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齋漫笔]司马相如"窃"了卓文君

司马相如“窃”了卓文君

近日闲翻冯梦龙的《醒世恒言》,读到那《独孤生归途闹梦》一篇,其中有一段话很有意思,兹录于下:

“却说独孤遐叔久住碧落观中,十分郁郁,信步游览,消遣客怀。偶到一个去处,叫做升仙桥,乃是汉朝司马相如在临邛县窃了卓文君回到成都。只因家事消条,受人侮慢,题下两行大字在这桥柱上,说道:‘大丈夫不乘驷马高车,不过此桥。’后来做了中郎,奉诏开通云南道径,持节而归,果遂其志。”

这段话的妙趣,就在于那个“窃”字:色胆包天的司马相如,居然将四川大美女卓文君,从临邛“窃”回了成都!

在这以前,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对 “窃”字的印象,主要是来源于孔乙己的那句“窃书不算偷”的辩解上。上中学时,对这“窃”与“偷”的含义,始终是不甚了了,只觉得二者都是采用不光彩的手段,获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现在看了冯梦龙描写司马相如的这一“窃”字,便有些恍然大悟了:

“窃”其实是一种很高雅的手段,其技术性自不待言,而且,那种信手拈走的潇洒,是一般的偷儿所难以望其项背的。

我们总是将男女间不公开的投桃报李的举动,谓为偷情。偷情的乐趣,还仅止于处于惊险状态下的充满恐惧感的刺激,其成功的系数,实在太低,并且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占有对方身心的快感。而“窃”则不一样了。比如窃据,窃为己有,都是将某某物纳入自己囊中的意思。

因此,司马相如将美丽、年轻的寡妇卓文君“窃”走,实际上就是将她的心,占为了己有。这种潇洒,是酸腐书生孔乙已所体会不到的。孔已己窃书,不过只是将东家的书纳入自己的破败的长衫中,然后换了钱,上“咸亨酒店”去买醉。

但是,要“窃”走一个女人的心,是需要具备极为高超的技艺的,不然人家干嘛要跟你去过担惊受怕、又没有经济保障的生活?!比如卓文君跟司马相如回到成都后,竟然捋起红袖,露出皓腕,当垆卖酒,而毫无怨言。大凡一个男人能窃走一个女人,主要都是竭其所能,投其所好,然后再变被动为主动的。因此,司马相如的魔力,自不待言。

我们再回头来看看,司马相如是如何“窃”走卓文君的。

汉朝初年的四川临邛县,是蜀中比较富裕的地方,县城里大大小小的财主成堆成群。其中,有两位是开铁矿的矿老板,更是了不得。一位叫卓王孙,他家里的财产,多得怕是连他自己也数不清,光手下僮仆就有八百多人。卓老板膝下有一男二女,女儿之一就是卓文君,此时新寡在家,郁郁寡欢。

汉景帝后元元年,也就是公元前143年 的某一天,成都才子司马相如应他的朋友、当地县令的邀约,来到了临邛,并受到了以卓王孙为首的当地富户们的热情招待。估计司马相如事先就获悉了卓王孙的家境,并且知道他的女儿卓文君热爱音乐,且嫠居在家。而热爱音乐的女人,在情感上总是躁动不安、不甘寂寞的,如果不说是放荡的话。于是,在卓王孙的盛宴上, 司马相如别有用心地弹奏了一曲《凤求凰》。

当然,卓文君事先也知道来客司马相如是个大才子,是潜力股。那时,她正躲在幕帐后偷看他的风采,不免芳心荡漾,春意盎然。司马相如琴声一起,两下里便都有意了。接着,司马相如偷偷找了个机会与卓文君幽会,两人一见钟情,一拍即合,随后他便将卓文君给“窃”走了。

这是一段真实的事迹,并非稗官野史。在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中,都有记载。清末学者王闿运,认为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是“史公欲为古今女子开一奇局,使皆能自拔耳”。明代武将陈锐也说:“读《史记》,疑相如文君事不可入国史,推司马意,盖取其开择婿一法耳。”都将司马迁看作是女权主义者。

司马相如“窃”情的巧妙技法,甚至余音袅袅的《凤求凰》一曲,后来被很多才子们所沿用。比较出色的有《西厢记》中的张君瑞,他追求崔莺莺时,几乎就是将司马相如当做活学活用的偶像了:

“窗外有人,已定是小姐,我将弦改过, 弹一曲,就歌一篇,名曰《凤求凰》。昔日司马相如得此曲成事,我虽不及相如,愿小姐有文君之意。歌曰: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翩 翩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张弦代语兮,欲诉衷肠。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还有一例,就是明代大藏书家兼戏剧家高濂的传奇《玉簪记》中《琴挑》一出,书生潘必正也是用琴挑动了已经成了槛外人的陈妙常的芳心。而《琴挑》一曲,更是成了昆曲的看家招牌折子戏。

不过窃归窃。善窃者,未必都会爱惜那窃来的人、物,尤其是过于容易到手的人、物。像孔已己,转手就将那些难得的珍本善本好书拿去换酒喝了。而司马相如,在后来以几篇大赋取悦于皇帝后,青云直上,飘飘然不知所以,于是便将卓文君抛弃在了一边。所以凌蒙初在《二刻拍桉惊奇·第九卷》中,就精辟的指出:

“可又有一说,不遇艰难,不显好处。古人云: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只如偷情一件,一偷便着,却不早完了事?然没一些光景了。毕竟历过多少间阻,无限风波,后来到手,方为希罕。所以在行的道:‘偷得着不如偷不着。’真有深趣之言也。”

善窃者多手痒,心痒,司马相如也不能免俗。因此,通过苟合的技艺获取的所谓的浪漫,其实是危机四伏的。独守空房的卓文君,在《白头吟》中无奈哀叹道: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卓文君殊不知,善窃者,本来就是没有恒心的。

05/2013年

改于 Santa Monica

秦無衣

司马相如“窃”了卓文君

近日闲翻冯梦龙的《醒世恒言》,读到那《独孤生归途闹梦》一篇,其中有一段话很有意思,兹录于下:

“却说独孤遐叔久住碧落观中,十分郁郁,信步游览,消遣客怀。偶到一个去处,叫做升仙桥,乃是汉朝司马相如在临邛县窃了卓文君回到成都。只因家事消条,受人侮慢,题下两行大字在这桥柱上,说道:‘大丈夫不乘驷马高车,不过此桥。’后来做了中郎,奉诏开通云南道径,持节而归,果遂其志。”

这段话的妙趣,就在于那个“窃”字:色胆包天的司马相如,居然将四川大美女卓文君,从临邛“窃”回了成都!

在这以前,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对 “窃”字的印象,主要是来源于孔乙己的那句“窃书不算偷”的辩解上。上中学时,对这“窃”与“偷”的含义,始终是不甚了了,只觉得二者都是采用不光彩的手段,获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现在看了冯梦龙描写司马相如的这一“窃”字,便有些恍然大悟了:

“窃”其实是一种很高雅的手段,其技术性自不待言,而且,那种信手拈走的潇洒,是一般的偷儿所难以望其项背的。

我们总是将男女间不公开的投桃报李的举动,谓为偷情。偷情的乐趣,还仅止于处于惊险状态下的充满恐惧感的刺激,其成功的系数,实在太低,并且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占有对方身心的快感。而“窃”则不一样了。比如窃据,窃为己有,都是将某某物纳入自己囊中的意思。

因此,司马相如将美丽、年轻的寡妇卓文君“窃”走,实际上就是将她的心,占为了己有。这种潇洒,是酸腐书生孔乙已所体会不到的。孔已己窃书,不过只是将东家的书纳入自己的破败的长衫中,然后换了钱,上“咸亨酒店”去买醉。

但是,要“窃”走一个女人的心,是需要具备极为高超的技艺的,不然人家干嘛要跟你去过担惊受怕、又没有经济保障的生活?!比如卓文君跟司马相如回到成都后,竟然捋起红袖,露出皓腕,当垆卖酒,而毫无怨言。大凡一个男人能窃走一个女人,主要都是竭其所能,投其所好,然后再变被动为主动的。因此,司马相如的魔力,自不待言。

我们再回头来看看,司马相如是如何“窃”走卓文君的。

汉朝初年的四川临邛县,是蜀中比较富裕的地方,县城里大大小小的财主成堆成群。其中,有两位是开铁矿的矿老板,更是了不得。一位叫卓王孙,他家里的财产,多得怕是连他自己也数不清,光手下僮仆就有八百多人。卓老板膝下有一男二女,女儿之一就是卓文君,此时新寡在家,郁郁寡欢。

汉景帝后元元年,也就是公元前143年 的某一天,成都才子司马相如应他的朋友、当地县令的邀约,来到了临邛,并受到了以卓王孙为首的当地富户们的热情招待。估计司马相如事先就获悉了卓王孙的家境,并且知道他的女儿卓文君热爱音乐,且嫠居在家。而热爱音乐的女人,在情感上总是躁动不安、不甘寂寞的,如果不说是放荡的话。于是,在卓王孙的盛宴上, 司马相如别有用心地弹奏了一曲《凤求凰》。

当然,卓文君事先也知道来客司马相如是个大才子,是潜力股。那时,她正躲在幕帐后偷看他的风采,不免芳心荡漾,春意盎然。司马相如琴声一起,两下里便都有意了。接着,司马相如偷偷找了个机会与卓文君幽会,两人一见钟情,一拍即合,随后他便将卓文君给“窃”走了。

这是一段真实的事迹,并非稗官野史。在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中,都有记载。清末学者王闿运,认为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是“史公欲为古今女子开一奇局,使皆能自拔耳”。明代武将陈锐也说:“读《史记》,疑相如文君事不可入国史,推司马意,盖取其开择婿一法耳。”都将司马迁看作是女权主义者。

司马相如“窃”情的巧妙技法,甚至余音袅袅的《凤求凰》一曲,后来被很多才子们所沿用。比较出色的有《西厢记》中的张君瑞,他追求崔莺莺时,几乎就是将司马相如当做活学活用的偶像了:

“窗外有人,已定是小姐,我将弦改过, 弹一曲,就歌一篇,名曰《凤求凰》。昔日司马相如得此曲成事,我虽不及相如,愿小姐有文君之意。歌曰: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翩 翩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张弦代语兮,欲诉衷肠。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还有一例,就是明代大藏书家兼戏剧家高濂的传奇《玉簪记》中《琴挑》一出,书生潘必正也是用琴挑动了已经成了槛外人的陈妙常的芳心。而《琴挑》一曲,更是成了昆曲的看家招牌折子戏。

不过窃归窃。善窃者,未必都会爱惜那窃来的人、物,尤其是过于容易到手的人、物。像孔已己,转手就将那些难得的珍本善本好书拿去换酒喝了。而司马相如,在后来以几篇大赋取悦于皇帝后,青云直上,飘飘然不知所以,于是便将卓文君抛弃在了一边。所以凌蒙初在《二刻拍桉惊奇·第九卷》中,就精辟的指出:

“可又有一说,不遇艰难,不显好处。古人云: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只如偷情一件,一偷便着,却不早完了事?然没一些光景了。毕竟历过多少间阻,无限风波,后来到手,方为希罕。所以在行的道:‘偷得着不如偷不着。’真有深趣之言也。”

善窃者多手痒,心痒,司马相如也不能免俗。因此,通过苟合的技艺获取的所谓的浪漫,其实是危机四伏的。独守空房的卓文君,在《白头吟》中无奈哀叹道: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卓文君殊不知,善窃者,本来就是没有恒心的。

05/2013年

改于 Santa Monica

秦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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