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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屋
认
购
协
议
书
房屋认购协议书
出卖方(甲方):呼市玉泉区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五里营小区项 目指挥部
认购方(乙方):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五里营村民住宅小区世纪五路西南角H座的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所购的房屋为五里营村民住宅小区 号 户(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签约面积最终以最后审计核定后办理产权证面积为准)。其认购房屋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房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百 拾元整,(¥: 元)
二、分期付款:
三、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起,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
议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戍付款依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日期与乙方实际付款日期: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日期与乙方实际付款日期的相差日期确定逾期日期。
四、交付期限
(一)甲方应当在年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经有关机构验收合格。
2、该房经有关机构综合验收合格。
3、该房经有关机构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二)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
l、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目起方;
2、若遇国家政府机关的征地行为导致该协议不能履行。
五、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支付不超过十曰,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最后
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出三十闩后,按小协议第四条第(一)项乙方有权解除
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曰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己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咳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六、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岐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七、乙方的房屋仅作本人使用
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刚件另有规定外,乙方在使用期
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管辖权的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可有双方约定后签定补充协议。
十、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仂、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肆 页,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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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房屋认购协议书
出卖方(甲方):呼市玉泉区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五里营小区项 目指挥部
认购方(乙方):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五里营村民住宅小区世纪五路西南角H座的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所购的房屋为五里营村民住宅小区 号 户(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签约面积最终以最后审计核定后办理产权证面积为准)。其认购房屋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房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百 拾元整,(¥: 元)
二、分期付款:
三、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起,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
议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戍付款依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日期与乙方实际付款日期: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日期与乙方实际付款日期的相差日期确定逾期日期。
四、交付期限
(一)甲方应当在年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经有关机构验收合格。
2、该房经有关机构综合验收合格。
3、该房经有关机构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二)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
l、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目起方;
2、若遇国家政府机关的征地行为导致该协议不能履行。
五、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支付不超过十曰,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最后
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出三十闩后,按小协议第四条第(一)项乙方有权解除
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曰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己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咳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六、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岐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七、乙方的房屋仅作本人使用
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刚件另有规定外,乙方在使用期
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管辖权的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可有双方约定后签定补充协议。
十、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仂、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肆 页,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