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的法律治理

[内容提要]

酒驾成为我国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经过近年的治理虽然有所下降,但他依然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人员伤害的最大祸源。《人民日报》的消息称,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表明:2011年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3555起,死亡1220人。“两法修正案”实施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4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酒后驾驶数量同比下降41.4%,醉酒驾驶同比下降44.5%。针对治理酒驾中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公安部有关人士指出一些问题仍然突出。一年来,我们在城市治理酒驾方面投入了很大力量、花费了很大精力,整治效果比较好,但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形势仍很严峻。

[关键词] 酒后驾驶\法律法规\对酒后驾驶治理

目录

(一) 酒后驾驶处罚治理现状

(二) 关于我国现行法律及国外对酒后驾驶治理研究

(三) 对酒后驾驶治理对策

论酒后驾驶的法律治理

经过多年的治理,酒后驾驶的问题已得到大大的改善。但是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尤其是在小城镇更为突出。酒驾这一顽症的治理对交警部门以及我国的法制建设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想从根本上对此加以解决,就必须在法制的基础上进行社会的综合治理。

一、酒后驾车的现状及查处的困境

酒驾成为我国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经过近年的治理虽然有所下降,但他依然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人员伤害的最大祸源。《人民日报》的消息称,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表明:2011年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3555起,死亡1220人。“两法修正案”实施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4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酒后驾驶数量同比下降41.4%,醉酒驾驶同比下降44.5%。针对治理酒驾中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公安部有关人士指出一些问题仍然突出。一年来,我们在城市治理酒驾方面投入了很大力量、花费了很大精力,整治效果比较好,但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形势仍很严峻。

我所在的正定县,作为中小城镇,面临着同样的问题。2012年以来,我们所有的酒驾检查,无一例外的都会有酒驾现象存在。全年共查处酒后驾驶500余起,因酒驾造成的伤害300余起。酒驾的查处会遇到很多阻力,司机拒检,逃跑的不在少数。很多时候,因为从发现到抽血取证,有时间差,不少酒后驾车的司机,会想尽各种办法拖延,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降下来,以逃避惩罚。另外,酒驾的检查步骤影响可能的鉴定结论。因为检查时,让酒驾司机吹一口气,酒精监测仪器显示的数据,仅供交警前期判断。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才能出具鉴定结论。

更有甚者,一旦被抓,酒驾司机那真叫用心良苦,有的车窗紧闭,任凭怎么劝说就是不出来;有的趁乱找人顶包;有的佯装停车,趁机纵车逃逸;还有更绝的,发现要检查,马上拿出一瓶酒猛灌下肚,辩称自己先停车后喝酒,不是先喝酒后开车;还听说过有报复或恶作剧的,拿酒漱口,满口酒气,血液里却检不出酒精。

每处理一例醉驾,都牵涉到大量人力、物力、精力的投入。验血、等报告、笔录、网上办案、采集信息等流程下来,最快也得四五个小时。当事人酒劲上来了,拒绝配合酒精测试。“我就不吹,你们能拿我怎么办?”一开始遇到“拒检”,需要上报,批准后才能血 检。现在若劝说无效,直接送医院,或由医院派人取血样。即使这样,也省不了太多事。

1

一次,一位当事人借着“酒劲儿”,在医院乱摔乱砸,大喊救命。等将他制伏、验血、做笔录、登记完信息,天已大亮。

为什么有人敢于暴力抗拒酒精测试,弃车逃逸,甚至顶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弃车逃逸事后只能按治安处罚,难以进行酒驾取证。顶包者即使属于“无证驾驶”,最多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15天。与醉驾入刑两害相权,司机取其轻不难理解。

现实中,随着处罚越来越严厉,司机拒检、强行冲卡、撞交警、逃跑等情况比以前明显增多,对交警执法能力和安全防护的考验陡然增加。因此受伤的同事每年会有。中小城镇酒驾查处会遇到更多难题。在小城镇内工作、生活,由于圈子较小,最重要的是人情网。尤其是在政府机关内,关系网织得更密,人际交往更为密切。如果碰见个熟人酒后开车,查处就会遇到很多困难。最大的问题还在于,县城饮酒是人们交往的重要方式,全县大大小小的酒店几百家,每晚都会到很晚才关闭,饮酒的人相当多,这都是潜在的酒驾对象,其隐患也是非常大的。

二、我国惩治酒后驾车的法律存在的不足

我国惩治酒后驾驶的法律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这一点上,我们和国外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长春晚报》有这样一个介绍:日本在2008年通过的新道路交通法中对酒驾行为制定了非常苛刻的处罚标准。凡是血液里酒精含量达到0.03%的驾驶员即可被认定为酒驾。根据这个标准,一个成年人只要喝下一瓶啤酒差不多就符合日本酒驾的标准。其惩治措施非常严厉。对酒后驾车者将会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约合9300美元)的罚款。同时还新设了“车辆提供罪”、“酒水提供罪”以及“同乘罪”等新的罪种。也就是说,凡是向酒后驾车者提供车辆、酒水的人,以及同坐在车上的乘客都要受到严厉处罚。 近年来,美国认定酒后开车的血液酒精浓度标准也日趋严格,从0.08%降到0.05%。对于年轻人酒后开车的比例较高的现状,还针对21岁以下的驾驶者规定,血液酒精浓度0.01%就算酒后开车。如果在美国醉驾,餐厅、同时一起喝酒的人都一起成为被告。所以,如果在美国餐厅喝醉了还想开车离开,餐厅老板和服务员一定会把你拦住。

香港特区法律规定,酒精含量超过0.02%即可认定为酒后驾车,触犯酒后驾驶条例的司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25000港币及监禁3年。即便是首次被定罪的酒驾者也会至少被禁驾3个月,并强制司机参加驾驶改进课程。

我国惩治酒后驾车的法律还有一定的不足。我国对酒后驾驶行为在刑法上的规制及 缺失。我国刑法中对道路交通事故行为的规制仅在《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中有所规 2

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过失犯罪要求有刑法作规定的危害结果发生才予以处罚,即在酒后驾驶行为中,只对酒后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进行刑事处罚,而对没有造成后果或只造成一般后果的酒后驾车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刑罚处罚措施。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运营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1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我国行政立法的管理措施是暂扣、吊销驾驶证、罚款和拘留。但从实际看,这一立法规定似乎已经陷入了困境。比如,被吊销驾驶证后,很容易通过其他方法再获得驾驶执照;拘留的时间比较短,这样,行为人在心理上就不会对行政处罚重视;罚款的金额数目比较少对行为人起不到惩罚的作用;对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最低酒精数值标准规定的偏低,这样会给许多行为人逃避惩罚的机会。所以说,我国现行法律关于酒后驾驶行为的立法对当前恶劣交通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的现状的规制是远远不够的。

三、防治酒后驾车的对策

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治理力度,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必须通过社会的、法律的、宣传的、教育的各个方面的有效配合才能实现。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宣传的针对性。预防醉驾行为的发生,关键是要提高全社会对醉驾行为危害的认识。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积极健康的饮酒方式;在中小城镇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务农人员、摩托车驾驶员以及青壮年列为重点宣传对象。重点针对饭店、酒楼、酒吧、KTV等娱场所进行宣传;积极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安全驾驶,酒后不开车的社会意识,敲响安全行车警钟。

(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在日常的交通管理中,对于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治理难度较大,因为这种

3

违法行为相对于闯红灯、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易被交警发现。虽然每年都进行集中整治,但反弹性较大,屡治屡犯,屡禁不止,始终不能根治。 而刑罚并不是万能的,对于每位司机来说,增强尊重他人和自己生命的公民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才是遏制醉驾陋习的根本。要从根本上治理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单靠交警部门堵、查、管、处是达不到目的的,必须形成全社会的监督、疏导氛围,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从源头教育、预防、严管、严治、严惩、严处多措并举,方能凑效,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大打击力度,造成酒驾行为人的触痛感。交警管理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实行“全天候”巡查,不让酒后驾车者“漏网”,同时还要加强醉驾证据的收集力度;检察院要审查和巩固证据,对于符合条件的要一律起诉,并做到正确、快速起诉;法院要根据酒驾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犯罪后果依法准确量刑,尽量避免适用缓刑,实现设立酒驾罪的刑罚目的。

(四)完善相关的社会管理机制。打击犯罪不能只通过单一联动机制来解决,还需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如发展酒后代驾机制,为酒后禁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条件。鼓励有条件的酒店提供“酒后代驾”有偿服务。建立健全驾驶人员培训、考试机制,严把办证、安全教育关,重点教育驾驶人认清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减少和杜绝侥幸心理,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良好的驾驶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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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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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酒驾成为我国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经过近年的治理虽然有所下降,但他依然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人员伤害的最大祸源。《人民日报》的消息称,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表明:2011年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3555起,死亡1220人。“两法修正案”实施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4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酒后驾驶数量同比下降41.4%,醉酒驾驶同比下降44.5%。针对治理酒驾中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公安部有关人士指出一些问题仍然突出。一年来,我们在城市治理酒驾方面投入了很大力量、花费了很大精力,整治效果比较好,但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形势仍很严峻。

[关键词] 酒后驾驶\法律法规\对酒后驾驶治理

目录

(一) 酒后驾驶处罚治理现状

(二) 关于我国现行法律及国外对酒后驾驶治理研究

(三) 对酒后驾驶治理对策

论酒后驾驶的法律治理

经过多年的治理,酒后驾驶的问题已得到大大的改善。但是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尤其是在小城镇更为突出。酒驾这一顽症的治理对交警部门以及我国的法制建设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想从根本上对此加以解决,就必须在法制的基础上进行社会的综合治理。

一、酒后驾车的现状及查处的困境

酒驾成为我国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经过近年的治理虽然有所下降,但他依然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人员伤害的最大祸源。《人民日报》的消息称,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表明:2011年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3555起,死亡1220人。“两法修正案”实施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4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酒后驾驶数量同比下降41.4%,醉酒驾驶同比下降44.5%。针对治理酒驾中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公安部有关人士指出一些问题仍然突出。一年来,我们在城市治理酒驾方面投入了很大力量、花费了很大精力,整治效果比较好,但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形势仍很严峻。

我所在的正定县,作为中小城镇,面临着同样的问题。2012年以来,我们所有的酒驾检查,无一例外的都会有酒驾现象存在。全年共查处酒后驾驶500余起,因酒驾造成的伤害300余起。酒驾的查处会遇到很多阻力,司机拒检,逃跑的不在少数。很多时候,因为从发现到抽血取证,有时间差,不少酒后驾车的司机,会想尽各种办法拖延,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降下来,以逃避惩罚。另外,酒驾的检查步骤影响可能的鉴定结论。因为检查时,让酒驾司机吹一口气,酒精监测仪器显示的数据,仅供交警前期判断。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才能出具鉴定结论。

更有甚者,一旦被抓,酒驾司机那真叫用心良苦,有的车窗紧闭,任凭怎么劝说就是不出来;有的趁乱找人顶包;有的佯装停车,趁机纵车逃逸;还有更绝的,发现要检查,马上拿出一瓶酒猛灌下肚,辩称自己先停车后喝酒,不是先喝酒后开车;还听说过有报复或恶作剧的,拿酒漱口,满口酒气,血液里却检不出酒精。

每处理一例醉驾,都牵涉到大量人力、物力、精力的投入。验血、等报告、笔录、网上办案、采集信息等流程下来,最快也得四五个小时。当事人酒劲上来了,拒绝配合酒精测试。“我就不吹,你们能拿我怎么办?”一开始遇到“拒检”,需要上报,批准后才能血 检。现在若劝说无效,直接送医院,或由医院派人取血样。即使这样,也省不了太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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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一位当事人借着“酒劲儿”,在医院乱摔乱砸,大喊救命。等将他制伏、验血、做笔录、登记完信息,天已大亮。

为什么有人敢于暴力抗拒酒精测试,弃车逃逸,甚至顶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弃车逃逸事后只能按治安处罚,难以进行酒驾取证。顶包者即使属于“无证驾驶”,最多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15天。与醉驾入刑两害相权,司机取其轻不难理解。

现实中,随着处罚越来越严厉,司机拒检、强行冲卡、撞交警、逃跑等情况比以前明显增多,对交警执法能力和安全防护的考验陡然增加。因此受伤的同事每年会有。中小城镇酒驾查处会遇到更多难题。在小城镇内工作、生活,由于圈子较小,最重要的是人情网。尤其是在政府机关内,关系网织得更密,人际交往更为密切。如果碰见个熟人酒后开车,查处就会遇到很多困难。最大的问题还在于,县城饮酒是人们交往的重要方式,全县大大小小的酒店几百家,每晚都会到很晚才关闭,饮酒的人相当多,这都是潜在的酒驾对象,其隐患也是非常大的。

二、我国惩治酒后驾车的法律存在的不足

我国惩治酒后驾驶的法律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这一点上,我们和国外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长春晚报》有这样一个介绍:日本在2008年通过的新道路交通法中对酒驾行为制定了非常苛刻的处罚标准。凡是血液里酒精含量达到0.03%的驾驶员即可被认定为酒驾。根据这个标准,一个成年人只要喝下一瓶啤酒差不多就符合日本酒驾的标准。其惩治措施非常严厉。对酒后驾车者将会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约合9300美元)的罚款。同时还新设了“车辆提供罪”、“酒水提供罪”以及“同乘罪”等新的罪种。也就是说,凡是向酒后驾车者提供车辆、酒水的人,以及同坐在车上的乘客都要受到严厉处罚。 近年来,美国认定酒后开车的血液酒精浓度标准也日趋严格,从0.08%降到0.05%。对于年轻人酒后开车的比例较高的现状,还针对21岁以下的驾驶者规定,血液酒精浓度0.01%就算酒后开车。如果在美国醉驾,餐厅、同时一起喝酒的人都一起成为被告。所以,如果在美国餐厅喝醉了还想开车离开,餐厅老板和服务员一定会把你拦住。

香港特区法律规定,酒精含量超过0.02%即可认定为酒后驾车,触犯酒后驾驶条例的司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25000港币及监禁3年。即便是首次被定罪的酒驾者也会至少被禁驾3个月,并强制司机参加驾驶改进课程。

我国惩治酒后驾车的法律还有一定的不足。我国对酒后驾驶行为在刑法上的规制及 缺失。我国刑法中对道路交通事故行为的规制仅在《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中有所规 2

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过失犯罪要求有刑法作规定的危害结果发生才予以处罚,即在酒后驾驶行为中,只对酒后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进行刑事处罚,而对没有造成后果或只造成一般后果的酒后驾车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刑罚处罚措施。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运营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1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我国行政立法的管理措施是暂扣、吊销驾驶证、罚款和拘留。但从实际看,这一立法规定似乎已经陷入了困境。比如,被吊销驾驶证后,很容易通过其他方法再获得驾驶执照;拘留的时间比较短,这样,行为人在心理上就不会对行政处罚重视;罚款的金额数目比较少对行为人起不到惩罚的作用;对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最低酒精数值标准规定的偏低,这样会给许多行为人逃避惩罚的机会。所以说,我国现行法律关于酒后驾驶行为的立法对当前恶劣交通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的现状的规制是远远不够的。

三、防治酒后驾车的对策

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治理力度,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必须通过社会的、法律的、宣传的、教育的各个方面的有效配合才能实现。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宣传的针对性。预防醉驾行为的发生,关键是要提高全社会对醉驾行为危害的认识。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积极健康的饮酒方式;在中小城镇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务农人员、摩托车驾驶员以及青壮年列为重点宣传对象。重点针对饭店、酒楼、酒吧、KTV等娱场所进行宣传;积极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安全驾驶,酒后不开车的社会意识,敲响安全行车警钟。

(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在日常的交通管理中,对于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治理难度较大,因为这种

3

违法行为相对于闯红灯、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易被交警发现。虽然每年都进行集中整治,但反弹性较大,屡治屡犯,屡禁不止,始终不能根治。 而刑罚并不是万能的,对于每位司机来说,增强尊重他人和自己生命的公民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才是遏制醉驾陋习的根本。要从根本上治理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单靠交警部门堵、查、管、处是达不到目的的,必须形成全社会的监督、疏导氛围,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从源头教育、预防、严管、严治、严惩、严处多措并举,方能凑效,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大打击力度,造成酒驾行为人的触痛感。交警管理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实行“全天候”巡查,不让酒后驾车者“漏网”,同时还要加强醉驾证据的收集力度;检察院要审查和巩固证据,对于符合条件的要一律起诉,并做到正确、快速起诉;法院要根据酒驾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犯罪后果依法准确量刑,尽量避免适用缓刑,实现设立酒驾罪的刑罚目的。

(四)完善相关的社会管理机制。打击犯罪不能只通过单一联动机制来解决,还需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如发展酒后代驾机制,为酒后禁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条件。鼓励有条件的酒店提供“酒后代驾”有偿服务。建立健全驾驶人员培训、考试机制,严把办证、安全教育关,重点教育驾驶人认清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减少和杜绝侥幸心理,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良好的驾驶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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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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