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纪实-中国·平潭

平潭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纪实

时间:2012-09-19

8月16日,“生育关怀——金秋助学”资助金发放仪式,资助大学生25人,发放资助金6.8万元

幸福的丁文婷一家

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联合组织的福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队来岚开展“关爱女孩”社会实践调研活动

三下乡活动开展计生服务

福州大学师生开展“关爱女孩”社会实践活动

我区打造优质计生服务平台,让广大计划生育群众优先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几千年的小农经济,自然而然形成了只有男丁才是家庭的传后人、顶梁柱的观念。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海为生的岚岛人,出海捕鱼更是只有男人才能干的活,家中男丁的多少决定了一家的收入甚至在家族里的地位。

经过多年的计划生育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特别是,近年来平潭的计生工作早已从当初的行政手段管理,转向以人性化关怀入手,特别是在2011年福建省全面启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落实执行,我区以加强生育文明建设,构建和谐计生为着力点,通过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推进人口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点带面建设生育文明等措施,使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区人口出生率从“八五”期间的30.5‰,下降到目前的12.5‰,人口出生总量自“八五”期间年出生1.2万人下降到现在5000人左右。

这是一组简单抽象的数字,但从这些数字背后透露出一个城市生育观念在改变,人口的质量在提高。

宣传倡导 转变生育观念

计生宣传工作是转变生育观念的重要手段。为了持续深化“生育关怀行动”,计生干部们走村串户,将宣传画送入村民家。各村还在村部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室和农村书屋配置展板、读本、挂图等,村民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各种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方面的知识。

说到生育观念改变生活,那就不得不提中楼乡盐田村的丁强一家。丁强家可谓是最早的一批二女结扎户,如今家中唯有的两个女儿分别被浙江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让这个家庭成为平潭当地家喻户晓、令人称羡的家庭。

2012年6月25日,丁强的二女儿丁文婷接到了北京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这是继姐姐丁俊婷前年考上浙江大学后,再次诞生的一个大学生,同时还是福州市文科状元。这个喜讯迅速传遍了中楼乡盐田村。一时间,当地媒体上门采访、亲朋好友上门恭贺,丁家俨然成了平潭一个明星家庭,而最耀眼的明星,当然是培育了两个优秀女儿的“星爸”和“星妈”。

说起往事,丁文婷的母亲李英颇为感慨:“我们家可能是平潭最早的一批二女结扎户,大女儿是1992年12月出生的,两年后二女儿也出生了,当时村里计生干部上门做宣传工作,那时真的有些犹豫,毕竟中国古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且在农村,几乎没有生两个女儿就做绝育手术的家庭,连我亲戚姐妹都劝我不要犯傻,说家中没有一个男孩,将来怎么支撑门户。”这位上过高中的母亲终于还是想明白了,她认为把两个女儿培养好,将来也一样成才。

站在一旁的爸爸丁强,乐呵呵地望着妻女,这个以一分之差与大学失之交臂的海岛汉子,说起当年的大学梦依然有些遗憾。“现在两个女儿替我完成了当年的大学梦,这辈子也就不遗憾了。当年在农村实行绝育手术,真被人看作绝后了,压力真的很大,现在当年许多同情我的朋友,反而羡慕我。”

丁强告诉记者,这些年政府对二女户给予了特别关注,为孩子上学申请了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及其他优惠政策,还把丁家列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解决了后顾之忧,使得孩子得以安心读书,才会有了今天的成就。

曾经当过乡村教师的丁爷爷望着两个已是名牌大学的孙女,拿出丁文婷的大学通知书,一脸激动地说:“谁说女子不如男,当年花木兰代父从军,现在我俩个孙女代父读大学,将来回来建设家乡,女儿有出息,也不输给男孩子嘛。”

政策落实 计生家庭受惠

8月16日,县委礼堂三楼人头攒动,“生育关怀——金秋助学”资助金发放仪式在此举行,全县13名今年考取高校本科类的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计生贫困家庭大学生代表得到了资助。

今年的福州市文科状元,考取北京大学的丁文婷得到20000元的资助,薛晓琴等24位同学分别获得1000—3000元的资助。

这,是我区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的一个完美展示。

此次活动由平潭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主办,共资助大学生25人,发放资助金6.8万元。

近年来,平潭在推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的实施上狠下功夫,先后出台18项优惠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大力开展“表彰、慰问、助学、救助”等工作,使平潭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更为完善。

从事计生工作多年的平潭计生局副局长俞肖青说,现在政府推出的多项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是真正的生育关怀,并且落实到户。现在的二女户除了2万元的奖励以外,对于农村二女绝育家庭,且男方45周岁或女方40周岁的,并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由政府负担70%,个人负担30%,参保15年以上,每月按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据悉,现在我区已为232户符合农村二女绝育家庭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在参保人员中,已经有4人达到退休年龄,每月领取500多元养老金。

更值得一提的是,适龄农村二女户的女儿可不受户籍限制,优先进入城关公立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就读,且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还可享受中考加3分的奖励政策,目前已有260多个二女绝育家庭户的子女进城就学,230人次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女儿得到加分。

这些家庭的子女若考上城关公立学校高中还将给予500元奖励,在大学的升学考试上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级别,考入专科学可以获得1000元奖励,若能考入大学本科奖励就是2000元。

在“生育关怀——金秋助学”仪式上,作为大学生代表,丁文婷以她的亲身经历讲述:“我和姐姐能够顺利考上全国重点大学,除了我们自己的努力,更离不开这么些年政府对二女户家庭的深切关怀。上初中时,我和姐姐在学校全免了学费,后来考上平潭一中,又享受了“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在高二时,甚至连北京平潭同乡会还每个月给我200元生活补助,县农行也资助了2000元补助。前年,姐姐考上浙江大学,县计生局也发放了2000元助学金。不仅如此,今年县计生协会还给我们家申请了10000元的小额贴息生产资助贷款。今年,我刚收到大学通知书,就拿到了政府奖励金20000元,而且在大学期间每年还有政府奖励的5000元助学金,这让我们可以在大学里安心学习。”

丁文婷只是其中的个例,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大力开展生育关怀的行动让无数个农村实行计生家庭享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生活上的保障。

优质服务 打造幸福家庭

为落实“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我区大力开展以避孕节育、生育健康和优生优育为重点的工作,开展以观念引导、知识普及、方法指导、节育手术、便民服务于一体的优质服务,大力实施县、乡计生服务站(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投入200多万元打造优质服务平台,提高计生技术服务能力和素质,建立了基本的农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保健、优生优育的服务体系。

组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生殖健康保健促进工程、不孕不育干预工程、计划生育爱心保险、0-3岁婴儿早教工程等资助、救助项目,把生育关怀行动的触角延伸到计划生育家庭和流动人口群体的生产、生活、生育等各个方面。

去年以来,有新婚夫妇4000多人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出高风险人数267人;开展重点育妇妇科病普查达1.2万多人次,诊治和引导治疗患有妇科疾病育妇1300多人次;落实各种节育措施5800多例;省人口计生委派出专家开展男女不孕不育、妇科、男科常见病义诊和讲座活动,30多位不孕症育龄夫妇受益;为400多户计生困难户开展“生育关怀”慰问活动,发放生育关怀和幸福工程项目救助资助金106万元。

大力普及和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切实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最大限度地满足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切切实实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办实事、办好事,让广大计划生育群众优先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推进幸福家庭和和谐社会建设。

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相 关 链 接

1、法定奖励制度

从2012年起,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费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放弃二孩生育指标,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费。

2、农村二女扎奖励制度

从2012年起,农村生育两个女孩且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县政府给予奖励2万元。

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制度

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绝育家庭,男55周岁,女50周岁后,每人每年可领取不少于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

4、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二女绝育家庭一方(男45周岁,女40周岁),可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70%,个人负担30%,参保15年以上,每月按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

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即日起,按每户每月60元标准发放贡献奖励,直到自动转入奖扶。

6、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

从2012年起,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家庭,其子女伤残或死亡的扶助标准从180元和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7、“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制度

向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母亲发放每户10000元为期两年的无息生产资助款,帮助发展家庭经济、脱贫致富。

8、农村小额贷款贴息扶助发展生产制度

对有可行性项目与还贷能力的计生困难户,每户发放10000元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承担。

9、农村低保制度

在实行农村低保时,对计划生育户予以每人每月增加10元以上低保补助的优惠。

10、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安居工程制度

农村一女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和二女绝育困难家庭,在2003年1月1日以后建房或购房的给予每户5000元的补助。

1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才培养制度

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的女儿可享受城镇户口待遇,按有关规定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可优先进入城关公立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就读。

1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才奖励制度

农村一女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和二女绝育困难家庭考入城关公立学校高中的给予奖励500元;考入大学专科的给予奖励1000元;考入大学本科的给予奖励2000元。

1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

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对象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由省、县财政支付。

14、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新型合作医疗资金补助制度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成员,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所需的个人缴费,由(区)县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助。

15、中考加分奖励制度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享受中考加3分奖励。

16、“爱心保险”政策

为全县农村0-6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和“二女扎”户家庭分别购买每户每年40元和70元的爱心保险。

17、“新农保补贴政策”

在新农保工作中为农村计生户独生子女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农村45-49周岁生育二女或独生子女的夫妻予以缴费补贴。

18、增加建筑面积

在实验区农村危房改造中,为农村独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增加建筑面积40平方米)。

19、其他奖励

文字:记者 余小燕 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平潭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纪实

时间:2012-09-19

8月16日,“生育关怀——金秋助学”资助金发放仪式,资助大学生25人,发放资助金6.8万元

幸福的丁文婷一家

省人口计生委、团省委联合组织的福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队来岚开展“关爱女孩”社会实践调研活动

三下乡活动开展计生服务

福州大学师生开展“关爱女孩”社会实践活动

我区打造优质计生服务平台,让广大计划生育群众优先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几千年的小农经济,自然而然形成了只有男丁才是家庭的传后人、顶梁柱的观念。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海为生的岚岛人,出海捕鱼更是只有男人才能干的活,家中男丁的多少决定了一家的收入甚至在家族里的地位。

经过多年的计划生育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特别是,近年来平潭的计生工作早已从当初的行政手段管理,转向以人性化关怀入手,特别是在2011年福建省全面启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落实执行,我区以加强生育文明建设,构建和谐计生为着力点,通过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推进人口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点带面建设生育文明等措施,使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区人口出生率从“八五”期间的30.5‰,下降到目前的12.5‰,人口出生总量自“八五”期间年出生1.2万人下降到现在5000人左右。

这是一组简单抽象的数字,但从这些数字背后透露出一个城市生育观念在改变,人口的质量在提高。

宣传倡导 转变生育观念

计生宣传工作是转变生育观念的重要手段。为了持续深化“生育关怀行动”,计生干部们走村串户,将宣传画送入村民家。各村还在村部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室和农村书屋配置展板、读本、挂图等,村民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各种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方面的知识。

说到生育观念改变生活,那就不得不提中楼乡盐田村的丁强一家。丁强家可谓是最早的一批二女结扎户,如今家中唯有的两个女儿分别被浙江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让这个家庭成为平潭当地家喻户晓、令人称羡的家庭。

2012年6月25日,丁强的二女儿丁文婷接到了北京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这是继姐姐丁俊婷前年考上浙江大学后,再次诞生的一个大学生,同时还是福州市文科状元。这个喜讯迅速传遍了中楼乡盐田村。一时间,当地媒体上门采访、亲朋好友上门恭贺,丁家俨然成了平潭一个明星家庭,而最耀眼的明星,当然是培育了两个优秀女儿的“星爸”和“星妈”。

说起往事,丁文婷的母亲李英颇为感慨:“我们家可能是平潭最早的一批二女结扎户,大女儿是1992年12月出生的,两年后二女儿也出生了,当时村里计生干部上门做宣传工作,那时真的有些犹豫,毕竟中国古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且在农村,几乎没有生两个女儿就做绝育手术的家庭,连我亲戚姐妹都劝我不要犯傻,说家中没有一个男孩,将来怎么支撑门户。”这位上过高中的母亲终于还是想明白了,她认为把两个女儿培养好,将来也一样成才。

站在一旁的爸爸丁强,乐呵呵地望着妻女,这个以一分之差与大学失之交臂的海岛汉子,说起当年的大学梦依然有些遗憾。“现在两个女儿替我完成了当年的大学梦,这辈子也就不遗憾了。当年在农村实行绝育手术,真被人看作绝后了,压力真的很大,现在当年许多同情我的朋友,反而羡慕我。”

丁强告诉记者,这些年政府对二女户给予了特别关注,为孩子上学申请了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及其他优惠政策,还把丁家列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解决了后顾之忧,使得孩子得以安心读书,才会有了今天的成就。

曾经当过乡村教师的丁爷爷望着两个已是名牌大学的孙女,拿出丁文婷的大学通知书,一脸激动地说:“谁说女子不如男,当年花木兰代父从军,现在我俩个孙女代父读大学,将来回来建设家乡,女儿有出息,也不输给男孩子嘛。”

政策落实 计生家庭受惠

8月16日,县委礼堂三楼人头攒动,“生育关怀——金秋助学”资助金发放仪式在此举行,全县13名今年考取高校本科类的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计生贫困家庭大学生代表得到了资助。

今年的福州市文科状元,考取北京大学的丁文婷得到20000元的资助,薛晓琴等24位同学分别获得1000—3000元的资助。

这,是我区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的一个完美展示。

此次活动由平潭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主办,共资助大学生25人,发放资助金6.8万元。

近年来,平潭在推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的实施上狠下功夫,先后出台18项优惠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大力开展“表彰、慰问、助学、救助”等工作,使平潭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更为完善。

从事计生工作多年的平潭计生局副局长俞肖青说,现在政府推出的多项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是真正的生育关怀,并且落实到户。现在的二女户除了2万元的奖励以外,对于农村二女绝育家庭,且男方45周岁或女方40周岁的,并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由政府负担70%,个人负担30%,参保15年以上,每月按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据悉,现在我区已为232户符合农村二女绝育家庭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在参保人员中,已经有4人达到退休年龄,每月领取500多元养老金。

更值得一提的是,适龄农村二女户的女儿可不受户籍限制,优先进入城关公立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就读,且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还可享受中考加3分的奖励政策,目前已有260多个二女绝育家庭户的子女进城就学,230人次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女儿得到加分。

这些家庭的子女若考上城关公立学校高中还将给予500元奖励,在大学的升学考试上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级别,考入专科学可以获得1000元奖励,若能考入大学本科奖励就是2000元。

在“生育关怀——金秋助学”仪式上,作为大学生代表,丁文婷以她的亲身经历讲述:“我和姐姐能够顺利考上全国重点大学,除了我们自己的努力,更离不开这么些年政府对二女户家庭的深切关怀。上初中时,我和姐姐在学校全免了学费,后来考上平潭一中,又享受了“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在高二时,甚至连北京平潭同乡会还每个月给我200元生活补助,县农行也资助了2000元补助。前年,姐姐考上浙江大学,县计生局也发放了2000元助学金。不仅如此,今年县计生协会还给我们家申请了10000元的小额贴息生产资助贷款。今年,我刚收到大学通知书,就拿到了政府奖励金20000元,而且在大学期间每年还有政府奖励的5000元助学金,这让我们可以在大学里安心学习。”

丁文婷只是其中的个例,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大力开展生育关怀的行动让无数个农村实行计生家庭享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生活上的保障。

优质服务 打造幸福家庭

为落实“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我区大力开展以避孕节育、生育健康和优生优育为重点的工作,开展以观念引导、知识普及、方法指导、节育手术、便民服务于一体的优质服务,大力实施县、乡计生服务站(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投入200多万元打造优质服务平台,提高计生技术服务能力和素质,建立了基本的农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保健、优生优育的服务体系。

组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生殖健康保健促进工程、不孕不育干预工程、计划生育爱心保险、0-3岁婴儿早教工程等资助、救助项目,把生育关怀行动的触角延伸到计划生育家庭和流动人口群体的生产、生活、生育等各个方面。

去年以来,有新婚夫妇4000多人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出高风险人数267人;开展重点育妇妇科病普查达1.2万多人次,诊治和引导治疗患有妇科疾病育妇1300多人次;落实各种节育措施5800多例;省人口计生委派出专家开展男女不孕不育、妇科、男科常见病义诊和讲座活动,30多位不孕症育龄夫妇受益;为400多户计生困难户开展“生育关怀”慰问活动,发放生育关怀和幸福工程项目救助资助金106万元。

大力普及和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切实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最大限度地满足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切切实实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办实事、办好事,让广大计划生育群众优先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推进幸福家庭和和谐社会建设。

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相 关 链 接

1、法定奖励制度

从2012年起,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费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放弃二孩生育指标,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费。

2、农村二女扎奖励制度

从2012年起,农村生育两个女孩且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县政府给予奖励2万元。

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制度

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绝育家庭,男55周岁,女50周岁后,每人每年可领取不少于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

4、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二女绝育家庭一方(男45周岁,女40周岁),可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70%,个人负担30%,参保15年以上,每月按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

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即日起,按每户每月60元标准发放贡献奖励,直到自动转入奖扶。

6、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

从2012年起,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家庭,其子女伤残或死亡的扶助标准从180元和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7、“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制度

向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母亲发放每户10000元为期两年的无息生产资助款,帮助发展家庭经济、脱贫致富。

8、农村小额贷款贴息扶助发展生产制度

对有可行性项目与还贷能力的计生困难户,每户发放10000元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承担。

9、农村低保制度

在实行农村低保时,对计划生育户予以每人每月增加10元以上低保补助的优惠。

10、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安居工程制度

农村一女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和二女绝育困难家庭,在2003年1月1日以后建房或购房的给予每户5000元的补助。

1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才培养制度

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的女儿可享受城镇户口待遇,按有关规定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可优先进入城关公立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就读。

1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才奖励制度

农村一女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和二女绝育困难家庭考入城关公立学校高中的给予奖励500元;考入大学专科的给予奖励1000元;考入大学本科的给予奖励2000元。

1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

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对象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由省、县财政支付。

14、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新型合作医疗资金补助制度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成员,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所需的个人缴费,由(区)县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助。

15、中考加分奖励制度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享受中考加3分奖励。

16、“爱心保险”政策

为全县农村0-6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和“二女扎”户家庭分别购买每户每年40元和70元的爱心保险。

17、“新农保补贴政策”

在新农保工作中为农村计生户独生子女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农村45-49周岁生育二女或独生子女的夫妻予以缴费补贴。

18、增加建筑面积

在实验区农村危房改造中,为农村独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增加建筑面积40平方米)。

19、其他奖励

文字:记者 余小燕 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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