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关镇政府2012年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
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不燃放人的正当权益,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区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市区政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体系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青木关镇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现状,镇政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青木关镇地区公共安全,成立应急管理管理领导小组,为应对地区突发事件提供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文刚、镇长王泓维任组长,副镇长傅华、许廷才、罗开华、政法书记普赵宏为领导为副组长。
成员包括综治办、应急办、党政办、社区办、民政办、事务办、城管办、司法所、武装部、建管办、青木关镇派出所、青木关镇交巡警平台、青木关中心医院、青木关工商所、青木关国土资源管理所、青木关镇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5个村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等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确定全地区应对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审定本应急预案;开展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协调配合,组织实施一般应急事件的组织指挥;
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市区相关部门关系;
当突发事件超出地区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根据有关情况建议上级部门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应急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镇政府一楼1-2),担当以下职责:
执行应急保障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收集分析本地区社会安全相关信息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发布警情;
定期组织修订青木关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各科室信息共享,保障网络畅通;
维护指挥平台,保证正常运转;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2、建立专职(兼职)应急队伍
(1) 以公安派出所和专职消防队为组建单位的社会治安应急力量
派出所是维护地区治安的主导力量,通过建立警情会商、治安
通报、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多项制度,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做到科学投放警力,形成治安防控合力。镇专职消防队是主要的扶助力量。
(2) 以村(社区)治安巡防力量为主的协同应急力量
第一支应急协同力量是村(社区)巡防队。
第二支应急协同力量是社会单位民兵应急小分队,尤其是基干民兵应急分队。
(3) 以村(社区)居民治保积极分子为主的志愿者力量
(二)、应急设施和器材配备、后勤保障
1、应急综合管理指挥中心
应急综合管理指挥中心(设在镇政府一楼1-2)。
2、应急队伍设备、器材配备
应急工作时刻把人的安全需要放在第一位,特别是针对人口密集地区和各类公共场所易发生突发事件的特点,加强对社区范围内应急器材的配备。
镇专职消防队在每个重点消防工作室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救生绳、水带、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消防水桶、消防水枪、消防斧、铁锹等消防器材,便于随时使用。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清理并喷制“消防通道禁止占用”的明显标识。
各个楼宇小区、社会单位等按照有关部门的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配备消防栓和灭火器,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在人员密集区,配备应急广播,以便疏散人员。加强对区域内应急指示标识的完善。
3、应急后勤保障,镇财政办公室统筹。
(三)应急管理与机制
青木关镇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全力打造“十五分钟应急处突圈”。即在青木关镇地区发生应急事件和突发事故时,政府承诺在15分钟内有专人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局面,配合协调主责部门妥善处置。把综治办维稳中心、应急综合管理指挥中心、基干民兵应急指挥中心三个平台综合打造,储备了青木关镇城管分队、村(社区)巡防队、基干民兵分队三支队伍,作为应急管理的突击力量。建立了社区居民、六小门店、骨干重点企业三类信息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作为应急管理的战略力量,做到遇有突发事件,一刻钟内有效反应,
将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预测预警
1、预测管理
通过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预测不同等级灾害出现的可能性,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做到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2、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一般(Ⅳ级)、较重(Ⅲ级)由镇政府直接发布预警,发布实施者是青木关镇党政办。
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依法由市区政府发布。
二、应急响应
青木关镇主要应对一般预警警戒级别的应急管理工作(4级应急响应)。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完成较重预警级别(3级)应急响应,在市区政府的主导下,应对严重预警级别的应急管理(1级和2级应急响应)。
1、本地区发生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后,应急办、综治办、安监办接到消防部门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火灾地点,根据不同情况与火场指挥一起,控制火势,防止事态扩大。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群众和周边人员。并与救护、公安、消防、交通部门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工作,确保人身安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尤其是高度关注林区火灾隐患的监测,高度关注沙区供销社在四楞碑村的烟爆仓库。关注镇老街区的消防安全。
2、本地区发生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后,应急办、综治办、安监办配合派出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尽快查明爆炸物品种类和数量。立即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疏散人员,对尚未爆炸的危险品进行转移。搜寻证据,追查和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3、本地区发生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事故后,应急办、综治办、安监办配合派出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尽快查明爆炸物品种类和数量。立即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救治伤员。搜寻证据,追查和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三、应急善后与调查
1、对于一般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由镇安监办直接
调查、处理。
2、对于较重的事故,镇安监办协助区安监局调查、处理。
3、信息发布,由镇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直接发布。
4、人员安置、救助:由镇社会事务办和财政办负责。
四、应急演练
1、镇应急办、安监办、专职消防队、青木关派出所、交巡警
平台等,按照本预案,每年进行1-2次应急演练。
2、适时补充、完善、修订预案。
附件一:青木关镇专项应急信息联络机构
附件二:青木关镇专项应急人员表
2012年1月11日
附件一:青木关镇专项应急信息联络机构
区燃放办地址: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8号(月光大酒店6528房间) 邮 编:40003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65008110 (区燃放办) 传真:65008120
63755110 63755131 (区公安分局)
[1**********](区安监局)
65311338 (区供销社)
青木关镇政府值班:65600115 65603546 65605166(传真) 青木关镇安监办:65604876(电邮:[email protected])
青木关镇应急办:65603949
青木关中心医院:65600214
青木关镇专职消防队:65601247
青木关镇林业站:65603587
附件二: 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联表
青木关镇政府2012年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
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不燃放人的正当权益,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区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市区政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体系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青木关镇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现状,镇政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青木关镇地区公共安全,成立应急管理管理领导小组,为应对地区突发事件提供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文刚、镇长王泓维任组长,副镇长傅华、许廷才、罗开华、政法书记普赵宏为领导为副组长。
成员包括综治办、应急办、党政办、社区办、民政办、事务办、城管办、司法所、武装部、建管办、青木关镇派出所、青木关镇交巡警平台、青木关中心医院、青木关工商所、青木关国土资源管理所、青木关镇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5个村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等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确定全地区应对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审定本应急预案;开展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协调配合,组织实施一般应急事件的组织指挥;
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市区相关部门关系;
当突发事件超出地区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根据有关情况建议上级部门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应急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镇政府一楼1-2),担当以下职责:
执行应急保障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收集分析本地区社会安全相关信息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发布警情;
定期组织修订青木关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各科室信息共享,保障网络畅通;
维护指挥平台,保证正常运转;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2、建立专职(兼职)应急队伍
(1) 以公安派出所和专职消防队为组建单位的社会治安应急力量
派出所是维护地区治安的主导力量,通过建立警情会商、治安
通报、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多项制度,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做到科学投放警力,形成治安防控合力。镇专职消防队是主要的扶助力量。
(2) 以村(社区)治安巡防力量为主的协同应急力量
第一支应急协同力量是村(社区)巡防队。
第二支应急协同力量是社会单位民兵应急小分队,尤其是基干民兵应急分队。
(3) 以村(社区)居民治保积极分子为主的志愿者力量
(二)、应急设施和器材配备、后勤保障
1、应急综合管理指挥中心
应急综合管理指挥中心(设在镇政府一楼1-2)。
2、应急队伍设备、器材配备
应急工作时刻把人的安全需要放在第一位,特别是针对人口密集地区和各类公共场所易发生突发事件的特点,加强对社区范围内应急器材的配备。
镇专职消防队在每个重点消防工作室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救生绳、水带、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消防水桶、消防水枪、消防斧、铁锹等消防器材,便于随时使用。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清理并喷制“消防通道禁止占用”的明显标识。
各个楼宇小区、社会单位等按照有关部门的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配备消防栓和灭火器,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在人员密集区,配备应急广播,以便疏散人员。加强对区域内应急指示标识的完善。
3、应急后勤保障,镇财政办公室统筹。
(三)应急管理与机制
青木关镇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全力打造“十五分钟应急处突圈”。即在青木关镇地区发生应急事件和突发事故时,政府承诺在15分钟内有专人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局面,配合协调主责部门妥善处置。把综治办维稳中心、应急综合管理指挥中心、基干民兵应急指挥中心三个平台综合打造,储备了青木关镇城管分队、村(社区)巡防队、基干民兵分队三支队伍,作为应急管理的突击力量。建立了社区居民、六小门店、骨干重点企业三类信息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作为应急管理的战略力量,做到遇有突发事件,一刻钟内有效反应,
将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预测预警
1、预测管理
通过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预测不同等级灾害出现的可能性,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做到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2、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一般(Ⅳ级)、较重(Ⅲ级)由镇政府直接发布预警,发布实施者是青木关镇党政办。
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依法由市区政府发布。
二、应急响应
青木关镇主要应对一般预警警戒级别的应急管理工作(4级应急响应)。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完成较重预警级别(3级)应急响应,在市区政府的主导下,应对严重预警级别的应急管理(1级和2级应急响应)。
1、本地区发生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后,应急办、综治办、安监办接到消防部门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火灾地点,根据不同情况与火场指挥一起,控制火势,防止事态扩大。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群众和周边人员。并与救护、公安、消防、交通部门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工作,确保人身安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尤其是高度关注林区火灾隐患的监测,高度关注沙区供销社在四楞碑村的烟爆仓库。关注镇老街区的消防安全。
2、本地区发生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后,应急办、综治办、安监办配合派出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尽快查明爆炸物品种类和数量。立即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疏散人员,对尚未爆炸的危险品进行转移。搜寻证据,追查和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3、本地区发生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事故后,应急办、综治办、安监办配合派出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尽快查明爆炸物品种类和数量。立即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救治伤员。搜寻证据,追查和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三、应急善后与调查
1、对于一般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由镇安监办直接
调查、处理。
2、对于较重的事故,镇安监办协助区安监局调查、处理。
3、信息发布,由镇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直接发布。
4、人员安置、救助:由镇社会事务办和财政办负责。
四、应急演练
1、镇应急办、安监办、专职消防队、青木关派出所、交巡警
平台等,按照本预案,每年进行1-2次应急演练。
2、适时补充、完善、修订预案。
附件一:青木关镇专项应急信息联络机构
附件二:青木关镇专项应急人员表
2012年1月11日
附件一:青木关镇专项应急信息联络机构
区燃放办地址: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8号(月光大酒店6528房间) 邮 编:40003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65008110 (区燃放办) 传真:65008120
63755110 63755131 (区公安分局)
[1**********](区安监局)
65311338 (区供销社)
青木关镇政府值班:65600115 65603546 65605166(传真) 青木关镇安监办:65604876(电邮:[email protected])
青木关镇应急办:65603949
青木关中心医院:65600214
青木关镇专职消防队:65601247
青木关镇林业站:65603587
附件二: 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