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告知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出生时间、出生地、出生孕周、健康状况、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接生医疗机构名称等。《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出生的第一个身份证明,以后转户口、上学、出国,坐飞机,办理身份证,公证处继承遗产都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需妥善保管,以便日后应用。
一、有关其重要性表现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注意事项:
1、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如有他人代办需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代办人委托书;
2、除新生儿母亲来办理外,其他受委托人均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授权委托书;
4、取好新生儿姓名后尽快在一个月内来院办理,办理后不再更改所有信息资料(包括新生儿姓名);
5、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姓名必须与入院时病历登记姓名一致,如果身份证姓名与入院病历不一致时,需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方可办理;
6、办理地点:住院部妇产科四楼417房;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逢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休息)
7、《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后需要到门诊四楼医务科盖章方有效。
8、《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后不得涂改,私自手工涂改后无效。
关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告知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出生时间、出生地、出生孕周、健康状况、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接生医疗机构名称等。《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出生的第一个身份证明,以后转户口、上学、出国,坐飞机,办理身份证,公证处继承遗产都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需妥善保管,以便日后应用。
一、有关其重要性表现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注意事项:
1、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如有他人代办需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代办人委托书;
2、除新生儿母亲来办理外,其他受委托人均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授权委托书;
4、取好新生儿姓名后尽快在一个月内来院办理,办理后不再更改所有信息资料(包括新生儿姓名);
5、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姓名必须与入院时病历登记姓名一致,如果身份证姓名与入院病历不一致时,需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方可办理;
6、办理地点:住院部妇产科四楼417房;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逢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休息)
7、《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后需要到门诊四楼医务科盖章方有效。
8、《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后不得涂改,私自手工涂改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