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考试重点

第三十七天 民法三 民法概述之自然人

BY 田老鼠 勤劳d毛虫

自然人

(一)自然人概述

1.自然人的概念

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

  ①“法人”的对称。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

  ②与“社会人”相对。在社会学中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

  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与法人相对。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称为公民。但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自然人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的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见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住所

自然人的住所,就是一个公民长期居住和生活并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地点,住所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有着密切的联系。居所是自然人临时居住的地方。身份证与户籍具有同样的法律意义,都是证明公民民事身份的文件,在我国,一个人只能有一个住所即户籍所在地;当其离开住所而长期居住的地方,称之为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的最后连续居住时间必须是一年以上,住院治疗的除外。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1)、自然人主体资格具有广泛性。即任何人都要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不论其是否愿意,都要受到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2)、自然人主体资格的平等性。民法上的平等是机会平等,而不是实质平等。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有平等的民事义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1)唯一所须的条件:出生

特殊情况的处理,如已孕育但还未出生的胎儿,法律也会加以保护,遗产处理时要保留预留份,对于损害赔偿权来说,推定出生已完成。

(2)终止的标志:死亡

公法上的权利可以予以剥夺,而民法上的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不可被剥夺,即使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依然享有民事权利。

若长幼同死,则推定长辈先死

若是同辈,则推定同时死亡,彼此间不发生继承

死亡??自然死亡(心死亡,脑死亡等)

宣告死亡??不知是生是死,为处理遗产而进行的推定,只产生自然死亡的后果。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依然享有民事权利。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地位和资格。

  意思能力,是指自然人认识问题和判

断问题的能力。如果一个人能够认识和判断自己民事行为的后果,则其有意思能力。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第三十七天 民法三 民法概述之自然人

BY 田老鼠 勤劳d毛虫

自然人

(一)自然人概述

1.自然人的概念

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

  ①“法人”的对称。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

  ②与“社会人”相对。在社会学中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

  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与法人相对。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称为公民。但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自然人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的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见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住所

自然人的住所,就是一个公民长期居住和生活并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地点,住所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有着密切的联系。居所是自然人临时居住的地方。身份证与户籍具有同样的法律意义,都是证明公民民事身份的文件,在我国,一个人只能有一个住所即户籍所在地;当其离开住所而长期居住的地方,称之为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的最后连续居住时间必须是一年以上,住院治疗的除外。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1)、自然人主体资格具有广泛性。即任何人都要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不论其是否愿意,都要受到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2)、自然人主体资格的平等性。民法上的平等是机会平等,而不是实质平等。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有平等的民事义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1)唯一所须的条件:出生

特殊情况的处理,如已孕育但还未出生的胎儿,法律也会加以保护,遗产处理时要保留预留份,对于损害赔偿权来说,推定出生已完成。

(2)终止的标志:死亡

公法上的权利可以予以剥夺,而民法上的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不可被剥夺,即使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依然享有民事权利。

若长幼同死,则推定长辈先死

若是同辈,则推定同时死亡,彼此间不发生继承

死亡??自然死亡(心死亡,脑死亡等)

宣告死亡??不知是生是死,为处理遗产而进行的推定,只产生自然死亡的后果。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依然享有民事权利。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地位和资格。

  意思能力,是指自然人认识问题和判

断问题的能力。如果一个人能够认识和判断自己民事行为的后果,则其有意思能力。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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