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 2010-07-04 07:50 来源:光明日报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旺盛生命力日益显现,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已初步形成。人民当家作主基本权利得到保证;党和国家的活力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巩固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
●我国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来之不易,自觉维护大好局面是每个公民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要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自觉履行公民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已基本形成。从实践发展来看,巩固这一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政治局面,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初步形成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旺盛生命力日益显现,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已经初步形成。
人民当家作主基本权利得到保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种主体地位主要表现为人民当家作主,建设和管理自己的国家,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得到保证。这又进一步促进了各阶层、各党派和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
党和国家活力增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党员的主体地位、民主权利得到尊重,党内形成了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同时,人民民主的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利益表达机制、对话协调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得到落实,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国家活力由此得到彰显。从近年来成功举办奥运会、世博会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抗震救灾等情况来看,我们国家的民族凝聚力、创造力和党的执政能力得到空前的增强。而这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结果。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推进器,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执政成为党的执政理念,依法治国成为国家的基本方略。通过立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了人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巩固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民主诉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的初步形成,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序推进密切相关。当然,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尚未完成,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仍是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需要明确的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诉求,也有利于把社会各方面的智慧集中起来、意志凝聚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合力。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充分实现,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宪政改革”的声音,主张以“宪政改革”取代政治体制改革,提出西方的宪政体制可以解决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政治问题,如腐败问题与权力制约问题等。事实上,宪政体制的关键在于宪法,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纳入宪法轨道并受宪法制约,以限制政府的权力。然而,就连美国主流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也承认,美国宪法绝不是超脱于各阶级之上的天使们的恩赐,美国的制宪者都是一些现实主义者。在他们眼里,宪法无非是决定谁是政治斗争中的强者与弱者的文件。宪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有助于决定某些特定的群体将在政治博弈中被赋予优势地位。达尔明确告诉我们,美国政治体制是一个各利益集团长期斗争的产物,根本不值得向其他国家输出。可见,宪政体制并不能保证社会公平,不能保障每个公民平等享有基本权利。把宪政体制理想化,在中国推销宪政体制,实质上是要改变中国的政治体制,进而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稳步推进,但其参照决不是西方的宪政体制。
2、切实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巩固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要以公民个人自由的实现为基础。然而,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公民个人自由的实现必须服从于社会整体自由和利益,否则,个人自由的实践就会导致对他人自由的侵犯。比如,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我国各种表达、沟通机制的建立,特别是网络空间的发展,为公民表达个人意见、个人主张提供了平台,公民的言论自由有了充分的保障。然而,我们应当认识到,当今世界的任何国家,公民的言论自由都是相对的,而不是无所限制的。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言论自由必须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公共健康与道德;任何鼓吹战争之宣传,应以法律禁止之;任何鼓吹种族、民族或宗教之言论,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禁止之。《欧洲人权公约》所列举的限制言论自由的规定,则更为详细,包括保障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或公共安全的利益,防止混乱或犯罪,保护健康或道德,保护他人的名誉或权利,防止秘密收到的情报泄漏,维护司法官员的权威与公正。因此,在倡导“言论自由”的西方国家,其“言论自由”也将因社会的和私人的利益而受到限制,并不是亳无禁忌。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一规定,符合国际惯例,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也是不可缺少的。
3、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民主团结安定和谐政治局面的重要保障。正确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党对立法、司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动摇的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司法的特色之一。事实上,司法工作不能脱离党的领导,更不能缺乏来自其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在西方国家,司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其独立性,但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也是相对的,司法权力受立法、行政、政党、媒体、民众等多方面的制约。我们应当看到,司法权力与其他任何权力一样,绝不可能孤立存在,更不可能处于真空状态,它每时每刻都是在其他权力的影响下。同时,没有制约的司法独立,必定会成为腐败的温床和徇私枉法的借口。主张司法完全独立,无异于拒绝监督和排斥制约。正因为如此,即使在西方国家,纯粹意义上的司法独立也是不存在的。主张在中国实行司法独立,其实质是否定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拒绝社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如此,将使我国的司法工作陷入危险的境地。
因此,巩固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必须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党的领导地位不容否定。
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我国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来之不易,巩固和维护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是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
第一,要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西方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些具体经验可以借鉴和参考,但决不能照搬照抄。脱离中国国情,盲目引进西方“经验”,推崇所谓“普世价值”,只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引入歧路,其结果将引发政治动荡和社会混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否则就会迷失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因此,统一认识,分清是非,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与道路,是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思想基础。
第二,提高民主素质,自觉履行公民责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有赖于公民民主意识、民主素质的提高,只有公民真正了解自身的民主权利、维护自身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生活、体验民主实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有希望和可能。公民民主意识、民主素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石。公民民主意识的养成、民主素质的提高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第一道关口。为此,公民应通过民主生活、民主实践,提高自身的参与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监督能力,促进自身民主意识、民主素质的提高。同时,公民要保证个人权利、个人自由的实现,首先应保证一种“义务”的完成,即协调好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使个人权利、个人自由服务于国家利益、国家自由,通过自觉履行公民责任来促进个人权利与自由的实现,以维护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第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我国宪法和法律是由公民普遍意志决定的,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产物,也是公民个人权利与自由的保障。公民应认清宪法和法律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彰显社会主义法制的规范、威慑、惩罚作用,以形成维护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所需要的社会氛围与法律环境。
总之,民主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更是当今世界政治发展的潮流。然而,民主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与不同国情决定民主的具体内容与表现形式不同。世界上没有通用的、具有普适性的民主道路、民主模式与政治体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笔:金仁、文武)
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 2010-07-04 07:50 来源:光明日报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旺盛生命力日益显现,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已初步形成。人民当家作主基本权利得到保证;党和国家的活力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巩固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
●我国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来之不易,自觉维护大好局面是每个公民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要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自觉履行公民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已基本形成。从实践发展来看,巩固这一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政治局面,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初步形成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旺盛生命力日益显现,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已经初步形成。
人民当家作主基本权利得到保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种主体地位主要表现为人民当家作主,建设和管理自己的国家,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得到保证。这又进一步促进了各阶层、各党派和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
党和国家活力增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党员的主体地位、民主权利得到尊重,党内形成了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同时,人民民主的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利益表达机制、对话协调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得到落实,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国家活力由此得到彰显。从近年来成功举办奥运会、世博会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抗震救灾等情况来看,我们国家的民族凝聚力、创造力和党的执政能力得到空前的增强。而这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结果。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推进器,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执政成为党的执政理念,依法治国成为国家的基本方略。通过立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了人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巩固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民主诉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的初步形成,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序推进密切相关。当然,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尚未完成,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仍是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需要明确的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诉求,也有利于把社会各方面的智慧集中起来、意志凝聚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合力。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充分实现,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宪政改革”的声音,主张以“宪政改革”取代政治体制改革,提出西方的宪政体制可以解决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政治问题,如腐败问题与权力制约问题等。事实上,宪政体制的关键在于宪法,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纳入宪法轨道并受宪法制约,以限制政府的权力。然而,就连美国主流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也承认,美国宪法绝不是超脱于各阶级之上的天使们的恩赐,美国的制宪者都是一些现实主义者。在他们眼里,宪法无非是决定谁是政治斗争中的强者与弱者的文件。宪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有助于决定某些特定的群体将在政治博弈中被赋予优势地位。达尔明确告诉我们,美国政治体制是一个各利益集团长期斗争的产物,根本不值得向其他国家输出。可见,宪政体制并不能保证社会公平,不能保障每个公民平等享有基本权利。把宪政体制理想化,在中国推销宪政体制,实质上是要改变中国的政治体制,进而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稳步推进,但其参照决不是西方的宪政体制。
2、切实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巩固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要以公民个人自由的实现为基础。然而,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公民个人自由的实现必须服从于社会整体自由和利益,否则,个人自由的实践就会导致对他人自由的侵犯。比如,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我国各种表达、沟通机制的建立,特别是网络空间的发展,为公民表达个人意见、个人主张提供了平台,公民的言论自由有了充分的保障。然而,我们应当认识到,当今世界的任何国家,公民的言论自由都是相对的,而不是无所限制的。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言论自由必须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公共健康与道德;任何鼓吹战争之宣传,应以法律禁止之;任何鼓吹种族、民族或宗教之言论,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禁止之。《欧洲人权公约》所列举的限制言论自由的规定,则更为详细,包括保障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或公共安全的利益,防止混乱或犯罪,保护健康或道德,保护他人的名誉或权利,防止秘密收到的情报泄漏,维护司法官员的权威与公正。因此,在倡导“言论自由”的西方国家,其“言论自由”也将因社会的和私人的利益而受到限制,并不是亳无禁忌。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一规定,符合国际惯例,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也是不可缺少的。
3、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民主团结安定和谐政治局面的重要保障。正确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党对立法、司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动摇的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司法的特色之一。事实上,司法工作不能脱离党的领导,更不能缺乏来自其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在西方国家,司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其独立性,但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也是相对的,司法权力受立法、行政、政党、媒体、民众等多方面的制约。我们应当看到,司法权力与其他任何权力一样,绝不可能孤立存在,更不可能处于真空状态,它每时每刻都是在其他权力的影响下。同时,没有制约的司法独立,必定会成为腐败的温床和徇私枉法的借口。主张司法完全独立,无异于拒绝监督和排斥制约。正因为如此,即使在西方国家,纯粹意义上的司法独立也是不存在的。主张在中国实行司法独立,其实质是否定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拒绝社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如此,将使我国的司法工作陷入危险的境地。
因此,巩固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必须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党的领导地位不容否定。
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我国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来之不易,巩固和维护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是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
第一,要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西方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些具体经验可以借鉴和参考,但决不能照搬照抄。脱离中国国情,盲目引进西方“经验”,推崇所谓“普世价值”,只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引入歧路,其结果将引发政治动荡和社会混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否则就会迷失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因此,统一认识,分清是非,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与道路,是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思想基础。
第二,提高民主素质,自觉履行公民责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有赖于公民民主意识、民主素质的提高,只有公民真正了解自身的民主权利、维护自身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生活、体验民主实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有希望和可能。公民民主意识、民主素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石。公民民主意识的养成、民主素质的提高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第一道关口。为此,公民应通过民主生活、民主实践,提高自身的参与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监督能力,促进自身民主意识、民主素质的提高。同时,公民要保证个人权利、个人自由的实现,首先应保证一种“义务”的完成,即协调好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使个人权利、个人自由服务于国家利益、国家自由,通过自觉履行公民责任来促进个人权利与自由的实现,以维护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第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我国宪法和法律是由公民普遍意志决定的,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产物,也是公民个人权利与自由的保障。公民应认清宪法和法律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彰显社会主义法制的规范、威慑、惩罚作用,以形成维护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所需要的社会氛围与法律环境。
总之,民主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更是当今世界政治发展的潮流。然而,民主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与不同国情决定民主的具体内容与表现形式不同。世界上没有通用的、具有普适性的民主道路、民主模式与政治体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笔:金仁、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