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国家税务局内 控 机 制 建 设
排查风险源(点)责任分工
为深入贯彻《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实施办法》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通知》(湘国税发[2009]133号)精神,进一步促进部门权力透明高效运行,遵循制度约束规范,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提高我县国税系统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的质量和系统化程度,县局党组决定对县局领导和机关各单位在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中的责任明确如下:
一、县局领导在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 作中的责任分工
鄢宇同志对全局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 负总责。
郭峰同志对人事教育科、工会、党委办、税源管理二科、信息中心的内控机制建设及风险源(点)排查负责。
姚家中同志对稽查局、收入核算科的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负责。
韩伟同志对办公室、税源管理一科、政策法规科的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负责。
李波同志协助鄢宇同志抓好全局的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并对监察室、纳税服务科、办税服
务厅、征管科的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负责。
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分管的单位、机关科室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的督促落实,以及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的督促整改。
二、稽查局、县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中的责任分工。
稽查局、县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负责。同时,负责本单位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的整改落实。
(一)经费管理,基建项目报批及审计,车辆使用及维修,办公用房的调配及维修、食堂管理及债权债务清理,大宗物品买卖、行政接待、以及固定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岗位及环节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干部调配;离任审计;文明创建;干部职工岗(任)前培训、学历教育;评先评优,工会经费管理等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三)税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税外收费清理整顿;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出口退(免)税审核报批;流转税有关免税审核报批和资料发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核报批;金税工程建设;所得税资料发放,以及减免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核报批;涉外税收管理;车辆购置税的征收
管理。
上述各项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协助。
(四)税收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税务登记证、照、表、册工本费的收取以及税收征管纪律的贯彻等项工作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征收管理科负责,稽查局协助。
(五)税收票证管理、税收级次管理、税款入库纪律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收入核算科负责。
(六)税务稽查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稽查局负责。
(七)网络通讯设备的购置,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应用等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各有关单位协助。
(七)全局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事教育科协助。
(八)税务执法监察,违法违纪案件查办,“两权”监督等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监察室负责。
(九)系统工会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
工作由机关工会负责。
二O一O年四月八日
安乡县国家税务局内 控 机 制 建 设
排查风险源(点)责任分工
为深入贯彻《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实施办法》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通知》(湘国税发[2009]133号)精神,进一步促进部门权力透明高效运行,遵循制度约束规范,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提高我县国税系统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的质量和系统化程度,县局党组决定对县局领导和机关各单位在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中的责任明确如下:
一、县局领导在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 作中的责任分工
鄢宇同志对全局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 负总责。
郭峰同志对人事教育科、工会、党委办、税源管理二科、信息中心的内控机制建设及风险源(点)排查负责。
姚家中同志对稽查局、收入核算科的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负责。
韩伟同志对办公室、税源管理一科、政策法规科的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负责。
李波同志协助鄢宇同志抓好全局的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并对监察室、纳税服务科、办税服
务厅、征管科的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负责。
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分管的单位、机关科室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的督促落实,以及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的督促整改。
二、稽查局、县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控机制建设及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中的责任分工。
稽查局、县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负责。同时,负责本单位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的整改落实。
(一)经费管理,基建项目报批及审计,车辆使用及维修,办公用房的调配及维修、食堂管理及债权债务清理,大宗物品买卖、行政接待、以及固定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岗位及环节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干部调配;离任审计;文明创建;干部职工岗(任)前培训、学历教育;评先评优,工会经费管理等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三)税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税外收费清理整顿;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出口退(免)税审核报批;流转税有关免税审核报批和资料发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核报批;金税工程建设;所得税资料发放,以及减免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核报批;涉外税收管理;车辆购置税的征收
管理。
上述各项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征收管理科、稽查局、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协助。
(四)税收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税务登记证、照、表、册工本费的收取以及税收征管纪律的贯彻等项工作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征收管理科负责,稽查局协助。
(五)税收票证管理、税收级次管理、税款入库纪律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收入核算科负责。
(六)税务稽查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稽查局负责。
(七)网络通讯设备的购置,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应用等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各有关单位协助。
(七)全局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事教育科协助。
(八)税务执法监察,违法违纪案件查办,“两权”监督等工作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工作,由监察室负责。
(九)系统工会的内控机制建设、部门风险源(点)排查
工作由机关工会负责。
二O一O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