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一、参保范围:

海淀辖区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除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职工包括本市及外埠城镇劳动者、农民合同制工人;退休人员包括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内地职工。

二、缴费比例:

1、单位:按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其中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1%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

2、在职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3元缴纳(其中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3元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

3、退休人员:每月缴纳3元大额医疗互助费。

三、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2007年4月---2008年3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05元,上限为9024元。

四、农村户口人员参保:

有两种方式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可自行选择:

方式一:缴费人员类别和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均选“外地农民工”或“本市农民工”。

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费,不建个人账户,缴费当期享受待遇。单位应在海淀区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集中选择2家作为本单位农民工的医疗定点医院。不发放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单位从社保中心领取《农民工住院就医卡》供农民工住院就医,领用数量按参保农民工人数的2%发放,不足一百人的发放2张。

注意:填写单位名称、社保号

方式二:缴费人员类别选择“外埠农村劳动力”或“本市农村劳动力”

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纳2%+3元;享受的待遇与城镇人员一样。

注意:1、单位为农民工缴费由方式二转为方式一时,需将农民工本年度发生的门、急诊医药费报销后再填《表六》变更。

2、单位为农民工缴费由方式一转为方式二或其他类别时,填写《表六》变更,并同时填写《表七》核定缴费基数。

3、办理变更的次月人员类别生效,生效之前的应缴金额不做退费处理。

4、如果人员离开单位,请及时办理减员手续。

五、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条件:

1、“老人”:2001年4月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接以退休人员身份参保。

2、“新人”: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中人”:2001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以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选医院: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注意:1、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医院不用选,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2、2007年度的16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16家A类医院不用选,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3、请参保人员慎重选择定点医院,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

七、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1、单位于每年的2、3月份必须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逾期未核定的将从4月份开始自动按本市职工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收费。

2、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初次就业、失业后再就业、复员和转业退伍人员,以本人工作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3、核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含职工缴费工资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10人以下,不用报盘);

(3)《劳动情况表》(104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为局医保科代收的《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情况统计表》(纸介加盖公章)。

八、退休人员可以选择就近的社保所报销门、急诊发生的医药费:

单位将退休人员选择的社保所名称录入医疗采集软件后,将电子文件信息导出报区中心或两个分中心,以保证退休人员自单位申报的次月起,可以在选定的社保所报销门、急诊大额医疗费。

注意:1、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门、急诊报销款直接注入退休人员的医保存折;

2、单位管理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门、急诊报销款直接划入单位的帐上;

3、报销通知单由市商函中心直接邮寄至退休人员居住地。

九、生效时间:

单位办理新参保、人员的增加、减少、在职转退休业务均自办理手续的次月生效。

社保中心医疗部提供月报打印功能。无人员增、减、变更的单位,一个缴费年度内(即当年4月至次年3月)医疗系统自动按用人单位上月月报金额托收医疗保险费。对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医疗系统按月分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银行托收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医疗保险财务(区社保中心二层)交支票或现金,以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十、办公地点、时间:

区中心或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均可办理单位新参保、人员增、减、在职转退休、变更定点医院等业务。区中心每月3日-23日;上地、万寿路分中心每月5日?D23日办理。

区 中 心: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号海淀社保大厦3层(北太平庄桥西南角)

上地分中心: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商服中心

万寿路分中心:海淀区万寿路14号五层

单位办理相关业务须知

一、             单位新参保的办理步骤:

第一步、个人提供18位身份证号码并填写个人信息表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交给单位。

第二步、单位通过采集软件(V2.2.2版)完成单位和个人的信息采集后上报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加盖单位公章);

(2)《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表二)(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贴好1寸彩照、个人签字确认、200份装成一册);办理参保手续后需领取《北京市医疗手册》(以前参加过医保的使用原存折、原手册、重打手册贴纸,单位填报增加表八);

(5)存有单位和个人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

(6)2001年4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提供《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

对2001年4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单位录机时暂按在职身份参保,当月完成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区劳动局六层办理)和同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置的占地农转工退休人员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7)《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登记表》及方案;

(8)参保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9)事业单位参保提交参保申请(确认  )。

第三步、领取医保存折

单位经办人务必于统一领取、发放,确保  单位初次缴费的次月(即办理新参保手续的次次月)25日至月底,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海淀双榆树东里甲22号,双安商场对面往东200米)领存折。曾经参保过后调入的人员使用原存折。

银行联系电话:8211.6611            存折密码:000000

在职长期驻外职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此两类人员不发放存折,社保中心将以邮寄汇款的方式按季度每季度末邮寄给本人。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通过汇款单的方式领取,参保人必须提供正确的居住地地址和邮编;二是通过邮政储蓄的存折领取,参保人可在当地邮局开立一个结算户的邮政储蓄存折。(如需更改,请填写表六做变更)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构成

在职:以本人缴费基数计算

退休人员

35周岁以下

2.8%

70周岁以下

100元/月

35~45周岁

3%

70周岁以上

110元/月

45周岁以上

4%

二、办理人员增加:

1、首次参保的人员先进行数据采集,后提供:

(1)《参加社会保险个人情况登记表》(表三、贴好1寸彩照,个人签字确认);

(2)《人员增加表》(表八);

(3)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

请单位务必于缴费的次月到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领取医疗存折,领取电话82116611。

2、曾在本、外区参保,后调转单位的人员,提供:

(1)《人员增加表》(表八);

(2)未参加本年度基数核定的人员需填写《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

(3)《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4)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

注:在录入人员信息时,“缴费人员类别”要录入正确,否则在做增员业务时会自动覆盖原“缴费人员类别”。

三、人员减少提供:

1、《人员减少表》(表九),因“死亡”办理减少的,提供死亡证明。

2、存有减少人员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

注意:减少人员的医保存折、手册到新单位继续使用,提醒个人需妥善保存。

四、在职转退休提供:

1、《人员增加表》(表八)和《人员减少表》(表九)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

2、《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3、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置的占地农转工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

4、不满足医保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但符合补缴条件的,同时提供《补缴表》(表十)。

注意:1、在职转退休人员使用原手册、原存折,重新打印贴纸。

2、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的当月,由其所在单位先为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同月办理医保的在职转退休手续。

3、三资企业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提交《人员减少表》(表九)。

五、单位信息变更:

1、单位名称、银行行号、账号等信息变更的填《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四)。

2、办理跨区整体转入提供:外区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于当月的23日以后提交转入材料)。

3、办理跨区整体转出提供:当月的银行托收单复印件,社保中心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在单位无欠费、医药费报销完毕的情况下,于当月的23日以后提交转出材料)。

4、办理单位注销提供: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表五)一式二份和当月的银行托收单复印件。(注:如单位已在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的,需同时出具《注销核准通知书》,于当月的23日以后提交注销材料)。

六、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填《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表六)。

注意:1、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院满1年后要求变更医院的,在表六备注栏填写,并报盘(6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可随时变更卫生服务站)。

2、参保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由“外地农民工”、“本市农民工”变更为“外埠农村劳动力”、“本市农村劳动力”或其他的,同时填写《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

3、变更姓名后,携带社保中心开具的《变更医疗个人帐户户名证明》、医疗手册、医保存折和身份证到北京银行办理存折户名的变更。

4、变更身份证号码的,同时提交18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七、补办《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单位提交书面补办申请(写清补办原因及18位身份证号码,说明本年度内是否发生医疗保险费并盖章确认,带一张1寸彩照)。

八、注意事项:

1、单位在办理人员参保手续前,请认真核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以确保其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后发现错误的,提供参保人18位身份证号码的有效证件做变更处理,不能重复参保。

2、在职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一经上报,一年内不允许变更。

3、《表四》、《表六》、《表七》、《表八》、《表九》、《表十》需报两份,经社保审核盖章后单位留存一份。

4、农村户口人员以“外埠农村劳动力”或“本市农村劳动力”身份参加医保,缴费高,享受的待遇也高,允许调整为“外地农民工”或“本市农民工”身份,但不退费。

5、参保单位如有人员增、减、信息变更,请及时在医疗保险和其他四险分别办理。

九、医疗保险政策、采集软件、定点医院名单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

www.bjld.gov.cn或www.hdlsj.gov.cn

医疗采集软件的录入及报盘(V2.2.2)

用户名:admin     密码:1

一、新参统单位、人员报盘流程:

第一步、先录入单位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保存→打印(三张表)

注意:保存后发现信息有误,使用: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

第二步、录入人员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打印表三

注意:保存后发现信息有误,使用: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

第三步、个人变更登记→增员→输入单位名称→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左侧列表中)→点击〉或》移动到右侧列表→选择“个人缴费原因”→“设置” →增员→打印表八

第四步、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需报盘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生成dat文件)

第五步、打印“汇总表”

报表打印→人员汇总信息→输入单位社保号码→查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二、修改个人居住地地址和邮编

①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更改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邮编→保存→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②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确定单位名称→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页签)→报盘→另存为界面(文件名不能更改)→保存

三、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①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保存→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②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确定单位名称→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页签)→报盘→另存为界面(文件名不能更改)→保存

四、增加调入人员的报盘

①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

②个人变更登记→增员→输入单位名称→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左侧列表中)→点击〉或》移动到右侧列表→选择“个人缴费原因”→“设置” →增员→打印表八(加盖单位公章)

③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需报盘的信息[增员(续保)]→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生成dat文件)

五、减少人员的报盘

①个人变更登记→减员→输入单位名称→确定减员单位→查询(在左侧列表中)→点击〉或》移动到右侧列表→选择“个人缴费原因”→“设置” →减员→打印表九

②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需报盘的信息[减员]→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生成dat文件)

六、年度基数核定报盘

①录入新年度工资基数:

工资核定→工资变更→录入业务年度→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选中人员记录条→在上年月平均工资处录入工资→录完所有人员工资后点击工资核定→保存→打印(表格为表七)

②工资报盘(一张)送交社保

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工资导出→设置存盘路径→确定工资导出成功(表格为EXCEL格式)

* 详细的软件使用请查看软件中的《操作手册》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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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范围:

海淀辖区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除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职工包括本市及外埠城镇劳动者、农民合同制工人;退休人员包括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内地职工。

二、缴费比例:

1、单位:按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其中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1%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

2、在职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3元缴纳(其中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3元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

3、退休人员:每月缴纳3元大额医疗互助费。

三、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2007年4月---2008年3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05元,上限为9024元。

四、农村户口人员参保:

有两种方式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可自行选择:

方式一:缴费人员类别和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均选“外地农民工”或“本市农民工”。

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费,不建个人账户,缴费当期享受待遇。单位应在海淀区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集中选择2家作为本单位农民工的医疗定点医院。不发放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单位从社保中心领取《农民工住院就医卡》供农民工住院就医,领用数量按参保农民工人数的2%发放,不足一百人的发放2张。

注意:填写单位名称、社保号

方式二:缴费人员类别选择“外埠农村劳动力”或“本市农村劳动力”

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纳2%+3元;享受的待遇与城镇人员一样。

注意:1、单位为农民工缴费由方式二转为方式一时,需将农民工本年度发生的门、急诊医药费报销后再填《表六》变更。

2、单位为农民工缴费由方式一转为方式二或其他类别时,填写《表六》变更,并同时填写《表七》核定缴费基数。

3、办理变更的次月人员类别生效,生效之前的应缴金额不做退费处理。

4、如果人员离开单位,请及时办理减员手续。

五、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条件:

1、“老人”:2001年4月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接以退休人员身份参保。

2、“新人”: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中人”:2001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以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选医院: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注意:1、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医院不用选,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2、2007年度的16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16家A类医院不用选,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3、请参保人员慎重选择定点医院,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

七、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1、单位于每年的2、3月份必须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逾期未核定的将从4月份开始自动按本市职工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收费。

2、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初次就业、失业后再就业、复员和转业退伍人员,以本人工作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3、核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含职工缴费工资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10人以下,不用报盘);

(3)《劳动情况表》(104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为局医保科代收的《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情况统计表》(纸介加盖公章)。

八、退休人员可以选择就近的社保所报销门、急诊发生的医药费:

单位将退休人员选择的社保所名称录入医疗采集软件后,将电子文件信息导出报区中心或两个分中心,以保证退休人员自单位申报的次月起,可以在选定的社保所报销门、急诊大额医疗费。

注意:1、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门、急诊报销款直接注入退休人员的医保存折;

2、单位管理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门、急诊报销款直接划入单位的帐上;

3、报销通知单由市商函中心直接邮寄至退休人员居住地。

九、生效时间:

单位办理新参保、人员的增加、减少、在职转退休业务均自办理手续的次月生效。

社保中心医疗部提供月报打印功能。无人员增、减、变更的单位,一个缴费年度内(即当年4月至次年3月)医疗系统自动按用人单位上月月报金额托收医疗保险费。对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医疗系统按月分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银行托收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医疗保险财务(区社保中心二层)交支票或现金,以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十、办公地点、时间:

区中心或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均可办理单位新参保、人员增、减、在职转退休、变更定点医院等业务。区中心每月3日-23日;上地、万寿路分中心每月5日?D23日办理。

区 中 心: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号海淀社保大厦3层(北太平庄桥西南角)

上地分中心: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商服中心

万寿路分中心:海淀区万寿路14号五层

单位办理相关业务须知

一、             单位新参保的办理步骤:

第一步、个人提供18位身份证号码并填写个人信息表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交给单位。

第二步、单位通过采集软件(V2.2.2版)完成单位和个人的信息采集后上报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加盖单位公章);

(2)《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表二)(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贴好1寸彩照、个人签字确认、200份装成一册);办理参保手续后需领取《北京市医疗手册》(以前参加过医保的使用原存折、原手册、重打手册贴纸,单位填报增加表八);

(5)存有单位和个人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

(6)2001年4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提供《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

对2001年4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单位录机时暂按在职身份参保,当月完成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区劳动局六层办理)和同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置的占地农转工退休人员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7)《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登记表》及方案;

(8)参保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9)事业单位参保提交参保申请(确认  )。

第三步、领取医保存折

单位经办人务必于统一领取、发放,确保  单位初次缴费的次月(即办理新参保手续的次次月)25日至月底,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海淀双榆树东里甲22号,双安商场对面往东200米)领存折。曾经参保过后调入的人员使用原存折。

银行联系电话:8211.6611            存折密码:000000

在职长期驻外职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此两类人员不发放存折,社保中心将以邮寄汇款的方式按季度每季度末邮寄给本人。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通过汇款单的方式领取,参保人必须提供正确的居住地地址和邮编;二是通过邮政储蓄的存折领取,参保人可在当地邮局开立一个结算户的邮政储蓄存折。(如需更改,请填写表六做变更)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构成

在职:以本人缴费基数计算

退休人员

35周岁以下

2.8%

70周岁以下

100元/月

35~45周岁

3%

70周岁以上

110元/月

45周岁以上

4%

二、办理人员增加:

1、首次参保的人员先进行数据采集,后提供:

(1)《参加社会保险个人情况登记表》(表三、贴好1寸彩照,个人签字确认);

(2)《人员增加表》(表八);

(3)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

请单位务必于缴费的次月到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领取医疗存折,领取电话82116611。

2、曾在本、外区参保,后调转单位的人员,提供:

(1)《人员增加表》(表八);

(2)未参加本年度基数核定的人员需填写《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

(3)《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4)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

注:在录入人员信息时,“缴费人员类别”要录入正确,否则在做增员业务时会自动覆盖原“缴费人员类别”。

三、人员减少提供:

1、《人员减少表》(表九),因“死亡”办理减少的,提供死亡证明。

2、存有减少人员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

注意:减少人员的医保存折、手册到新单位继续使用,提醒个人需妥善保存。

四、在职转退休提供:

1、《人员增加表》(表八)和《人员减少表》(表九)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

2、《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3、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置的占地农转工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

4、不满足医保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但符合补缴条件的,同时提供《补缴表》(表十)。

注意:1、在职转退休人员使用原手册、原存折,重新打印贴纸。

2、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的当月,由其所在单位先为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同月办理医保的在职转退休手续。

3、三资企业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提交《人员减少表》(表九)。

五、单位信息变更:

1、单位名称、银行行号、账号等信息变更的填《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四)。

2、办理跨区整体转入提供:外区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于当月的23日以后提交转入材料)。

3、办理跨区整体转出提供:当月的银行托收单复印件,社保中心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在单位无欠费、医药费报销完毕的情况下,于当月的23日以后提交转出材料)。

4、办理单位注销提供: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表五)一式二份和当月的银行托收单复印件。(注:如单位已在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的,需同时出具《注销核准通知书》,于当月的23日以后提交注销材料)。

六、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填《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表六)。

注意:1、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院满1年后要求变更医院的,在表六备注栏填写,并报盘(6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可随时变更卫生服务站)。

2、参保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由“外地农民工”、“本市农民工”变更为“外埠农村劳动力”、“本市农村劳动力”或其他的,同时填写《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

3、变更姓名后,携带社保中心开具的《变更医疗个人帐户户名证明》、医疗手册、医保存折和身份证到北京银行办理存折户名的变更。

4、变更身份证号码的,同时提交18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七、补办《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单位提交书面补办申请(写清补办原因及18位身份证号码,说明本年度内是否发生医疗保险费并盖章确认,带一张1寸彩照)。

八、注意事项:

1、单位在办理人员参保手续前,请认真核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以确保其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后发现错误的,提供参保人18位身份证号码的有效证件做变更处理,不能重复参保。

2、在职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一经上报,一年内不允许变更。

3、《表四》、《表六》、《表七》、《表八》、《表九》、《表十》需报两份,经社保审核盖章后单位留存一份。

4、农村户口人员以“外埠农村劳动力”或“本市农村劳动力”身份参加医保,缴费高,享受的待遇也高,允许调整为“外地农民工”或“本市农民工”身份,但不退费。

5、参保单位如有人员增、减、信息变更,请及时在医疗保险和其他四险分别办理。

九、医疗保险政策、采集软件、定点医院名单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

www.bjld.gov.cn或www.hdlsj.gov.cn

医疗采集软件的录入及报盘(V2.2.2)

用户名:admin     密码:1

一、新参统单位、人员报盘流程:

第一步、先录入单位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保存→打印(三张表)

注意:保存后发现信息有误,使用: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

第二步、录入人员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打印表三

注意:保存后发现信息有误,使用: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

第三步、个人变更登记→增员→输入单位名称→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左侧列表中)→点击〉或》移动到右侧列表→选择“个人缴费原因”→“设置” →增员→打印表八

第四步、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需报盘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生成dat文件)

第五步、打印“汇总表”

报表打印→人员汇总信息→输入单位社保号码→查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二、修改个人居住地地址和邮编

①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更改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邮编→保存→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②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确定单位名称→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页签)→报盘→另存为界面(文件名不能更改)→保存

三、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①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保存→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②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确定单位名称→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页签)→报盘→另存为界面(文件名不能更改)→保存

四、增加调入人员的报盘

①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

②个人变更登记→增员→输入单位名称→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左侧列表中)→点击〉或》移动到右侧列表→选择“个人缴费原因”→“设置” →增员→打印表八(加盖单位公章)

③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需报盘的信息[增员(续保)]→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生成dat文件)

五、减少人员的报盘

①个人变更登记→减员→输入单位名称→确定减员单位→查询(在左侧列表中)→点击〉或》移动到右侧列表→选择“个人缴费原因”→“设置” →减员→打印表九

②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需报盘的信息[减员]→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生成dat文件)

六、年度基数核定报盘

①录入新年度工资基数:

工资核定→工资变更→录入业务年度→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选中人员记录条→在上年月平均工资处录入工资→录完所有人员工资后点击工资核定→保存→打印(表格为表七)

②工资报盘(一张)送交社保

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工资导出→设置存盘路径→确定工资导出成功(表格为EXCEL格式)

* 详细的软件使用请查看软件中的《操作手册》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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