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_

XX 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城市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城区内4个责任网格:XX 街道、XX 街道、XX 街道、XX 工业园区。

(二)城区内34个单元网格:各街道、工业园区下辖的XX 个社区。XX 个村委会由区城管办参照社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区直职能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委、区文体旅游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教育局、XX 公安分局、XX 药监分局等。

(四)公共服务单位:供电、供水、供气、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火车站、汽车站、公交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二、考评内容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XX 经济技术开发区、XX 产业园外,XX 区管理区域(以下简称为XX 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三、考评方式 区城管委负责考评的领导工作,区城管办负责考评的具体实施工作。考评组成员由区城管办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城管委成员单位中抽取组成,或者以协议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一)责任网格组

按照市级考核结果直接使用。

(二)单元网格组实行“一周一查”

每月前三周由区城管办组织人员上路巡查打分,按单元网格随机抽取样本点暗查,对重点区域可实行分时段多次打分取平均分值,每周暗查得分权重分别占月度总评的20%;第四周由区城管办委托第三方考评,考评得分权重占月度总评的40%。

(三)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

按照责任网格、单元网格月考评结果以及城管办对职能部门、单位综合考评情况计算得分,年终进行综合评比。

(四)社会监督

利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市民论坛、XX 市12319城建服务热线和城管有奖投诉短信平台,鼓励全民监督城市管理考评工作。对市民投诉案件和新闻媒体曝光案件实行核实扣分,扣分不设权重,直接从当月综合得分中扣除;对通过城管有奖投诉短信平台投诉并经查属实的,给予投诉人适当奖励;对因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突出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在考评中予以加分。

(五)评比调度

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区城管委领导主持,各被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城管办对当月考评情况及相关照片、影像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形成综合材料,并在当月调度会上通报。区城管委对各考评对象当月得分情况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奖惩办法

(一)设立城市管理奖励资金

1. 区财政部门设立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由区财政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奖励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 实行责任领导风险抵押金制度。各街道、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上缴1000元,各城管执法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元网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上缴800元,作为考评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由各街道办事处(XX 工业园区)、城管执法分局组织上交区城管办,由区财政专帐管理。其中街道、工业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交纳的考评风险抵押金按要求上交市城管委。

(二)奖励与处罚

1. 对在市月度考评中排名前四名的责任网格单位,奖励2万元;对区月度考评前5名的单元网格单位,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

2. 每年评选出“城市管理最佳街道(园区)”1个、“城市管理最佳单位”2个(在职能部门中产生)、“城市管理先进单位”2个(从公共服务部门中产生)、“城市管理最佳社区(村)”4个,“优秀城市美容师”30名、“优秀城市管理队员”20名,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表彰。

3. 被评为“城市管理最佳街道(园区)”的责任网格单位奖励10万元,其中党政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城管执法分局主要负责人各奖励2万元;被评为“城市管理最佳单位”的职能部门奖励2万元,其中奖励主要负责人1万元;被评为“城市管理先进单位”的公共服务部门奖励5000元;被评为“城市管理

最佳社区(村)”的单元网格奖励2万元,其中主要负责人奖励1万元;被评为“优秀城市美容师”、“优秀城市管理队员”的奖励2000元。

4. 对年度排名末位的责任网格分管负责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人,年度排名后5位的单元网格负责人和年度总评未位区直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全额扣除城市管理考评风险抵押金,纳入奖励基金。

5. 对月度排名后3位的单元网格负责人,分别从其考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100元、80元、50元进行处罚;连续3次末位的单元网格,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6. 对1年内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在市城管委检查中被通报3次的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年度内被通报5次以上的,按照管理权限建议市、区城管委给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处理;公共服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城管委。

(三)考评结果运用

1. 每月的考评结果专报区城管委领导,反馈给各街道、园区及相关单位,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排名情况。

2. 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各街道办事处、XX 工业园区、区直相关部门目标考核,年终考评时按权重换算成城市管理成绩,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 全年总评末位的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和区直单位不得参与区级及以上级别的评先评优。

五、考评监督

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单位代表、市民代表等组成城市管理考评监督员库,每月随机抽取若干名考评监督员全程参与考评工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对考评工作进行督查。

考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廉洁。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各街道、工业园区、区直各职能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所属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和奖惩。

附件1:《XX 区城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附件2:《XX 区城市管理考评标准》

附件1

XX 区城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XX 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组织与实施

(一)对责任网格考评的项目

直接参照使用市级考核结果。

(二)区城管办牵头对单元网格考评的项目(总分500分) 。

1. 日常检查

(1)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300分;

(2)城区环卫作业150分。其中道路机械化作业占30%,生活垃圾运输占20%,垃圾站(点)卫生占20%,公共厕所占30%;

(3)行政执法(含网格化管理)50分;

(4)社会监督(加减分控制在50分内)。

考核方式:区城管办组织人员对各网格化责任单位采取暗查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考评,每月前三周每周各进行一次暗查。样本点(内容包括主次干道、背街巷、小区、公共场所、市场、铁路沿线、堤坝水面、建筑工地、环卫设施点等)输入电脑,用抽签方式确定,按照考评标准进行检查打分。

每周考评成绩及时反馈给各被考评单位,三次暗查成绩按照考评权重计入日常考评成绩。

每月第四周由区城管办委托第三方组织考评,采取明查的

方式对单元网格责任单位全部考评项目进行考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检查样本点。检查时邀请考评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被检查单位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参加对本单位的考评。

2. 督办考评(加分或减分不超过50分)。

考评方式:主要考评单元网格责任单位对各级领导上路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市、区领导或部门领导上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减1分。考评计分以会议纪要或通报、批示等为依据,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办负责。

(三)区城管办牵头对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考评的项目(各500分) 。

区城管办指导单元网格责任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职能部门、服务单位承担的城市管理事项进行督办、考评和对市直管理事项的上报工作。

对职能部门、服务单位的考评内容由各街道、XX 工业园区根据被考评单位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确定。

各单元网格对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的当月考评成绩在次月8日前由所在街道(包括XX 工业园区)收齐汇总后统一上报区城管办。未按时上报成绩的,在该网格当月考评成绩总分中扣10分。

二、计分公式

(一)各责任网格月度考评成绩=市级月度考评成绩; 年度考评成绩=月度考评平均成绩;

(二)单元网格月度考评成绩=按照权重考评成绩;年度考评成绩=月度平均成绩;

(三)职能部门、服务单位年终综合成绩=月度考评平均成绩。

XX 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城市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城区内4个责任网格:XX 街道、XX 街道、XX 街道、XX 工业园区。

(二)城区内34个单元网格:各街道、工业园区下辖的XX 个社区。XX 个村委会由区城管办参照社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区直职能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委、区文体旅游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教育局、XX 公安分局、XX 药监分局等。

(四)公共服务单位:供电、供水、供气、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火车站、汽车站、公交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二、考评内容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XX 经济技术开发区、XX 产业园外,XX 区管理区域(以下简称为XX 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三、考评方式 区城管委负责考评的领导工作,区城管办负责考评的具体实施工作。考评组成员由区城管办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城管委成员单位中抽取组成,或者以协议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一)责任网格组

按照市级考核结果直接使用。

(二)单元网格组实行“一周一查”

每月前三周由区城管办组织人员上路巡查打分,按单元网格随机抽取样本点暗查,对重点区域可实行分时段多次打分取平均分值,每周暗查得分权重分别占月度总评的20%;第四周由区城管办委托第三方考评,考评得分权重占月度总评的40%。

(三)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

按照责任网格、单元网格月考评结果以及城管办对职能部门、单位综合考评情况计算得分,年终进行综合评比。

(四)社会监督

利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市民论坛、XX 市12319城建服务热线和城管有奖投诉短信平台,鼓励全民监督城市管理考评工作。对市民投诉案件和新闻媒体曝光案件实行核实扣分,扣分不设权重,直接从当月综合得分中扣除;对通过城管有奖投诉短信平台投诉并经查属实的,给予投诉人适当奖励;对因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突出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在考评中予以加分。

(五)评比调度

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区城管委领导主持,各被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城管办对当月考评情况及相关照片、影像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形成综合材料,并在当月调度会上通报。区城管委对各考评对象当月得分情况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奖惩办法

(一)设立城市管理奖励资金

1. 区财政部门设立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由区财政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奖励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 实行责任领导风险抵押金制度。各街道、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上缴1000元,各城管执法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元网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上缴800元,作为考评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由各街道办事处(XX 工业园区)、城管执法分局组织上交区城管办,由区财政专帐管理。其中街道、工业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交纳的考评风险抵押金按要求上交市城管委。

(二)奖励与处罚

1. 对在市月度考评中排名前四名的责任网格单位,奖励2万元;对区月度考评前5名的单元网格单位,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

2. 每年评选出“城市管理最佳街道(园区)”1个、“城市管理最佳单位”2个(在职能部门中产生)、“城市管理先进单位”2个(从公共服务部门中产生)、“城市管理最佳社区(村)”4个,“优秀城市美容师”30名、“优秀城市管理队员”20名,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表彰。

3. 被评为“城市管理最佳街道(园区)”的责任网格单位奖励10万元,其中党政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城管执法分局主要负责人各奖励2万元;被评为“城市管理最佳单位”的职能部门奖励2万元,其中奖励主要负责人1万元;被评为“城市管理先进单位”的公共服务部门奖励5000元;被评为“城市管理

最佳社区(村)”的单元网格奖励2万元,其中主要负责人奖励1万元;被评为“优秀城市美容师”、“优秀城市管理队员”的奖励2000元。

4. 对年度排名末位的责任网格分管负责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人,年度排名后5位的单元网格负责人和年度总评未位区直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全额扣除城市管理考评风险抵押金,纳入奖励基金。

5. 对月度排名后3位的单元网格负责人,分别从其考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100元、80元、50元进行处罚;连续3次末位的单元网格,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6. 对1年内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在市城管委检查中被通报3次的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年度内被通报5次以上的,按照管理权限建议市、区城管委给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处理;公共服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城管委。

(三)考评结果运用

1. 每月的考评结果专报区城管委领导,反馈给各街道、园区及相关单位,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排名情况。

2. 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各街道办事处、XX 工业园区、区直相关部门目标考核,年终考评时按权重换算成城市管理成绩,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 全年总评末位的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和区直单位不得参与区级及以上级别的评先评优。

五、考评监督

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单位代表、市民代表等组成城市管理考评监督员库,每月随机抽取若干名考评监督员全程参与考评工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对考评工作进行督查。

考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廉洁。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各街道、工业园区、区直各职能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所属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和奖惩。

附件1:《XX 区城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附件2:《XX 区城市管理考评标准》

附件1

XX 区城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XX 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组织与实施

(一)对责任网格考评的项目

直接参照使用市级考核结果。

(二)区城管办牵头对单元网格考评的项目(总分500分) 。

1. 日常检查

(1)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300分;

(2)城区环卫作业150分。其中道路机械化作业占30%,生活垃圾运输占20%,垃圾站(点)卫生占20%,公共厕所占30%;

(3)行政执法(含网格化管理)50分;

(4)社会监督(加减分控制在50分内)。

考核方式:区城管办组织人员对各网格化责任单位采取暗查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考评,每月前三周每周各进行一次暗查。样本点(内容包括主次干道、背街巷、小区、公共场所、市场、铁路沿线、堤坝水面、建筑工地、环卫设施点等)输入电脑,用抽签方式确定,按照考评标准进行检查打分。

每周考评成绩及时反馈给各被考评单位,三次暗查成绩按照考评权重计入日常考评成绩。

每月第四周由区城管办委托第三方组织考评,采取明查的

方式对单元网格责任单位全部考评项目进行考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检查样本点。检查时邀请考评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被检查单位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参加对本单位的考评。

2. 督办考评(加分或减分不超过50分)。

考评方式:主要考评单元网格责任单位对各级领导上路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市、区领导或部门领导上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减1分。考评计分以会议纪要或通报、批示等为依据,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办负责。

(三)区城管办牵头对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考评的项目(各500分) 。

区城管办指导单元网格责任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职能部门、服务单位承担的城市管理事项进行督办、考评和对市直管理事项的上报工作。

对职能部门、服务单位的考评内容由各街道、XX 工业园区根据被考评单位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确定。

各单元网格对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的当月考评成绩在次月8日前由所在街道(包括XX 工业园区)收齐汇总后统一上报区城管办。未按时上报成绩的,在该网格当月考评成绩总分中扣10分。

二、计分公式

(一)各责任网格月度考评成绩=市级月度考评成绩; 年度考评成绩=月度考评平均成绩;

(二)单元网格月度考评成绩=按照权重考评成绩;年度考评成绩=月度平均成绩;

(三)职能部门、服务单位年终综合成绩=月度考评平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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