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栏目的创新思维和实践探索
——以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探索实践的经历为例浅析
重庆电视台 赵勇 秦赛一
我国法制新闻节目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过30多年的发展,几乎每个省市的电视台都有周播或者日播的法制节目。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观众的视角已发生变化,而法制新闻节目为了迎合受众、吸引眼球、提高收视率也开始往猎奇、低俗的选题上靠。在编导制作节目时也不断加重法制新闻故事化的表现手法,以期增加法制节目的可视性。面对观众视角的改变而作出此种调整,本无可厚非,但是一些法制新闻节目却过度放大一些猎奇、低俗的元素以吸引观众。例如,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的一期节目《我被妻子传染了艾滋》。这已使法治新闻开始偏离普法警示的主要方向,使我们在普法中自觉不自觉的陷入了普法的盲区、低俗的雷区、暴力的误区。
但对于法制新闻栏目来说,收视率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栏目的生命线,所以在当今网络猛烈冲击、同行竞争激烈以及观众需求变化的压力下,如何提高观众对于节目的关注度就成了栏目的重要目标。然而迎合受众猎奇心理的选题又和法制的严肃相左,因此今天的法治新闻节目到底应怎样做,才能即达到普法的目的,又能使身处传统媒体的法制栏目在互联网时代发展的更好,成为了困惑整个法治新闻行业的难题。笔者试图以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为例,浅析法制栏目在应对新时代挑战下的创新发展思维及实践探索的操作方向。
一、观众互动
在如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受众主体”概念得到不断强化,传统媒体的单向性说教式传播已不符合时代发展的传播规律,与观众的交流互动传播已成为发展的主流。所以,传统的电视栏目要是仍然不弯下腰学会与观众交流,培养忠实观众群,迟早会被观众所抛弃。面对时代的发展,电视媒体应主动拥抱互联网、大数据、3D
等新技术,创新开发电视点播、移动、回看等多种收视应用,运用这些新技术进一步为电视媒体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在这种时代大背景下,《拍案说法》栏目对此做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开展了与观众互动的平台,开始运用互联网思维与观众展开亲密互动。
1、“天宝”摇一摇:2015年9月15日,《拍案说法》栏目开通微信“天宝”摇一摇互动平台,与观众展开互动。“天宝”是一个用来引导受众与栏目互动的卡通萌宝,在节目播出的过程中,它会出现在电视屏幕的角落,当它掏出手机,并做出摇晃手机的动作时,观众就可以通过微信的摇一摇功能跟它进行互动,在天宝提示画面的时间范围内,跟它互动的观众就可以抽取相应的礼品(礼品主要有:手机、家电、化妆品、珠宝、红包等)。“看电视、摇礼品”也成了栏目回馈观众的一种方式。
2、手机看节目:面对网络的猛烈冲击,现在观看电视大屏幕的观众越来越少;而习惯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小屏幕观看视频的受众越来越多。传播也开始随着这个时代的变化进入了“碎片化”传播时代,现在的观众愿意花整段时间来观看电视的在减少,尤其是愿意等着时间点观看某个电视节目的观众更是少之又少。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16年1月22日发布《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951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0.3%,较2014年底提升了2.4 个百分点。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 6.20 亿,较 2014 年底增加 6303 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由 2014 年的 85.8%提升至 90.1% 。
面对此种情况,传统电视栏目要想保留和扩大观众群体,就得根据如今观众的收视习惯,搭建新媒体平台,去适应观众,而不是孤芳自赏。因此,《拍案说法》栏目于2015年8月28日,开通了“手机看电视”的渠道,只要观众关注微信公众号“广电都市传媒”就可以
通过“直播回看”板块,随时随地看到《拍案说法》的节目,不再受时空的限制。并且还可以边观看、边吐槽、边交流。
二、栏目品牌的延展性发展
栏目品牌的延展性发展,对于法制新闻栏目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举措。不论是中央电视台的法制栏目,还是各省市的法制节目,在之前的发展大潮中也有过黄金时代,树立过自己的品牌。即使是现在传统媒体遇到困境时,央视的几个品牌法制栏目依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如:《今日说法》、《法律讲堂》、《一线》等。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就依靠自己的品牌优势在栏目的延展性发展上做出了尝试。
1、衍生子栏目《拍案700》:《拍案说法》栏目主要定位是做全国重大新闻事件的调查性专题报道。而它的衍生子栏目《拍案700》主要是做重庆本土与法制有关的短新闻,旨在帮助市民解决法律纠纷,维护正当权益的一挡民生法制新闻栏目。它创办于2014年7月,曾用名《都市大渝网》。同年9月,改名为《拍案700》一直沿用至今。自开办以来,短短一两年时间,现已成长为重庆本地帮助市民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知名栏目,也拥有着较高的收视率和影响力。
2、开拍栏目剧:这是《拍案说法》栏目2016年花重金打造的全新项目。这档栏目剧它是以《拍案说法》栏目的形式而存在,具有统一的栏目规格和包装形式;栏目剧的节目内容取自《拍案说法》栏目比较有意思的真实案件,从而最大限度的反映真实的生活,以起到普法和警示的作用。栏目剧在表现手法上,借鉴电视短剧的表现手法和叙事特点,由非一线专业演员和业余演员参与表演。栏目剧把电视栏目与影视剧结合起来,在栏目中演戏,在戏中做栏目,这也是《拍案说法》栏目的独家资源,与栏目的品牌紧密结合,媒体的可控性也较强。
这档栏目剧也是一个非常本土化的产物,它很贴近重庆本土人民
的生活,就如我国最早的栏目剧《雾都夜话》开篇语说的那样:“这不是电视剧,这是真人真事,是地地道道的重庆人自己演自己的故事”,这能够很好的引起本地观众的共鸣,而且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的老百姓来说,观看栏目剧显然比观看严肃的法制节目更受欢迎。同时,就基层普法的效果而言,法制栏目剧对于一般的老百姓观众,也应该能够更好的起到普法作用。这在某种程度上,既能吸引受众观看,又能达到普法警示的目的。
三、法制栏目集群的平台化服务理念 平台化发展是当今很热的一个概念,它具有集群效应和影响力扩大的作用。所谓平台化,就是要对该平台领域的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利用,使该平台如当今的专业咨询策划机构一样,不仅接受咨询,还提供解决方案,一站式完成。这就是平台化的基本意思。平台操作得好,甚至将可能成为某一个领域的“航空母舰”。 《拍案说法》栏目著名主持人韩咏秋,现任重庆电视台都市频道总监。在他的带领下,该频道组建了《拍案说法》、《拍案700》、《大律师在线》、《凡人有事》、《大城小事》等民生服务栏目集群,形成了“法律援助、民生服务、解决纠纷”的平台服务理念,同时也在法律援助、民生服务这块上占得先机、形成权威。在这个法制服务平台里,不仅有着自己的专家库可以进行专家答疑;还有着与平台交好的优秀律师团队(如:重庆的中钦律师事务所和鼎凌律师事务所等)。在遇到法律纠纷较复杂的问题时,律师会跟随记者一同前往市民求助现场,解决纠纷。 如今,重庆的市民也已习惯在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向这些栏目求助。该频道也深刻的给市民留下了“重庆本地和事佬”的亲民形象。这样一个民生的、开放的、有影响力的综合性视听传媒产业集团,在强大产业的带动下,它未来的传播力、影响力也将会有大幅度的提升。
四、与视频网站的竞合
传统电视媒体与视频网站是一对天生的“冤家”。电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有一些天生的短板:单向线传播、互动性不强、传播渠道较窄、视频资源重复利用率低、盈利模式较单一等等。而视频网站诞生于互联网,天生就具有很强的互动性、开放性、渠道广及个性化等特点,两者间其实有很多可以互补的资源。因此,传统电视在与视频网站竞争的同时,也应开展相应的合作,实现共赢。现如今视频网站的视频生产能力不足,但是传播渠道广、受众多,而传统电视媒体节目生产能力强,节目制作质量高,但传播渠道较窄,特别是年轻受众比例少。这样两者的优势可以互补,共同发展。利用视频网站推广法制栏目,扩大受众群,增强影响力。
目前,欧美的主流电视媒体几乎所有的品牌电视节目都在 Twitter 和 Facebook上开通了账户。实践表明,网络化传播对于传统电视媒体增强传播力、扩大影响力是呈几何级增长的。今日俄罗斯(RT)是使用 YouTube 最有效的媒体之一,RT从进驻YouTube起,只花了6年就成为世界首个在YouTube突破10亿点击率的媒体。而截至2015年12月,RT在YouTube上的视频点击率已突破30亿,再次刷新纪录,名列世界媒体第一。未来,将是一个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所以,电视法制新闻节目要获得进一步发展,搭上互联网迅速发展的这班列车应是一个重要的选择。
参考文献:
1、陈慧彬:《中外法制节目之比较_浅谈国内法制节目的创新》;《新闻传播》2013.11
2、方德运:《全媒体时期电视媒体在传播格局中的地位及创新趋势探讨》
法制栏目的创新思维和实践探索
——以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探索实践的经历为例浅析
重庆电视台 赵勇 秦赛一
我国法制新闻节目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过30多年的发展,几乎每个省市的电视台都有周播或者日播的法制节目。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观众的视角已发生变化,而法制新闻节目为了迎合受众、吸引眼球、提高收视率也开始往猎奇、低俗的选题上靠。在编导制作节目时也不断加重法制新闻故事化的表现手法,以期增加法制节目的可视性。面对观众视角的改变而作出此种调整,本无可厚非,但是一些法制新闻节目却过度放大一些猎奇、低俗的元素以吸引观众。例如,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的一期节目《我被妻子传染了艾滋》。这已使法治新闻开始偏离普法警示的主要方向,使我们在普法中自觉不自觉的陷入了普法的盲区、低俗的雷区、暴力的误区。
但对于法制新闻栏目来说,收视率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栏目的生命线,所以在当今网络猛烈冲击、同行竞争激烈以及观众需求变化的压力下,如何提高观众对于节目的关注度就成了栏目的重要目标。然而迎合受众猎奇心理的选题又和法制的严肃相左,因此今天的法治新闻节目到底应怎样做,才能即达到普法的目的,又能使身处传统媒体的法制栏目在互联网时代发展的更好,成为了困惑整个法治新闻行业的难题。笔者试图以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为例,浅析法制栏目在应对新时代挑战下的创新发展思维及实践探索的操作方向。
一、观众互动
在如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受众主体”概念得到不断强化,传统媒体的单向性说教式传播已不符合时代发展的传播规律,与观众的交流互动传播已成为发展的主流。所以,传统的电视栏目要是仍然不弯下腰学会与观众交流,培养忠实观众群,迟早会被观众所抛弃。面对时代的发展,电视媒体应主动拥抱互联网、大数据、3D
等新技术,创新开发电视点播、移动、回看等多种收视应用,运用这些新技术进一步为电视媒体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在这种时代大背景下,《拍案说法》栏目对此做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开展了与观众互动的平台,开始运用互联网思维与观众展开亲密互动。
1、“天宝”摇一摇:2015年9月15日,《拍案说法》栏目开通微信“天宝”摇一摇互动平台,与观众展开互动。“天宝”是一个用来引导受众与栏目互动的卡通萌宝,在节目播出的过程中,它会出现在电视屏幕的角落,当它掏出手机,并做出摇晃手机的动作时,观众就可以通过微信的摇一摇功能跟它进行互动,在天宝提示画面的时间范围内,跟它互动的观众就可以抽取相应的礼品(礼品主要有:手机、家电、化妆品、珠宝、红包等)。“看电视、摇礼品”也成了栏目回馈观众的一种方式。
2、手机看节目:面对网络的猛烈冲击,现在观看电视大屏幕的观众越来越少;而习惯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小屏幕观看视频的受众越来越多。传播也开始随着这个时代的变化进入了“碎片化”传播时代,现在的观众愿意花整段时间来观看电视的在减少,尤其是愿意等着时间点观看某个电视节目的观众更是少之又少。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16年1月22日发布《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951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0.3%,较2014年底提升了2.4 个百分点。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 6.20 亿,较 2014 年底增加 6303 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由 2014 年的 85.8%提升至 90.1% 。
面对此种情况,传统电视栏目要想保留和扩大观众群体,就得根据如今观众的收视习惯,搭建新媒体平台,去适应观众,而不是孤芳自赏。因此,《拍案说法》栏目于2015年8月28日,开通了“手机看电视”的渠道,只要观众关注微信公众号“广电都市传媒”就可以
通过“直播回看”板块,随时随地看到《拍案说法》的节目,不再受时空的限制。并且还可以边观看、边吐槽、边交流。
二、栏目品牌的延展性发展
栏目品牌的延展性发展,对于法制新闻栏目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举措。不论是中央电视台的法制栏目,还是各省市的法制节目,在之前的发展大潮中也有过黄金时代,树立过自己的品牌。即使是现在传统媒体遇到困境时,央视的几个品牌法制栏目依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如:《今日说法》、《法律讲堂》、《一线》等。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就依靠自己的品牌优势在栏目的延展性发展上做出了尝试。
1、衍生子栏目《拍案700》:《拍案说法》栏目主要定位是做全国重大新闻事件的调查性专题报道。而它的衍生子栏目《拍案700》主要是做重庆本土与法制有关的短新闻,旨在帮助市民解决法律纠纷,维护正当权益的一挡民生法制新闻栏目。它创办于2014年7月,曾用名《都市大渝网》。同年9月,改名为《拍案700》一直沿用至今。自开办以来,短短一两年时间,现已成长为重庆本地帮助市民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知名栏目,也拥有着较高的收视率和影响力。
2、开拍栏目剧:这是《拍案说法》栏目2016年花重金打造的全新项目。这档栏目剧它是以《拍案说法》栏目的形式而存在,具有统一的栏目规格和包装形式;栏目剧的节目内容取自《拍案说法》栏目比较有意思的真实案件,从而最大限度的反映真实的生活,以起到普法和警示的作用。栏目剧在表现手法上,借鉴电视短剧的表现手法和叙事特点,由非一线专业演员和业余演员参与表演。栏目剧把电视栏目与影视剧结合起来,在栏目中演戏,在戏中做栏目,这也是《拍案说法》栏目的独家资源,与栏目的品牌紧密结合,媒体的可控性也较强。
这档栏目剧也是一个非常本土化的产物,它很贴近重庆本土人民
的生活,就如我国最早的栏目剧《雾都夜话》开篇语说的那样:“这不是电视剧,这是真人真事,是地地道道的重庆人自己演自己的故事”,这能够很好的引起本地观众的共鸣,而且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的老百姓来说,观看栏目剧显然比观看严肃的法制节目更受欢迎。同时,就基层普法的效果而言,法制栏目剧对于一般的老百姓观众,也应该能够更好的起到普法作用。这在某种程度上,既能吸引受众观看,又能达到普法警示的目的。
三、法制栏目集群的平台化服务理念 平台化发展是当今很热的一个概念,它具有集群效应和影响力扩大的作用。所谓平台化,就是要对该平台领域的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利用,使该平台如当今的专业咨询策划机构一样,不仅接受咨询,还提供解决方案,一站式完成。这就是平台化的基本意思。平台操作得好,甚至将可能成为某一个领域的“航空母舰”。 《拍案说法》栏目著名主持人韩咏秋,现任重庆电视台都市频道总监。在他的带领下,该频道组建了《拍案说法》、《拍案700》、《大律师在线》、《凡人有事》、《大城小事》等民生服务栏目集群,形成了“法律援助、民生服务、解决纠纷”的平台服务理念,同时也在法律援助、民生服务这块上占得先机、形成权威。在这个法制服务平台里,不仅有着自己的专家库可以进行专家答疑;还有着与平台交好的优秀律师团队(如:重庆的中钦律师事务所和鼎凌律师事务所等)。在遇到法律纠纷较复杂的问题时,律师会跟随记者一同前往市民求助现场,解决纠纷。 如今,重庆的市民也已习惯在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向这些栏目求助。该频道也深刻的给市民留下了“重庆本地和事佬”的亲民形象。这样一个民生的、开放的、有影响力的综合性视听传媒产业集团,在强大产业的带动下,它未来的传播力、影响力也将会有大幅度的提升。
四、与视频网站的竞合
传统电视媒体与视频网站是一对天生的“冤家”。电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有一些天生的短板:单向线传播、互动性不强、传播渠道较窄、视频资源重复利用率低、盈利模式较单一等等。而视频网站诞生于互联网,天生就具有很强的互动性、开放性、渠道广及个性化等特点,两者间其实有很多可以互补的资源。因此,传统电视在与视频网站竞争的同时,也应开展相应的合作,实现共赢。现如今视频网站的视频生产能力不足,但是传播渠道广、受众多,而传统电视媒体节目生产能力强,节目制作质量高,但传播渠道较窄,特别是年轻受众比例少。这样两者的优势可以互补,共同发展。利用视频网站推广法制栏目,扩大受众群,增强影响力。
目前,欧美的主流电视媒体几乎所有的品牌电视节目都在 Twitter 和 Facebook上开通了账户。实践表明,网络化传播对于传统电视媒体增强传播力、扩大影响力是呈几何级增长的。今日俄罗斯(RT)是使用 YouTube 最有效的媒体之一,RT从进驻YouTube起,只花了6年就成为世界首个在YouTube突破10亿点击率的媒体。而截至2015年12月,RT在YouTube上的视频点击率已突破30亿,再次刷新纪录,名列世界媒体第一。未来,将是一个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所以,电视法制新闻节目要获得进一步发展,搭上互联网迅速发展的这班列车应是一个重要的选择。
参考文献:
1、陈慧彬:《中外法制节目之比较_浅谈国内法制节目的创新》;《新闻传播》2013.11
2、方德运:《全媒体时期电视媒体在传播格局中的地位及创新趋势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