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国际大酒店长包房协议
甲 方:高级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乙 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用房详情
乙方租赁甲方标准客房 间做为长住房,房间号为: ,含水,电,宽带的使用。乙方租赁房间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个月。
第二条 房价和房费的缴纳
1. 房价:甲方向乙方提供优惠租赁价,费用为人民币¥ 元/夜/间,大写: 。房费缴纳:房费每月预付一次,
签字即需一次性缴付下个月的房租费用:¥ 元,大写: 做为预付款。如延续协议,乙方需在第二个月开始前一周缴纳下
月租金给甲方,每月为 元。住房天数未满整月,亦按228
元/天收费,期间房间不做退房处理。
2. 此房价不含电话费,乙方使用房间内固定电话产生的话费需按月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以甲方电脑话费计费系统即时数据为准。
3. 乙方可免费使用宽带网络。
4. 此房价为特殊优惠价,不含发票,若乙方需甲方提供发票则甲方按消费金额的10%收取税费。
5. 此房价不含赠送早餐,如有早餐需要,可按特惠价20元/人在总台购买餐劵。
6. 乙方在酒店其他一切消费不得记挂所租房间。
第三条双方责任
1. 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即有义务依照约定的时间为乙方提供约定的房间。
2. 甲方撤出房间内对客消费商品;乙方对房间进行布置需保证不破坏甲方房间,否则照价赔偿;甲方每日为乙方进行一次房间清洁,并每周更换一次布草。为乙方提供常用型牙膏、牙刷、毛巾等日用品。但不提供乙方日常房间接待服务。
3. 乙方必须保证在使用期间不损坏房间内设施设备,不得在房门上悬挂非酒店门牌;不破坏酒店整体的接待氛围;不允许大量会客、夜间会客及其它影响酒店住客的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发生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索赔,如无法妥善解决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协议,中止协议后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缴纳预付款并保留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
4.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合法经营,如有发现从事非法经营或涉及其它非法活动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协议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5. 长包房只提供住宿,严禁使用明火电器,严禁煮饭、聚餐、酗酒等行为。如需安装其它电器设备时应向酒店提出申请,其容量必
须控制在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经酒店审核同意后协助办理,确保安全。
6. 长包房内的人员在全部离房前,必须对房内的设备和财物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或切断所有的电器设备的电源,保管好重要的文件资料和贵重的财物,检查烟缸和废纸桶内有无尚未熄灭的烟火,以确保安全。
7. 甲方为保证乙方在住期间的权益,甲方需验证宾客身份后才能开启所用房,乙方授权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姓名:联系方式: 姓名:联系方式:
8. 如双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提出中止协议,均需提前15天告之对方,否则除需将已产生之费用结算清楚外,还需赔偿双方协议总金额的10%做为违约金。
9. 甲乙双方应保证协议内容不对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发生泄密行为都应承担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10. 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案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酒店代表人: 签订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联系电话:年 月 日日
高级国际大酒店长包房协议
甲 方:高级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乙 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用房详情
乙方租赁甲方标准客房 间做为长住房,房间号为: ,含水,电,宽带的使用。乙方租赁房间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个月。
第二条 房价和房费的缴纳
1. 房价:甲方向乙方提供优惠租赁价,费用为人民币¥ 元/夜/间,大写: 。房费缴纳:房费每月预付一次,
签字即需一次性缴付下个月的房租费用:¥ 元,大写: 做为预付款。如延续协议,乙方需在第二个月开始前一周缴纳下
月租金给甲方,每月为 元。住房天数未满整月,亦按228
元/天收费,期间房间不做退房处理。
2. 此房价不含电话费,乙方使用房间内固定电话产生的话费需按月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以甲方电脑话费计费系统即时数据为准。
3. 乙方可免费使用宽带网络。
4. 此房价为特殊优惠价,不含发票,若乙方需甲方提供发票则甲方按消费金额的10%收取税费。
5. 此房价不含赠送早餐,如有早餐需要,可按特惠价20元/人在总台购买餐劵。
6. 乙方在酒店其他一切消费不得记挂所租房间。
第三条双方责任
1. 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即有义务依照约定的时间为乙方提供约定的房间。
2. 甲方撤出房间内对客消费商品;乙方对房间进行布置需保证不破坏甲方房间,否则照价赔偿;甲方每日为乙方进行一次房间清洁,并每周更换一次布草。为乙方提供常用型牙膏、牙刷、毛巾等日用品。但不提供乙方日常房间接待服务。
3. 乙方必须保证在使用期间不损坏房间内设施设备,不得在房门上悬挂非酒店门牌;不破坏酒店整体的接待氛围;不允许大量会客、夜间会客及其它影响酒店住客的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发生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索赔,如无法妥善解决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协议,中止协议后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缴纳预付款并保留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
4.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合法经营,如有发现从事非法经营或涉及其它非法活动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协议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5. 长包房只提供住宿,严禁使用明火电器,严禁煮饭、聚餐、酗酒等行为。如需安装其它电器设备时应向酒店提出申请,其容量必
须控制在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经酒店审核同意后协助办理,确保安全。
6. 长包房内的人员在全部离房前,必须对房内的设备和财物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或切断所有的电器设备的电源,保管好重要的文件资料和贵重的财物,检查烟缸和废纸桶内有无尚未熄灭的烟火,以确保安全。
7. 甲方为保证乙方在住期间的权益,甲方需验证宾客身份后才能开启所用房,乙方授权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姓名:联系方式: 姓名:联系方式:
8. 如双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提出中止协议,均需提前15天告之对方,否则除需将已产生之费用结算清楚外,还需赔偿双方协议总金额的10%做为违约金。
9. 甲乙双方应保证协议内容不对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发生泄密行为都应承担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10. 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案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酒店代表人: 签订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联系电话:年 月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