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路小学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2014.5
官路小学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所指饮用水,是指学校供给教职工、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公共饮用水。包括自来水、饮水机供给的饮用水,学校集中购买的瓶装用水。
一、管理机构
组长:何军峰兼职管水员:李攀华卫生监督员:杨凯
二、办公室桶装饮用水管理
1.学校实行招标方式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供水站: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2)每学期初提供一次近期《产品检验报告书》;
3)持《健康证》的送水员(备好复印件二份);
4)提供免费清洗(每学期第1、10、18周)校内饮水机(按编号)服务;
5)自备《送水数量及空桶归还登记本》《清洗服务签收本》以便收款有据;
2. 门卫保安员负责查验首次送水人员《健康证》并保存复印件。
3.当周值日教师负责在《饮水机清洗服务签收本》上签名;
二、教学楼学生节能(直饮过滤)饮用水管理
1.学校保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水量充足。每年拨专款派专人进行一次水质送检并公示检验报告;
2.学生饮用水作为学校安全巡查时的重点巡查对象之一。
3. 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4.档案室负责存放《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单》;
5.总务处管水员负责定期检查和上报出水、排水、噪音及水温等异常情况;
6.教导处负责提醒厂家在开学前对饮水机进行清洗、维护、修理(保修二年)更换过滤芯并做好记录;
7.班主任及值日老师负责随时观察学生饮水前后的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处理;
8.各班级卫生人员负责抹洗饮水机边缘及台面;
9.学校应在取水点墙面设立《饮水须知》,提示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六、全校教职工、学生都有及时报告的责任。
七、新购置开水器,必须安装锁具;必须接地可靠,防止漏电。总务处每日安全巡查,要检查开水器锁具,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总务处管理员负责督促每周清洗开水器,每学期开学前安排全面清洗开水器,保证清洁。
八、学校配置的饮水机,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教师办公室、各班级如自购使用饮水机,应指定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
九、学校如需购买瓶装饮用水,由总务处集中统一购买。购买时应选择知名品牌饮用水,查验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严禁购买无证或假冒的饮用水。学校教职工、学生自购瓶装饮用水,也应注意购买合格产品。
十、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官路小学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2014.5
官路小学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所指饮用水,是指学校供给教职工、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公共饮用水。包括自来水、饮水机供给的饮用水,学校集中购买的瓶装用水。
一、管理机构
组长:何军峰兼职管水员:李攀华卫生监督员:杨凯
二、办公室桶装饮用水管理
1.学校实行招标方式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供水站: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2)每学期初提供一次近期《产品检验报告书》;
3)持《健康证》的送水员(备好复印件二份);
4)提供免费清洗(每学期第1、10、18周)校内饮水机(按编号)服务;
5)自备《送水数量及空桶归还登记本》《清洗服务签收本》以便收款有据;
2. 门卫保安员负责查验首次送水人员《健康证》并保存复印件。
3.当周值日教师负责在《饮水机清洗服务签收本》上签名;
二、教学楼学生节能(直饮过滤)饮用水管理
1.学校保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水量充足。每年拨专款派专人进行一次水质送检并公示检验报告;
2.学生饮用水作为学校安全巡查时的重点巡查对象之一。
3. 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4.档案室负责存放《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单》;
5.总务处管水员负责定期检查和上报出水、排水、噪音及水温等异常情况;
6.教导处负责提醒厂家在开学前对饮水机进行清洗、维护、修理(保修二年)更换过滤芯并做好记录;
7.班主任及值日老师负责随时观察学生饮水前后的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处理;
8.各班级卫生人员负责抹洗饮水机边缘及台面;
9.学校应在取水点墙面设立《饮水须知》,提示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六、全校教职工、学生都有及时报告的责任。
七、新购置开水器,必须安装锁具;必须接地可靠,防止漏电。总务处每日安全巡查,要检查开水器锁具,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总务处管理员负责督促每周清洗开水器,每学期开学前安排全面清洗开水器,保证清洁。
八、学校配置的饮水机,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教师办公室、各班级如自购使用饮水机,应指定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
九、学校如需购买瓶装饮用水,由总务处集中统一购买。购买时应选择知名品牌饮用水,查验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严禁购买无证或假冒的饮用水。学校教职工、学生自购瓶装饮用水,也应注意购买合格产品。
十、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