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友邦前景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北京友邦前景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和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就建立咨询项目合作关系一事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双方合作的原则为:诚信自愿、资源共享、平等互利、共同发展。
二、 双方合作的宗旨是:通过甲方的公司运作平台,创造更多项目合作机会,双方共
同获益。
三、 甲方授权乙方为公司的兼职“营销咨询师”,提供公司名片、宣传资料和临时办
公场所(办公位和会议室等),并使用甲方公司的名义开拓新客户,项目执行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执行甲方的项目管理流程,双方共同努力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四、 为提升双方在营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双方开放资源给对方共享。如:乙方可以
登录甲方资源库,使用甲方的案例等。
五、 乙方在和项目执行和客户拓展过程中,如需要,甲方可配合乙方进行洽谈,达成
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六、 合作项目与客户的签约工作可以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者由甲方代表乙方完成。
七、 合作项目合同签订前的开拓工作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 双方合作项目利益分配约定如下:
1) 双方合作项目的费用打入甲方帐户。
2) 双方合作项目签约合同的实际总额的20%(含营业税)为甲方公司的品牌使用和项目管理
费归甲方留存,合同实际总额的80%作为乙方执行项目的经费归乙方使用,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值发票。
3) 按照双方合作项目客户付款进程的相同比例实行以上分配方案。
4) 如果乙方提供客户信息,由甲方完成项目谈判和项目执行,签约合同实际总额的20%为乙
方所得,但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值发票;合同实际总额的80%作为甲方执行项目的经费,归甲方使用。
九、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 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公司身份与客户洽谈合作项目。
2)
3)
4)
5)
1)
2)
3)
4)
5)
6)
7) 给乙方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如名片、甲方公司资料、经典案例介绍等。 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合作项目合同进行指导和审核。 合作项目需要时,配合乙方进行洽谈,如提供会议室、甲方公司高层领导与客户会面。 在合作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与建议,随时与乙方进行沟通,进行工作上的指导。 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可以使用甲方公司名称进行项目洽谈。 项目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甲方公司的名誉和形象。 乙方在双方合作项目中对客户的报价、合同及各项承诺,须经过甲方的确认。 双方合作项目进行中,须随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程。 双方合作项目签约后,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工作,并接受甲方指导。 合作项目如出现违约现象,客户追究责任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有权使用合同实际总额的80%完成合作项目,超出金额由乙方承担。 2 、乙方
十、 保密条款
1) 乙方对从甲方获得或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本合同项目有保密的义务。乙方
不得泄漏、交付或以其他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 乙方提供甲方的客户信息,甲方赋有为乙方保密的义务,并保证用于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场
合;
3)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双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损
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一年,自2007年 月至 2008年 月;合作期限届满
前30日,双方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
十二、 本协议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出现不同意见或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未果,任何一方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协议终止执行:
1) 甲乙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协议,本协议自双方签订解除文件之日起终止。
2) 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执行,另一方表示同意。
3) 一方出现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十五、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友邦前景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友邦前景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北京友邦前景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和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就建立咨询项目合作关系一事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双方合作的原则为:诚信自愿、资源共享、平等互利、共同发展。
二、 双方合作的宗旨是:通过甲方的公司运作平台,创造更多项目合作机会,双方共
同获益。
三、 甲方授权乙方为公司的兼职“营销咨询师”,提供公司名片、宣传资料和临时办
公场所(办公位和会议室等),并使用甲方公司的名义开拓新客户,项目执行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执行甲方的项目管理流程,双方共同努力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四、 为提升双方在营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双方开放资源给对方共享。如:乙方可以
登录甲方资源库,使用甲方的案例等。
五、 乙方在和项目执行和客户拓展过程中,如需要,甲方可配合乙方进行洽谈,达成
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六、 合作项目与客户的签约工作可以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者由甲方代表乙方完成。
七、 合作项目合同签订前的开拓工作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 双方合作项目利益分配约定如下:
1) 双方合作项目的费用打入甲方帐户。
2) 双方合作项目签约合同的实际总额的20%(含营业税)为甲方公司的品牌使用和项目管理
费归甲方留存,合同实际总额的80%作为乙方执行项目的经费归乙方使用,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值发票。
3) 按照双方合作项目客户付款进程的相同比例实行以上分配方案。
4) 如果乙方提供客户信息,由甲方完成项目谈判和项目执行,签约合同实际总额的20%为乙
方所得,但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值发票;合同实际总额的80%作为甲方执行项目的经费,归甲方使用。
九、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 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公司身份与客户洽谈合作项目。
2)
3)
4)
5)
1)
2)
3)
4)
5)
6)
7) 给乙方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如名片、甲方公司资料、经典案例介绍等。 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合作项目合同进行指导和审核。 合作项目需要时,配合乙方进行洽谈,如提供会议室、甲方公司高层领导与客户会面。 在合作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与建议,随时与乙方进行沟通,进行工作上的指导。 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可以使用甲方公司名称进行项目洽谈。 项目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甲方公司的名誉和形象。 乙方在双方合作项目中对客户的报价、合同及各项承诺,须经过甲方的确认。 双方合作项目进行中,须随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程。 双方合作项目签约后,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工作,并接受甲方指导。 合作项目如出现违约现象,客户追究责任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有权使用合同实际总额的80%完成合作项目,超出金额由乙方承担。 2 、乙方
十、 保密条款
1) 乙方对从甲方获得或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本合同项目有保密的义务。乙方
不得泄漏、交付或以其他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 乙方提供甲方的客户信息,甲方赋有为乙方保密的义务,并保证用于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场
合;
3)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双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损
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一年,自2007年 月至 2008年 月;合作期限届满
前30日,双方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
十二、 本协议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出现不同意见或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未果,任何一方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协议终止执行:
1) 甲乙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协议,本协议自双方签订解除文件之日起终止。
2) 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执行,另一方表示同意。
3) 一方出现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十五、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友邦前景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