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委托合同12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河北咏远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纠纷一案

2、委托权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 )项范围:

(1)一般诉讼/仲裁代理。(2)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参加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代为参加执行、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代收取执行款项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承办律师及助理:(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它律师协助完成;(3)若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律师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为:先预收 元,剩余的代理费数额按照判决数额的 ﹪收取(不含预收律师费)。

5、其它费用:双方约定:市内交通、文印费用按 元包干使用(异地交通、住宿、通讯、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另按实际支出结算)。

6、乙方及律师的义务:(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3)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5)律师无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7、甲方的义务:(1)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规定相冲突。

8、证据和财物:(1)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权属于甲方,除已依法提

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已由其归卷的外,可由律师归还甲方。(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甲方。甲方拒绝接收、或因无法通知乙方而未移交的,甲方可予代保管或提存(保管期间的费用及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再要求移交的,不计利息及意外损失。

9、完成受托事务: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销诉讼、驳回起诉、执行终止裁定书;(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4)

B、属非诉讼事务的:(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5)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6)

10、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2)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3)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中(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甲方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1、违约和赔偿:(1)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师费及其它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另行支付滞纳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3)签订本合同后,在甲方未着手办理委托事务之前,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计收违约金;甲方已着手办理的,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2、不保证:乙方和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13、其他约定:

(1)

(2)

(3)

1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 受托人:

代 表: 代 表: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河北咏远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纠纷一案

2、委托权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 )项范围:

(1)一般诉讼/仲裁代理。(2)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参加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代为参加执行、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代收取执行款项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承办律师及助理:(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它律师协助完成;(3)若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律师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为:先预收 元,剩余的代理费数额按照判决数额的 ﹪收取(不含预收律师费)。

5、其它费用:双方约定:市内交通、文印费用按 元包干使用(异地交通、住宿、通讯、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另按实际支出结算)。

6、乙方及律师的义务:(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3)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5)律师无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7、甲方的义务:(1)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规定相冲突。

8、证据和财物:(1)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权属于甲方,除已依法提

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已由其归卷的外,可由律师归还甲方。(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甲方。甲方拒绝接收、或因无法通知乙方而未移交的,甲方可予代保管或提存(保管期间的费用及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再要求移交的,不计利息及意外损失。

9、完成受托事务: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销诉讼、驳回起诉、执行终止裁定书;(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4)

B、属非诉讼事务的:(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5)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6)

10、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2)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3)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中(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甲方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1、违约和赔偿:(1)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师费及其它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另行支付滞纳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3)签订本合同后,在甲方未着手办理委托事务之前,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计收违约金;甲方已着手办理的,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2、不保证:乙方和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13、其他约定:

(1)

(2)

(3)

1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 受托人:

代 表: 代 表:


相关文章

  • 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 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王辉5081919062 委托理财是资本市场上的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如金融信托和投资基金等都可以包含在这个范畴之内,而且是委托理财中较为典型和成熟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模式,在这个意义 ...查看


  •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一年五月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查看


  •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 建设工程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国家的有 关 ...查看


  • 物业管理合同是服务合同不是委托合同
  • 物业管理合同是服务合同不是委托合同刘 颜今年8月1日,深圳市布吉镇××花园热闹非凡,入口处新物业管理公司约四十名保安员整齐列队准备进入,原管理处二十余名保安员也整齐地排列在入口两侧,围观的业主和群众近千人.在住宅局.房管办.镇政府.警署协调 ...查看


  • 辽宁朝阳律师马长鹏:种子繁育合同,委托人无需担责
  • 辽宁朝阳律师马长鹏:种子繁育合同,委托人 无需担责 律师:马长鹏 律所:辽宁亮法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05年,经朝阳人郭某联系,凌海市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N 公司) 与北票市泉巨永乡某村委会 (以下简称B 村) 及周边村存开 ...查看


  •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范本)
  •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查看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查看


  • 水利监理合同范本
  • 中小河流项目工程监理合同文本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委托人名称) (以下简称委托人), 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名称) 工程 (监理项目名 ...查看


  •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范本(二)
  •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 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办公室 受托人: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查看


  • 2012招标代理合同
  •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