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职责
(一)平时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发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负责制定全县人防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全县人防工作。
2、负责本县的人防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县防空袭预案、制定战时人口疏散隐蔽计划及各种保障计划;组织本县通信、治安、消防、医疗救护、防化防疫、工程抢修、运输等人防专业队的组建和训练计划的制定,组织县人防队伍的培训。组织本县防空袭演练。确定本县内重要防护目标,并组织制定各重要目标的防护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制定并实施对口防空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本县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监督、检查指导本县内人民防空宣传开展情况。收集掌握人防有关信息,建立完善人防决策辅助系统;负责人防指挥场所和人防指挥自动化建设与管理。
3、负责本县的警报通信建设。根据市人防专业规划,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县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辖县内人防通信、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通信和警报战备值勤。
4、负责本级人防经费、物资管理和全县人防国有资产管理。
5、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减灾任务,利用人防设备、设施开展平战结合,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6、承办县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市人防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战时职责
1、根据上级命令、组织开设县地下防空指挥所,确保对辖县内防空袭行动的不间断指挥。
2、利用人防警报、通信网及时发放防空警报,保持指挥渠道的畅通。 3、组织本县内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工作。
4、配合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灯火管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挥民众和重要物资的疏散和隐蔽,开展防空袭斗争。
人防办职责
(一)平时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发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负责制定全县人防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全县人防工作。
2、负责本县的人防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县防空袭预案、制定战时人口疏散隐蔽计划及各种保障计划;组织本县通信、治安、消防、医疗救护、防化防疫、工程抢修、运输等人防专业队的组建和训练计划的制定,组织县人防队伍的培训。组织本县防空袭演练。确定本县内重要防护目标,并组织制定各重要目标的防护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制定并实施对口防空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本县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监督、检查指导本县内人民防空宣传开展情况。收集掌握人防有关信息,建立完善人防决策辅助系统;负责人防指挥场所和人防指挥自动化建设与管理。
3、负责本县的警报通信建设。根据市人防专业规划,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县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辖县内人防通信、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通信和警报战备值勤。
4、负责本级人防经费、物资管理和全县人防国有资产管理。
5、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减灾任务,利用人防设备、设施开展平战结合,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6、承办县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市人防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战时职责
1、根据上级命令、组织开设县地下防空指挥所,确保对辖县内防空袭行动的不间断指挥。
2、利用人防警报、通信网及时发放防空警报,保持指挥渠道的畅通。 3、组织本县内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工作。
4、配合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灯火管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挥民众和重要物资的疏散和隐蔽,开展防空袭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