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政工职称职评通知
农场各单位:
按照全省政工职评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将2015年度垦
区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企业。
(二)对象:党委、总支、支部的专职正副书记;党委组、宣、办、研究、统战、纪检、政法等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工会(宣传、组织、研究、女工等部门)、共青团、妇联、企业文化建设协会(研究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组织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行政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需注明分管的具体工作)。
(三)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政工人员,也可以申报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主要包括:党政干部相互兼职的,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1、指本单位或相对独立的下属单位未设专职政工人员岗位,
行政干部兼任正副党委书记、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及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等职务的。
2、其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政工人员是指
信访、人事、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人民调解、精神文明、人武等部门专职干部中,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需注明分管的具体工作)。
(四)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的具体条件是:
1、其岗位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
2、要提交有自身业务特点的写实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
作成果和业务总结报告;
3、要提交结合本岗位实际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方面的代
表作品(包括调查报告、工作总结、起草的文件、讲话稿或论文、著作等)。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为企业的和从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可申报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评定。
(六)考核参评人员的实绩,是考核其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绩。
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委会要按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资格的条件和标准,对参评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和评审。
(七)不列入参评的对象是:党委、行政(在信访、人事、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人民调解、精神文明、人武等部门从事档案管理、劳资、技术服务、计财文书、机械管理等行政和技术工作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中非直接、非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立案审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暂缓申报,经审查确认有错误,并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人员;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宣传部报名。
联系电话:5793977
农场宣传部
2014年12月24日
2015年度政工职称职评通知
农场各单位:
按照全省政工职评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将2015年度垦
区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企业。
(二)对象:党委、总支、支部的专职正副书记;党委组、宣、办、研究、统战、纪检、政法等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工会(宣传、组织、研究、女工等部门)、共青团、妇联、企业文化建设协会(研究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组织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行政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需注明分管的具体工作)。
(三)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政工人员,也可以申报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主要包括:党政干部相互兼职的,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1、指本单位或相对独立的下属单位未设专职政工人员岗位,
行政干部兼任正副党委书记、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及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等职务的。
2、其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政工人员是指
信访、人事、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人民调解、精神文明、人武等部门专职干部中,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需注明分管的具体工作)。
(四)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的具体条件是:
1、其岗位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
2、要提交有自身业务特点的写实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
作成果和业务总结报告;
3、要提交结合本岗位实际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方面的代
表作品(包括调查报告、工作总结、起草的文件、讲话稿或论文、著作等)。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为企业的和从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可申报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评定。
(六)考核参评人员的实绩,是考核其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绩。
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委会要按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资格的条件和标准,对参评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和评审。
(七)不列入参评的对象是:党委、行政(在信访、人事、老干部工作、计划生育、人民调解、精神文明、人武等部门从事档案管理、劳资、技术服务、计财文书、机械管理等行政和技术工作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中非直接、非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立案审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暂缓申报,经审查确认有错误,并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人员;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宣传部报名。
联系电话:5793977
农场宣传部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