将本单位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教师选拔推荐,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2.请各学院(部)于6月3日17:00之前,将拟推荐人选填写的《“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和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报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摸底工作的通知》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3. 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报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6月1日
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摸底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6]73号)精神,为了做好2016年我校“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条件
1.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能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风严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无教学事故发生,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我校青年学术骨干入选者优先推荐;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选派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
2.学院(部)推荐;
3.学校资格审查;
4.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5.学校审定;
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将本单位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教师选拔推荐,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2.请各学院(部)于6月3日17:00之前,将拟推荐人选填写的《“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和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报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摸底工作的通知》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3. 2016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报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