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用房任务书及相关规范
一、出入院
1、住院部应设出入院处,并宜设置卫生处理等设施。
2、卫生处理包括接诊处、洁衣室(柜) 、污衣室(桶) 等,其相互关系应按流程布置。
3、浴室应设大便器、洗脸盆、淋浴器。
4、传染病科和病床较多的儿科,宜设置专用卫生处理设施,其设施同前款。传染病科不得设浴盆。
5、应设探望病人管理处;宜设小卖部。
二、护理单元的规模
1、一般为40~50床。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者可少于30床。
2、一个护理单元宜为同一病科;性质相近的,病床数较少的可合并为一个护理单元。
3、传染病科应单独设置护理单元。
三、护理单元用房的配备
1、必须配备的:
病房、重病房;病人厕所(在病房内部)、盥洗室、浴室;配餐室、库房、污洗室;护士室、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男女更衣值班室、医护人员厕所(必须单独设置)
2、根据需要配备的:重点护理病房、病人餐室兼活动室;主任医生办公室、换药室、处置室;勤杂人员更衣休息室;教学医院的示教室、小化验室。
四、病房
1、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一般不超过3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床;双排一般不超过6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8床。
2、平行二床的净距不应小于0.80m ,靠墙病床床沿同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
3、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 双排病床(床端) 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
4、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不应通过其它用房进入病房。
5、重点护理病房宜靠近护士室,不宜超过4床;重病房宜近护士室,不得超过2床。
6、病房门净宽不得小于1.10m ,门扇应设观察窗。
五、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到最远病房门口不应超过30m ,并宜与治疗室以门相连。
六、 配餐室应近餐车入口处,并宜有烧开水和热饭菜的设施(目前的大中型医院都取消不设了)。
七、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和浴厕。
1、医护人员厕所应单独设置。
2、附设于病房中的浴厕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宜有紧急呼叫设施。
八、 污洗室应近污物出口处,并应有倒便盆、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
九、 病房楼不宜设置垃圾管道;护理单元内不得设置垃圾管道。
十、 监护病房
1、监护病房可分别设在护理单元内,亦可若干护理单元集中建立监护中心。
2、盐护控制室的位置应便于观察病人。
3、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m 。
1、宜设在四层或四层以下。
2、应设配奶室和奶具消毒设施。宜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母亲陪住室。
3、应设隔离病房和专用厕所,每病房不得多于2床。
4、病房的分隔墙应采用玻璃隔断。
5、儿童用房的窗和散热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6、浴厕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十二、 妇、产科病房
1、妇、产二科合为一个单元时(目前都不设在一起),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厕应与产科的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厕分别设置。
2、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室和浴厕。
3、待产室应邻近产房,宜设专用厕所。
3、应设隔离待产室和隔离产房,如条件限制,两者可兼用。应设产期监护室。
4、一般产房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5.10m,剖腹产产房宜为5.40m×5.10m。两者的室内装修和设施均应与“无菌手术室”相同,但无观片灯装置。
5、洗手池的位置必须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十三、产科的婴儿室
1、应近产房区和产休室。
2、婴儿室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3、洗婴池应贴邻婴儿室,水嘴离地面高度为1.20m 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室的措施。
4、宜设隔离婴儿室和隔离洗婴设施。
5、配乳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得同护士室合用。
十四、 儿科
1、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
2、入口应设预检处、并宜设挂号处和配药处。
3、候诊处面积每病儿不宜小于1.50㎡。
4、应设置仅供一病儿使用的隔离诊查室,并宜有单独对外出口。
5、应分设一般厕所和隔离厕所。
十五、 计划生育休息室
1、可自成一个护理单元,亦可同产科合为一个单元。
2、手术用房由手术室、更衣室、准备室和无菌贮藏室(柜) 组成。
3、手术室平面尺寸宜为3.30m×4.80m,采暖、空调、室内装修和设施应与“无菌手术室”相同。
4、计划生育可与产科合用检查室,并应增设手术室和休息室。各室应有阻隔外界视线的措施。
十六、 肠道科应自成一区,应设单独出入口、观察室、小化验室和厕所。宜设专用挂号、
收费、
1、可设于相关护理单元的尽端,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
2、每一个护理单元不宜大于30床,每间病房不宜多于3床,病房内宜设浴厕。
3、走道两侧墙面宜装扶墙拉手。
十八、 肿瘤病房宜设于相关护理单元的尽端,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每间病房不宜多于3床,并宜设少量单人病房。
十九、灼伤病房
1、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之处。
2、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自成一区,或单独建立一个单元。
3、由处理室、抢救室、治疗室、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康复病房、护士室、洗涤消毒室、消毒品贮藏室(柜) 和器械室(柜) 等组成。
4、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室,应有换鞋、更衣、厕所和淋浴设施;宜设风淋。
5、重点护理病房和康复病房每间不应多于3床,设专用厕所,并应有防止交叉感染措施。
6、应设观察窗。
二十、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洁净病房应自成一区,并符合下列要求:
1、由准备和康复病床、病人浴厕、净化室、护士室、洗涤消毒处和消毒品贮藏柜等组成;
2、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室,应有换鞋、更衣、厕所和淋浴设施;宜设风淋。
3、病人浴厕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四、净化室仅供一病人使用,应符合三级净化标准,并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
4、应设观察窗。
二十一、 血液透析室
1、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自成一区,不面应按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顺序布置,不得混淆。如条件限制,准备、洗手、化验可合于一室,洗涤、污物可合于一室。
2、医务人员入口应设于清洁区,并设卫生通过室;病人入口应设于污染区,并设换鞋、更衣处。
3、血液透析治疗室的室内装修和设施与“一般手术室”相同;治疗床(椅) 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20m ,通道净距不得小于1.30m 。
4、洗涤室的墙面、墙裙、洗涤池应耐酸碱。洗涤池宜设专用冲洗设施。
5、宜设隔离透析治疗室和隔离洗涤池。
二十二、传染病用房
1、 20床以下的一般传染病房,宜设在病房楼的首层,并设专用出入口,但其上一层不得设置产科和儿科护理单元;20床以上,或兼收烈性传染病者,必须单独建造病房,并与周围的建筑保持一定距离。
2、门诊
(1)、宜设在单独建造传染病房的首层;设于门诊部者应自成一区,并设单独出入口。
(2)、几个病种不得同时使用一间诊室。
(3)、平面应严格按照使用流程和洁污分区布置,病人与医护人员的通行路线以及诊查室的门宜分别设置。
(4)、应设隔离观察室;宜设专用化验室和发药处。
3、病房
(1)、平面应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布置。
(2)、应设单独出入口和入院处理处。
(3)、需分别隔离的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的专用通道。
(4)、每间病房不得超过4床。两床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10m 。
(5)、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
(6)、每一病区都应设医护人员的更衣室和浴厕,并应设家属探视处。
4、 消毒室
(1)、传染病房应设消毒室。
(2)、消毒室面积不宜小于20㎡,分发洁物和收受污物的门应分别设置。
(3)、消毒室宜单独设置工作人员淋浴设施。
二十三、手术部
一、用房组成
1、必须配备的:一般手术室、无菌手术室、洗手室;护士室、换鞋处、男女更衣室、男女浴厕;消毒敷料和消毒器械贮藏室、清洗室、消毒室、污物室、库房。
2、根据需要配备的:洁净手术室、手术准备室、石膏室、冰冻切片室; 术后苏醒室或监护室; 医生休息室、麻醉师办公室、男女值班室;敷料制作室、麻醉器械贮藏室;观察、教学设施;家属等候处。
二、 设置位置及平面布置
1、手术室应邻近外科护理单元,并应自成一区。
2、不宜设于首层;设于顶层者,对屋盖的隔热,保温和防水必须采取严格措施。
3、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洁污分区见附录一) 。
4、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区;换鞋(处) 应有防止洁污交叉的措施;宜有推床的洁污转换措施。
5、通往外部的门应采用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第3.6.3条 条手术室的间数及平面尺寸
三、按外科病床计算,每25~30床一间,或者按病床总数每50床一个卫生间。
四、教学医院和以外科为重点的医院,每20~25床一间。
六、手术室的门窗
1、通向清洁走道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 。
2、通向洗手室的门净宽,不应大于0.80m ;应设自动启闭门。当洗手室和手术室不贴邻时, 则手术室通向清洁走道的门必须设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
3、手术室可采用天然光源或人工照明。当采用天然光源时,窗洞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不得大于1/7,并应采取有效遮光措施。
七、室内设施
1、面对主刀医生的墙面应设嵌装式观片灯。
2、病人视线范围内不应装置时钟。
3、无影灯装置高度一般为3~3.20m 。
4、宜设系统供氧和系统吸引装置。
5、无影灯、悬挂式供氧和吸引设施,必须牢固安全。
6、手术室内不宜设地漏,否则应有防污染措施。
八、洗手室(处)
1、宜分散设置;洁净手术室和无菌手术室的洗手设施,不得和一般手术室共用。
2、每间手术室不得少于2个洗手水嘴,并应采用非手动开关。
各科住院床位数计算
各科住院床位数应根据医院统计数据确定,当无统计数据时,
可以按照下表比例计算。
某综合医院住院部大楼设计任务书
初稿
学生:文艺
学号:[1**********]0
班级:2011届建筑学(2)班
住院用房任务书及相关规范
一、出入院
1、住院部应设出入院处,并宜设置卫生处理等设施。
2、卫生处理包括接诊处、洁衣室(柜) 、污衣室(桶) 等,其相互关系应按流程布置。
3、浴室应设大便器、洗脸盆、淋浴器。
4、传染病科和病床较多的儿科,宜设置专用卫生处理设施,其设施同前款。传染病科不得设浴盆。
5、应设探望病人管理处;宜设小卖部。
二、护理单元的规模
1、一般为40~50床。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者可少于30床。
2、一个护理单元宜为同一病科;性质相近的,病床数较少的可合并为一个护理单元。
3、传染病科应单独设置护理单元。
三、护理单元用房的配备
1、必须配备的:
病房、重病房;病人厕所(在病房内部)、盥洗室、浴室;配餐室、库房、污洗室;护士室、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男女更衣值班室、医护人员厕所(必须单独设置)
2、根据需要配备的:重点护理病房、病人餐室兼活动室;主任医生办公室、换药室、处置室;勤杂人员更衣休息室;教学医院的示教室、小化验室。
四、病房
1、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一般不超过3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床;双排一般不超过6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8床。
2、平行二床的净距不应小于0.80m ,靠墙病床床沿同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
3、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 双排病床(床端) 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
4、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不应通过其它用房进入病房。
5、重点护理病房宜靠近护士室,不宜超过4床;重病房宜近护士室,不得超过2床。
6、病房门净宽不得小于1.10m ,门扇应设观察窗。
五、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到最远病房门口不应超过30m ,并宜与治疗室以门相连。
六、 配餐室应近餐车入口处,并宜有烧开水和热饭菜的设施(目前的大中型医院都取消不设了)。
七、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和浴厕。
1、医护人员厕所应单独设置。
2、附设于病房中的浴厕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宜有紧急呼叫设施。
八、 污洗室应近污物出口处,并应有倒便盆、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
九、 病房楼不宜设置垃圾管道;护理单元内不得设置垃圾管道。
十、 监护病房
1、监护病房可分别设在护理单元内,亦可若干护理单元集中建立监护中心。
2、盐护控制室的位置应便于观察病人。
3、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m 。
1、宜设在四层或四层以下。
2、应设配奶室和奶具消毒设施。宜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母亲陪住室。
3、应设隔离病房和专用厕所,每病房不得多于2床。
4、病房的分隔墙应采用玻璃隔断。
5、儿童用房的窗和散热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6、浴厕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十二、 妇、产科病房
1、妇、产二科合为一个单元时(目前都不设在一起),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厕应与产科的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厕分别设置。
2、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室和浴厕。
3、待产室应邻近产房,宜设专用厕所。
3、应设隔离待产室和隔离产房,如条件限制,两者可兼用。应设产期监护室。
4、一般产房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5.10m,剖腹产产房宜为5.40m×5.10m。两者的室内装修和设施均应与“无菌手术室”相同,但无观片灯装置。
5、洗手池的位置必须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十三、产科的婴儿室
1、应近产房区和产休室。
2、婴儿室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3、洗婴池应贴邻婴儿室,水嘴离地面高度为1.20m 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室的措施。
4、宜设隔离婴儿室和隔离洗婴设施。
5、配乳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得同护士室合用。
十四、 儿科
1、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
2、入口应设预检处、并宜设挂号处和配药处。
3、候诊处面积每病儿不宜小于1.50㎡。
4、应设置仅供一病儿使用的隔离诊查室,并宜有单独对外出口。
5、应分设一般厕所和隔离厕所。
十五、 计划生育休息室
1、可自成一个护理单元,亦可同产科合为一个单元。
2、手术用房由手术室、更衣室、准备室和无菌贮藏室(柜) 组成。
3、手术室平面尺寸宜为3.30m×4.80m,采暖、空调、室内装修和设施应与“无菌手术室”相同。
4、计划生育可与产科合用检查室,并应增设手术室和休息室。各室应有阻隔外界视线的措施。
十六、 肠道科应自成一区,应设单独出入口、观察室、小化验室和厕所。宜设专用挂号、
收费、
1、可设于相关护理单元的尽端,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
2、每一个护理单元不宜大于30床,每间病房不宜多于3床,病房内宜设浴厕。
3、走道两侧墙面宜装扶墙拉手。
十八、 肿瘤病房宜设于相关护理单元的尽端,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每间病房不宜多于3床,并宜设少量单人病房。
十九、灼伤病房
1、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之处。
2、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自成一区,或单独建立一个单元。
3、由处理室、抢救室、治疗室、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康复病房、护士室、洗涤消毒室、消毒品贮藏室(柜) 和器械室(柜) 等组成。
4、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室,应有换鞋、更衣、厕所和淋浴设施;宜设风淋。
5、重点护理病房和康复病房每间不应多于3床,设专用厕所,并应有防止交叉感染措施。
6、应设观察窗。
二十、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洁净病房应自成一区,并符合下列要求:
1、由准备和康复病床、病人浴厕、净化室、护士室、洗涤消毒处和消毒品贮藏柜等组成;
2、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室,应有换鞋、更衣、厕所和淋浴设施;宜设风淋。
3、病人浴厕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四、净化室仅供一病人使用,应符合三级净化标准,并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
4、应设观察窗。
二十一、 血液透析室
1、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自成一区,不面应按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顺序布置,不得混淆。如条件限制,准备、洗手、化验可合于一室,洗涤、污物可合于一室。
2、医务人员入口应设于清洁区,并设卫生通过室;病人入口应设于污染区,并设换鞋、更衣处。
3、血液透析治疗室的室内装修和设施与“一般手术室”相同;治疗床(椅) 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20m ,通道净距不得小于1.30m 。
4、洗涤室的墙面、墙裙、洗涤池应耐酸碱。洗涤池宜设专用冲洗设施。
5、宜设隔离透析治疗室和隔离洗涤池。
二十二、传染病用房
1、 20床以下的一般传染病房,宜设在病房楼的首层,并设专用出入口,但其上一层不得设置产科和儿科护理单元;20床以上,或兼收烈性传染病者,必须单独建造病房,并与周围的建筑保持一定距离。
2、门诊
(1)、宜设在单独建造传染病房的首层;设于门诊部者应自成一区,并设单独出入口。
(2)、几个病种不得同时使用一间诊室。
(3)、平面应严格按照使用流程和洁污分区布置,病人与医护人员的通行路线以及诊查室的门宜分别设置。
(4)、应设隔离观察室;宜设专用化验室和发药处。
3、病房
(1)、平面应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布置。
(2)、应设单独出入口和入院处理处。
(3)、需分别隔离的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的专用通道。
(4)、每间病房不得超过4床。两床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10m 。
(5)、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
(6)、每一病区都应设医护人员的更衣室和浴厕,并应设家属探视处。
4、 消毒室
(1)、传染病房应设消毒室。
(2)、消毒室面积不宜小于20㎡,分发洁物和收受污物的门应分别设置。
(3)、消毒室宜单独设置工作人员淋浴设施。
二十三、手术部
一、用房组成
1、必须配备的:一般手术室、无菌手术室、洗手室;护士室、换鞋处、男女更衣室、男女浴厕;消毒敷料和消毒器械贮藏室、清洗室、消毒室、污物室、库房。
2、根据需要配备的:洁净手术室、手术准备室、石膏室、冰冻切片室; 术后苏醒室或监护室; 医生休息室、麻醉师办公室、男女值班室;敷料制作室、麻醉器械贮藏室;观察、教学设施;家属等候处。
二、 设置位置及平面布置
1、手术室应邻近外科护理单元,并应自成一区。
2、不宜设于首层;设于顶层者,对屋盖的隔热,保温和防水必须采取严格措施。
3、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洁污分区见附录一) 。
4、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区;换鞋(处) 应有防止洁污交叉的措施;宜有推床的洁污转换措施。
5、通往外部的门应采用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第3.6.3条 条手术室的间数及平面尺寸
三、按外科病床计算,每25~30床一间,或者按病床总数每50床一个卫生间。
四、教学医院和以外科为重点的医院,每20~25床一间。
六、手术室的门窗
1、通向清洁走道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 。
2、通向洗手室的门净宽,不应大于0.80m ;应设自动启闭门。当洗手室和手术室不贴邻时, 则手术室通向清洁走道的门必须设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
3、手术室可采用天然光源或人工照明。当采用天然光源时,窗洞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不得大于1/7,并应采取有效遮光措施。
七、室内设施
1、面对主刀医生的墙面应设嵌装式观片灯。
2、病人视线范围内不应装置时钟。
3、无影灯装置高度一般为3~3.20m 。
4、宜设系统供氧和系统吸引装置。
5、无影灯、悬挂式供氧和吸引设施,必须牢固安全。
6、手术室内不宜设地漏,否则应有防污染措施。
八、洗手室(处)
1、宜分散设置;洁净手术室和无菌手术室的洗手设施,不得和一般手术室共用。
2、每间手术室不得少于2个洗手水嘴,并应采用非手动开关。
各科住院床位数计算
各科住院床位数应根据医院统计数据确定,当无统计数据时,
可以按照下表比例计算。
某综合医院住院部大楼设计任务书
初稿
学生:文艺
学号:[1**********]0
班级:2011届建筑学(2)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