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可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员工职务变动管理规定
(一) 为了更好利用人力资源特制订本规定;
(二) 员工晋升
1.
2.
3.
4.
5. 员工晋升需根据公司组织编制情况、并确有晋升职务的空缺; 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良好的表现; 达到晋升职务的要求和标准,或具备该职务应有的潜质; 半年内未受到过过失通知; 普通员工、中层管理人员晋升,原则上应原职务半年以上工作经
验;高层管理人员晋升,原则上应原职务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6. 凡晋升(科长以下级别)的员工需通过本部门科长、人事部、财
务部长的联合考核经多数同意,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晋升。
7. 晋升部门科长级别的员工需部门部长、总经理联合考核同意合格
后,经社长批准方可晋升。
8. 晋升部门部长级别人员需总经理提议,社长批准后方可晋升。
(三) 员工降职
1.
2.
3.
4.
5. 工作表现未达到现职务的工作要求和标准; 严重犯规或失职,受到轻度过失以上的处分; 职务调动,但未达到新职务的要求; 身体状况欠佳,暂不能胜任现职务的工作; 科长级以下级别人员的降职需通过本部门科长、人事部、分管部
长联合考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人事部接到书面文件后发布;
6. 科长级别人员的降职需通过财务部长、分管部长、总经理联合考
核后提交社长办公室审批,人事部接到书面文件后发布;
7. 部长级人员降职由总经理审核社长审批决定,人事部接到书面文
件后发布。
(四) 临时调整
1. 如果一个卖场的人员临时紧缺,经店长或区主管同意后,可以从其他部门卖场临时调动人员。被临时调动的人员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
福利标准。
(五) 内部调职
1.
2.
3.
4. 公司及部门工作需要; 员工不胜任现职工作; 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现职工作; 普通员工(上海行政员工)内部调整由人事部与调出部门负责人
和调进部门负责人协商,经调出部门填写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同意、人事部、分管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调动;
5. 卖场之间普通员工岗位调整是转出卖场店长、转入卖场店长双方
同意后地区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岗位。
6.
7. 店长、地区主管岗位调整另行规定。 科长级别及一下管理人员调动由人事部和调出分管部长和调进
分管部长协商,经调出部门填写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同意、各分管部长审核、财务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调动;
8. 部长级别人员调动由总经理和社长研究决定,人事部接到书面文
件后发布。
(六) 员工晋升、降职、调整岗位后工资的调整
1. 晋升:原则上可调整至新职务工资级别的最低档次,适用期1个
月原薪资不变,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科长及分管部长、财务总监审批后实行工资调整。
2.
3.
本规定于2008年08月01日起执行
服可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5日 降职:原则上可降至该职务的工资级别,具体档次视情况确定。 内部调职:可调整至新职务的工资级别,具体档次视情况确定。
水为裳(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员工职务变动管理规定
(七) 为了更好利用人力资源特制订本规定;
(八) 员工晋升
9. 员工晋升需根据公司组织编制情况、并确有晋升职务的空缺;
10. 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良好的表现;
11. 达到晋升职务的要求和标准,或具备该职务应有的潜质;
12. 半年内未受到过过失通知;
13. 普通员工、中层管理人员晋升,原则上应原职务半年以上工作经
验;高层管理人员晋升,原则上应原职务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14. 凡晋升(科长以下级别)的员工需通过本部门科长、人事部、财
务部长的联合考核经多数同意,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晋升。
15. 晋升部门科长级别的员工需部门部长、总经理联合考核同意合格
后,经社长批准方可晋升。
16. 晋升部门部长级别人员需总经理提议,社长批准后方可晋升。
(九) 员工降职
8.
9. 工作表现未达到现职务的工作要求和标准; 严重犯规或失职,受到轻度过失以上的处分;
10. 职务调动,但未达到新职务的要求;
11. 身体状况欠佳,暂不能胜任现职务的工作;
12. 科长级以下级别人员的降职需通过本部门科长、人事部、分管部
长联合考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人事部接到书面文件后发布;
13. 科长级别人员的降职需通过财务部长、分管部长、总经理联合考
核后提交社长办公室审批,人事部接到书面文件后发布;
14. 部长级人员降职由总经理审核社长审批决定,人事部接到书面文
件后发布。
(十) 临时调整
1. 如果一个卖场的人员临时紧缺,经店长或区主管同意后,可以从其他部门卖场临时调动人员。被临时调动的人员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
福利标准。
(十一) 内部调职
9. 公司及部门工作需要;
10. 员工不胜任现职工作;
11. 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现职工作;
12. 普通员工(上海行政员工)内部调整由人事部与调出部门负责人
和调进部门负责人协商,经调出部门填写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同意、人事部、分管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调动;
13. 卖场之间普通员工岗位调整是转出卖场店长、转入卖场店长双方
同意后地区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岗位。
14. 店长、地区主管岗位调整另行规定。
15. 科长级别及一下管理人员调动由人事部和调出分管部长和调进
分管部长协商,经调出部门填写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同意、各分管部长审核、财务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调动;
16. 部长级别人员调动由总经理和社长研究决定,人事部接到书面文
件后发布。
(十二) 员工晋升、降职、调整岗位后工资的调整
4. 晋升:原则上可调整至新职务工资级别的最低档次,适用期1个
月原薪资不变,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科长及分管部长、财务总监审批后实行工资调整。
5.
6.
本规定于2010年01月01日起执行
水为裳(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2010年01月01日
降职:原则上可降至该职务的工资级别,具体档次视情况确定。 内部调职:可调整至新职务的工资级别,具体档次视情况确定。
服可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员工职务变动管理规定
(一) 为了更好利用人力资源特制订本规定;
(二) 员工晋升
1.
2.
3.
4.
5. 员工晋升需根据公司组织编制情况、并确有晋升职务的空缺; 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良好的表现; 达到晋升职务的要求和标准,或具备该职务应有的潜质; 半年内未受到过过失通知; 普通员工、中层管理人员晋升,原则上应原职务半年以上工作经
验;高层管理人员晋升,原则上应原职务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6. 凡晋升(科长以下级别)的员工需通过本部门科长、人事部、财
务部长的联合考核经多数同意,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晋升。
7. 晋升部门科长级别的员工需部门部长、总经理联合考核同意合格
后,经社长批准方可晋升。
8. 晋升部门部长级别人员需总经理提议,社长批准后方可晋升。
(三) 员工降职
1.
2.
3.
4.
5. 工作表现未达到现职务的工作要求和标准; 严重犯规或失职,受到轻度过失以上的处分; 职务调动,但未达到新职务的要求; 身体状况欠佳,暂不能胜任现职务的工作; 科长级以下级别人员的降职需通过本部门科长、人事部、分管部
长联合考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人事部接到书面文件后发布;
6. 科长级别人员的降职需通过财务部长、分管部长、总经理联合考
核后提交社长办公室审批,人事部接到书面文件后发布;
7. 部长级人员降职由总经理审核社长审批决定,人事部接到书面文
件后发布。
(四) 临时调整
1. 如果一个卖场的人员临时紧缺,经店长或区主管同意后,可以从其他部门卖场临时调动人员。被临时调动的人员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
福利标准。
(五) 内部调职
1.
2.
3.
4. 公司及部门工作需要; 员工不胜任现职工作; 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现职工作; 普通员工(上海行政员工)内部调整由人事部与调出部门负责人
和调进部门负责人协商,经调出部门填写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同意、人事部、分管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调动;
5. 卖场之间普通员工岗位调整是转出卖场店长、转入卖场店长双方
同意后地区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岗位。
6.
7. 店长、地区主管岗位调整另行规定。 科长级别及一下管理人员调动由人事部和调出分管部长和调进
分管部长协商,经调出部门填写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同意、各分管部长审核、财务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调动;
8. 部长级别人员调动由总经理和社长研究决定,人事部接到书面文
件后发布。
(六) 员工晋升、降职、调整岗位后工资的调整
1. 晋升:原则上可调整至新职务工资级别的最低档次,适用期1个
月原薪资不变,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科长及分管部长、财务总监审批后实行工资调整。
2.
3.
本规定于2008年08月01日起执行
服可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5日 降职:原则上可降至该职务的工资级别,具体档次视情况确定。 内部调职:可调整至新职务的工资级别,具体档次视情况确定。
水为裳(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员工职务变动管理规定
(七) 为了更好利用人力资源特制订本规定;
(八) 员工晋升
9. 员工晋升需根据公司组织编制情况、并确有晋升职务的空缺;
10. 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良好的表现;
11. 达到晋升职务的要求和标准,或具备该职务应有的潜质;
12. 半年内未受到过过失通知;
13. 普通员工、中层管理人员晋升,原则上应原职务半年以上工作经
验;高层管理人员晋升,原则上应原职务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14. 凡晋升(科长以下级别)的员工需通过本部门科长、人事部、财
务部长的联合考核经多数同意,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晋升。
15. 晋升部门科长级别的员工需部门部长、总经理联合考核同意合格
后,经社长批准方可晋升。
16. 晋升部门部长级别人员需总经理提议,社长批准后方可晋升。
(九) 员工降职
8.
9. 工作表现未达到现职务的工作要求和标准; 严重犯规或失职,受到轻度过失以上的处分;
10. 职务调动,但未达到新职务的要求;
11. 身体状况欠佳,暂不能胜任现职务的工作;
12. 科长级以下级别人员的降职需通过本部门科长、人事部、分管部
长联合考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人事部接到书面文件后发布;
13. 科长级别人员的降职需通过财务部长、分管部长、总经理联合考
核后提交社长办公室审批,人事部接到书面文件后发布;
14. 部长级人员降职由总经理审核社长审批决定,人事部接到书面文
件后发布。
(十) 临时调整
1. 如果一个卖场的人员临时紧缺,经店长或区主管同意后,可以从其他部门卖场临时调动人员。被临时调动的人员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
福利标准。
(十一) 内部调职
9. 公司及部门工作需要;
10. 员工不胜任现职工作;
11. 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现职工作;
12. 普通员工(上海行政员工)内部调整由人事部与调出部门负责人
和调进部门负责人协商,经调出部门填写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同意、人事部、分管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调动;
13. 卖场之间普通员工岗位调整是转出卖场店长、转入卖场店长双方
同意后地区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岗位。
14. 店长、地区主管岗位调整另行规定。
15. 科长级别及一下管理人员调动由人事部和调出分管部长和调进
分管部长协商,经调出部门填写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同意、各分管部长审核、财务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调动;
16. 部长级别人员调动由总经理和社长研究决定,人事部接到书面文
件后发布。
(十二) 员工晋升、降职、调整岗位后工资的调整
4. 晋升:原则上可调整至新职务工资级别的最低档次,适用期1个
月原薪资不变,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科长及分管部长、财务总监审批后实行工资调整。
5.
6.
本规定于2010年01月01日起执行
水为裳(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2010年01月01日
降职:原则上可降至该职务的工资级别,具体档次视情况确定。 内部调职:可调整至新职务的工资级别,具体档次视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