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ing) 又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为止的一种租赁方式。
这种租赁的出租人除提供租赁物外,还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等服务。特点是:(1)租赁物由出租人采购;(2)租期较短;(3)出租人不但提供融资便利,还提供维修、保养等技术性服务;(4)经营性租赁合同是可撤销的。
国际海运中常用的租船合同形式——期租,船只、船员均由船东负责提供,一切管理、维修、保险等义务均由船东负责,从性质上看,期租就属于经营性租赁。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的出租车、船等,也属于经营性租赁的范畴。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国际或国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用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主要融资租赁方式。这种直接租赁方式,是由租赁当事人直接见面,对三方要求和条件都很具体、很清楚。直接租赁方式没有时间间隔,出租人没有设备库存,资金流动加快,有较高的投资效益。
直接融资租赁的条件除必须具备融资租赁的特点外,还须满足以下两个附加条件:(1)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最低租凭得款额)确有保证且可合理的预计;(2)不存在影响出租人成本补偿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此项不确定因素包括出租人向承租人承诺为租赁资产提供广泛的服务,或排除租赁资产过时或陈旧的保证等。租赁开始日,这种租赁所涉及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等于其公允价值。
售后回租(sale-leaseback)是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它使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特点是:(1)在出售回租的交易过程中,出售/承租人可以毫不间断地使用资产;(2)资产的售价与租金是相互联系的,且资产的出售损益通常不得计入当期损益;(3)出售/承租人将承担所有的契约执行成本(如修理费、保险费及税金等);(4)出售/承租人可从出售回租交易中得到纳税的财务利益。
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简称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当事人:(4个)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 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租赁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而用包含有承租人以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原承租人可以任何方式转移该资产。至于转租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则由新租约的特
点决定,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加以归类,然后或作经营租赁处理。或作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处理。
委托租赁是指具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公司作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租赁期满后,租赁标的物产权可以转移给承租人,也可以不转移给承租人。
特点是:(1)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2)委托租赁可以实现集团公司或关联方资金注入方式的多样化;(3)委托租赁也可以使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的好处,调节客户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支出;(4)委托租赁可以使资金使用方和资金委托方二者关系清晰,便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
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ing) 又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为止的一种租赁方式。
这种租赁的出租人除提供租赁物外,还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等服务。特点是:(1)租赁物由出租人采购;(2)租期较短;(3)出租人不但提供融资便利,还提供维修、保养等技术性服务;(4)经营性租赁合同是可撤销的。
国际海运中常用的租船合同形式——期租,船只、船员均由船东负责提供,一切管理、维修、保险等义务均由船东负责,从性质上看,期租就属于经营性租赁。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的出租车、船等,也属于经营性租赁的范畴。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国际或国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用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主要融资租赁方式。这种直接租赁方式,是由租赁当事人直接见面,对三方要求和条件都很具体、很清楚。直接租赁方式没有时间间隔,出租人没有设备库存,资金流动加快,有较高的投资效益。
直接融资租赁的条件除必须具备融资租赁的特点外,还须满足以下两个附加条件:(1)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最低租凭得款额)确有保证且可合理的预计;(2)不存在影响出租人成本补偿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此项不确定因素包括出租人向承租人承诺为租赁资产提供广泛的服务,或排除租赁资产过时或陈旧的保证等。租赁开始日,这种租赁所涉及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等于其公允价值。
售后回租(sale-leaseback)是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它使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特点是:(1)在出售回租的交易过程中,出售/承租人可以毫不间断地使用资产;(2)资产的售价与租金是相互联系的,且资产的出售损益通常不得计入当期损益;(3)出售/承租人将承担所有的契约执行成本(如修理费、保险费及税金等);(4)出售/承租人可从出售回租交易中得到纳税的财务利益。
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简称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当事人:(4个)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 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租赁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而用包含有承租人以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原承租人可以任何方式转移该资产。至于转租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则由新租约的特
点决定,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加以归类,然后或作经营租赁处理。或作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处理。
委托租赁是指具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格的公司作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租赁期满后,租赁标的物产权可以转移给承租人,也可以不转移给承租人。
特点是:(1)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2)委托租赁可以实现集团公司或关联方资金注入方式的多样化;(3)委托租赁也可以使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的好处,调节客户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支出;(4)委托租赁可以使资金使用方和资金委托方二者关系清晰,便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