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县级公路管理局工会 委员会 的财务管理 黄桂铭 ( 扶 绥 公 路 管理 局 摘 广西 ・ 扶绥) 要 : 本 文 主 要 分 析 县 级 公 路 管 理 局 工 会 委 员会 (简称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 财 务 管理 现 状 存 在 的 问 题 , 并提 出 了相 应 的 改 进 措 施 , 以提 高公路 基层 工会 财务 管理 水平 。 关键 词 : 公路 工会 ; 财 务 管理 ; 措 施 的明细数 据和量 化分 析编 制预算 材料 , 导 致 经 费 支 出 县 级 公 路 管 理 局 工 会 自成 立 以来 ,在 推 进 各 项 公 随 意 性 、盲 目性 大 , 存 在 超 预 算 开 支 或 无 预 算 开 支 现 路 事 业 的发 展 、维 护 职 工 的合 法 权 益 及 激 励 职 工 的 工 象 。甚 至 有 的 单 位 不 编 制 工 会 年 度 预 算 , 今朝 有酒今 作积极 性 和创造性 等方面 发挥着越 来越 重要 的作用 。 朝醉 , 明 日愁 来 明 日愁 , 导 致工 会 出现收支 混乱 、 工会 随 着 各 项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入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的财 务 管 理 重 点 工 作 经 费 得 不 到 保 障 。 也 出 现 了 一 些 的新 情 况 、 新 问题 , 亟 待 各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5 . 遵守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方面有待加强 解决。 一( 1 ) 部 分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不 按 规 定 内容 核 算 收 入 和 、公路基层工会财务 管理存在 的问题 支 出。 有 些 单 位 将 属 于 行 政 核 算 的 收 入 和 一 些 不 合 理 的开 支纳入 工会 账户 核算 , 工 会 账 户 成 为 单 位 行 政 不 1 . 工会会计胡构 设置不全 避 风 港 ”。 将 单 位 的 固 定 资 产 出 租 出借 收 多 数 工 会 委 员 会 财 务 工 作 仅 由一 人 兼 职 办 理 收 支 合 理 收 支 的 “ 报废残值 变价 收人 、 劳务 费 、 赞助收入 、 捐 赠 收 入 等 业务 , 不 设有会计 机构 , 不设 有 会 计 岗 位 , 不对 收支 、 费 入 、超 出工会经 费部 门预算 用、 债 权 债 务 经 济业 务 的进 行 登 账 , 没有按《 会计 法 》 建 其 他 收入纳入 工会 收入 核算 ;以发 放 奖 金 谋 取 立会计 机构 和稽 核制 度 。 还 有 些工会 委员 会没 有独立 数 额将行 政经 费 收入转 入工会 账 户 ,有 些 单 位 将 工 会 经 费 用 于 非 正 常 工 会 活 动 的银行账 户 , 工会 经费 的收支并人局 行政财务账 的“ 其 职 工福 利 ; 支出。 他 应 收款 、 其他 应付 款” 科 目进 行 核 算 。 2 . 会计基础 工作缺 乏规范 一( 2) 有 些 资 金 结 算 不 合 规 。 部 分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与 不严 格遵 守 国家现金 管理 是原 始凭 证审 核不 严 , 部 分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的 原 开 户 单 位 之 间 的 经 济 往 来 ,而 以 现 金 支 始 凭证 不 符合 要求 , 没有 取得 正 式 发票 或 收据 , 或 票 制 度 和 结 算 办 法 通 过 银 行 进 行 转 账 结 算 ,库存现 金未按相关 现金管理规定 限额使用 , 有 据 内容填 写不 完 整 ; 有 些 单 位 内 部 编 制 的 原 始 凭 证 格 付 结 算 ;库 现 金 E l 结余 数额偏 大 。 式不 规 范 、 内容 不 完整 。二是 记账 凭 证填 写 不规 范 , 坐支 现金现 象 ,内容 不 齐 全 , 摘 要 过于 简单 , 会 计 科 目未 按 正 确 使 用 , 金 额 书写模 糊 或有 涂改现 象 , 不 能反 映经济 业务 的具 体 内 容 。 有 的 基 层 工 会 ,不 填 制 会 计 凭 证 和 设 置 账 二、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 单位领 导的财经法纪意识不高 由于历史 原 因 。 部 分公路 基层 工会还 秉承 为职工 簿, 完 全 采用 记 流水 账 的形 式 , 不 能 如 实 反 映 经 济 业 “ 发 家 致 富 ”的第 三 产 业 责 任 , 为 了 实 现 职 工 增 收 的 愿 务来 龙 去脉 , 不 能正确 、 完 整地 反 映收入 、 支 出和结 余 望从 而忽 视x - , t  ̄政法 规 、 制 度 的 落 实 。 有 些 领 导 认 为 情况。 工会 经费 资金 量少 , 不值 得花 费精力进 行规 范化 的财 务 管 理 。甚 至 认 为 工 会 作 为 社 会 团 体 , 不 会 接 受 财 政 3 . 工会财务制度未健全 根据《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民法 通 则 》 、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和 审 计 的 监 督 , 对 工 会 的财 务 管 理 有 些 随 意 性 , 工 会 的 国工 会 法 》 的规定 , 各 公 路 管 理 局 工 会 委 员 会 已依 法 取 负 责 人 没 有 认 清 自己 的 职 责 和 相 应 的 责 任 。 得 社 会 团体 法 人 资 格 ,各 工 会 主 席 为 工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多 数 基 层 工 会 已独 立 核 算 , 但 未 建 立 相 应 的 支 出 审 2 . 工会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偏低 多数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财 务 人 员 是 兼 职 , 有的既兼职2 1 2 批 制度 、 支 出管 理办法 、 预 决算制度 等财务 管理 制度 , 会 财 务 又兼 职 行 政 财 务 , 无 暇 于工 会 财 务 管 理 ; 有 些 是 缺 乏 细 化 的 具 体 规 范 ,造 成 具 体 事 项 的财 务 管 理 缺 乏 其 他 人 员 兼 职 的 , 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没 有 基 本 的 财 依据 。 务知识 , 学习钻研工会财务知识的时间甚少 , 财 务 核算 混乱 。 4 . 不重视基层工 会的预算管理 公路 基层 工会 对 编制 年度工 会 预算普 遍不 重视 , 草 草 应 付 了事 , 没 有 根 据 下 一 年 度 工 作 任 务 形 成 细 化 3 基 层工会经费不足 县公 路工会 经 费的按工 资 总额 的 2 % 由 局 行 政 编 2 01 5(  ̄ ) 行 2 0 政 1 6 7 匾 人 预 算 ,资 金 来 源 为 财 政 性 补 助 资 金 ,按 批 复 预 算 的 会 计 人 员调 动 工作 或 者离 职 , 必 须 与 接 管 人 员 办 清 交 接 5 0 %归 区 总 工 会 统 筹 的部 分 在 财 政 支 付 平 台直 接 划 拨 , 手续 。 余下 部分 的要上 交 市局工 会委员 会 2 5 %统 筹 管 理 , 所 剩无 几 , 不 能 满 足 工 会 的 正 常 活 动 开 支 。 部 分 单 位 就 补 工 会 开 支 的不 足 。 4 . 建立和完善工 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层工 会应 根据《 会计法 》 、 《 工 会法 》 、 《 工会 会计 本 单 位 的特 点 , 针对性 的制 定 、 完善 财务管 理制 度 , 财 务制度应 涵盖资产管 理 、 收支 管理 、 预 算 管 理 等 一 切 的 将属 于事业单位 的经费 收入 、 其他 收入转入工会 , 以 弥 制 度 》 等 的有关 要求 , 在 国家 制定 的法规框 架 内 , 结 合 4 相 应的法律法规存在瑕疵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工 会 法 》 、 《中 国工 会 章 程 》 规定 , 工会 财务活 动 。工会财 务制 度健 全 了 , 有 关 人 员 在 办 如 果 基 层 工 会 经 费 不 足 至 使 对 工 会 工 作 的正 常 开 展 产 理 具 体 业 务 时 才 能 够 有 章 可循 。 生 影响 时 , 可 请 行 政 给 予 补 助 。行 政 予 以 补 助 多 少 为 适当, 其 补 助 超 过 了 行 政 经 费 多 少 为 违 纪 没 有 明 确 的 5 . 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编制和决 算管理 工会 预算 , 是 做 工 会 资 金 管 理 工 作 的重 要 手 段 规定 , 给 一些 单 位 以将 非 工 会 经 费转 人 工 会账 户 的机 会 。 各 工 会 委 员 会 应 根 据 本 年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及 下 一 年 度 的 工作 任务 编报 预算 , 科 学 预 测 E交 统 筹 后 余 下 属 于 自 经 费 审 查 委 员 没 有 相 应 的财 务 、 审计 知识 , 难 以 进 己支 配 的 经 费 数 额 , 预 测 开 支 以 及 需 要 局 行 政 支 持 资 行 实务 审计 , 不 能实 现有效 的监督 , 其 职位 形 同虚设 ; 金情 况等 , 形成 书 面文件 , 上 报局 机关 预算 编制小组 。 在 加上工 会经 费审 查委员 素质 不高 , 上 级 工 会 经 费 审 机 关 颅 算 编 制 小 组 按 规 定 程 序 和 权 限 报 批 后 , 纳 入年 查 委 员 会 对 基 层 工 会 的 监 督 仅 停 留 在 工 会 经 费 的 收 缴 度 侦 算 逐 级 上 报 。 预算执 行 中 , 严 格审批 程 序 , 各 项 支 5 . 对工会财务 收支的监督乏力 情况 , 忽视 了的财务 工作 、 经 费管理 的指 导和监 控 ; 单 出要 用 依 据 原 预 算 项 目和 内容 执 行 , 禁 止 以 各 种 名 义 位 本身 缺乏 对工会 财务 审计 监督 的意识 , 对 工 会 财 务 发 放 奖 金 、 补 贴等 不属工 会 的开支 。 重 大开 支 , 应 南工 丁作 的审计监 督缺 位 。 会委 员集 体讨 论决定 。 年度 终 了 , 应编 制决 算报表 , 真 三、 改进公路基层 工会财务 管理 的措施 1 . 加强财经制 度的学 习、 提高业务素质 单 位 领 导 和 工 会 财 会 人 员 要 加 强 对 财 经 法 规 学 实反 应 年度收 支 、 结 余结 转情 况 。 6 . 加强对工会财务的审计监督 ( 1 ) 工会经 费审查 委 员会 , 应 根据《 基层 工会 经费 习, 增 强 法 制 和 自律 意 识 , 转 变观念 , 充 分 认 识 到 从 公 审 查 委 员 会 工 作 条 例 》 的规 定 履 行 职 责 权 限 , 对工会经 路 局 拨 人 工 会 的经 费 属 财 政 性 资 金 , 要 严管使 用 。 费 的监管 , 重点 关注资 金使用 的合理性 和合 规性 , 对 支 2 . 设置 会计初构 和 配备会计人员 出项 目 、 审批 程序 、 年度 预算 和决 算进行 祥 细审查 , 。 已 取 得 社 会 团 体 法 人 资 格 的公 路 基 层 工 会 , 要依 ( 2) 工 会 应 定 期 接 受 经 费 审 查 委 员 会 及 委 员 的 审 据《 工会法 》 规定 的工会 经费 独立管 理原 则 , 不 与 行 政 计 , 以发现 问题及时整 改 , 同 时 应 每 半 年 公 布 一 次 工 会 财务合 并账 户 , 要 开立 银行账 户 , 实行 独立 核算 。 根 据 收 支 情 况 , 以接受 群众 的监督 , 增 加透 明度 。 《 会计 法 》 健全 会计 机构 和建 立稽核 制度 , 设 立 会 计 核 ( 3) 上 级 工 会 组 织 应 加 强 对 基 层 工 会 进 行 财 务 检 算 岗及 出 纳 岗 , 职责制 衡 。 基 于 目前 工 会 业 务 量 不 多 , 查 , 一是把工 会财务管 理工作列 入年度考核 范畴 ; 二 是 可 由有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的 人 员 兼 职 , 或 由行 政 财 务 人 组 织 开 展 工 会 财 务 会 审 工 作 , 结合 “ 中央八 项规定 ” 和 员兼职 , 但 是 应 当 实 现 会 计 和 出纳 不 相 容 岗位 分 离 , 且 “ 小金 库” 治理 工作 等要求 开展 财务 的检查 , 以 发 现 问 将 工 会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归 口局 行 政 财 务 统 一 管 理 。 题 并及 时整 改 , 促 进财 务管 理工作 。 ( 4) 加 强 内部 审 计 工 作 。 县 级 公 路 管 理 局 应 当 定 是 加 强 原 始 凭 证 的 审 核 工 作 ,各 项 支 出 严 格 按 期 或 不 定 期 地 检 查 单 位 T 会 委 员 会 财 务 管 理 下 作 。 T 照 “ 会 计审 核一 领 导审批一 出纳 复 核 付 账 ”报 销 程 序 办 理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离 任 时 , 上级 有关部 门可参照《 党 政 主 一3 .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化 管理 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 严 禁 一 人 保 管 支 付 款 项 所 需 的全 部 要 领 导 干部 和 国有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经 济 责任 审 计 规 定 实 印章 , 不 得 由一 人 办 理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全 过 程 。 支 出手 施 细 则 》 进 行离 任审计 , 进 行 审计评 价 。另外 , 行 政 领 续要完 备 , 按制衡性原则 , 申请 、 经办 、 证 明、 验收 、 审核 、 导 离任 时 , 也应把 工会 账 户列入延 伸 审计 的范畴 。 审 批 等各 流 程 都 有 不 相 同 的 人 员 签 字 。二 是 正 确 处 理 参考文 献 会计业务 , 切实做到会 计凭证 内容完整 、 要 素齐全 、 填 1 . 财 政部 . 工会 会计 制 度( 财会[ 2 0 0 9 ] 7号 ) . 2 0 0 9 — 5 3 1 . 制准确 ; 账 簿设置 正确 、 登记 规范 、 账证、 账账 、 账实相 2 . 蒋才成. 对 基 层 工会 财 务 管 理 的 几 点 思 考 . 中 国 工 ( 责任 编 辑 : 刘海琳 ) 符; 及时、 准确 编报报表 ; 固 定 资 产 和 物 品采 购 、 验 收 人 会 财 会 , 2 0 1 4 ( 0 3) . 库、 使用和管 理合规合 法 ; 会 计档案 和票据管 理合规 ; 6 8
浅析县级公路管理局工会 委员会 的财务管理 黄桂铭 ( 扶 绥 公 路 管理 局 摘 广西 ・ 扶绥) 要 : 本 文 主 要 分 析 县 级 公 路 管 理 局 工 会 委 员会 (简称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 财 务 管理 现 状 存 在 的 问 题 , 并提 出 了相 应 的 改 进 措 施 , 以提 高公路 基层 工会 财务 管理 水平 。 关键 词 : 公路 工会 ; 财 务 管理 ; 措 施 的明细数 据和量 化分 析编 制预算 材料 , 导 致 经 费 支 出 县 级 公 路 管 理 局 工 会 自成 立 以来 ,在 推 进 各 项 公 随 意 性 、盲 目性 大 , 存 在 超 预 算 开 支 或 无 预 算 开 支 现 路 事 业 的发 展 、维 护 职 工 的合 法 权 益 及 激 励 职 工 的 工 象 。甚 至 有 的 单 位 不 编 制 工 会 年 度 预 算 , 今朝 有酒今 作积极 性 和创造性 等方面 发挥着越 来越 重要 的作用 。 朝醉 , 明 日愁 来 明 日愁 , 导 致工 会 出现收支 混乱 、 工会 随 着 各 项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入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的财 务 管 理 重 点 工 作 经 费 得 不 到 保 障 。 也 出 现 了 一 些 的新 情 况 、 新 问题 , 亟 待 各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5 . 遵守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方面有待加强 解决。 一( 1 ) 部 分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不 按 规 定 内容 核 算 收 入 和 、公路基层工会财务 管理存在 的问题 支 出。 有 些 单 位 将 属 于 行 政 核 算 的 收 入 和 一 些 不 合 理 的开 支纳入 工会 账户 核算 , 工 会 账 户 成 为 单 位 行 政 不 1 . 工会会计胡构 设置不全 避 风 港 ”。 将 单 位 的 固 定 资 产 出 租 出借 收 多 数 工 会 委 员 会 财 务 工 作 仅 由一 人 兼 职 办 理 收 支 合 理 收 支 的 “ 报废残值 变价 收人 、 劳务 费 、 赞助收入 、 捐 赠 收 入 等 业务 , 不 设有会计 机构 , 不设 有 会 计 岗 位 , 不对 收支 、 费 入 、超 出工会经 费部 门预算 用、 债 权 债 务 经 济业 务 的进 行 登 账 , 没有按《 会计 法 》 建 其 他 收入纳入 工会 收入 核算 ;以发 放 奖 金 谋 取 立会计 机构 和稽 核制 度 。 还 有 些工会 委员 会没 有独立 数 额将行 政经 费 收入转 入工会 账 户 ,有 些 单 位 将 工 会 经 费 用 于 非 正 常 工 会 活 动 的银行账 户 , 工会 经费 的收支并人局 行政财务账 的“ 其 职 工福 利 ; 支出。 他 应 收款 、 其他 应付 款” 科 目进 行 核 算 。 2 . 会计基础 工作缺 乏规范 一( 2) 有 些 资 金 结 算 不 合 规 。 部 分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与 不严 格遵 守 国家现金 管理 是原 始凭 证审 核不 严 , 部 分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的 原 开 户 单 位 之 间 的 经 济 往 来 ,而 以 现 金 支 始 凭证 不 符合 要求 , 没有 取得 正 式 发票 或 收据 , 或 票 制 度 和 结 算 办 法 通 过 银 行 进 行 转 账 结 算 ,库存现 金未按相关 现金管理规定 限额使用 , 有 据 内容填 写不 完 整 ; 有 些 单 位 内 部 编 制 的 原 始 凭 证 格 付 结 算 ;库 现 金 E l 结余 数额偏 大 。 式不 规 范 、 内容 不 完整 。二是 记账 凭 证填 写 不规 范 , 坐支 现金现 象 ,内容 不 齐 全 , 摘 要 过于 简单 , 会 计 科 目未 按 正 确 使 用 , 金 额 书写模 糊 或有 涂改现 象 , 不 能反 映经济 业务 的具 体 内 容 。 有 的 基 层 工 会 ,不 填 制 会 计 凭 证 和 设 置 账 二、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 单位领 导的财经法纪意识不高 由于历史 原 因 。 部 分公路 基层 工会还 秉承 为职工 簿, 完 全 采用 记 流水 账 的形 式 , 不 能 如 实 反 映 经 济 业 “ 发 家 致 富 ”的第 三 产 业 责 任 , 为 了 实 现 职 工 增 收 的 愿 务来 龙 去脉 , 不 能正确 、 完 整地 反 映收入 、 支 出和结 余 望从 而忽 视x - , t  ̄政法 规 、 制 度 的 落 实 。 有 些 领 导 认 为 情况。 工会 经费 资金 量少 , 不值 得花 费精力进 行规 范化 的财 务 管 理 。甚 至 认 为 工 会 作 为 社 会 团 体 , 不 会 接 受 财 政 3 . 工会财务制度未健全 根据《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民法 通 则 》 、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和 审 计 的 监 督 , 对 工 会 的财 务 管 理 有 些 随 意 性 , 工 会 的 国工 会 法 》 的规定 , 各 公 路 管 理 局 工 会 委 员 会 已依 法 取 负 责 人 没 有 认 清 自己 的 职 责 和 相 应 的 责 任 。 得 社 会 团体 法 人 资 格 ,各 工 会 主 席 为 工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多 数 基 层 工 会 已独 立 核 算 , 但 未 建 立 相 应 的 支 出 审 2 . 工会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偏低 多数 公 路 基 层 工 会 财 务 人 员 是 兼 职 , 有的既兼职2 1 2 批 制度 、 支 出管 理办法 、 预 决算制度 等财务 管理 制度 , 会 财 务 又兼 职 行 政 财 务 , 无 暇 于工 会 财 务 管 理 ; 有 些 是 缺 乏 细 化 的 具 体 规 范 ,造 成 具 体 事 项 的财 务 管 理 缺 乏 其 他 人 员 兼 职 的 , 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没 有 基 本 的 财 依据 。 务知识 , 学习钻研工会财务知识的时间甚少 , 财 务 核算 混乱 。 4 . 不重视基层工 会的预算管理 公路 基层 工会 对 编制 年度工 会 预算普 遍不 重视 , 草 草 应 付 了事 , 没 有 根 据 下 一 年 度 工 作 任 务 形 成 细 化 3 基 层工会经费不足 县公 路工会 经 费的按工 资 总额 的 2 % 由 局 行 政 编 2 01 5(  ̄ ) 行 2 0 政 1 6 7 匾 人 预 算 ,资 金 来 源 为 财 政 性 补 助 资 金 ,按 批 复 预 算 的 会 计 人 员调 动 工作 或 者离 职 , 必 须 与 接 管 人 员 办 清 交 接 5 0 %归 区 总 工 会 统 筹 的部 分 在 财 政 支 付 平 台直 接 划 拨 , 手续 。 余下 部分 的要上 交 市局工 会委员 会 2 5 %统 筹 管 理 , 所 剩无 几 , 不 能 满 足 工 会 的 正 常 活 动 开 支 。 部 分 单 位 就 补 工 会 开 支 的不 足 。 4 . 建立和完善工 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层工 会应 根据《 会计法 》 、 《 工 会法 》 、 《 工会 会计 本 单 位 的特 点 , 针对性 的制 定 、 完善 财务管 理制 度 , 财 务制度应 涵盖资产管 理 、 收支 管理 、 预 算 管 理 等 一 切 的 将属 于事业单位 的经费 收入 、 其他 收入转入工会 , 以 弥 制 度 》 等 的有关 要求 , 在 国家 制定 的法规框 架 内 , 结 合 4 相 应的法律法规存在瑕疵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工 会 法 》 、 《中 国工 会 章 程 》 规定 , 工会 财务活 动 。工会财 务制 度健 全 了 , 有 关 人 员 在 办 如 果 基 层 工 会 经 费 不 足 至 使 对 工 会 工 作 的正 常 开 展 产 理 具 体 业 务 时 才 能 够 有 章 可循 。 生 影响 时 , 可 请 行 政 给 予 补 助 。行 政 予 以 补 助 多 少 为 适当, 其 补 助 超 过 了 行 政 经 费 多 少 为 违 纪 没 有 明 确 的 5 . 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编制和决 算管理 工会 预算 , 是 做 工 会 资 金 管 理 工 作 的重 要 手 段 规定 , 给 一些 单 位 以将 非 工 会 经 费转 人 工 会账 户 的机 会 。 各 工 会 委 员 会 应 根 据 本 年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及 下 一 年 度 的 工作 任务 编报 预算 , 科 学 预 测 E交 统 筹 后 余 下 属 于 自 经 费 审 查 委 员 没 有 相 应 的财 务 、 审计 知识 , 难 以 进 己支 配 的 经 费 数 额 , 预 测 开 支 以 及 需 要 局 行 政 支 持 资 行 实务 审计 , 不 能实 现有效 的监督 , 其 职位 形 同虚设 ; 金情 况等 , 形成 书 面文件 , 上 报局 机关 预算 编制小组 。 在 加上工 会经 费审 查委员 素质 不高 , 上 级 工 会 经 费 审 机 关 颅 算 编 制 小 组 按 规 定 程 序 和 权 限 报 批 后 , 纳 入年 查 委 员 会 对 基 层 工 会 的 监 督 仅 停 留 在 工 会 经 费 的 收 缴 度 侦 算 逐 级 上 报 。 预算执 行 中 , 严 格审批 程 序 , 各 项 支 5 . 对工会财务 收支的监督乏力 情况 , 忽视 了的财务 工作 、 经 费管理 的指 导和监 控 ; 单 出要 用 依 据 原 预 算 项 目和 内容 执 行 , 禁 止 以 各 种 名 义 位 本身 缺乏 对工会 财务 审计 监督 的意识 , 对 工 会 财 务 发 放 奖 金 、 补 贴等 不属工 会 的开支 。 重 大开 支 , 应 南工 丁作 的审计监 督缺 位 。 会委 员集 体讨 论决定 。 年度 终 了 , 应编 制决 算报表 , 真 三、 改进公路基层 工会财务 管理 的措施 1 . 加强财经制 度的学 习、 提高业务素质 单 位 领 导 和 工 会 财 会 人 员 要 加 强 对 财 经 法 规 学 实反 应 年度收 支 、 结 余结 转情 况 。 6 . 加强对工会财务的审计监督 ( 1 ) 工会经 费审查 委 员会 , 应 根据《 基层 工会 经费 习, 增 强 法 制 和 自律 意 识 , 转 变观念 , 充 分 认 识 到 从 公 审 查 委 员 会 工 作 条 例 》 的规 定 履 行 职 责 权 限 , 对工会经 路 局 拨 人 工 会 的经 费 属 财 政 性 资 金 , 要 严管使 用 。 费 的监管 , 重点 关注资 金使用 的合理性 和合 规性 , 对 支 2 . 设置 会计初构 和 配备会计人员 出项 目 、 审批 程序 、 年度 预算 和决 算进行 祥 细审查 , 。 已 取 得 社 会 团 体 法 人 资 格 的公 路 基 层 工 会 , 要依 ( 2) 工 会 应 定 期 接 受 经 费 审 查 委 员 会 及 委 员 的 审 据《 工会法 》 规定 的工会 经费 独立管 理原 则 , 不 与 行 政 计 , 以发现 问题及时整 改 , 同 时 应 每 半 年 公 布 一 次 工 会 财务合 并账 户 , 要 开立 银行账 户 , 实行 独立 核算 。 根 据 收 支 情 况 , 以接受 群众 的监督 , 增 加透 明度 。 《 会计 法 》 健全 会计 机构 和建 立稽核 制度 , 设 立 会 计 核 ( 3) 上 级 工 会 组 织 应 加 强 对 基 层 工 会 进 行 财 务 检 算 岗及 出 纳 岗 , 职责制 衡 。 基 于 目前 工 会 业 务 量 不 多 , 查 , 一是把工 会财务管 理工作列 入年度考核 范畴 ; 二 是 可 由有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的 人 员 兼 职 , 或 由行 政 财 务 人 组 织 开 展 工 会 财 务 会 审 工 作 , 结合 “ 中央八 项规定 ” 和 员兼职 , 但 是 应 当 实 现 会 计 和 出纳 不 相 容 岗位 分 离 , 且 “ 小金 库” 治理 工作 等要求 开展 财务 的检查 , 以 发 现 问 将 工 会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归 口局 行 政 财 务 统 一 管 理 。 题 并及 时整 改 , 促 进财 务管 理工作 。 ( 4) 加 强 内部 审 计 工 作 。 县 级 公 路 管 理 局 应 当 定 是 加 强 原 始 凭 证 的 审 核 工 作 ,各 项 支 出 严 格 按 期 或 不 定 期 地 检 查 单 位 T 会 委 员 会 财 务 管 理 下 作 。 T 照 “ 会 计审 核一 领 导审批一 出纳 复 核 付 账 ”报 销 程 序 办 理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离 任 时 , 上级 有关部 门可参照《 党 政 主 一3 .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化 管理 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 严 禁 一 人 保 管 支 付 款 项 所 需 的全 部 要 领 导 干部 和 国有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经 济 责任 审 计 规 定 实 印章 , 不 得 由一 人 办 理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全 过 程 。 支 出手 施 细 则 》 进 行离 任审计 , 进 行 审计评 价 。另外 , 行 政 领 续要完 备 , 按制衡性原则 , 申请 、 经办 、 证 明、 验收 、 审核 、 导 离任 时 , 也应把 工会 账 户列入延 伸 审计 的范畴 。 审 批 等各 流 程 都 有 不 相 同 的 人 员 签 字 。二 是 正 确 处 理 参考文 献 会计业务 , 切实做到会 计凭证 内容完整 、 要 素齐全 、 填 1 . 财 政部 . 工会 会计 制 度( 财会[ 2 0 0 9 ] 7号 ) . 2 0 0 9 — 5 3 1 . 制准确 ; 账 簿设置 正确 、 登记 规范 、 账证、 账账 、 账实相 2 . 蒋才成. 对 基 层 工会 财 务 管 理 的 几 点 思 考 . 中 国 工 ( 责任 编 辑 : 刘海琳 ) 符; 及时、 准确 编报报表 ; 固 定 资 产 和 物 品采 购 、 验 收 人 会 财 会 , 2 0 1 4 ( 0 3) . 库、 使用和管 理合规合 法 ; 会 计档案 和票据管 理合规 ; 6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