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市民合乘出租车 规定各付60%车费

2012年03月24日02:26新京报汤旸我要评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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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站出租车等候处,乘客排起了长队。 本报记者 孙纯霞 摄

本报讯 (记者汤旸) 针对打车难的问题,北京鼓励乘客合乘出租车,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时段,合乘者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并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前日下午,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总队长姚阔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目前96103和96101两部叫车电话都可以提供“合乘订车”业务。同时,出租拒载将从重处罚。

合乘并不违法

目前,北京市有6万余辆出租车,每日为200余万人次提供服务。姚阔说,从目前情况看,早晚高峰时段依然是拒载的高峰,此时间段的出租车满载率较高,因此显得车少,个别司机也会趁机挑活,尤其是商业区、场站、地铁站周边等区域,拒载频发。

拒载高发区,其实也是打车人扎堆儿的区域。姚阔建议,市民不妨体验合乘。据他介绍,在北京,出租车合乘并不违法,反而将得到推广。

可打印多份发票

按交通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发布的条文规定,乘客合乘将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也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如果是两人同时上车,但先后下车,那么先下车的乘客负担当时车费的60%,后下车的乘客负担合乘部分的60%车费以及单独乘坐路段车费。多人乘车付费方式以此类推。

针对合乘的对象,姚阔说,如果两三个人就住在同一个小区,每天上下班的时间也一样,单位相距不远,不妨可以合乘,既可以减少费用,又能够缓解打车难。合乘与否的决定权在乘客手中,像赶上下雪等极端天气,机场运力紧张,工作人员只能劝导乘客尽量合乘,如果乘客不愿意,也不能勉强。

“我们希望出租车企业都能尝试并推广这种运营服务。”姚阔说,目前96103和96101两部叫车电话基本都可以提供“合乘订车”业务。

释疑

“合乘”不同于“拼客”

业内人士称,从法律性质上讲,“合乘”和“拼客”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拼客”是指出租车司机为追求更高的利益多载客人,这侵害了乘客的权益,是违规行为。“合乘”是指在客运高峰时段或路段,乘客经协商同意共同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的自愿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链接

福州:强行拼客罚款1000

去年7月,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联合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出台《福州市出租车驾驶员行为守则》。其中对“合乘”规定作出了清晰解释。

《行为守则》规定,乘客要求合乘时,司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征求乘客意见,第一顺位乘客必须同意;二是“合乘”必须在出租车营运的起点,不允许在营运中途“合乘”;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即“合乘”部分向每户乘客各收取60%的费用;四是要保证第一顺位客人的权益,基本上要先送第一位客人抵达,若乘客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乘客协商的结果执行。

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或不按规定收费,罚款1000元;收回服务监督卡,列入出租车驾驶员诚信“黑名单”,依据出租车行业自律公约,两年内不得聘用其为出租车驾驶员;两年后,须重新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出租车营运。

调查

乘客“怕麻烦” 师傅“打票难”

出租合乘在现实操作中似乎困难重重。昨天大风,晚高峰来得早,刚到17时,大北窑汽车站外已经聚集了很多打车的人。每辆出租车停下接走一人,都引来羡慕的眼光。二十分钟,没出现“拼车”。司机说:“拼车太麻烦,没人乐意拼。”

【乘客】

原因一:“怕麻烦”

记者在国贸桥下采访10余名打车市民,无一人愿意合乘。拒绝理由主要是“怕麻烦”。

“合乘能便宜多少?哪那么巧找合乘的人?”外企职员孙果每天都要打车回十里河,他认为打车就是为了省时间,如果还要等别人合乘,或者在路上耽误时间,打车意义就打折了。另外,如何与合乘人分担车费,也是市民顾虑的问题,大部分被访者认为,在前往两个目的地时,可能出现绕路,如何分摊费用计算起来很麻烦。

原因二:“有风险”

等车的女性对于“合乘”更是避之不及,当记者向两名女孩表示,可以合乘往南走,对方警惕地打量一番说“你要干吗?”

在采访中,大部分女性认为,与不熟悉的人合乘,尤其是异性合乘,感觉危险。“也不自在,你说不认识的人坐车里,谁不跟谁说话,多尴尬。”孙女士说。

【司机】

原因一:“无法打票”

昨天下午4时,在百子湾路的一家小饭馆里,司机师傅对打车“合乘”规矩争论不休。

最难操作的就是为不同目的地的乘客打票。方松青师傅说,允许合乘这个规定早几年前就听说过,但怎么打票一直没解决。他举例,如果两人先由西单合乘至百子湾路,大概是28元到30元,其中一人下车,另一人继续走。这种情况,先下车的乘客就没法拿到发票,因为抬表才会启动计价器打票,如果抬表,另外一位乘客的里程就没法准确计价。

“如果两人同地点出发,同地点下车可以打两张票。”方松青说,但这种情况基本是乘客在打车前已经商量好了。

原因二:“同行抵触”

“你这么打,就等于把下辆车的买卖抢了,没你这么干的。”司机刘师傅说,“不能按照60%”合乘几乎是圈子里不成文的约定。

至于什么原因,刘师傅说,以国贸地铁站到通州北苑计算,不堵车的情况下车费是30元左右,如果合乘两人每人交18元车费,合计是36元。司机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获得太多好处,反而在这些难打车区域得罪同行,以后不好再揽活。“这不值当,同行没有这么干的,除非黑车。”

原因三:“乘客投诉”

出租车司机刘建忠说,合乘放开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司机容易被乘客投诉。

他说,如何界定乘客自愿“合乘”和司机主动“拼车”界限模糊。两人同时打车,司机表示“合乘”,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就容易造成“拒载”投诉。“起码管理部门要把这点说清楚了,要么每天有乘客往公司打电话这受不了。”此外,不同目的地的合乘,容易出现路线上的变动,乘客往往会因为这点投诉“绕路”,他认为,如果因此招致公司严惩,就不划算了。本报记者 郭超

体验

电话预约遭遇乌龙

“96101”是媒体热线,准确号码应为“96106”

昨天下午3时,记者按照媒体报道的热线电话号码,预约“合乘”出租未果。

“96103”为银建公司出租车预约服务电话,当记者以市民身份提出预约合乘车辆后,对方接线员表示,该公司暂时不能提供“合乘”预约,只能提供单次个人预约。20分钟后,有该公司司机师傅与记者联系,表示可以提供服务,但也没有“合乘”可能。“我们没法给您找拼车的人,这也不允许。”司机表示。

按另一部预约电话“96101”拨打过去,语音提示该电话号码为某媒体热线,记者提出想预约出租,对方提供了另外一个号码“961001”,接通后,语音提示该号码是北京出租汽车调度中心,并已启用5位数新号“96106”。

接通“96106”以后,接线员表示,可以预约“合乘”出租,但提醒记者,预约成功可能性不大,建议记者保留个人预约。“我们可以帮您备注一下,优先提供同路线的合乘车辆。”大约30分钟后,有出租车司机与记者联系,但表示没有合乘的乘客。本报记者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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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乘并不违法

目前,北京市有6万余辆出租车,每日为200余万人次提供服务。姚阔说,从目前情况看,早晚高峰时段依然是拒载的高峰,此时间段的出租车满载率较高,因此显得车少,个别司机也会趁机挑活,尤其是商业区、场站、地铁站周边等区域,拒载频发。

拒载高发区,其实也是打车人扎堆儿的区域。姚阔建议,市民不妨体验合乘。据他介绍,在北京,出租车合乘并不违法,反而将得到推广。

可打印多份发票

按交通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发布的条文规定,乘客合乘将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也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如果是两人同时上车,但先后下车,那么先下车的乘客负担当时车费的60%,后下车的乘客负担合乘部分的60%车费以及单独乘坐路段车费。多人乘车付费方式以此类推。

针对合乘的对象,姚阔说,如果两三个人就住在同一个小区,每天上下班的时间也一样,单位相距不远,不妨可以合乘,既可以减少费用,又能够缓解打车难。合乘与否的决定权在乘客手中,像赶上下雪等极端天气,机场运力紧张,工作人员只能劝导乘客尽量合乘,如果乘客不愿意,也不能勉强。

“我们希望出租车企业都能尝试并推广这种运营服务。”姚阔说,目前96103和96101两部叫车电话基本都可以提供“合乘订车”业务。

释疑

“合乘”不同于“拼客”

业内人士称,从法律性质上讲,“合乘”和“拼客”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拼客”是指出租车司机为追求更高的利益多载客人,这侵害了乘客的权益,是违规行为。“合乘”是指在客运高峰时段或路段,乘客经协商同意共同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的自愿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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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联合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出台《福州市出租车驾驶员行为守则》。其中对“合乘”规定作出了清晰解释。

《行为守则》规定,乘客要求合乘时,司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征求乘客意见,第一顺位乘客必须同意;二是“合乘”必须在出租车营运的起点,不允许在营运中途“合乘”;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即“合乘”部分向每户乘客各收取60%的费用;四是要保证第一顺位客人的权益,基本上要先送第一位客人抵达,若乘客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乘客协商的结果执行。

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或不按规定收费,罚款1000元;收回服务监督卡,列入出租车驾驶员诚信“黑名单”,依据出租车行业自律公约,两年内不得聘用其为出租车驾驶员;两年后,须重新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出租车营运。

调查

乘客“怕麻烦” 师傅“打票难”

出租合乘在现实操作中似乎困难重重。昨天大风,晚高峰来得早,刚到17时,大北窑汽车站外已经聚集了很多打车的人。每辆出租车停下接走一人,都引来羡慕的眼光。二十分钟,没出现“拼车”。司机说:“拼车太麻烦,没人乐意拼。”

【乘客】

原因一:“怕麻烦”

记者在国贸桥下采访10余名打车市民,无一人愿意合乘。拒绝理由主要是“怕麻烦”。

“合乘能便宜多少?哪那么巧找合乘的人?”外企职员孙果每天都要打车回十里河,他认为打车就是为了省时间,如果还要等别人合乘,或者在路上耽误时间,打车意义就打折了。另外,如何与合乘人分担车费,也是市民顾虑的问题,大部分被访者认为,在前往两个目的地时,可能出现绕路,如何分摊费用计算起来很麻烦。

原因二:“有风险”

等车的女性对于“合乘”更是避之不及,当记者向两名女孩表示,可以合乘往南走,对方警惕地打量一番说“你要干吗?”

在采访中,大部分女性认为,与不熟悉的人合乘,尤其是异性合乘,感觉危险。“也不自在,你说不认识的人坐车里,谁不跟谁说话,多尴尬。”孙女士说。

【司机】

原因一:“无法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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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操作的就是为不同目的地的乘客打票。方松青师傅说,允许合乘这个规定早几年前就听说过,但怎么打票一直没解决。他举例,如果两人先由西单合乘至百子湾路,大概是28元到30元,其中一人下车,另一人继续走。这种情况,先下车的乘客就没法拿到发票,因为抬表才会启动计价器打票,如果抬表,另外一位乘客的里程就没法准确计价。

“如果两人同地点出发,同地点下车可以打两张票。”方松青说,但这种情况基本是乘客在打车前已经商量好了。

原因二:“同行抵触”

“你这么打,就等于把下辆车的买卖抢了,没你这么干的。”司机刘师傅说,“不能按照60%”合乘几乎是圈子里不成文的约定。

至于什么原因,刘师傅说,以国贸地铁站到通州北苑计算,不堵车的情况下车费是30元左右,如果合乘两人每人交18元车费,合计是36元。司机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获得太多好处,反而在这些难打车区域得罪同行,以后不好再揽活。“这不值当,同行没有这么干的,除非黑车。”

原因三:“乘客投诉”

出租车司机刘建忠说,合乘放开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司机容易被乘客投诉。

他说,如何界定乘客自愿“合乘”和司机主动“拼车”界限模糊。两人同时打车,司机表示“合乘”,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就容易造成“拒载”投诉。“起码管理部门要把这点说清楚了,要么每天有乘客往公司打电话这受不了。”此外,不同目的地的合乘,容易出现路线上的变动,乘客往往会因为这点投诉“绕路”,他认为,如果因此招致公司严惩,就不划算了。本报记者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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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另一部预约电话“96101”拨打过去,语音提示该电话号码为某媒体热线,记者提出想预约出租,对方提供了另外一个号码“961001”,接通后,语音提示该号码是北京出租汽车调度中心,并已启用5位数新号“96106”。

接通“96106”以后,接线员表示,可以预约“合乘”出租,但提醒记者,预约成功可能性不大,建议记者保留个人预约。“我们可以帮您备注一下,优先提供同路线的合乘车辆。”大约30分钟后,有出租车司机与记者联系,但表示没有合乘的乘客。本报记者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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