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拒绝同流合污还是不与时俱进?
-----联合调查组认为走廊医生所在的医院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思考!
汪华斌
当网络披露了走廊医生后,它的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于是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该医院调查。本来按照我们的想法,这联合调查组随意调查出一点问题也就行了;因为你的目的是要给走廊医生的公平。谁知客观公正的联合调查组通过系统调查,竟然得出该医院没有任何违法乱纪;只是因为这走廊医生不合潮流,所以才出现意见分歧。正因为如此,联合调查组建议医院继续加强对兰越峰的思想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因为这不是走廊医生拒绝同流合污的问题,而是走廊医生没有与时俱进的问题。
我们知道如今的医院全部都过度医疗,包括三甲的公立医院也都是如此;只不过公立医院过度医疗后还是能给你治病救人的,而私人医院过度医疗后也不一定能得到医疗质量。如我就见到几次乡下来人带来的病历,竟然强烈要求人家在它那里住院治疗;而到省里的三甲医院系统检查后才发现仅仅就是转氨酶高而已。更有将人家的小病治疗成大病,最后要人家回家等死;如有个老乡仅仅因为平常头痛扎针灸,结果头里面出血了;在当地医院医疗了一个多月,最后是病危而被强制性要求出院回家等死。谁知这家人不甘心而来到武汉,竟然在脑外打孔抽血就好了。这就是同样是过度医疗,而公立医院过度医疗还能治病救人;而私人医院即使过度医疗也难保治病救人,这就是区别。
我们看到联合调查组确认走廊医生兰越峰反映绵阳市人民医院下发2004年绩效工资核算方案属实,并确认条款中无违反当年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情况;正因为如此,医院将效益作为追求目标也是合情合理。至于对兰越峰反映绵阳市人民医院在具体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对不符合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指标的患者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B超检查报告单内容与申请项目不符”、“超声科配合妇科出具不实卵巢囊肿B超诊断报告书”、“采取过度检查方式增加业务收入加重患者负担”等具体情况,相关医疗专家已作出具体判定结论是“均未证实绵阳市人民医院具体医疗行为存在违反诊疗规范和医疗卫生行业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样针对兰越峰反映市人民医院“存在医疗乱象”的现象,联合调查组采取开展医保统筹基金支出情况和新农合资金支出情况调查、走访座谈患者、调阅分析医疗投诉记录、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了综合分析;最后还是未发现存在“医疗乱象”现象。更重要的是联合调查组未发现兰越峰因举报和抵制“过度医疗”现象受到不公正处罚的情况,所以兰越峰的思想有问题。因此联合调查组建议,继续加强对兰越峰的思想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也就是说这些年绵阳市人民医院一直对走廊医生实施人文关怀,只是因为她自己不与时俱进而与单位对立;从而造成目前的孤立状况。
如果我们想反驳联合调查组的结论,请看他们的程序合法、过程合理、证据确凿。如“走廊医生”经媒体报道后,绵阳市涪城区立即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组。其中联合调查组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任组长,抽调纪检监察、审计、卫生、社保、新农合专业人员15人;聘请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绵阳四0四医院、市肛肠医院、市骨科医院、市肿瘤医院等7家第三方医院的医学影像、心血管内科、妇产、财务等方面的专家11人,于1月10日下午13时进驻市人民医院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中联合调查组坚持独立调查、科学判定、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证据比对等方法;对央视报道中涉及的相关问题逐一核实。截至调查报告出台共收集查阅资料3349份,调取相关记录82份;走访座谈75人,核实比对证据1061份。正因为如此,你能说这调查结果不公正吗?
我不理解的是我们社会只要是个人与单位闹矛盾或作对,我们社会就千篇一律地认为肯定是个人的错;如我当年在单位的每次都是不公正的待遇,可上级调查报告竟然说每次都是公正的;而且这调查报告是不与我本人见面的,因为上面有单位的公章证明。更为好笑的是我单位从来没有分房给我,可调查报告中竟然有单位分房给我的记录;所以调查组的人反而说我是无理取闹。这走廊医生的调查也是如此,因为从一开始就是定位是走廊医生的错。这究竟是拒绝同流合污还是没有与时俱进,看来这还是一个哥德巴赫的猜想;因为根本就没有一个大家能认同的答案,只不过是最后都以组织结论而已。
究竟是拒绝同流合污还是不与时俱进?
-----联合调查组认为走廊医生所在的医院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思考!
汪华斌
当网络披露了走廊医生后,它的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于是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该医院调查。本来按照我们的想法,这联合调查组随意调查出一点问题也就行了;因为你的目的是要给走廊医生的公平。谁知客观公正的联合调查组通过系统调查,竟然得出该医院没有任何违法乱纪;只是因为这走廊医生不合潮流,所以才出现意见分歧。正因为如此,联合调查组建议医院继续加强对兰越峰的思想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因为这不是走廊医生拒绝同流合污的问题,而是走廊医生没有与时俱进的问题。
我们知道如今的医院全部都过度医疗,包括三甲的公立医院也都是如此;只不过公立医院过度医疗后还是能给你治病救人的,而私人医院过度医疗后也不一定能得到医疗质量。如我就见到几次乡下来人带来的病历,竟然强烈要求人家在它那里住院治疗;而到省里的三甲医院系统检查后才发现仅仅就是转氨酶高而已。更有将人家的小病治疗成大病,最后要人家回家等死;如有个老乡仅仅因为平常头痛扎针灸,结果头里面出血了;在当地医院医疗了一个多月,最后是病危而被强制性要求出院回家等死。谁知这家人不甘心而来到武汉,竟然在脑外打孔抽血就好了。这就是同样是过度医疗,而公立医院过度医疗还能治病救人;而私人医院即使过度医疗也难保治病救人,这就是区别。
我们看到联合调查组确认走廊医生兰越峰反映绵阳市人民医院下发2004年绩效工资核算方案属实,并确认条款中无违反当年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情况;正因为如此,医院将效益作为追求目标也是合情合理。至于对兰越峰反映绵阳市人民医院在具体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对不符合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指标的患者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B超检查报告单内容与申请项目不符”、“超声科配合妇科出具不实卵巢囊肿B超诊断报告书”、“采取过度检查方式增加业务收入加重患者负担”等具体情况,相关医疗专家已作出具体判定结论是“均未证实绵阳市人民医院具体医疗行为存在违反诊疗规范和医疗卫生行业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样针对兰越峰反映市人民医院“存在医疗乱象”的现象,联合调查组采取开展医保统筹基金支出情况和新农合资金支出情况调查、走访座谈患者、调阅分析医疗投诉记录、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了综合分析;最后还是未发现存在“医疗乱象”现象。更重要的是联合调查组未发现兰越峰因举报和抵制“过度医疗”现象受到不公正处罚的情况,所以兰越峰的思想有问题。因此联合调查组建议,继续加强对兰越峰的思想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也就是说这些年绵阳市人民医院一直对走廊医生实施人文关怀,只是因为她自己不与时俱进而与单位对立;从而造成目前的孤立状况。
如果我们想反驳联合调查组的结论,请看他们的程序合法、过程合理、证据确凿。如“走廊医生”经媒体报道后,绵阳市涪城区立即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组。其中联合调查组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任组长,抽调纪检监察、审计、卫生、社保、新农合专业人员15人;聘请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绵阳四0四医院、市肛肠医院、市骨科医院、市肿瘤医院等7家第三方医院的医学影像、心血管内科、妇产、财务等方面的专家11人,于1月10日下午13时进驻市人民医院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中联合调查组坚持独立调查、科学判定、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证据比对等方法;对央视报道中涉及的相关问题逐一核实。截至调查报告出台共收集查阅资料3349份,调取相关记录82份;走访座谈75人,核实比对证据1061份。正因为如此,你能说这调查结果不公正吗?
我不理解的是我们社会只要是个人与单位闹矛盾或作对,我们社会就千篇一律地认为肯定是个人的错;如我当年在单位的每次都是不公正的待遇,可上级调查报告竟然说每次都是公正的;而且这调查报告是不与我本人见面的,因为上面有单位的公章证明。更为好笑的是我单位从来没有分房给我,可调查报告中竟然有单位分房给我的记录;所以调查组的人反而说我是无理取闹。这走廊医生的调查也是如此,因为从一开始就是定位是走廊医生的错。这究竟是拒绝同流合污还是没有与时俱进,看来这还是一个哥德巴赫的猜想;因为根本就没有一个大家能认同的答案,只不过是最后都以组织结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