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体系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九标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各级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保证北京地铁工程质量,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制定《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九标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二、对工区、架子队和个人赋予的质量责任实行奖惩,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质量控制原则。

三、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要深刻领会本办法精神,认真贯彻质量管理方针,狠抓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第二章 质量方针和目标

一、 质量管理方针、目标

严格质量标准,规范施工管理;

借鉴先进经验,加强过程控制;

硬化合同管理,建设一流工程。

二、质量目标

1、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

2、工程一次成优,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实现主体工程零缺陷,全面满足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及质量事故。

第三章 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一、成立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和进行体系要素职能分配,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综合管理。贯彻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质量工作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组织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

一、 质量监察机构的设置设置:由安全质量部负责,配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

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施工队为成员,工程队配兼职质量检查员。各级质量管理机构、质量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

质量体系所覆盖的业务部门主动配合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 选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的工程师(技术员)担任质量检查工作。质量检查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第四章 工程质量责任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程质量层层负责制。

明确领导责任人,质量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职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

理体系。

二、 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颁发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确定项目创优目标。

2、组织经常性的质量检查,抓好典型。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分析原因,制定落实纠正措施。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施工队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组织交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经验。

4、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推广应用新科技成果和优秀工法,组织工程质量评定。

5、组织均衡生产,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效益的关系,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三、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经理主要职责

1、负责确定、实施质量方针和实现质量目标,决定重大的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2、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创优工程活动。

3、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实施工程质量奖惩总结。

4、组织质量大检查及重大质量问题的分析讨论,主持召开项目质量分析会议。

四、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和指导的责任。

1、贯彻落实本行业的技术规范、规则、条例及本项目制定的重大技术措施。

2、组织对工程的技术交底,主持编制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负责新科技成果的应用。

3、提出改进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处理质量事故,组织拟定或审批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4、对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质量攻关,解决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

5、组织、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对工程质量评定。

6、落实公司质量文件中规定的职责,保持本项目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7、主持本项目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协调配合认证单位监督审核,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五、 施工队长是施工操作直接组织者,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1、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组织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创优活动。

2、组织领导职工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3、按施工程序办事,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4、落实各种技术措施,主持工班、工序交接检查和和各种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5、对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低劣的行为负责,实行经济处罚。

6、严把质量关,切实抓好关键、特殊过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六、质量检查工程师质量职责

1、贯彻落实设计文件、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和上级有关质量的指示精神。

2、协助本项目领导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定期检查项目管理计划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落实质量保证措施,组织已完工工程质量的评定,参加质量、技术和生产会议,签证验工计价表;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

4、总结施工质量管理经验,及时填报各种检查记录质量报表。

5、加强与当地质检部门、监理的联系,配合协调搞好对工程质量的监理检查。

6、建立群众性的质量检查制度,积极参与和指导QC小组活动。

七、 工程管理部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检查技术准备、技术交底、设计交底、设计文件审核、材料试验、施工操作。

2、负责主管的程序文件在本部门的实施、检查、指导,掌握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面工程质量情况。

3、树立“质量兴业”的思想,开展全员质量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4、负责制定本项目年度质量工作要点、创优规划,组织开展创优和QC小组活动,承担优质工程审查、评定工作。

5、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总结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调查处理质量事故,提出改进措施。遇有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

八、 其它与质量管理有关的部门,履行公司质量文件规定的质量职责。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一、 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

(1)应对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进行会审,领会设计意图,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

(2)编制保证工程质量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合理工期,科学安排施工,制定标准化作业程序、规程和工艺流程;

(3)编制劳、材、机计划,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计划提供机械设备和工程材料,保证工程需要;

(4)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按照《地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划分质量验收、检验项目,按有关规定建立验工计价制度;

(5)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

二、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

(一)加强工序控制和施工工艺的检查,消灭质量事故。

(1)严格按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组织施工,进行标准化作业;

(2)严格质量检查,及时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对质量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针对施工薄弱环节确定特殊过程并编制作业指导书,对施工工序严格按工艺标准施工,开展QC小组活动,组织质量攻关。

(二)合理组织施工,按计划控制施工进度。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从施工技术上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坚持文明施工,创造良好施工环境,严格控制施工程序和工艺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实际要求,符合验收标准。

三、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对照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防止错、漏项目,确保使用功能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设计要求;

(2)按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做好竣工文件编制工作。

四、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主要检查方式有开工前、施工中、定期质量检查、工程队“三检”和隐蔽工程竣工检查。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是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及有关协议)和各类工程《施工规范》、《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及《作业指导书》等。

1、开工前检查。工程项目开工前,邀请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对以下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1)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是否正确并满足开工需要,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符合性,完成,

(3)材料、机具、劳动力等的配备及水、电等是否满足开工需要;

(4)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管理计划及创优规划是否制定;

2、施工中检查。 施工中对以下工作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

(1) 施工测量放线的精确度;

(2) 按图施工、操作方法的正确,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3) 施工原始记录填写、记载是否完备真实;

(4) 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5) 材料(包括大宗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报告,设备产品合格证;

(6) 工程日志及各种质量记录填写的正确、真实性;

3、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定期质量检查,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和质量检查人员参加,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管理检查。

(一) 工程质量检查

1、在建工程项目检查。核查施工作业与施工规范、技术规程、验收标准的符合程度和各种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

2、完工工程项目检查。对照设计图纸和《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测量,查技术资料(隐蔽工程检查证、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试验报告、质量评定资料、工程检查记录等)。

(二) 质量管理检查

质量管理检查是运用全面质量管理办法,与内审紧密结合。

1、考察全员质量意识,质量教育制度的落实;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3、项目质量计划运行情况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4、施工、技术管理,各种质量记录的齐全、真实。

5、QC小组及创优活动情况;

6、质量评定资料及质量评定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7、施工队班组开展“三检”活动情况及自控能力;

五、施工队质量“三检”制。

施工队质量“三检”制,是指班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开展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活动,是班组工人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有效形式,自检分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

六、隐蔽工程检查

(1) 工程竣工后不能外漏的部分称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部颁标准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与建设、监理单位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办理。

(2) 凡施工的隐蔽工程,均须项目质量检查工程师签证后,再由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可隐蔽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凡未经检查而自行隐蔽者,应揭开补检,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4) 质量检查人员因故缺席,可委托同级技术人员代检,并做好记录,事后应请质量检查人员补签认可。

七、竣工检查

(1) 核对各部尺寸、完成数量及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部或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2) 各种施工记录的收集;

(3) 复查质量评定记录,缺项漏项或其它质量问题,应列项处理,限期完成;

(4) 工程质量资料整理情况。

八、 质量评定与报告。

质量评定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等级的鉴定。通过质量评定,衡量工程质量好坏,反馈质量信息,加强对后续工程的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四级进行。二、项目部、施工队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均应掌握承建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质量等级评定。

2、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须按规定填写各种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进行评定,作为考核工程质量和验工计价的依据;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未完工程处理。

3、各级检验评定的具体分工:检验批、分项、分部由施工队负责,单位工程由项目部负责。

4、质量评定结果应建立每月报表报告制度。

5、项目部向公司上报质量报表时,报表须经项目总工程师签字,以示对质量指标的真实性负责。

九、 验工签证制度。

未经质量检查、监理人员签证的工程项目和数量,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签证和计价:

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构成质量事故尚未处理者;

2、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

3、缺少应具备的隐蔽工程检查证及未经检查签证者;

4、成品、半成品、设备没有试验鉴定资料或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未经试验鉴定合格者。

第六章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措施

一、 凡因施工设计、测量试验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根据上级的规定,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问题三类。

二、 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采取逐级报告制度。当重大质量事故及一类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在12小时内报告公司、建设单位,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结案处理报告一月内上报。

三、 事故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损失情况,组织技术鉴定,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及责任性质,提出处理方案和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措施,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提出事故调查报告。质量问题由项目部自行组织调查并制定处置方案,由项目部组织实施,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跟踪验证。

四、 对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但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自行修改设计或用其它手段掩盖者;

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或降低事故等级者;

4、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等不合格未上报或不按规定进行试验 。

第七章 创优活动管理制度

一、 创优活动应严格掌握优质工程标准,一般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质量管理工作:

1、兑现合同中承诺的创优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中规定的优质工程标准;

2、按合同工期提前或按期竣工;

3、严格工程成本控制,工程项目不亏损;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法令,无重大人身伤亡、机电设备事故;

5、按照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工地的要求,坚持科学、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整洁;

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完整。

7、创优活动应联合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分承包单位共同创优,确保创优活动的成功。

二、 工程项目创优

(一)创优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创优责任制。

2、质量教育。通过质量教育处理好四个关系(创优与工期、效益、个人收入、企业信誉的关系)。

3、制定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经济效益、文明施工和技术经济指标的保证措施。

4、组织质量攻关,突破创优难点。一般开展四项活动,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成果;开展QC小组活动;组织以质量为主的劳动竞赛;树立样板工程,适时召开样板观摩会,推动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工程项目创优规划的实施。

创优规划的实施一般经过准备、实施和提高的发展过程。

准备阶段:主要是进行思想发动,强化质量意识,坚定创优信念,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等准备工作。

实施阶段:主要是全面落实各项保证措施,严格工序质量控制,做好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监控,进行质量重点攻关。

提高阶段:全面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施工,争创优质精品工程;把单项样板工程扩展为全面优质工程。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九标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各级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保证北京地铁工程质量,结合本标段工程实际,制定《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九标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二、对工区、架子队和个人赋予的质量责任实行奖惩,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质量控制原则。

三、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要深刻领会本办法精神,认真贯彻质量管理方针,狠抓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第二章 质量方针和目标

一、 质量管理方针、目标

严格质量标准,规范施工管理;

借鉴先进经验,加强过程控制;

硬化合同管理,建设一流工程。

二、质量目标

1、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

2、工程一次成优,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实现主体工程零缺陷,全面满足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及质量事故。

第三章 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一、成立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和进行体系要素职能分配,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综合管理。贯彻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质量工作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组织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

一、 质量监察机构的设置设置:由安全质量部负责,配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

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施工队为成员,工程队配兼职质量检查员。各级质量管理机构、质量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

质量体系所覆盖的业务部门主动配合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 选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的工程师(技术员)担任质量检查工作。质量检查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第四章 工程质量责任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程质量层层负责制。

明确领导责任人,质量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职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

理体系。

二、 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颁发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确定项目创优目标。

2、组织经常性的质量检查,抓好典型。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分析原因,制定落实纠正措施。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施工队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组织交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经验。

4、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推广应用新科技成果和优秀工法,组织工程质量评定。

5、组织均衡生产,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效益的关系,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三、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经理主要职责

1、负责确定、实施质量方针和实现质量目标,决定重大的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2、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创优工程活动。

3、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实施工程质量奖惩总结。

4、组织质量大检查及重大质量问题的分析讨论,主持召开项目质量分析会议。

四、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和指导的责任。

1、贯彻落实本行业的技术规范、规则、条例及本项目制定的重大技术措施。

2、组织对工程的技术交底,主持编制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负责新科技成果的应用。

3、提出改进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处理质量事故,组织拟定或审批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4、对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质量攻关,解决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

5、组织、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对工程质量评定。

6、落实公司质量文件中规定的职责,保持本项目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7、主持本项目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协调配合认证单位监督审核,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五、 施工队长是施工操作直接组织者,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1、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组织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创优活动。

2、组织领导职工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3、按施工程序办事,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4、落实各种技术措施,主持工班、工序交接检查和和各种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5、对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低劣的行为负责,实行经济处罚。

6、严把质量关,切实抓好关键、特殊过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六、质量检查工程师质量职责

1、贯彻落实设计文件、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和上级有关质量的指示精神。

2、协助本项目领导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定期检查项目管理计划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落实质量保证措施,组织已完工工程质量的评定,参加质量、技术和生产会议,签证验工计价表;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

4、总结施工质量管理经验,及时填报各种检查记录质量报表。

5、加强与当地质检部门、监理的联系,配合协调搞好对工程质量的监理检查。

6、建立群众性的质量检查制度,积极参与和指导QC小组活动。

七、 工程管理部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检查技术准备、技术交底、设计交底、设计文件审核、材料试验、施工操作。

2、负责主管的程序文件在本部门的实施、检查、指导,掌握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面工程质量情况。

3、树立“质量兴业”的思想,开展全员质量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4、负责制定本项目年度质量工作要点、创优规划,组织开展创优和QC小组活动,承担优质工程审查、评定工作。

5、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总结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调查处理质量事故,提出改进措施。遇有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

八、 其它与质量管理有关的部门,履行公司质量文件规定的质量职责。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一、 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

(1)应对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进行会审,领会设计意图,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

(2)编制保证工程质量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合理工期,科学安排施工,制定标准化作业程序、规程和工艺流程;

(3)编制劳、材、机计划,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计划提供机械设备和工程材料,保证工程需要;

(4)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按照《地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划分质量验收、检验项目,按有关规定建立验工计价制度;

(5)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

二、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

(一)加强工序控制和施工工艺的检查,消灭质量事故。

(1)严格按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组织施工,进行标准化作业;

(2)严格质量检查,及时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对质量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针对施工薄弱环节确定特殊过程并编制作业指导书,对施工工序严格按工艺标准施工,开展QC小组活动,组织质量攻关。

(二)合理组织施工,按计划控制施工进度。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从施工技术上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坚持文明施工,创造良好施工环境,严格控制施工程序和工艺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实际要求,符合验收标准。

三、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对照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防止错、漏项目,确保使用功能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设计要求;

(2)按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做好竣工文件编制工作。

四、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主要检查方式有开工前、施工中、定期质量检查、工程队“三检”和隐蔽工程竣工检查。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是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及有关协议)和各类工程《施工规范》、《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及《作业指导书》等。

1、开工前检查。工程项目开工前,邀请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对以下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1)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是否正确并满足开工需要,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符合性,完成,

(3)材料、机具、劳动力等的配备及水、电等是否满足开工需要;

(4)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管理计划及创优规划是否制定;

2、施工中检查。 施工中对以下工作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

(1) 施工测量放线的精确度;

(2) 按图施工、操作方法的正确,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3) 施工原始记录填写、记载是否完备真实;

(4) 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5) 材料(包括大宗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报告,设备产品合格证;

(6) 工程日志及各种质量记录填写的正确、真实性;

3、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定期质量检查,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和质量检查人员参加,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管理检查。

(一) 工程质量检查

1、在建工程项目检查。核查施工作业与施工规范、技术规程、验收标准的符合程度和各种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

2、完工工程项目检查。对照设计图纸和《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测量,查技术资料(隐蔽工程检查证、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试验报告、质量评定资料、工程检查记录等)。

(二) 质量管理检查

质量管理检查是运用全面质量管理办法,与内审紧密结合。

1、考察全员质量意识,质量教育制度的落实;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3、项目质量计划运行情况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4、施工、技术管理,各种质量记录的齐全、真实。

5、QC小组及创优活动情况;

6、质量评定资料及质量评定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7、施工队班组开展“三检”活动情况及自控能力;

五、施工队质量“三检”制。

施工队质量“三检”制,是指班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开展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活动,是班组工人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有效形式,自检分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

六、隐蔽工程检查

(1) 工程竣工后不能外漏的部分称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部颁标准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与建设、监理单位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办理。

(2) 凡施工的隐蔽工程,均须项目质量检查工程师签证后,再由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可隐蔽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凡未经检查而自行隐蔽者,应揭开补检,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4) 质量检查人员因故缺席,可委托同级技术人员代检,并做好记录,事后应请质量检查人员补签认可。

七、竣工检查

(1) 核对各部尺寸、完成数量及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部或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2) 各种施工记录的收集;

(3) 复查质量评定记录,缺项漏项或其它质量问题,应列项处理,限期完成;

(4) 工程质量资料整理情况。

八、 质量评定与报告。

质量评定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等级的鉴定。通过质量评定,衡量工程质量好坏,反馈质量信息,加强对后续工程的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四级进行。二、项目部、施工队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均应掌握承建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质量等级评定。

2、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须按规定填写各种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进行评定,作为考核工程质量和验工计价的依据;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未完工程处理。

3、各级检验评定的具体分工:检验批、分项、分部由施工队负责,单位工程由项目部负责。

4、质量评定结果应建立每月报表报告制度。

5、项目部向公司上报质量报表时,报表须经项目总工程师签字,以示对质量指标的真实性负责。

九、 验工签证制度。

未经质量检查、监理人员签证的工程项目和数量,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签证和计价:

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构成质量事故尚未处理者;

2、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

3、缺少应具备的隐蔽工程检查证及未经检查签证者;

4、成品、半成品、设备没有试验鉴定资料或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未经试验鉴定合格者。

第六章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措施

一、 凡因施工设计、测量试验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根据上级的规定,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问题三类。

二、 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采取逐级报告制度。当重大质量事故及一类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在12小时内报告公司、建设单位,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结案处理报告一月内上报。

三、 事故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损失情况,组织技术鉴定,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及责任性质,提出处理方案和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措施,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提出事故调查报告。质量问题由项目部自行组织调查并制定处置方案,由项目部组织实施,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跟踪验证。

四、 对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但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自行修改设计或用其它手段掩盖者;

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或降低事故等级者;

4、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等不合格未上报或不按规定进行试验 。

第七章 创优活动管理制度

一、 创优活动应严格掌握优质工程标准,一般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质量管理工作:

1、兑现合同中承诺的创优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中规定的优质工程标准;

2、按合同工期提前或按期竣工;

3、严格工程成本控制,工程项目不亏损;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法令,无重大人身伤亡、机电设备事故;

5、按照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工地的要求,坚持科学、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整洁;

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完整。

7、创优活动应联合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分承包单位共同创优,确保创优活动的成功。

二、 工程项目创优

(一)创优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创优责任制。

2、质量教育。通过质量教育处理好四个关系(创优与工期、效益、个人收入、企业信誉的关系)。

3、制定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经济效益、文明施工和技术经济指标的保证措施。

4、组织质量攻关,突破创优难点。一般开展四项活动,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成果;开展QC小组活动;组织以质量为主的劳动竞赛;树立样板工程,适时召开样板观摩会,推动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工程项目创优规划的实施。

创优规划的实施一般经过准备、实施和提高的发展过程。

准备阶段:主要是进行思想发动,强化质量意识,坚定创优信念,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等准备工作。

实施阶段:主要是全面落实各项保证措施,严格工序质量控制,做好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监控,进行质量重点攻关。

提高阶段:全面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施工,争创优质精品工程;把单项样板工程扩展为全面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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