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施工安全管理
6.2.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6.2.1.1有效地控制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
6.2.1.2现场严格执行部颁标准(JGJ59—99),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6.2.2组织保证措施
6.2.2.1院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体系由主管院长负责,设有质量安全部;施工项目部下设安全部,负责贯彻院质量安全体系,项目部质量安全体系的执行
6.2.2.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安全员及项目施工、技术方面主要管理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应明确各自分工职责,建立以组长为首的监督检查制度。
6.2.2.3项目经理部由公司派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严格按照部颁标准组织施工,重点抓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保证工作。
6.2.2.4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组织项目工长、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联合把关。
6.2.2.5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是公司派出专业管理人员,对施工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分项或个人有停工整顿权、经济处罚处。
6.2.2.6项目部文档人员要组织好文档管理工作,对各项施工记录、原始资料,检查记录等有关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确保安全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齐全。
6.2.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公司各级、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2.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6.2.4.1如若我公司工程中标,将在公司范围内抽调专业素质高、富有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同时根据本工程的施工部署、特点和难点以及针对不同的施工条件进行施工,从项目组织建设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6.2.4.2公司将精心策划,既要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和工程安全施工,又要保证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安全保障,为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其次在本施工区域
内项目部将成立多个专(兼)职质量检查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可利用的施工条件,机动灵活的原则,活完一处验收一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6.2.4.3因本工程可全面展开施工,所以在各专业施工队伍配置要达到科学、合理,各工种衔接、流水施工紧密,安全措施到位,尤其要集中公司高、精、尖作业人员保证本区域各作业工序有利穿插、顺利进行,并通过安全人员的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安全施工的实现。
6.2.4.4思想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是一切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生产保证安全是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尊重科学、严格管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掌握安全管理信息;总结经验和教训,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2)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的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条例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3)公司及项目部要有计划性的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教育职工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条例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职工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和业务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集中思想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教育职工自觉地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维护各项防护措施,做到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对国家财产负责。
4)施工现场要悬挂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保证目标的宣传教育标牌,并在周一教育、周六检查的例会上着重强调。
5)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总结经验教训,探讨科学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6.2.4.5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临时出入证,不得冒用他人证件,非施工人员未经充许严禁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职工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穿短衣、穿短裤、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现象发生。工作人员长袖上衣或T 恤、长裤、皮鞋或橡胶鞋、安全帽。禁止穿着凉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3)禁止在施工现场猛跑、追逐、嬉闹。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施工用脚手架、安全网等安全设施搭设,必须具有专项安全技术交底,经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放使用。
(6)施工现场按规范要求挂好各种安全警示牌。
(7) “三宝”、“四口”的防护要安全可靠,并做出醒目标记。
(8) 运输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须及时维修。
(9) 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充许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0)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明,进场时项目安全员会同材料人员共同验收。
(11)临电设施施工完成后,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项目安全员、临电电工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中小机具进场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使用人员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建立临时用电制度,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拉私接、电工及焊工须穿绝缘鞋。
(14)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做一机一闸保护,并有防护网措施,下班后所用电源必须拉闸上锁。
(15)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度;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失火;采用36V 安全照明线路。
(16)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各种穿墙或靠近易燃物的照明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材料堆放要整齐、合理。
(17) 由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做好消防器材配备、管理及维修工
作,定期检查,保持长备有效,各层消防器材应设置明显标志,位置固定、统一,消防工具不得随意挪动,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18)确需使用明火作业的(如电气焊等),应严格履行用火审批制度,统一颁发用火许可证,并事先清理用火处周围的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械,由专人负责。
(19)汽油、油漆等易燃物品随用随购,进场后分库存放,不用时及时运出现场,施工时应注意通风。
(20)机具应设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定期检查;施工机具应保护设施齐全、外观整洁;施工机具采用原装电源或橡胶套缆线,使用专用安全插头与配电箱连接;施工机具使用前均应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工具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位置固定使用的施工机具,其开关应设置在开关方便位置,并张贴安全操作使用章程;焊工凭用火证上岗,并设灭火器派人看护。
(21)除经特别批准外,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办公室、仓库的门保持关闭,进出要随手关门。
(22)每天完成工作后,必须打扫工作区域,处理掉堆积的废弃物及其他垃圾,清理地面和对环境有害的污染物。
(23)禁止占有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不应在影响交通或工作的地方堆积杂物。
(24)除非在指定地点, 禁止施工现场内吃东西.
(25)严禁在施工现场内随地便溺,一旦发现,必严肃处理。
(26)不得把材料、废物和工具从高处仍往低处或地面。在地面堆放或移动材料时,应使用合适的器械。
2) 现场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公司主管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知识、法规、制度、条例、标准、规程和规范等,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2)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其中必须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全面,具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工程特点、
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内容,防止一般化、口头化,尤其防止重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现象产生。
(4)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物料提升、脚手架等安装工程;季节性施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除编制专业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设计计算(验算)和详图。
(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核,审批后,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
(6)各施工班组应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装和生产工序的实际情况,班前对操作工人做口头实样、示范交底。
3) 现场安全生产教育措施
(1)为逐步提高工人在生产和工作中的自我保护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地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条例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协助项目经理作好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项目安全员或专业负责人应对专业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专业施工班组长应在每日一班前对本班组成员进行口头安全交底;
(3)施工人员进场后,在正式施工前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分批进场施工人员,分批进行全员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全员安全教育每月一次。
(4)项目安全员做好每日的安全检查及问题处理记录(施工日志);项目经理部每周应进行一次工地全面安全检查,并保存相关检查记录及问题处理记录。
(5)新入场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方可准其进行施工操作,同时公司做好“三级教育”记录。
(6)生产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7)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部门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8)采取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9)项目经理对所属职工每周进行一次以周六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周一安全
生产教育。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本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即班组长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4) 现场施工个人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要佩戴合格的安全眼镜;
(2)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打磨操作时要佩戴合格的安全眼镜和口罩;
(3)在施工区域内任何时间都强制戴上认可的安全帽;
(4)施工现场暴露在有害或有害烟尘中工作的员工应戴呼吸器;
(5)暴露在超过85分贝噪声中的员工要佩戴听力保护用品;
(6)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员工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双背带安全带;
(7)每个员工应穿着符合项目的鞋;
(8)在搬运会造成划破或其他对于有伤害的物体时要戴手套。
(9)例如高温工作,接触腐蚀液体等时要增加个人防护设备。
(10)个人防护设备应按照规定穿戴。要有人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设备,如现毁坏,就应被销毁。立即换上好的。
5) 现场施工焊接和切割工作中的防护
(1)没有按规定签发的动火许可证不准进行焊接、气割或其它可产生火花的操作,对每个单独的气割和焊接操作要在本工作区有一个灭火器。能够立即扑灭切割或焊接材料上或切割与焊接相邻材料的火灾;
(2)氧气瓶不应该靠近乙炔气瓶或其它可燃气体、材料存放。应分开至少5米或被至少耐2小时燃烧的阻燃隔板隔开;
(3)氧气瓶、阀门,接调节器,软管和表具不要粘到油和油脂,禁止员工用带油的手或手套来搬氧气瓶和仪表;
(4)存储气瓶时应和热源分开并避免阳光直接照射,有单独的存放场所并有相应的警告标牌;
(5)用完的空瓶要关上气阀;
(6)要时常检查所有软管是否漏气;
(7)压缩气瓶及辅助设备不能送入或存放在封闭的区域;
(8)不允许使用绝缘层损坏或磨损的电缆;
(9)焊机上所有的接线头都应作好漏电保护;
(10)凡是玻璃破碎的压力表或损坏的压力表一律不得使用;
(11)在工作开始之前,要检查所有机具;
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
(2)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设专职干一名,各班组设兼职消防员一名,强化全员消防意识。
(4)消防设备管理措施
①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消防器材性能完好。
③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
④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人员同意,方能使用。
⑤标牌和告示是预防事故和火灾的视觉帮助, 应设在显眼的地方.
⑥应规划和实施施工现场的报警系统, 与项目部一起划定紧急疏散通道, 并粘贴到所有员工能看到的地方.
⑦在仓库易燃地区和其他主要防火区域, 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并配备适当的防火设备.
⑧在有地下电线和管道的地方, 应设有警告标志.
(5)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①工地项目经理为本工程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将防火工作列入首要施工管理计划。
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到吸烟室。 ③施工现场道路要畅通,做到活完场清,及时清理工地上散碎易燃物品。 ④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派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现场防护监护。
⑤施工现场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须及时维修。不准在
高压线下私自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⑥在职工中开展防火安全的宣传,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 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
(6)动火审批措施。
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组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7) 现场保卫方案
(1)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定治安协议,除保安、库管以外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留宿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2)职工宿舍、材料库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3)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破工作。
(5)施工承包商外来车辆要作好进出登记。
(6)警卫人员应做好现场保安记录。
6.2施工安全管理
6.2.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6.2.1.1有效地控制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
6.2.1.2现场严格执行部颁标准(JGJ59—99),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6.2.2组织保证措施
6.2.2.1院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体系由主管院长负责,设有质量安全部;施工项目部下设安全部,负责贯彻院质量安全体系,项目部质量安全体系的执行
6.2.2.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安全员及项目施工、技术方面主要管理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应明确各自分工职责,建立以组长为首的监督检查制度。
6.2.2.3项目经理部由公司派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严格按照部颁标准组织施工,重点抓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保证工作。
6.2.2.4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组织项目工长、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联合把关。
6.2.2.5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是公司派出专业管理人员,对施工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分项或个人有停工整顿权、经济处罚处。
6.2.2.6项目部文档人员要组织好文档管理工作,对各项施工记录、原始资料,检查记录等有关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确保安全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齐全。
6.2.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公司各级、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2.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6.2.4.1如若我公司工程中标,将在公司范围内抽调专业素质高、富有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同时根据本工程的施工部署、特点和难点以及针对不同的施工条件进行施工,从项目组织建设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6.2.4.2公司将精心策划,既要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和工程安全施工,又要保证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安全保障,为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其次在本施工区域
内项目部将成立多个专(兼)职质量检查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可利用的施工条件,机动灵活的原则,活完一处验收一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6.2.4.3因本工程可全面展开施工,所以在各专业施工队伍配置要达到科学、合理,各工种衔接、流水施工紧密,安全措施到位,尤其要集中公司高、精、尖作业人员保证本区域各作业工序有利穿插、顺利进行,并通过安全人员的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安全施工的实现。
6.2.4.4思想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是一切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生产保证安全是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尊重科学、严格管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掌握安全管理信息;总结经验和教训,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2)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的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条例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3)公司及项目部要有计划性的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教育职工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条例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职工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和业务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集中思想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教育职工自觉地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维护各项防护措施,做到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对国家财产负责。
4)施工现场要悬挂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保证目标的宣传教育标牌,并在周一教育、周六检查的例会上着重强调。
5)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总结经验教训,探讨科学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6.2.4.5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临时出入证,不得冒用他人证件,非施工人员未经充许严禁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职工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穿短衣、穿短裤、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现象发生。工作人员长袖上衣或T 恤、长裤、皮鞋或橡胶鞋、安全帽。禁止穿着凉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3)禁止在施工现场猛跑、追逐、嬉闹。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施工用脚手架、安全网等安全设施搭设,必须具有专项安全技术交底,经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放使用。
(6)施工现场按规范要求挂好各种安全警示牌。
(7) “三宝”、“四口”的防护要安全可靠,并做出醒目标记。
(8) 运输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须及时维修。
(9) 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充许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0)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明,进场时项目安全员会同材料人员共同验收。
(11)临电设施施工完成后,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项目安全员、临电电工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中小机具进场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使用人员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建立临时用电制度,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拉私接、电工及焊工须穿绝缘鞋。
(14)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做一机一闸保护,并有防护网措施,下班后所用电源必须拉闸上锁。
(15)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度;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失火;采用36V 安全照明线路。
(16)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各种穿墙或靠近易燃物的照明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材料堆放要整齐、合理。
(17) 由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做好消防器材配备、管理及维修工
作,定期检查,保持长备有效,各层消防器材应设置明显标志,位置固定、统一,消防工具不得随意挪动,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18)确需使用明火作业的(如电气焊等),应严格履行用火审批制度,统一颁发用火许可证,并事先清理用火处周围的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械,由专人负责。
(19)汽油、油漆等易燃物品随用随购,进场后分库存放,不用时及时运出现场,施工时应注意通风。
(20)机具应设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定期检查;施工机具应保护设施齐全、外观整洁;施工机具采用原装电源或橡胶套缆线,使用专用安全插头与配电箱连接;施工机具使用前均应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工具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位置固定使用的施工机具,其开关应设置在开关方便位置,并张贴安全操作使用章程;焊工凭用火证上岗,并设灭火器派人看护。
(21)除经特别批准外,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办公室、仓库的门保持关闭,进出要随手关门。
(22)每天完成工作后,必须打扫工作区域,处理掉堆积的废弃物及其他垃圾,清理地面和对环境有害的污染物。
(23)禁止占有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不应在影响交通或工作的地方堆积杂物。
(24)除非在指定地点, 禁止施工现场内吃东西.
(25)严禁在施工现场内随地便溺,一旦发现,必严肃处理。
(26)不得把材料、废物和工具从高处仍往低处或地面。在地面堆放或移动材料时,应使用合适的器械。
2) 现场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公司主管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知识、法规、制度、条例、标准、规程和规范等,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2)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其中必须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全面,具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工程特点、
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内容,防止一般化、口头化,尤其防止重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现象产生。
(4)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物料提升、脚手架等安装工程;季节性施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除编制专业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设计计算(验算)和详图。
(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核,审批后,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
(6)各施工班组应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装和生产工序的实际情况,班前对操作工人做口头实样、示范交底。
3) 现场安全生产教育措施
(1)为逐步提高工人在生产和工作中的自我保护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地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条例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协助项目经理作好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项目安全员或专业负责人应对专业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专业施工班组长应在每日一班前对本班组成员进行口头安全交底;
(3)施工人员进场后,在正式施工前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分批进场施工人员,分批进行全员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全员安全教育每月一次。
(4)项目安全员做好每日的安全检查及问题处理记录(施工日志);项目经理部每周应进行一次工地全面安全检查,并保存相关检查记录及问题处理记录。
(5)新入场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方可准其进行施工操作,同时公司做好“三级教育”记录。
(6)生产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7)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部门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8)采取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9)项目经理对所属职工每周进行一次以周六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周一安全
生产教育。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本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即班组长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4) 现场施工个人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要佩戴合格的安全眼镜;
(2)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打磨操作时要佩戴合格的安全眼镜和口罩;
(3)在施工区域内任何时间都强制戴上认可的安全帽;
(4)施工现场暴露在有害或有害烟尘中工作的员工应戴呼吸器;
(5)暴露在超过85分贝噪声中的员工要佩戴听力保护用品;
(6)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员工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双背带安全带;
(7)每个员工应穿着符合项目的鞋;
(8)在搬运会造成划破或其他对于有伤害的物体时要戴手套。
(9)例如高温工作,接触腐蚀液体等时要增加个人防护设备。
(10)个人防护设备应按照规定穿戴。要有人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设备,如现毁坏,就应被销毁。立即换上好的。
5) 现场施工焊接和切割工作中的防护
(1)没有按规定签发的动火许可证不准进行焊接、气割或其它可产生火花的操作,对每个单独的气割和焊接操作要在本工作区有一个灭火器。能够立即扑灭切割或焊接材料上或切割与焊接相邻材料的火灾;
(2)氧气瓶不应该靠近乙炔气瓶或其它可燃气体、材料存放。应分开至少5米或被至少耐2小时燃烧的阻燃隔板隔开;
(3)氧气瓶、阀门,接调节器,软管和表具不要粘到油和油脂,禁止员工用带油的手或手套来搬氧气瓶和仪表;
(4)存储气瓶时应和热源分开并避免阳光直接照射,有单独的存放场所并有相应的警告标牌;
(5)用完的空瓶要关上气阀;
(6)要时常检查所有软管是否漏气;
(7)压缩气瓶及辅助设备不能送入或存放在封闭的区域;
(8)不允许使用绝缘层损坏或磨损的电缆;
(9)焊机上所有的接线头都应作好漏电保护;
(10)凡是玻璃破碎的压力表或损坏的压力表一律不得使用;
(11)在工作开始之前,要检查所有机具;
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
(2)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设专职干一名,各班组设兼职消防员一名,强化全员消防意识。
(4)消防设备管理措施
①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消防器材性能完好。
③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
④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人员同意,方能使用。
⑤标牌和告示是预防事故和火灾的视觉帮助, 应设在显眼的地方.
⑥应规划和实施施工现场的报警系统, 与项目部一起划定紧急疏散通道, 并粘贴到所有员工能看到的地方.
⑦在仓库易燃地区和其他主要防火区域, 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并配备适当的防火设备.
⑧在有地下电线和管道的地方, 应设有警告标志.
(5)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①工地项目经理为本工程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将防火工作列入首要施工管理计划。
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到吸烟室。 ③施工现场道路要畅通,做到活完场清,及时清理工地上散碎易燃物品。 ④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派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现场防护监护。
⑤施工现场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须及时维修。不准在
高压线下私自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⑥在职工中开展防火安全的宣传,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 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
(6)动火审批措施。
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组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7) 现场保卫方案
(1)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定治安协议,除保安、库管以外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留宿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2)职工宿舍、材料库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3)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破工作。
(5)施工承包商外来车辆要作好进出登记。
(6)警卫人员应做好现场保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