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12月18日松树滩煤矿哈沙图井早班刘发
工伤事件的通报
2013年12月18日哈沙图井早班,+1810水平二1层维修巷道作业施工,掘进队袁自乐带领一名工人在该巷道实施锚网支护作业,跟班瓦检员刘发负责当班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工作,跟班领导机电科副科长潘存杰,事发当时跟班领导在其它工作面进行巡查。在当日下午1:20分左右,在工作面打眼过程中由于震动,致使巷道顶部一块长度1米、宽0.5米、厚0.1米的煤块滑落,砸在瓦检员刘发肩部,导致刘发腰椎骨折,住院治疗。
一、 事故原因:
1、当班班长对现场安全状况分析不够,对顶帮浮煤清理不彻底。
2、当班瓦检员对工作面现场敲帮问顶工作监督不到位,且在当时本人站位不合理、注意力不集中,安全意识差导致本人受伤。
二、 处理结果:
1、当班班组长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工作制度,工作不细致导致事故发生。按矿考核制度予以罚款200.00元,停工学习三天。
2、当班瓦检员敲帮问顶监督不到位,自身安全意识差,对当班工作未尽职尽责,对当班瓦检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处考
核扣3分。
3、当班跟班领导未及时巡查到位排除隐患,考核扣分1分。
4、掘进队日常安全教育监管不到位,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按矿考核制度罚款300.00元。
三、防范措施
1、安监科针对本次事故出具事故通报,在调度室班前会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加强安全教育。
2、当班班组长严格执行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瓦检员必须严格监督执行,
3、敲帮问顶工作必须全面细致,不留隐患。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其他工作。
4、施工队必须加强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本单位安全处罚力度。矿安检科必须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松树滩煤矿安监科 2014年3月27日
关于2013年12月18日松树滩煤矿哈沙图井早班刘发
工伤事件的通报
2013年12月18日哈沙图井早班,+1810水平二1层维修巷道作业施工,掘进队袁自乐带领一名工人在该巷道实施锚网支护作业,跟班瓦检员刘发负责当班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工作,跟班领导机电科副科长潘存杰,事发当时跟班领导在其它工作面进行巡查。在当日下午1:20分左右,在工作面打眼过程中由于震动,致使巷道顶部一块长度1米、宽0.5米、厚0.1米的煤块滑落,砸在瓦检员刘发肩部,导致刘发腰椎骨折,住院治疗。
一、 事故原因:
1、当班班长对现场安全状况分析不够,对顶帮浮煤清理不彻底。
2、当班瓦检员对工作面现场敲帮问顶工作监督不到位,且在当时本人站位不合理、注意力不集中,安全意识差导致本人受伤。
二、 处理结果:
1、当班班组长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工作制度,工作不细致导致事故发生。按矿考核制度予以罚款200.00元,停工学习三天。
2、当班瓦检员敲帮问顶监督不到位,自身安全意识差,对当班工作未尽职尽责,对当班瓦检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处考
核扣3分。
3、当班跟班领导未及时巡查到位排除隐患,考核扣分1分。
4、掘进队日常安全教育监管不到位,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按矿考核制度罚款300.00元。
三、防范措施
1、安监科针对本次事故出具事故通报,在调度室班前会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加强安全教育。
2、当班班组长严格执行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瓦检员必须严格监督执行,
3、敲帮问顶工作必须全面细致,不留隐患。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其他工作。
4、施工队必须加强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本单位安全处罚力度。矿安检科必须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松树滩煤矿安监科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