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凤庆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临沧市安委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临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电„2011‟19号)要求,现将我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临沧市部署,我县从8月初开始在全县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176个企业和单位参加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424个,已整改412个,整改率97.2 %。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查出安全生产隐患326个,已整改318个,整改率97.5 %,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查出安全生产隐患98个,已整改94个,整改率95.9 %。通过全县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有力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1至7月份共发生事故27起, 死亡8人, 受伤28人, 直接经济损失84.315万元;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3起, 死亡6人,受伤28人,直接经济损失5.515万元;消防火灾 3 起, 直接经济损失2.15万元;工矿商贸企业 1起, 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76.65万元。

一、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委、政府对临沧市部署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一是县委、政府领导亲抓部署提要求。县委书记段春旭

同志先后2次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专项行动作出批示。代理县长吕江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推进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副县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制定周密方案。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细化为安排部署、自检自查、督促检查、总结巩固4个阶段。分行业和领域明确了10家牵头部门和10家配合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各乡(镇)提出明确要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三是认真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各阶段工作。县委在全县稳定工作会议、贯彻市三次党代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上,都着重强调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县政府召开3次专题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和提出具体要求。随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逐步深入,县政府召开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牵头部门联络员会议,并下发文件,就搞好专项行动“回头看” 补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要求着重对三类企业进行“补课”。四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监管。县安监局分别召开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分片汇报会、事故分析会和事故现场会等,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牵头部门也都认真部署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道路运输重点排查治理客运车辆、危险品货运车辆、重型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桥梁、隧洞等方面的隐患;水路运输重点排查治理船舶、驾驶员技能、救生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隐患;煤矿重点排查治理通风瓦斯、水害、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方面的隐患;非煤矿山重点排查治理地下矿山冒顶、中毒窒息、跑车坠罐和淹井、火灾,露天矿山坍塌、滑坡、泥石流,尾矿库溃坝等方面的隐患;冶金重点排查治理煤气、高温金属熔融液体、受限空间作业等方面的隐患;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治理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方面的隐患;建筑施工重点排查治理公路、水电站、水利工程、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中脚手架、高支模、隧道、桥梁、深基坑、超重机械等 隐患;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治理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治理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方面的隐患。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全面检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整治工作是否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5落实;对隐患严重无安全保障的企业,坚决依法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治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全面检查重大危险源、危险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开展过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源、危险点是否清楚,是否建立了有关档案,重大危险源、危险点是否落实监控、防范、应急措施。

四是全面检查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洪度汛措施,对汛期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防范是否到位,汛期预警、预报、处臵等措施是否落实。

五是全面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有关企业要认真分析事故深层次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整改工作。

六是全面检查事故应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的事故现场应急处臵预案,各级政府是否制定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事故应急处臵预案是否演练过,组织指挥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是否熟悉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处臵能力,是否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地区、行业和单位作为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力量 ,集中一段时间,全面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三、强力推进了隐患整改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据统计,目前全县累计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千万元。二是加大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对37个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部门督促整改,目前已整改29个,整改率78.4%,余下的8个争取年底前全部

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完的,落实整改方案、资金、责任、时间和预案,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无望的,该停的停,该关的关。三是加大对重点难点隐患的治理力度。县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彻底关闭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氧气充装厂。

四、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了分级管理制度。重大安全隐患由县政府备案督办、县政府挂牌督办管理,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确认、检查指导和督办整改。对已掌握的37项重大危险源实行了分级监控。二是实行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制度。县安监局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13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三是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协调机制。县政府安委会对防治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进行全面部署,加强了对堤防、水库、涵洞等基础设施灾害点的除险加固。针对汛期实际,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了与气象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将天气变化情况通告煤矿企业,督促做好水害防范工作。公安交警部门针对雨季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极端天气预警机制、危险路段管制机制、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机制。

五、严格责任追究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停产治理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专项行动工作组织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对有关政府领导及主管部门负

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或监控,致使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企业负责人,政府领导以及有关单位责任的人责任。

六、存在问题和下部工作打算

我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地方和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把专项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后期有松劲情绪。一些隐患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二是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尽管加大了安全投入,但短期内很难彻底治理到位,特别是地质灾害领域的隐患。三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尚不完善,有些制度制定了但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是地方小石场关闭进度还比较慢,资源整合阻力大。五是一些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一步,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我县排查的隐患,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和治理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县级备案督办未整改完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并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等强制措施,促进重大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改。继续深入抓好三类企业的“补课”, 特

别是对规模以下小企业,要认真梳理,摸清底数,确保一个不漏、不走过场。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全县“平安凤庆”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及其所属机构在农用车、非煤矿山和农村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职责。积极推进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采取委托执法等方式落实基层安全监管责任。 二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针对雨季路面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特点,进一步落实恶劣气候条件下特别是暴风雨天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严厉查处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大主要国道、重要县道、重点旅游路线和农村公路的管控及危险路段的整治力度。针对冬季用电用火量骤增的实际,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合一”、“多合一”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业整顿或关闭。继续深化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要继续深入研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给予必要扶持的隐患整改投入制度。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对隐

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凤庆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临沧市安委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临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电„2011‟19号)要求,现将我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临沧市部署,我县从8月初开始在全县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176个企业和单位参加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424个,已整改412个,整改率97.2 %。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查出安全生产隐患326个,已整改318个,整改率97.5 %,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查出安全生产隐患98个,已整改94个,整改率95.9 %。通过全县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有力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1至7月份共发生事故27起, 死亡8人, 受伤28人, 直接经济损失84.315万元;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3起, 死亡6人,受伤28人,直接经济损失5.515万元;消防火灾 3 起, 直接经济损失2.15万元;工矿商贸企业 1起, 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76.65万元。

一、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委、政府对临沧市部署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一是县委、政府领导亲抓部署提要求。县委书记段春旭

同志先后2次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专项行动作出批示。代理县长吕江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推进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副县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制定周密方案。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细化为安排部署、自检自查、督促检查、总结巩固4个阶段。分行业和领域明确了10家牵头部门和10家配合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各乡(镇)提出明确要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三是认真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各阶段工作。县委在全县稳定工作会议、贯彻市三次党代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上,都着重强调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县政府召开3次专题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和提出具体要求。随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逐步深入,县政府召开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牵头部门联络员会议,并下发文件,就搞好专项行动“回头看” 补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要求着重对三类企业进行“补课”。四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监管。县安监局分别召开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分片汇报会、事故分析会和事故现场会等,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牵头部门也都认真部署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道路运输重点排查治理客运车辆、危险品货运车辆、重型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桥梁、隧洞等方面的隐患;水路运输重点排查治理船舶、驾驶员技能、救生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隐患;煤矿重点排查治理通风瓦斯、水害、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方面的隐患;非煤矿山重点排查治理地下矿山冒顶、中毒窒息、跑车坠罐和淹井、火灾,露天矿山坍塌、滑坡、泥石流,尾矿库溃坝等方面的隐患;冶金重点排查治理煤气、高温金属熔融液体、受限空间作业等方面的隐患;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治理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方面的隐患;建筑施工重点排查治理公路、水电站、水利工程、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中脚手架、高支模、隧道、桥梁、深基坑、超重机械等 隐患;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治理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治理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方面的隐患。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全面检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整治工作是否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5落实;对隐患严重无安全保障的企业,坚决依法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治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全面检查重大危险源、危险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开展过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源、危险点是否清楚,是否建立了有关档案,重大危险源、危险点是否落实监控、防范、应急措施。

四是全面检查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洪度汛措施,对汛期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防范是否到位,汛期预警、预报、处臵等措施是否落实。

五是全面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有关企业要认真分析事故深层次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整改工作。

六是全面检查事故应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的事故现场应急处臵预案,各级政府是否制定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事故应急处臵预案是否演练过,组织指挥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是否熟悉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处臵能力,是否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地区、行业和单位作为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力量 ,集中一段时间,全面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三、强力推进了隐患整改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据统计,目前全县累计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千万元。二是加大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对37个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部门督促整改,目前已整改29个,整改率78.4%,余下的8个争取年底前全部

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完的,落实整改方案、资金、责任、时间和预案,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无望的,该停的停,该关的关。三是加大对重点难点隐患的治理力度。县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彻底关闭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氧气充装厂。

四、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了分级管理制度。重大安全隐患由县政府备案督办、县政府挂牌督办管理,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确认、检查指导和督办整改。对已掌握的37项重大危险源实行了分级监控。二是实行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制度。县安监局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13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三是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协调机制。县政府安委会对防治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进行全面部署,加强了对堤防、水库、涵洞等基础设施灾害点的除险加固。针对汛期实际,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了与气象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将天气变化情况通告煤矿企业,督促做好水害防范工作。公安交警部门针对雨季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极端天气预警机制、危险路段管制机制、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机制。

五、严格责任追究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停产治理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专项行动工作组织不力、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对有关政府领导及主管部门负

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或监控,致使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企业负责人,政府领导以及有关单位责任的人责任。

六、存在问题和下部工作打算

我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地方和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把专项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后期有松劲情绪。一些隐患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二是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尽管加大了安全投入,但短期内很难彻底治理到位,特别是地质灾害领域的隐患。三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尚不完善,有些制度制定了但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是地方小石场关闭进度还比较慢,资源整合阻力大。五是一些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一步,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我县排查的隐患,我们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和治理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县级备案督办未整改完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并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等强制措施,促进重大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改。继续深入抓好三类企业的“补课”, 特

别是对规模以下小企业,要认真梳理,摸清底数,确保一个不漏、不走过场。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全县“平安凤庆”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及其所属机构在农用车、非煤矿山和农村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职责。积极推进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采取委托执法等方式落实基层安全监管责任。 二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针对雨季路面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特点,进一步落实恶劣气候条件下特别是暴风雨天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严厉查处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大主要国道、重要县道、重点旅游路线和农村公路的管控及危险路段的整治力度。针对冬季用电用火量骤增的实际,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合一”、“多合一”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业整顿或关闭。继续深化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要继续深入研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给予必要扶持的隐患整改投入制度。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对隐

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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