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幼儿园校车运行监管方案
为确保我园校车安全运行,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校车管理制度,保障乘坐校车幼儿的人身安全,预防校车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我园校车运行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园地处龙高镇公刘大道东侧路口,占地面积6700多平方米,共有教职工21人,幼儿272人,需乘坐校车的幼儿有54人。现配有19座标准校车陕D96383一辆,特开通3条学生接送路,校车驾驶人1名。
二、校车运行管理小组
为加强我园校车管理,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夯实措施,加强督查,确保校车运行和乘车幼儿的安全,成立校车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维杰
副组长:张宏学 纪亮
校车驾驶员:李小科
校车运行随车人员:田秀琴
成 员:各班保教老师和值周老师
三、校车运行方案
1、预定行车时间:
(1)、 早上:第一趟: 6:30—7:00, 第二趟:7:00—7:30
第三趟: 7:30—8:00, 第四趟:8:00—8:30
(2)、 下午:第一趟:15:50—16:20,第二趟:16:20—16:50。 第三趟:16:50—17:20, 第四趟:17:20—17:50
2、行驶线路根据我园需乘校车幼儿分布状况,规划行驶线路如下。
(1)、 第一趟:幼儿园(2)、 第二趟:幼儿园
(3)、 第三趟:幼儿园
(4)、 第四趟:幼儿园
3、 停靠站点 金池村共计12人。 17人。 徐家村共计16人。 徐家村共计9人。
(1)、第一趟:金池村委会。
(2)、第二趟:新寺村委会。
(3)、第三趟:徐家村委会。
(4)、第四趟:徐家村委会。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 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3、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 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照管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5、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 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6、照管员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值班领导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7、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照管员,照管员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8、照管员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9、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10、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主管领导签字每周底交保教处备案。
11、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12、接受教育、交通等部门对配有校车的管理。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校长与分管领导、 学校与驾驶员、分管领导与班主任、分管领导与照管员),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14、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及门卫负责候车幼儿的管理。
15、遇到特殊天气,及时调整接送时间,特别是下雪或路面结冰时,停止校车接送,消除自然因素造成的行车隐患。
五、具体要求
为了完善接送程序,一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我园校车接送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幼儿乘车安全,切实做好校车接送签名登记制度。二是加强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制度,定期检验、保养、维修制度,对车辆性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安排专人做好幼儿接送工作,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员,负责做好幼儿和幼儿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在幼儿上下车时要清点核对幼儿人数,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三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细化职责,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幼儿园主管校车的负责人是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驾驶员是校车运营的直接责任人,随车照管人员对幼儿在车内安全及交接时安全负管理责任。同时园内要做好宣传及家长工作,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幼儿家长宣传校车安全的相关知识
六、幼儿乘车守则
1、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幼儿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2、幼儿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幼儿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
4、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6、尊重校车管理员和司机,听从照管员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汽车乘车资格。
7、幼儿临时不乘坐校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通知保教老师或校车负责老师。
七、跟车员职责
随车照管人员肩负着重要的安全责任,《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做出了明确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五项职责:
1、幼儿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幼儿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幼儿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幼儿人数,确保乘车幼儿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幼儿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幼儿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幼儿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八、安保主任职责
1、协助单位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指示、规定和会议精神,给主管领导当好参谋。
2、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司机和全体人员行车、乘车、走路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3、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形势任务和季节特点,修订安全行车计划和措施、狠抓落实。
4、 熟悉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根据司机和人员存在的问题,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随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各种登记和材料积累。
5、 积极参加交通安全会议和社会各种交通安全活动。如实向主管部门汇报单位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单位安全工作。
6、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超载现象,幼儿安全带是否系好。 为了增强安全意识,我园要严格执行“一表四责”制度,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不断增强对幼儿园校车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对校车的保养与管理措施,确保校车安全行驶,让每位幼儿高高兴兴来园,平平安安到家,让孩子舒心,家长放心。
龙高幼儿园
2015年9月16日
龙高幼儿园校车运行监管方案
为确保我园校车安全运行,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校车管理制度,保障乘坐校车幼儿的人身安全,预防校车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我园校车运行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园地处龙高镇公刘大道东侧路口,占地面积6700多平方米,共有教职工21人,幼儿272人,需乘坐校车的幼儿有54人。现配有19座标准校车陕D96383一辆,特开通3条学生接送路,校车驾驶人1名。
二、校车运行管理小组
为加强我园校车管理,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夯实措施,加强督查,确保校车运行和乘车幼儿的安全,成立校车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维杰
副组长:张宏学 纪亮
校车驾驶员:李小科
校车运行随车人员:田秀琴
成 员:各班保教老师和值周老师
三、校车运行方案
1、预定行车时间:
(1)、 早上:第一趟: 6:30—7:00, 第二趟:7:00—7:30
第三趟: 7:30—8:00, 第四趟:8:00—8:30
(2)、 下午:第一趟:15:50—16:20,第二趟:16:20—16:50。 第三趟:16:50—17:20, 第四趟:17:20—17:50
2、行驶线路根据我园需乘校车幼儿分布状况,规划行驶线路如下。
(1)、 第一趟:幼儿园(2)、 第二趟:幼儿园
(3)、 第三趟:幼儿园
(4)、 第四趟:幼儿园
3、 停靠站点 金池村共计12人。 17人。 徐家村共计16人。 徐家村共计9人。
(1)、第一趟:金池村委会。
(2)、第二趟:新寺村委会。
(3)、第三趟:徐家村委会。
(4)、第四趟:徐家村委会。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 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3、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 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照管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5、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 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6、照管员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值班领导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7、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照管员,照管员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8、照管员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9、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10、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主管领导签字每周底交保教处备案。
11、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12、接受教育、交通等部门对配有校车的管理。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校长与分管领导、 学校与驾驶员、分管领导与班主任、分管领导与照管员),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14、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及门卫负责候车幼儿的管理。
15、遇到特殊天气,及时调整接送时间,特别是下雪或路面结冰时,停止校车接送,消除自然因素造成的行车隐患。
五、具体要求
为了完善接送程序,一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我园校车接送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幼儿乘车安全,切实做好校车接送签名登记制度。二是加强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制度,定期检验、保养、维修制度,对车辆性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安排专人做好幼儿接送工作,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员,负责做好幼儿和幼儿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在幼儿上下车时要清点核对幼儿人数,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三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细化职责,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幼儿园主管校车的负责人是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驾驶员是校车运营的直接责任人,随车照管人员对幼儿在车内安全及交接时安全负管理责任。同时园内要做好宣传及家长工作,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幼儿家长宣传校车安全的相关知识
六、幼儿乘车守则
1、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幼儿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2、幼儿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幼儿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
4、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6、尊重校车管理员和司机,听从照管员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汽车乘车资格。
7、幼儿临时不乘坐校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通知保教老师或校车负责老师。
七、跟车员职责
随车照管人员肩负着重要的安全责任,《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做出了明确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五项职责:
1、幼儿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幼儿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幼儿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幼儿人数,确保乘车幼儿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幼儿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幼儿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幼儿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八、安保主任职责
1、协助单位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指示、规定和会议精神,给主管领导当好参谋。
2、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司机和全体人员行车、乘车、走路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3、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形势任务和季节特点,修订安全行车计划和措施、狠抓落实。
4、 熟悉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根据司机和人员存在的问题,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随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各种登记和材料积累。
5、 积极参加交通安全会议和社会各种交通安全活动。如实向主管部门汇报单位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单位安全工作。
6、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超载现象,幼儿安全带是否系好。 为了增强安全意识,我园要严格执行“一表四责”制度,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不断增强对幼儿园校车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对校车的保养与管理措施,确保校车安全行驶,让每位幼儿高高兴兴来园,平平安安到家,让孩子舒心,家长放心。
龙高幼儿园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