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

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P345)

(一)挂失止付

1.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2)支票;

(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2.非必经程序

(1)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失票人完全可以不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向法院直接起诉,由法院在受理后发出止付通知。

(2)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止付。

3.临时措施

直接申请挂失止付的当事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起诉(人民法院将依法发出“长效止付通知”);否则挂失止付失去效力。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二)公示催告

1.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的,持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解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失票人应当向票据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公示催告申请。

3.止付通知

人民法院在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同时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应当停止支付,直到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4.发出公告

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的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5.申报权利

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之前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人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查看该票据;如果该票据就是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如果该票据并非申请人公示催告的票据,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6.除权判决

(1)除权判决依申请作出

公示催告期届满,无(真正的)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申请人可以在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逾期未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除权判决的效力

①确认申请人是票据权利人,申请人有权持除权判决(而非票据凭证)向票据上的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

②宣告丢失的那张“票据”是废纸,票据权利从此附着在“除权判决”上。

(3)除权判决的撤销

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人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三)提起民事诉讼

失票人为行使票据所有权,向非法持有票据人请求返还票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P345)

(一)挂失止付

1.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2)支票;

(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2.非必经程序

(1)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失票人完全可以不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向法院直接起诉,由法院在受理后发出止付通知。

(2)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止付。

3.临时措施

直接申请挂失止付的当事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起诉(人民法院将依法发出“长效止付通知”);否则挂失止付失去效力。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二)公示催告

1.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的,持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解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失票人应当向票据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公示催告申请。

3.止付通知

人民法院在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同时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应当停止支付,直到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4.发出公告

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的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5.申报权利

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之前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人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查看该票据;如果该票据就是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如果该票据并非申请人公示催告的票据,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6.除权判决

(1)除权判决依申请作出

公示催告期届满,无(真正的)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申请人可以在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逾期未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除权判决的效力

①确认申请人是票据权利人,申请人有权持除权判决(而非票据凭证)向票据上的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

②宣告丢失的那张“票据”是废纸,票据权利从此附着在“除权判决”上。

(3)除权判决的撤销

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人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三)提起民事诉讼

失票人为行使票据所有权,向非法持有票据人请求返还票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相关文章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票据知识点整理
  • 一.票据概述 (一) .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一般来讲,票据具有信用.支付.汇兑和结算等职 ...查看


  • 空白支票的挂失止付
  • 空白支票的挂失止付 [案例介绍] 1997年11月15日,大成公司为给职工分发冬季劳防用品,责成经办人王强持盖有银行预留印鉴.号码为007839的空白现金支票一张外出购买,但未填写金额.在商场准备填写支票时,王强发现支票遗失,遂立即赶回公司 ...查看


  • [经济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票据的一般规定
  • 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知识点.票据的一般规定 一.票据的概念 (一)种类 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二)当事人 1. 基本当事人 定义: 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 ...查看


  • 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主要支付工具 支付结算的工具:"三票一卡"即汇票.支票.本票和银行卡. 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 1.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 ...查看


  • 什么是票据的利益返还请求权
  • 什么是票据的利益返还请求权 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作者: 刘忠发 发布时间: 2006-05-11 19:20:45 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是指票据权利因票据时效或者保全手续的欠缺而丧失,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于其所受利益限度内请求返还其利益的 ...查看


  • 从一起确认票据权利案谈票据权利的几个法律问题
  • 作者:张家良 西南金融 2005年05期 南天进出口有限公司1998年10月23日开出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临益实业有限公司为 收款人,工商银行宝安支行为付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人民币一百万元正, 该汇票1999年3月19日到期.19 ...查看


  •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
  • 2011年从业考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复习内容汇总<财经法规>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 ...查看


  •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
  • 一.各章重点内容提示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经济法律关系.(P7) 二.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P13) 1.实质有效要件: 2.形式有效要件:行为人进行某项特定的法律行为时,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释义之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释义之一 第一条本条规定的是票据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的必要性.制定票据法是保障票据正常使用和流通的需要,也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 第二条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是票据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