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送审稿)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目前,国外很多国家都有针对全国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的相关标准,而我国尚未有国家层面上对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基于此,2012年,由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经文化部批准,立项制定了《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系列文化行业标准,并列入2013年文化行业标准计划项目。项目计划号为WH 2012-008。
二、工作组组成
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为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东莞图书馆。
为切实保证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工作组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四家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多次负责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刘小琴同志担任。
三、制定背景及原则
(一)制定背景
图书馆评估是对照图书馆之既定目标评量图书馆业务进展程度及取得成果的重要方法,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能、加强业务指导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并促进其发展。加拿大于上世纪70年代便出版了《联邦政府图书馆绩效评估手册》,详细探讨了绩效评估的概念和图书馆具体实施步骤;美国于上世纪80年代出版了《公共图书馆成效评量》,用以评量图书馆服务绩效。《芬兰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规定市政府应对图书馆提供的信息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是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实施情况以及服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台湾等都制定了适合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并定期更新,如《英国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台湾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指标》、《日本图书馆绩效指标》等。
我国文化部于1994年开始组织对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定级工作以来,曾先后于1994年、1998年、2004年、2009年、2013年五次在全国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每次评估定级工作都以“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为依据,这是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唯一一个对公共图书馆进行全面评价的量化指标体系。
但是,目前我国尚未有国家层面上对各类图书馆进行评估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为适应现代图书馆事业发展及管理的需要,本工作组在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的基础上,特别是在2013年制定的“第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的基础上,总结历次评估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结合事业发展现状及需求,吸纳国外相关标准的成熟经验及做法,建立了一套对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的指标体系,主要对指标定义、方法等内容做出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社会第三方组织以及图书馆自身面向县级公共图书馆开展的评估工作,对县以下乡镇、社区图书馆的评估也可参照此标准执行。各评估主体依据本标准即可对县级公共图书馆的全貌进行评估,也可对其某一项具体工作进行评估,且评估时间不受限制,只需结合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评估指标即可。
(二)制定原则
本标准在制修订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标准以文化部历年来发布的统计数据、《中国图书馆年鉴》等为基础设置指标值,同时还注意与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标准等的衔接,如《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意见》、《公共图书馆基本情况年报》等文件。
(2)分级指导原则。标准每个定量指标都设置有“基本值”和“良好值”两档,“基本值”是指一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在该指标上的表现被评价为“达标”所应达到的最低值,“良好值”是指一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在该指标上的表现被评价为“良好”所应达到的最低值。考虑到不同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差距,本标准允许在实际评估中,根据需要增加指标值的分档,也可适当调整指标值,但最低值不能低于本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值”。
(3)适用性原则。标准在制订过程中,统筹考虑事业发展的现实水平和地区差异,充分考虑西部地区的事业发展情况,在对有关评估指标进行大量数据核算的基础上,基本值尽量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从使中西部地区图书馆也能达到一定的要求。(4)前瞻性原则。标准根据事业发展的现实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增加了对县级图书馆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与县域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考查指标。
(5)可操作性原则。标准充分考虑了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指标的取舍与扩展、指标数据的获取、指标的权重系数等,所以在总则部分对该标准使
用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描述,以保证该标准的可操作性。
四、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的框架结构如下: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评估指标描述
附录B (资料性附录)读者满意率调查表
参考文献
其中,“总则”对本标准的用途及使用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包括评价方法、评估指标的取舍和扩展、评估指标的权重系数及打分标准、数据获取等。“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列出了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的指标体系。规范性附录A 规定了设施设备、经费与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工作、协作协调、管理与表彰等6个方面的评估指标。
五、制定过程
工作组从2012年3月开始对“全国第五次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进行修订,并根据“全国第五次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制定本行业标准,到2014年7月召开行业标准专家审查会,历时两年多时间,其工作过程大致如下:
(一)调研分析及资料整理阶段(2012.3-2012.4)
开展国内外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的调研,并确定《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修订的原则和思路。工作组搜集整理了国内外的相关评估标准,包括美国ALA 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成效评估》、ISO 的《图书馆的绩效评估指标》、《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英国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台湾的《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统计》等,并总结梳理国内学术界对前四次公共图书馆评估的研究成果,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在此
基础上,明确了本标准的修订思路。
(二)标准起草阶段(2012.5-2012.11)
工作组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用于第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地市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初稿,并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的支持下,两次召开专家座谈会进行讨论,同时在8月初选择长春、广西、北京、天津等地区部分地市级图书馆进行试评估和面向全国各地区文化厅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标准草案。
(三)草案试用阶段(2012. 12-2013.6)
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的支持下,工作组依托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在对全国2000余个县级图书馆进行第五次评估定级的工作过程中,对上述标准草案进行了全面检验。
(四)试用后修改调整阶段(2013.9-2014.2)
上述标准草案经试用后,工作组对各图书馆的评估督导汇报、反馈意见以及各省厅上报评估定级数据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分析标准草案在试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标准的撰写要求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修改,形成了文化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此次调整按文化行业标准的要求和格式进行了系统调整,包括标准的框架结构、指标描述、指标使用说明等多个方面。
(五)调整后征求意见阶段(2014.3~2014.4)
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4年3月面向全国11个单位的专家征求了意见,11个专家全部反馈了意见,其中反馈无意见的有3人。结合专家意见,工作组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六)提交审查阶段(2014.7)。
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工作组结合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与修改,于6月27日提交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入标准审查审查阶段。
六、主要技术问题说明
(一)关于标准的框架结构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工作组按照国家标准的撰写要求,搭建了本标准的基本框架:包括前言、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县级图书馆评估指标(指标列表)、附录A 、附录B 等九部分。
关于县级图书馆评估指标的内容框架,工作组首先调研了国外多个国家以及国
际组织的图书馆评估标准,并根据当前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重点对其进行了优化:首先着眼于对图书馆自身业务建设、服务工作、职能发挥及运营管理等进行考查,此外,考虑到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兴办主体是各级政府,为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评估工作也强调通过评估强化各级政府在图书馆建筑设备、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的保障。
为此,评估标准围绕这两个方面的目标分别设计了设施设备、经费与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工作、协作协调、管理与表彰等六个一级指标。其中,设施设备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的建筑条件及设施设备配置满足图书馆开展日常服务活动及相关辅助工作需求的情况,经费与人员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的经费与人员保障水平,文献资源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及发展情况是否能够满足其基本服务需求和履行职能的需求,服务工作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开展各类型用户服务的能力与效率效能,协作协调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在地区图书馆网络服务体系建设中所做的工作及发挥的作用,管理与表彰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的健全程度、监督执行情况及获得各级表彰的情况。
(二)关于单个指标的描述方法
工作组在设定每个指标的描述方法时,一是考虑指标描述的逻辑合理性和清晰性,二是要权衡各个指标描述的统一性。为此,工作组认真研究了国内外有一定代表性的相关标准,如美国ALA 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成效评估》、ISO 的《图书馆的绩效评估指标》、《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英国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台湾的《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指标》以及我国的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统计》等,对这些标准中的具体指标描述结构进行了分析,如ISO 11620:2008《信息与文献:图书馆绩效指标》对各指标的具体描述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指标名称、目的、范围、定义、方法、影响指标的解释和因素、来源、相关指标;而英国《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主要从指标的计算方法、与本指标相关的概念、问题等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说明;《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在每个指标下面设置了概念说明(包括计算方法)、提示(如介绍相关指标、涉及到一些相关问题)等方面内容。
权衡本标准中各类指标的特点,工作组对每个指标的描述从“定义”和“方法”两个方面入手,其中“定义”是对指标内涵的说明,“方法”主要包括对指标计算方法的说明、指标主要考查因素与考查方法的说明、指标中所涉及概念的解释与界
定、指标与其他相关指标关系的说明等。
(三)关于指标值的确定及分档
工作组通过调研发现,国外的相关标准在指标设定时,很好地把握了分级指导的原则,如美国《威斯康辛公共图书馆标准》每个指标分为4个等级:“基本”(每个公共图书馆都应满足)、“适度”、“增强”、“优秀”;《超越优质服务: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分为“基准目标”和“扩充目标”两个层次,基准目标是每个图书馆必须达到的,扩充指标为条件较好的图书馆需达到的或经过努力可达到的。
工作组在确定指标值的过程中,秉着“以评促建”和“适度发展”的原则,每个定量指标设置了“基本值”和“良好值”两档指标值,两档值的设置都充分参考了《中国图书馆年鉴》以及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各馆的申报材料等统计数据,“基本值”为一个县级图书馆在该指标上的表现被评定为“达标”应达到的最低值,“良好值”指一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在该指标上的表现被评定为“良好”时应达到最低值。
考虑到不同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差距,本标准允许在实际评估中,根据需要增加指标值的分档,也可适当调整指标值,但本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降低。
《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标准起草组
2014年6月20日
行业标准《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送审稿)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目前,国外很多国家都有针对全国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的相关标准,而我国尚未有国家层面上对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基于此,2012年,由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经文化部批准,立项制定了《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系列文化行业标准,并列入2013年文化行业标准计划项目。项目计划号为WH 2012-008。
二、工作组组成
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为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东莞图书馆。
为切实保证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工作组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四家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多次负责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刘小琴同志担任。
三、制定背景及原则
(一)制定背景
图书馆评估是对照图书馆之既定目标评量图书馆业务进展程度及取得成果的重要方法,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能、加强业务指导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提高图书馆的利用率并促进其发展。加拿大于上世纪70年代便出版了《联邦政府图书馆绩效评估手册》,详细探讨了绩效评估的概念和图书馆具体实施步骤;美国于上世纪80年代出版了《公共图书馆成效评量》,用以评量图书馆服务绩效。《芬兰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规定市政府应对图书馆提供的信息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是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实施情况以及服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台湾等都制定了适合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并定期更新,如《英国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台湾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指标》、《日本图书馆绩效指标》等。
我国文化部于1994年开始组织对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定级工作以来,曾先后于1994年、1998年、2004年、2009年、2013年五次在全国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每次评估定级工作都以“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为依据,这是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唯一一个对公共图书馆进行全面评价的量化指标体系。
但是,目前我国尚未有国家层面上对各类图书馆进行评估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为适应现代图书馆事业发展及管理的需要,本工作组在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的基础上,特别是在2013年制定的“第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的基础上,总结历次评估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结合事业发展现状及需求,吸纳国外相关标准的成熟经验及做法,建立了一套对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的指标体系,主要对指标定义、方法等内容做出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社会第三方组织以及图书馆自身面向县级公共图书馆开展的评估工作,对县以下乡镇、社区图书馆的评估也可参照此标准执行。各评估主体依据本标准即可对县级公共图书馆的全貌进行评估,也可对其某一项具体工作进行评估,且评估时间不受限制,只需结合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评估指标即可。
(二)制定原则
本标准在制修订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标准以文化部历年来发布的统计数据、《中国图书馆年鉴》等为基础设置指标值,同时还注意与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标准等的衔接,如《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意见》、《公共图书馆基本情况年报》等文件。
(2)分级指导原则。标准每个定量指标都设置有“基本值”和“良好值”两档,“基本值”是指一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在该指标上的表现被评价为“达标”所应达到的最低值,“良好值”是指一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在该指标上的表现被评价为“良好”所应达到的最低值。考虑到不同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差距,本标准允许在实际评估中,根据需要增加指标值的分档,也可适当调整指标值,但最低值不能低于本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值”。
(3)适用性原则。标准在制订过程中,统筹考虑事业发展的现实水平和地区差异,充分考虑西部地区的事业发展情况,在对有关评估指标进行大量数据核算的基础上,基本值尽量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从使中西部地区图书馆也能达到一定的要求。(4)前瞻性原则。标准根据事业发展的现实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增加了对县级图书馆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与县域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考查指标。
(5)可操作性原则。标准充分考虑了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指标的取舍与扩展、指标数据的获取、指标的权重系数等,所以在总则部分对该标准使
用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描述,以保证该标准的可操作性。
四、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的框架结构如下: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评估指标描述
附录B (资料性附录)读者满意率调查表
参考文献
其中,“总则”对本标准的用途及使用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包括评价方法、评估指标的取舍和扩展、评估指标的权重系数及打分标准、数据获取等。“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列出了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的指标体系。规范性附录A 规定了设施设备、经费与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工作、协作协调、管理与表彰等6个方面的评估指标。
五、制定过程
工作组从2012年3月开始对“全国第五次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进行修订,并根据“全国第五次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制定本行业标准,到2014年7月召开行业标准专家审查会,历时两年多时间,其工作过程大致如下:
(一)调研分析及资料整理阶段(2012.3-2012.4)
开展国内外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的调研,并确定《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修订的原则和思路。工作组搜集整理了国内外的相关评估标准,包括美国ALA 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成效评估》、ISO 的《图书馆的绩效评估指标》、《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英国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台湾的《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统计》等,并总结梳理国内学术界对前四次公共图书馆评估的研究成果,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在此
基础上,明确了本标准的修订思路。
(二)标准起草阶段(2012.5-2012.11)
工作组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用于第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地市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初稿,并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的支持下,两次召开专家座谈会进行讨论,同时在8月初选择长春、广西、北京、天津等地区部分地市级图书馆进行试评估和面向全国各地区文化厅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标准草案。
(三)草案试用阶段(2012. 12-2013.6)
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的支持下,工作组依托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在对全国2000余个县级图书馆进行第五次评估定级的工作过程中,对上述标准草案进行了全面检验。
(四)试用后修改调整阶段(2013.9-2014.2)
上述标准草案经试用后,工作组对各图书馆的评估督导汇报、反馈意见以及各省厅上报评估定级数据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分析标准草案在试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标准的撰写要求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修改,形成了文化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此次调整按文化行业标准的要求和格式进行了系统调整,包括标准的框架结构、指标描述、指标使用说明等多个方面。
(五)调整后征求意见阶段(2014.3~2014.4)
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4年3月面向全国11个单位的专家征求了意见,11个专家全部反馈了意见,其中反馈无意见的有3人。结合专家意见,工作组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六)提交审查阶段(2014.7)。
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工作组结合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与修改,于6月27日提交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入标准审查审查阶段。
六、主要技术问题说明
(一)关于标准的框架结构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工作组按照国家标准的撰写要求,搭建了本标准的基本框架:包括前言、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县级图书馆评估指标(指标列表)、附录A 、附录B 等九部分。
关于县级图书馆评估指标的内容框架,工作组首先调研了国外多个国家以及国
际组织的图书馆评估标准,并根据当前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重点对其进行了优化:首先着眼于对图书馆自身业务建设、服务工作、职能发挥及运营管理等进行考查,此外,考虑到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兴办主体是各级政府,为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评估工作也强调通过评估强化各级政府在图书馆建筑设备、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的保障。
为此,评估标准围绕这两个方面的目标分别设计了设施设备、经费与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工作、协作协调、管理与表彰等六个一级指标。其中,设施设备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的建筑条件及设施设备配置满足图书馆开展日常服务活动及相关辅助工作需求的情况,经费与人员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的经费与人员保障水平,文献资源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及发展情况是否能够满足其基本服务需求和履行职能的需求,服务工作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开展各类型用户服务的能力与效率效能,协作协调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在地区图书馆网络服务体系建设中所做的工作及发挥的作用,管理与表彰指标用于评估图书馆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的健全程度、监督执行情况及获得各级表彰的情况。
(二)关于单个指标的描述方法
工作组在设定每个指标的描述方法时,一是考虑指标描述的逻辑合理性和清晰性,二是要权衡各个指标描述的统一性。为此,工作组认真研究了国内外有一定代表性的相关标准,如美国ALA 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成效评估》、ISO 的《图书馆的绩效评估指标》、《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英国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台湾的《公共图书馆绩效评估指标》以及我国的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统计》等,对这些标准中的具体指标描述结构进行了分析,如ISO 11620:2008《信息与文献:图书馆绩效指标》对各指标的具体描述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指标名称、目的、范围、定义、方法、影响指标的解释和因素、来源、相关指标;而英国《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主要从指标的计算方法、与本指标相关的概念、问题等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说明;《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在每个指标下面设置了概念说明(包括计算方法)、提示(如介绍相关指标、涉及到一些相关问题)等方面内容。
权衡本标准中各类指标的特点,工作组对每个指标的描述从“定义”和“方法”两个方面入手,其中“定义”是对指标内涵的说明,“方法”主要包括对指标计算方法的说明、指标主要考查因素与考查方法的说明、指标中所涉及概念的解释与界
定、指标与其他相关指标关系的说明等。
(三)关于指标值的确定及分档
工作组通过调研发现,国外的相关标准在指标设定时,很好地把握了分级指导的原则,如美国《威斯康辛公共图书馆标准》每个指标分为4个等级:“基本”(每个公共图书馆都应满足)、“适度”、“增强”、“优秀”;《超越优质服务: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标准与指南》分为“基准目标”和“扩充目标”两个层次,基准目标是每个图书馆必须达到的,扩充指标为条件较好的图书馆需达到的或经过努力可达到的。
工作组在确定指标值的过程中,秉着“以评促建”和“适度发展”的原则,每个定量指标设置了“基本值”和“良好值”两档指标值,两档值的设置都充分参考了《中国图书馆年鉴》以及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各馆的申报材料等统计数据,“基本值”为一个县级图书馆在该指标上的表现被评定为“达标”应达到的最低值,“良好值”指一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在该指标上的表现被评定为“良好”时应达到最低值。
考虑到不同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差距,本标准允许在实际评估中,根据需要增加指标值的分档,也可适当调整指标值,但本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降低。
《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标准起草组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