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0.2 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3.0.3 升压站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升压站及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机)基础的桩基或地基处理工程已按相关验收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
3.0.4 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交付计划已确定;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纸的交付可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且图纸已通过会检。
3.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其现场机构及人员配备,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3.0.6 确认并发布“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3.0.7 升压站主构筑物、首批风机零米以下基础完成, 并已验收签证。
3.0.8 施工技术文件,主要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和各种签证手续齐全、完整。
3.0.9 由建设单位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负责组织的,对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已拟定。
3.0.10 由建设单位或质监站组织已经进行了自检和预监检工作,并整改完毕,实施闭环。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满足开工条件的要求。
4.1.1.2 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已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核,各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人到位:
(1) 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机构与工程管理的模式相适应,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已开始运转,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工程质量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2) 已经完成主要设备、工程总承包和主要分包施工及工程监理招标,并已签订合同,各类招投标文件齐全;
(3) 工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监造、质量验收及评定、见证取样等制度齐全、有效;已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 执行计划和防止质量通病计划;
(4) 已确定工程采用的标准、规程、规范,并有满足工程需要的份数。
4.1.1.3 施工图纸交付计划已落实,对已交付的图纸按规定进行了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检,且交底与会检记录规范。
4.1.1.4 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4.1.1.5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适用,档案管理人员已到位工作。
4.1.1.6 无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条”,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
4.1.1.7 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并建立了责任制度。
4.1.1.8 确认并发布“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4.1.1.9 质监站组织机构和人员已落实,人员能持证上岗,对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工序的质量监督计划已制定。
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2.1 建设单位的主要资料:
4.2.1.1 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满足开工条件要求的有关文件。
4.2.1.2 工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监造、质量验收及评定、见证取样等规章制度。
4.2.1.3 各类招投标文件、合同,各参建责任单位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
4.2.1.4 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面的资料。
4.2.1.5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发现的问题,包括已经整改闭环的资料。
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和技术标准,全部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已完成,且所有单位工程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3.0.2 各台风机启动调试试运项目已全部完成,并已经验收、签证完毕;能正常运行。 3.0.3 当地电网电压稳定,电压波动幅度不大于风机规定值。
3.0.4 各项调试计划,试运措施及方案、调试报告和验收签证整理完毕,并完整、齐全、规范;调整试运、消缺维护和工程监理等工作记录、管理台账已收集齐全,基本整理完毕;移交生产的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已基本整理完毕或已移交。
3.0.5 中心站历次监检提出的应整改的项目,均已完成,并验收、签证。
3.0.6 按本“大纲”规定的检查内容、步骤和方法,工程质量监督站已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了预监检,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贯彻执行《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各项规定,全面协助和配合试运指挥部作好启动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未因其工作不到位或失误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延误调试进度。
4.1.1.2 启动试运工作中,指挥部下设的各工作组的人员充实、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未发生因其工作配合不协调或失误而延误调试工作进度等问题。
4.1.1.3 因故尚待消除的缺陷和需完善项目的工作计划已安排并落实;对于暂时不具
备处理条件,且不影响安全运行的项目,已报试运指挥部对其处理方案、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间审查完毕,同意延期完成。
4.1.1.4 会同试运指挥部的验收检查组,主持各类施工、调试和设备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移交资料的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已确定。
4.1.1.5 组织、督促对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并办理“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4.1.1.6 组织、督促对已完成调试项目质量验收,并签证完毕;对未完的调试项目的工作计划已制定,其相关的准备工作已基本落实。
4.1.1.7 对与移交生产有关电网调度事宜,包括按《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及《国家电网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要求的风电场电能质量指标的测试方案已经落实。
4.1.1.8 与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关的外部条件事宜均已落实。
4.1.1.9 对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处理完毕。
4.1.1.10 已编制建设总结。
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工程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3.0.2 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危险源识别、风险控制对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3.0.3 升压站五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升压站及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机)基础的桩基或地基处理工程已按相关验收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
3.0.4 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交付计划已确定;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纸的交付可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且图纸已通过会检。
3.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其现场机构及人员配备,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3.0.6 确认并发布“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3.0.7 升压站主构筑物、首批风机零米以下基础完成, 并已验收签证。
3.0.8 施工技术文件,主要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和各种签证手续齐全、完整。
3.0.9 由建设单位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负责组织的,对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已拟定。
3.0.10 由建设单位或质监站组织已经进行了自检和预监检工作,并整改完毕,实施闭环。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满足开工条件的要求。
4.1.1.2 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已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核,各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人到位:
(1) 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机构与工程管理的模式相适应,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已开始运转,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工程质量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2) 已经完成主要设备、工程总承包和主要分包施工及工程监理招标,并已签订合同,各类招投标文件齐全;
(3) 工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监造、质量验收及评定、见证取样等制度齐全、有效;已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 执行计划和防止质量通病计划;
(4) 已确定工程采用的标准、规程、规范,并有满足工程需要的份数。
4.1.1.3 施工图纸交付计划已落实,对已交付的图纸按规定进行了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检,且交底与会检记录规范。
4.1.1.4 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完成并已审批。
4.1.1.5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适用,档案管理人员已到位工作。
4.1.1.6 无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条”,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
4.1.1.7 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并建立了责任制度。
4.1.1.8 确认并发布“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
4.1.1.9 质监站组织机构和人员已落实,人员能持证上岗,对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工序的质量监督计划已制定。
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2.1 建设单位的主要资料:
4.2.1.1 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满足开工条件要求的有关文件。
4.2.1.2 工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监造、质量验收及评定、见证取样等规章制度。
4.2.1.3 各类招投标文件、合同,各参建责任单位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
4.2.1.4 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面的资料。
4.2.1.5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发现的问题,包括已经整改闭环的资料。
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和技术标准,全部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已完成,且所有单位工程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3.0.2 各台风机启动调试试运项目已全部完成,并已经验收、签证完毕;能正常运行。 3.0.3 当地电网电压稳定,电压波动幅度不大于风机规定值。
3.0.4 各项调试计划,试运措施及方案、调试报告和验收签证整理完毕,并完整、齐全、规范;调整试运、消缺维护和工程监理等工作记录、管理台账已收集齐全,基本整理完毕;移交生产的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已基本整理完毕或已移交。
3.0.5 中心站历次监检提出的应整改的项目,均已完成,并验收、签证。
3.0.6 按本“大纲”规定的检查内容、步骤和方法,工程质量监督站已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了预监检,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贯彻执行《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各项规定,全面协助和配合试运指挥部作好启动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未因其工作不到位或失误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延误调试进度。
4.1.1.2 启动试运工作中,指挥部下设的各工作组的人员充实、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未发生因其工作配合不协调或失误而延误调试工作进度等问题。
4.1.1.3 因故尚待消除的缺陷和需完善项目的工作计划已安排并落实;对于暂时不具
备处理条件,且不影响安全运行的项目,已报试运指挥部对其处理方案、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间审查完毕,同意延期完成。
4.1.1.4 会同试运指挥部的验收检查组,主持各类施工、调试和设备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移交资料的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已确定。
4.1.1.5 组织、督促对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并办理“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4.1.1.6 组织、督促对已完成调试项目质量验收,并签证完毕;对未完的调试项目的工作计划已制定,其相关的准备工作已基本落实。
4.1.1.7 对与移交生产有关电网调度事宜,包括按《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及《国家电网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要求的风电场电能质量指标的测试方案已经落实。
4.1.1.8 与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关的外部条件事宜均已落实。
4.1.1.9 对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处理完毕。
4.1.1.10 已编制建设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