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村街、乡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结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村街、企事业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严格落实此项活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
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化企业,重点是易燃、易爆品和剧毒品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着重对库存、消防、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严密的检查,对消防器械、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核查,确保出事能自救,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各村街对本辖区内的化学品企业制定全面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各村街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域内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情况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死面,要底数清、情况明,对依法设立的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网点加强日常监管,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对有不法经营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三、加强对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单位加强防火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工作,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严禁在居民区、厂区、电力设施等敏感区点放明火。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工、库存、运输等重要环节更要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加大本单位消防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以防范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等多发性伤亡事故为重点,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分包、非法转包、非法建设、非法施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认真进行整改的施工单位,一律停止施工建设。
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教办室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冬季恶劣天气较多,寄宿制学校做好住校生的住宿、饮食、锅炉房、供电、化学品仓库、校车等重点环节工作。各村街要加强本村所有食品加工点、饭店、旅馆、超市、网吧等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人员伤亡、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校车监督管理
教办室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要求,摸底排查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建立档案。督导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对接送学生的车辆的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检查,严格审查乡域内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资格和安全资历,坚决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
七、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直部门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出现问题事故及时将情况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同时,要切实加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和要求上报,对因工作不利或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乡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6日
关于做好
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村街、乡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结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村街、企事业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严格落实此项活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
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化企业,重点是易燃、易爆品和剧毒品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着重对库存、消防、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严密的检查,对消防器械、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核查,确保出事能自救,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各村街对本辖区内的化学品企业制定全面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各村街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域内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情况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死面,要底数清、情况明,对依法设立的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网点加强日常监管,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对有不法经营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三、加强对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单位加强防火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工作,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严禁在居民区、厂区、电力设施等敏感区点放明火。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工、库存、运输等重要环节更要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加大本单位消防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以防范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等多发性伤亡事故为重点,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分包、非法转包、非法建设、非法施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认真进行整改的施工单位,一律停止施工建设。
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教办室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冬季恶劣天气较多,寄宿制学校做好住校生的住宿、饮食、锅炉房、供电、化学品仓库、校车等重点环节工作。各村街要加强本村所有食品加工点、饭店、旅馆、超市、网吧等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人员伤亡、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校车监督管理
教办室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要求,摸底排查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建立档案。督导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对接送学生的车辆的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检查,严格审查乡域内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资格和安全资历,坚决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
七、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直部门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出现问题事故及时将情况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同时,要切实加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要按规定和要求上报,对因工作不利或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乡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