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心理学与建筑设计

建筑心理学与建筑设计 (2010-03-20 20:12:50)

标签: 分类: ICY建筑思考

建筑心理学

心理空间与建筑空间

1. 格式塔心理学

从1912年格式塔心理学基本观点通过韦特曼的《似动视觉的实验研究》一文发表开始,完形论就开始在心理学领域中建立它的框架。大致于上个世纪中叶,建筑学开始与心理学形成交叉学科,建筑师们将“人——环境——建筑”统一起来进行研究,格式塔完形论的框架也就正从这个时候开始逐步深入到建筑设计的研究中。格式塔心理学派认为机体的生理过程是心理过程的基础,是行为环境和地理环境之间的媒介物。同时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心里现象最基本的特征是意识经验中显现的结构性和整体性。整体是先于部分而存在的,它具有的形式和性质不是决定于其中的部分,而是决定于作为一个整体的情景。[1] 总的来说,格式塔强调一个整体的概念,从整体来考虑和分析事物,在建筑设计过程中,正是需要建筑师时时从整体回顾方案所需涵盖的信息,从宏观的角度来对场地中各种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建立起从“人——环境——建筑”综合考虑的框架,从而做出一个更完整的判断来回应各个因素。可以说

一个方案对场地信息(包含地理环境信息和人文环境信息等)回应程度的完整性,就是建筑设计方案的格式塔性。

2. 建筑设计与心理学的关系

2.1建筑的强迫性

建筑是一种带有强迫性的艺术,它不同于其他艺术品只在固定的场所固定的时间让人视觉可达。建筑存在于人生活的任意范围之中,在城市乡镇村落等,只要有人的地方都有建筑的存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建筑,而正是因为建筑的这一特性,建筑师才不同于艺术家,任何一个建成的建筑都会带有强迫性,强迫使用它的人去接受这个建筑。因此,建筑(包括建筑空间)给人以什么样的心理感受也就不可避免的成为建筑设计中需要细心考虑的问题。建筑师有必要对心理学有足够的认识,才能更好的在建筑设计中对人的心理反应做出一种接近真实情况的预计。

2.2建筑空间对心理知觉的影响

要在设计时对人的心理做出接近真实的判断,首先应该从整体的思路即完形论的理论来考虑,正如格式塔心理学家考夫卡指出的一样:假使有一种经验的现象,它的每一成分都牵连到其他成分,而每一成分之所以有特性,即因为它和其他成分具有关系„„行为产生于行为环境,受行为环境的调节,心理学的任务就是研究行为与心理物理场的因果关系。

[2]建筑空间(包括城市空间等对建筑空间的延伸概念)正是这里所谓的行为环境和物理场,是人们心理感觉的背景。人们对事物的感觉就是通过刺激产生的,是感官对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而建筑空间对人的主要刺激来自于视觉刺激,人们对建筑的认识首先是从建筑的形态特征和空间特性等方面得到感性认识,在感觉的基础上进而对建筑空间形成个人的知觉。知觉过程是一种主动的感知活动,是将自我经验及欲望结合在一起的心理活动。正如通常人们习惯2.4-3.3米左右的室内空间,如果突然遇到2.1米高度的室内空间,即便正常人身高通常不足这个高度,但人们总会下意识的低头,这就是一种对空间认知经验导致的心理反应。空间尺度并不仅仅取决于人们的生理概念,更多的时候它取决于一种人们所习惯的心理尺度,在空间问题上,生理和心理应该从一种整体的角度来定义,不能孤立起来考虑。正如舒尔茨在《建筑中的意向》中所强调的一样:“我们所能觉察到的是自己的经验之和,要依赖概念,而且对象也不是孤立的,绝对的,只是相对的整体。觉察是有意向的。我们通过知觉直接意识现象世界,它并不能表达客观的和简单的世界。”正是因为人们对客体的知觉过程是一个整体的感受,所以才要求建筑师要将空间尺度的定量问题放在一个整体空间背景中的角度来考虑,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为人们生理和心理都乐意接受的空间环境。同时,建筑空间不仅仅是一个尺度问题,作为一个整体,建筑空间中的色彩、物体形态、空间中的各种声

响等都是建筑空间这个整体中的构成元素,它们同样对处于空间中的人

的心理状态造成影响。比如这2张卧室图片(图1),同样的角度和物体大小,但由于颜色和视觉清晰程度的

图1不同颜色的卧室

不同给人心里完全迥异的感受,一种给人温馨的感觉,一种给人鬼魅的感觉,而这些感受对建筑空间的使用效率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建筑形态方面,尖锐的形态给人以一种冲击感,而缓和平滑的形态则给人一种亲切感,因为人们在心理上会有一种回避冲击的本能,因此在公共建筑中如果不是有目的性的给人冲击感,应尽量避免尖锐形态对人们心理的影响。建筑师以创造一个宜人的空间而存在,他是为人类的乌托邦城市而创造一个个可能性的,正如阿尔瓦·阿尔托所说的那样:“建筑师所创造的世界应该是一个和谐的,和尝试用线把生活的过去和将来编织在一起的世界。而用来编制的最基本的经纬就是人们纷繁的情感之线与包括人在内的自然之线。”

2.3心理知觉对建筑空间的营造

正如芦原义信所说:“空间基本上是一个物体同感觉它的人之间产生的相互关系形成的”。如果说知觉强调的是一种主体(即人)对客体(即建筑)的接受程度,那么人的主观能动性则表现出心理知觉对客观事物的影响和改造。建筑空间与心理需求存在着辩证关系,空间是建筑师限定出来的区域,但它不一定完整的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即便在最初建成

市能够满足,随着时间的累积,建筑功能也有可能随着使用者的变化而无法满足其需求。可以说整个建筑生命周期中,建筑空间只能在一定时间程度内满足其空间需求。当需求无法满足时,人的内心理就会因不满现状而出现一种张力系统,正如勒文所阐述的一样,当一个人具有一定的动机或需要的时候,在他的体内必然会出现一个张力系统,这个系统随着需要的满足和动机的实现而趋于松弛;反之,如果需要得不到满足或动机受到阻碍,那么这个张力系统就会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3] 在当建筑空间形态无法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时,使用者所产生的负面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从而促进使用者去改造建筑空间,这种改变空间的做法就是一种对张力系统进行松弛的反应。特别的,对于私人拥有的场所而言,使用者总会自发的去将空间改造为自己所熟悉和希望的那种面貌,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者会不断的改变空间形态以适应当即的心理需求,而这些适应需求的改造过程正是伴随着整个建筑的生命周期的。而对于在建筑生命周期中只能对开端做出限定的建筑师来说,在设计时就应该留出能够灵活改变的可能性,做到“形成空间,留出空间”,正如赫曼·赫茨伯格所说的一样:“做出选择的先决条件不仅在于可能性的范围必须能被控制(因而应该是有限的),而且还在于选择者用他自己的思维方式,使这些供选择的可能性看得见,他必须能用自己的经验来构想他们„„选择者能将它们(指现有建筑空间)与自己意识到的或从自己下意识经验中产生的主张相比较,通过比较新的激发所产生的形象和以往的经验所储存的印象,它的潜力可以得到评价,并随之成为选择者所熟悉世界的延伸,而形成自己的个性。”[4]

2.4交往活动与空间

建筑空间的优劣不仅仅取决于尺度、色彩等与人感官直接接触的范畴,在满足这些基本生理和心理的基础上,建筑空间应该在更高的程度上——意识形态方面满足人们对联想空间的需求。建筑本身就如同一个玻璃杯,它的实际意义并不是玻璃杯本身,而是玻璃杯所围合的“空间”,这个“空间”不仅仅是从人体工程学上的一种尺度上的限定,它还包含了在空间中人们的心理活动、经验、记忆、文化等多方面信息,建筑设计也只有从整体上综合了这些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形成真正宜人的空间。

人体工程学只从生理和心理的最基本程度对空间尺度的取值提供了参考,对意识形态的空间并未涉足,但意识形态的空间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建筑师在空间设计过程中也必须考虑到人们对这种空间的需求。人是社会中的人,处于群体中的人都有渴望交往的心理,而建筑师的任务则是提供这种空间——一种能刺激“人看人”的心理需求的环境。正如扬盖尔所说“只要有人存在,无论是在建筑物内,在居住小区,在城市中心,还是在娱乐场所,人及其活动总是吸引着另一些人。人们为另一些人所吸引,就会聚集在他们周围,寻找最靠近的位置。新的活动便在进行中的事件附近萌发了。”[5]处于环境中的人对他人的活动总具有好奇心,而视觉或听觉可达则是促发这种好奇心的必要条件,建筑师可以通过场所的视听可达性,对空间的交往程度进行控制。但在决定这个场所的交往程度之前,建筑师必须对场所进行预期的判断。约翰·赖

勒对哥本哈根铁凤里游乐场的调查就很清晰的表达了这种预判的重要性:沿着游乐场道路布置的座椅中,座椅大多是背靠背安放的,其中面对道路的椅子总是受到青睐,而背对道路的椅子则很少有人问津。[6]而与之相对应的例子,置于开敞空间中央的坐凳,尽管在视觉上能更大程度的观察到周围人的活动,但现实中人们却更多的去选择在开敞空间边缘安置的小凳。同样的例子还有一项对餐厅座椅使用频率的调查:靠近入口的座椅使用频率最低,位于餐厅中央的座位使用频率居中,而靠窗和位于角落的座椅使用频率最高。[7]人们对不同功能的建筑空间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需求,这就要求建筑师在关注建筑本身的同时对建筑空间中人的活动进行更细致的考虑:是巧妙的利用人的“领域感”(在此不详述)[8]来限制人们的交往活动从而提供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还是刺激人们交往的兴趣提供一个相对开敞的交往空间。

2.5场所感

在上面我们已经谈到建筑空间满足人们精神意义空间的需求,而人们精神意义的空间中,对记忆、文化等方面的因素也是作为衡量一个空间是否具有精神意义的重要元素,而这些精神意义就是我们所要谈到的场所精神。诺伯格·舒尔茨认为:“‘存在空间’和‘定居’是同义语„„‘定居’包含着比‘遮蔽所’更多的东西,它包含了有生活呈现的空间就是在词句的真正意义上的场所。场所是有明确特征的空间。„„而建筑师的任务就是创造各种有意义的场所。”[9]场所精神包含着建筑空间中人的生活习俗、情感、记忆、文化等多方面的综合心理因素,也正

是如此,每一个建筑空间都是一个在时间上延续的、传承的、具有特征的空间,新建空间必须继承原有空间的重要元素,才能给人们以归宿感。人的知觉是一种主动感知活动,它带有个人的以往经验与欲望,而这种经验与欲望在一定程度上依托于经验中的具象信息——即个人印象中的建筑空间。而建筑空间的营造也必须是带有原居民记忆和地区特点的,以一种原有建筑在时间和空间上延续的姿态而进入原居民的生活,这样的空间才能称为具备归属感的空间。“城市特色是方方面面的,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都可能成为城市特色。不能忘记的是:有形遗产是无形文化的载体,展示的场所,发展的工具”[10]。也正如林奇在《城市形象》中所提到的环境形象可以成为人们信念、信息和行动的指导者。对于处在空间中的人而言,会对空间产生一定的联想,广场中的一个雕塑,路边的某种植物,都会成为个人对场所归属感的承载物。而在设计过程中,建筑师就应该对该地区人们的习俗、生活状态、文化特征等要素进行深入了解,营造出一个具有可识别性的空间,从而给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以一种“归属感”与“领域感”。

3. 心理学结合中国传统

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国外就已经对建筑心理学进行研究,而我国对这方面的研究从近几十年才开始,国外建筑师对建筑心理学的研究有很多是我们可以借鉴的精华。但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国外的研究成果中大多以西方的行为习惯和认知体系为基础,如何找出一种适

应中国人心理特征的建筑学与心理学融合的道路,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问题。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导致行为习惯和认知感受的不同,例如在

佛大学(图2),学校的大门的尺度希望给人一种朴素而亲近的感觉,而中国大学校门(以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大门为例)往往希望给人一种庄重气派的感觉。我们并不能说对于大学校门尺度的观点哪种更好,因为这是一种文化差异导致的东西方对事物观点的不同,我们不能说寄希望去改变这种文化的多元化,而应该去顺应这种文化延续的潮流。建筑心理学应该结合地域性,正如我们先前所提到的场所精神一样,建筑空间的营造需要建筑师去关注该地域的文化、习俗、生活状态等多方面问题,而建筑心理学的运用上,我们也需要去关注“地域化的建筑心理学”,关注文化差异所产生的人们心理认知的不同,这样才能真正的去营造一个为使用者乐于接受的空间。

4. 结语

建筑心理学是一门通过研究“建筑——环境——人”来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的学科,我们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不能单一的从各个片面的组成来推敲建筑空间形态,格式塔完形论的存在正是要我们从更整体的思路来考虑空间与环境的关系,空间与心理的辩证关系,场所感与领域感的关系,从而对建筑空间进行更完整的推敲和判断。建筑师是为营造一个宜人的空间而存在的,正如阿尔瓦·阿尔托所说的那样:“建造天堂是建筑设计的一个潜在动机,它是我们设计建筑的唯一目的„„每件建筑作品都是一个标志,它们向世人展示出我们愿意为世界上的所有普通人建造天堂的志向。”

参考文献:

[1][2][3][8][9]《现代建筑理论》

[4]《建筑学教程——设计原理》

[5][6][7]《交往与空间》

[10]《我们的遗产·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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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分类: ICY建筑思考

建筑心理学

心理空间与建筑空间

1. 格式塔心理学

从1912年格式塔心理学基本观点通过韦特曼的《似动视觉的实验研究》一文发表开始,完形论就开始在心理学领域中建立它的框架。大致于上个世纪中叶,建筑学开始与心理学形成交叉学科,建筑师们将“人——环境——建筑”统一起来进行研究,格式塔完形论的框架也就正从这个时候开始逐步深入到建筑设计的研究中。格式塔心理学派认为机体的生理过程是心理过程的基础,是行为环境和地理环境之间的媒介物。同时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心里现象最基本的特征是意识经验中显现的结构性和整体性。整体是先于部分而存在的,它具有的形式和性质不是决定于其中的部分,而是决定于作为一个整体的情景。[1] 总的来说,格式塔强调一个整体的概念,从整体来考虑和分析事物,在建筑设计过程中,正是需要建筑师时时从整体回顾方案所需涵盖的信息,从宏观的角度来对场地中各种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建立起从“人——环境——建筑”综合考虑的框架,从而做出一个更完整的判断来回应各个因素。可以说

一个方案对场地信息(包含地理环境信息和人文环境信息等)回应程度的完整性,就是建筑设计方案的格式塔性。

2. 建筑设计与心理学的关系

2.1建筑的强迫性

建筑是一种带有强迫性的艺术,它不同于其他艺术品只在固定的场所固定的时间让人视觉可达。建筑存在于人生活的任意范围之中,在城市乡镇村落等,只要有人的地方都有建筑的存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建筑,而正是因为建筑的这一特性,建筑师才不同于艺术家,任何一个建成的建筑都会带有强迫性,强迫使用它的人去接受这个建筑。因此,建筑(包括建筑空间)给人以什么样的心理感受也就不可避免的成为建筑设计中需要细心考虑的问题。建筑师有必要对心理学有足够的认识,才能更好的在建筑设计中对人的心理反应做出一种接近真实情况的预计。

2.2建筑空间对心理知觉的影响

要在设计时对人的心理做出接近真实的判断,首先应该从整体的思路即完形论的理论来考虑,正如格式塔心理学家考夫卡指出的一样:假使有一种经验的现象,它的每一成分都牵连到其他成分,而每一成分之所以有特性,即因为它和其他成分具有关系„„行为产生于行为环境,受行为环境的调节,心理学的任务就是研究行为与心理物理场的因果关系。

[2]建筑空间(包括城市空间等对建筑空间的延伸概念)正是这里所谓的行为环境和物理场,是人们心理感觉的背景。人们对事物的感觉就是通过刺激产生的,是感官对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而建筑空间对人的主要刺激来自于视觉刺激,人们对建筑的认识首先是从建筑的形态特征和空间特性等方面得到感性认识,在感觉的基础上进而对建筑空间形成个人的知觉。知觉过程是一种主动的感知活动,是将自我经验及欲望结合在一起的心理活动。正如通常人们习惯2.4-3.3米左右的室内空间,如果突然遇到2.1米高度的室内空间,即便正常人身高通常不足这个高度,但人们总会下意识的低头,这就是一种对空间认知经验导致的心理反应。空间尺度并不仅仅取决于人们的生理概念,更多的时候它取决于一种人们所习惯的心理尺度,在空间问题上,生理和心理应该从一种整体的角度来定义,不能孤立起来考虑。正如舒尔茨在《建筑中的意向》中所强调的一样:“我们所能觉察到的是自己的经验之和,要依赖概念,而且对象也不是孤立的,绝对的,只是相对的整体。觉察是有意向的。我们通过知觉直接意识现象世界,它并不能表达客观的和简单的世界。”正是因为人们对客体的知觉过程是一个整体的感受,所以才要求建筑师要将空间尺度的定量问题放在一个整体空间背景中的角度来考虑,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为人们生理和心理都乐意接受的空间环境。同时,建筑空间不仅仅是一个尺度问题,作为一个整体,建筑空间中的色彩、物体形态、空间中的各种声

响等都是建筑空间这个整体中的构成元素,它们同样对处于空间中的人

的心理状态造成影响。比如这2张卧室图片(图1),同样的角度和物体大小,但由于颜色和视觉清晰程度的

图1不同颜色的卧室

不同给人心里完全迥异的感受,一种给人温馨的感觉,一种给人鬼魅的感觉,而这些感受对建筑空间的使用效率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建筑形态方面,尖锐的形态给人以一种冲击感,而缓和平滑的形态则给人一种亲切感,因为人们在心理上会有一种回避冲击的本能,因此在公共建筑中如果不是有目的性的给人冲击感,应尽量避免尖锐形态对人们心理的影响。建筑师以创造一个宜人的空间而存在,他是为人类的乌托邦城市而创造一个个可能性的,正如阿尔瓦·阿尔托所说的那样:“建筑师所创造的世界应该是一个和谐的,和尝试用线把生活的过去和将来编织在一起的世界。而用来编制的最基本的经纬就是人们纷繁的情感之线与包括人在内的自然之线。”

2.3心理知觉对建筑空间的营造

正如芦原义信所说:“空间基本上是一个物体同感觉它的人之间产生的相互关系形成的”。如果说知觉强调的是一种主体(即人)对客体(即建筑)的接受程度,那么人的主观能动性则表现出心理知觉对客观事物的影响和改造。建筑空间与心理需求存在着辩证关系,空间是建筑师限定出来的区域,但它不一定完整的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即便在最初建成

市能够满足,随着时间的累积,建筑功能也有可能随着使用者的变化而无法满足其需求。可以说整个建筑生命周期中,建筑空间只能在一定时间程度内满足其空间需求。当需求无法满足时,人的内心理就会因不满现状而出现一种张力系统,正如勒文所阐述的一样,当一个人具有一定的动机或需要的时候,在他的体内必然会出现一个张力系统,这个系统随着需要的满足和动机的实现而趋于松弛;反之,如果需要得不到满足或动机受到阻碍,那么这个张力系统就会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3] 在当建筑空间形态无法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时,使用者所产生的负面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从而促进使用者去改造建筑空间,这种改变空间的做法就是一种对张力系统进行松弛的反应。特别的,对于私人拥有的场所而言,使用者总会自发的去将空间改造为自己所熟悉和希望的那种面貌,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者会不断的改变空间形态以适应当即的心理需求,而这些适应需求的改造过程正是伴随着整个建筑的生命周期的。而对于在建筑生命周期中只能对开端做出限定的建筑师来说,在设计时就应该留出能够灵活改变的可能性,做到“形成空间,留出空间”,正如赫曼·赫茨伯格所说的一样:“做出选择的先决条件不仅在于可能性的范围必须能被控制(因而应该是有限的),而且还在于选择者用他自己的思维方式,使这些供选择的可能性看得见,他必须能用自己的经验来构想他们„„选择者能将它们(指现有建筑空间)与自己意识到的或从自己下意识经验中产生的主张相比较,通过比较新的激发所产生的形象和以往的经验所储存的印象,它的潜力可以得到评价,并随之成为选择者所熟悉世界的延伸,而形成自己的个性。”[4]

2.4交往活动与空间

建筑空间的优劣不仅仅取决于尺度、色彩等与人感官直接接触的范畴,在满足这些基本生理和心理的基础上,建筑空间应该在更高的程度上——意识形态方面满足人们对联想空间的需求。建筑本身就如同一个玻璃杯,它的实际意义并不是玻璃杯本身,而是玻璃杯所围合的“空间”,这个“空间”不仅仅是从人体工程学上的一种尺度上的限定,它还包含了在空间中人们的心理活动、经验、记忆、文化等多方面信息,建筑设计也只有从整体上综合了这些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形成真正宜人的空间。

人体工程学只从生理和心理的最基本程度对空间尺度的取值提供了参考,对意识形态的空间并未涉足,但意识形态的空间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建筑师在空间设计过程中也必须考虑到人们对这种空间的需求。人是社会中的人,处于群体中的人都有渴望交往的心理,而建筑师的任务则是提供这种空间——一种能刺激“人看人”的心理需求的环境。正如扬盖尔所说“只要有人存在,无论是在建筑物内,在居住小区,在城市中心,还是在娱乐场所,人及其活动总是吸引着另一些人。人们为另一些人所吸引,就会聚集在他们周围,寻找最靠近的位置。新的活动便在进行中的事件附近萌发了。”[5]处于环境中的人对他人的活动总具有好奇心,而视觉或听觉可达则是促发这种好奇心的必要条件,建筑师可以通过场所的视听可达性,对空间的交往程度进行控制。但在决定这个场所的交往程度之前,建筑师必须对场所进行预期的判断。约翰·赖

勒对哥本哈根铁凤里游乐场的调查就很清晰的表达了这种预判的重要性:沿着游乐场道路布置的座椅中,座椅大多是背靠背安放的,其中面对道路的椅子总是受到青睐,而背对道路的椅子则很少有人问津。[6]而与之相对应的例子,置于开敞空间中央的坐凳,尽管在视觉上能更大程度的观察到周围人的活动,但现实中人们却更多的去选择在开敞空间边缘安置的小凳。同样的例子还有一项对餐厅座椅使用频率的调查:靠近入口的座椅使用频率最低,位于餐厅中央的座位使用频率居中,而靠窗和位于角落的座椅使用频率最高。[7]人们对不同功能的建筑空间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需求,这就要求建筑师在关注建筑本身的同时对建筑空间中人的活动进行更细致的考虑:是巧妙的利用人的“领域感”(在此不详述)[8]来限制人们的交往活动从而提供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还是刺激人们交往的兴趣提供一个相对开敞的交往空间。

2.5场所感

在上面我们已经谈到建筑空间满足人们精神意义空间的需求,而人们精神意义的空间中,对记忆、文化等方面的因素也是作为衡量一个空间是否具有精神意义的重要元素,而这些精神意义就是我们所要谈到的场所精神。诺伯格·舒尔茨认为:“‘存在空间’和‘定居’是同义语„„‘定居’包含着比‘遮蔽所’更多的东西,它包含了有生活呈现的空间就是在词句的真正意义上的场所。场所是有明确特征的空间。„„而建筑师的任务就是创造各种有意义的场所。”[9]场所精神包含着建筑空间中人的生活习俗、情感、记忆、文化等多方面的综合心理因素,也正

是如此,每一个建筑空间都是一个在时间上延续的、传承的、具有特征的空间,新建空间必须继承原有空间的重要元素,才能给人们以归宿感。人的知觉是一种主动感知活动,它带有个人的以往经验与欲望,而这种经验与欲望在一定程度上依托于经验中的具象信息——即个人印象中的建筑空间。而建筑空间的营造也必须是带有原居民记忆和地区特点的,以一种原有建筑在时间和空间上延续的姿态而进入原居民的生活,这样的空间才能称为具备归属感的空间。“城市特色是方方面面的,有形遗产和无形遗产都可能成为城市特色。不能忘记的是:有形遗产是无形文化的载体,展示的场所,发展的工具”[10]。也正如林奇在《城市形象》中所提到的环境形象可以成为人们信念、信息和行动的指导者。对于处在空间中的人而言,会对空间产生一定的联想,广场中的一个雕塑,路边的某种植物,都会成为个人对场所归属感的承载物。而在设计过程中,建筑师就应该对该地区人们的习俗、生活状态、文化特征等要素进行深入了解,营造出一个具有可识别性的空间,从而给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以一种“归属感”与“领域感”。

3. 心理学结合中国传统

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国外就已经对建筑心理学进行研究,而我国对这方面的研究从近几十年才开始,国外建筑师对建筑心理学的研究有很多是我们可以借鉴的精华。但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国外的研究成果中大多以西方的行为习惯和认知体系为基础,如何找出一种适

应中国人心理特征的建筑学与心理学融合的道路,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问题。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导致行为习惯和认知感受的不同,例如在

佛大学(图2),学校的大门的尺度希望给人一种朴素而亲近的感觉,而中国大学校门(以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大门为例)往往希望给人一种庄重气派的感觉。我们并不能说对于大学校门尺度的观点哪种更好,因为这是一种文化差异导致的东西方对事物观点的不同,我们不能说寄希望去改变这种文化的多元化,而应该去顺应这种文化延续的潮流。建筑心理学应该结合地域性,正如我们先前所提到的场所精神一样,建筑空间的营造需要建筑师去关注该地域的文化、习俗、生活状态等多方面问题,而建筑心理学的运用上,我们也需要去关注“地域化的建筑心理学”,关注文化差异所产生的人们心理认知的不同,这样才能真正的去营造一个为使用者乐于接受的空间。

4. 结语

建筑心理学是一门通过研究“建筑——环境——人”来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的学科,我们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不能单一的从各个片面的组成来推敲建筑空间形态,格式塔完形论的存在正是要我们从更整体的思路来考虑空间与环境的关系,空间与心理的辩证关系,场所感与领域感的关系,从而对建筑空间进行更完整的推敲和判断。建筑师是为营造一个宜人的空间而存在的,正如阿尔瓦·阿尔托所说的那样:“建造天堂是建筑设计的一个潜在动机,它是我们设计建筑的唯一目的„„每件建筑作品都是一个标志,它们向世人展示出我们愿意为世界上的所有普通人建造天堂的志向。”

参考文献:

[1][2][3][8][9]《现代建筑理论》

[4]《建筑学教程——设计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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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们的遗产·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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