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切实帮助青年解决创业融资难问题,扩大青年就业途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化银团互动工程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工作的意见》(成青联发„2008‟24号)文件精神,经共青团崇州市委、崇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崇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共同研究,决定联合实施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一)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扶持崇州青年创办中小企业,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逐步建立青年创业贷款的有效模式,形成解决青年创业资金“瓶颈”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通过“规模化、规范化、普及化”发展,在全市引导、扶持和培养青年致富带头人。
二、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向崇州市辖区内的青年创业者发放符合相关要求的个人或企业贷款。
(二)贷款额度。每个贷款项目的放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四)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优惠。 三、申请人条件
(一)贷款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属崇州市,并在本市有固定的住所,为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崇州境内注册公司类企业法人;
(二)贷款申请人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和习惯;
(三)贷款申请人需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行业经验、经营管理能力等创业基本条件;
(四)贷款申请人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属企业法人申请贷款的持有相关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按时年检,经营管理制度健全;
(五)贷款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业态前景较好,供销渠道畅通,并能产生稳定的经济收入,可以用于按时归还贷款;
四、贷款程序
(一)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向住所或其经营实体所在地乡镇团委提出项目贷款申请,填写《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贷款申请书》,并由相关村社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参考上述“申请人条件”)。
(二)项目审定:各乡镇团委初步审查项目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在《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贷款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推荐给团市委。团市委进行再次审查,给出审查意见,推荐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条件的出具担保函,提交给信用社,并对其贷款给予担保。在审定过程中,对于不符合
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贷款发放:信用社在收到贷款申请项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贷款业务要求完成相关贷款手续。
(四)帮扶管理:贷款发放后,各乡镇团组织给予支持,积极配合创业青年做好创业工作;团市委进行跟踪管理,对每个贷款项目建立档案,定期到点视察创业情况,并联合中小企业局等单位给予创业指导;市项目办每季度组织贷款人进行创业培训。
(五)归还贷款:借款人要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团市委和担保公司、乡镇团组织大力配合做好借款人归还贷款工作。如有需要续贷情况,可在归还贷款后,直接向担保公司和信用社进行申请续贷。
附件:
1.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贷款申请书
附件1:
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
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团市委、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合成立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
组 长:杨亚群 中共崇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肖 瑶 共青团崇州市委书记 曾建勇 崇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杨 军 崇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牟小刚 共青团崇州市委副书记 贺 伟 共青团崇州市委副书记
万宪章 崇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信贷科科长 李 航 崇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办公室在团市委,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牟小刚 共青团崇州市委副书记(兼)
附件2:
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
贷款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负 责 人 负责人工作单位 填 表 时 间
共青团崇州市委
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贷款申报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附上村社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交。
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切实帮助青年解决创业融资难问题,扩大青年就业途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化银团互动工程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工作的意见》(成青联发„2008‟24号)文件精神,经共青团崇州市委、崇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崇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共同研究,决定联合实施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一)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扶持崇州青年创办中小企业,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逐步建立青年创业贷款的有效模式,形成解决青年创业资金“瓶颈”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通过“规模化、规范化、普及化”发展,在全市引导、扶持和培养青年致富带头人。
二、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向崇州市辖区内的青年创业者发放符合相关要求的个人或企业贷款。
(二)贷款额度。每个贷款项目的放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四)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优惠。 三、申请人条件
(一)贷款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属崇州市,并在本市有固定的住所,为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崇州境内注册公司类企业法人;
(二)贷款申请人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和习惯;
(三)贷款申请人需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行业经验、经营管理能力等创业基本条件;
(四)贷款申请人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属企业法人申请贷款的持有相关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按时年检,经营管理制度健全;
(五)贷款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业态前景较好,供销渠道畅通,并能产生稳定的经济收入,可以用于按时归还贷款;
四、贷款程序
(一)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向住所或其经营实体所在地乡镇团委提出项目贷款申请,填写《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贷款申请书》,并由相关村社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参考上述“申请人条件”)。
(二)项目审定:各乡镇团委初步审查项目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在《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贷款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推荐给团市委。团市委进行再次审查,给出审查意见,推荐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条件的出具担保函,提交给信用社,并对其贷款给予担保。在审定过程中,对于不符合
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贷款发放:信用社在收到贷款申请项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贷款业务要求完成相关贷款手续。
(四)帮扶管理:贷款发放后,各乡镇团组织给予支持,积极配合创业青年做好创业工作;团市委进行跟踪管理,对每个贷款项目建立档案,定期到点视察创业情况,并联合中小企业局等单位给予创业指导;市项目办每季度组织贷款人进行创业培训。
(五)归还贷款:借款人要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团市委和担保公司、乡镇团组织大力配合做好借款人归还贷款工作。如有需要续贷情况,可在归还贷款后,直接向担保公司和信用社进行申请续贷。
附件:
1.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贷款申请书
附件1:
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
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团市委、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合成立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
组 长:杨亚群 中共崇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肖 瑶 共青团崇州市委书记 曾建勇 崇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杨 军 崇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牟小刚 共青团崇州市委副书记 贺 伟 共青团崇州市委副书记
万宪章 崇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信贷科科长 李 航 崇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办公室在团市委,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牟小刚 共青团崇州市委副书记(兼)
附件2:
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
贷款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负 责 人 负责人工作单位 填 表 时 间
共青团崇州市委
崇州市“银团互动”青年创业项目贷款申报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附上村社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