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区警务室建设规范 (武公[2002]48号文附件一)
一、社区警务室的设置
每个社区设置一个警务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的应有单独办公用房。
二、警务室室外设施
1、警务室标志牌。统一在警务室大门口上方安装标志牌,可用防雨材料制作,设置为灯箱或用射灯照明。规格为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字,左边印制警徽图案,右边印制“社区警务室”(上方为宋体中文,下方为英文字样)。房屋结构特殊的,可灵活这支警务室标志牌。
2、标识牌。统一安排在警务室大门口的侧面,用不锈钢材料制作,上面印制“XX区公安分局XX派出所XX社区警务室”;中间设置可更换的社区民警姓名、警衔、彩色登记照片、联系方式和可移动(或插入)的去向牌(内容为“在社区、在所、外出、休息”等);下面印制每周民警具体接待时间。
3、警民联系、举报箱。统一安装在警务室大门口一侧,供居民群众投递举报信、联系信函。
三、警务室室内设施
1、办公设施。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办公使用的桌椅、资料柜等,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话、电脑。
2、便民设施。设置接待群众的座椅及有关事须知、指南
等便民资料。
3、留言记事板。可张贴留言条和书写警务工作记事,便于办事群众与民警联系,以及社区民警、治保成员、安保队员相互之间工作联系,并告示有关警务工作事项。
4、警务公开栏。(1)、社区平面示意图;(2)警务室工作职责(内容附后);(3)社区治保群防组织,内容为:治保主任、委员名单,安保队员名单,暂口协管员名单;(4)办证办照规定及收费标准(科选择主要项目上墙)。另社区警务室有二间或较大用房的,可将治保会、安保队工作职责上墙。
四、警务室资料台帐
1、报警登记簿。
2、群总来访(求助、申请)登记簿。
3、社区民警工作日志。
4、治保会工作台帐。
5、安保队工作台帐。
6、出租户、暂住人口工作台帐。
7、其他工作台帐(由各社区确定)。
武汉市社区警务室建设规范 (武公[2002]48号文附件一)
一、社区警务室的设置
每个社区设置一个警务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的应有单独办公用房。
二、警务室室外设施
1、警务室标志牌。统一在警务室大门口上方安装标志牌,可用防雨材料制作,设置为灯箱或用射灯照明。规格为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字,左边印制警徽图案,右边印制“社区警务室”(上方为宋体中文,下方为英文字样)。房屋结构特殊的,可灵活这支警务室标志牌。
2、标识牌。统一安排在警务室大门口的侧面,用不锈钢材料制作,上面印制“XX区公安分局XX派出所XX社区警务室”;中间设置可更换的社区民警姓名、警衔、彩色登记照片、联系方式和可移动(或插入)的去向牌(内容为“在社区、在所、外出、休息”等);下面印制每周民警具体接待时间。
3、警民联系、举报箱。统一安装在警务室大门口一侧,供居民群众投递举报信、联系信函。
三、警务室室内设施
1、办公设施。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办公使用的桌椅、资料柜等,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话、电脑。
2、便民设施。设置接待群众的座椅及有关事须知、指南
等便民资料。
3、留言记事板。可张贴留言条和书写警务工作记事,便于办事群众与民警联系,以及社区民警、治保成员、安保队员相互之间工作联系,并告示有关警务工作事项。
4、警务公开栏。(1)、社区平面示意图;(2)警务室工作职责(内容附后);(3)社区治保群防组织,内容为:治保主任、委员名单,安保队员名单,暂口协管员名单;(4)办证办照规定及收费标准(科选择主要项目上墙)。另社区警务室有二间或较大用房的,可将治保会、安保队工作职责上墙。
四、警务室资料台帐
1、报警登记簿。
2、群总来访(求助、申请)登记簿。
3、社区民警工作日志。
4、治保会工作台帐。
5、安保队工作台帐。
6、出租户、暂住人口工作台帐。
7、其他工作台帐(由各社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