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心得体会
落实八项规定,必须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其精神实质,努力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牢记为民这个根本宗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挂记在心,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抓住务实这个关键,改进公务接待,转变文风会风,狠抓落实,倡导和树立实事求是、敢讲真话、多办实事、力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把握清廉这个基本前提,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站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政治立场。
抓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模范行为推动党风政风建设。一是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实干实抓的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精文简会,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坚持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干实事,少说话、少开会、少发文。说了就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只争朝夕、雷厉风行,绝不能浮在面上、空喊口号、坐而论道。对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奖惩,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带头深入调查研究。要落实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各项制度,勤于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群众疾苦,亲自确定调研课题和调研点,亲自深入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企业、村(社区)开展调研,亲自组织主持召开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场协调会、专题办公会,亲自动手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亲自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三是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长效机制,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化解群众心中的怨气,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疑难信访问题。坚持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检查工作落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每年集中力量办成一批利民惠民的实事好事,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是带头坚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各项要求,坚持严格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始终做到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始终做到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和公仆本色。
抓宣传教育,提升素质。打铁还须自身硬。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开展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等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突出“忠诚、规范、创新、激励”的要求,强化学习教育,激励工作热情,健全工作制度,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为重点,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关爱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评选“勤廉榜样”,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任前廉政谈话、节前廉政提醒、廉政承诺等制度,全区所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作出廉政承诺,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创作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和知名品牌,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着力打造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上当进位。突出抓好岗位廉政教育,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和新录用公职人员岗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等形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和发挥互联网、微博、短信等各类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对网络上反映出的腐败线索,要快速反应,抓紧核实,引导舆论,回应社会。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学习心得体会
近些年来,从上到下反腐败力度不断的加大,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但是违纪违法者的手法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更具隐蔽性。由“公开”转为“私下”、由“直接”变为“间接”、由“现货”变为“期权”,等等。因此针对这些新情况、新特点,中央纪委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本着立足实际、急用为先、依纪依法、坚决稳妥、成熟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制定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此规定与时俱进,首次明确地将通过干股、赌博、“合作”办公司、证券买卖、特定关系人等八种渠道进行权钱交易的行为列入严查之列。此次《规定》最大的特点在于“把最近几年查办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了出来,进一步细化了党纪条例的相关规定,实现了‘精确瞄准’”。
《规定》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及时地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近年来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更多的腐败官员在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如:闹出“认证风波”的全国牙防组,就游走于企业赞助和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此外,更多腐败官员是不通过自己出手的。据查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通过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更为隐蔽的是“权力期权化”,前不久爆出的原上海建设党委书记、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士杰,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等,都是退休后“下海”捞“大鱼”。相关的调查表明,他们不过是任上权力任后享受。按照以往的一些规定,有些案件在定性量纪方面难以把握。而严禁通过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则是新形势下对腐败行为的一次对症下药。一方面,比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办案工作中取证难、定性难、处理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又用党内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突出了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为加大惩治和预防新形势下发生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
《规定》既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又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爱护。《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在许多方面有章可循,就象一面镜子,能够去污除垢,就象一把戒尺,时刻衡量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有利于党员干部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未雨绸缪,严格自律;有利于拓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域;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针对性,提高监督方式的效果。同时,制定颁布这个《规定》,并在印发《通知》中强调,“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等宽严相济政策,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犯有这些违纪行为的人一种教育帮助和挽救。
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表明了中央加大惩治权钱交易腐败行为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规定》犹如一剂猛药,疗效将更加显著;象一把准确的瞄准器,打击更为准确。将继续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查处党员干部搞权钱交易的力度,《规定》的颁发人民群众充满着期待。
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心得体会
落实八项规定,必须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其精神实质,努力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牢记为民这个根本宗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挂记在心,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抓住务实这个关键,改进公务接待,转变文风会风,狠抓落实,倡导和树立实事求是、敢讲真话、多办实事、力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把握清廉这个基本前提,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站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政治立场。
抓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模范行为推动党风政风建设。一是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实干实抓的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精文简会,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坚持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干实事,少说话、少开会、少发文。说了就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只争朝夕、雷厉风行,绝不能浮在面上、空喊口号、坐而论道。对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奖惩,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带头深入调查研究。要落实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各项制度,勤于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群众疾苦,亲自确定调研课题和调研点,亲自深入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企业、村(社区)开展调研,亲自组织主持召开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场协调会、专题办公会,亲自动手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亲自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三是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长效机制,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化解群众心中的怨气,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疑难信访问题。坚持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检查工作落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每年集中力量办成一批利民惠民的实事好事,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是带头坚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各项要求,坚持严格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始终做到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始终做到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和公仆本色。
抓宣传教育,提升素质。打铁还须自身硬。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开展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等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突出“忠诚、规范、创新、激励”的要求,强化学习教育,激励工作热情,健全工作制度,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为重点,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关爱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评选“勤廉榜样”,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任前廉政谈话、节前廉政提醒、廉政承诺等制度,全区所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作出廉政承诺,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创作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和知名品牌,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着力打造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上当进位。突出抓好岗位廉政教育,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和新录用公职人员岗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等形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和发挥互联网、微博、短信等各类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对网络上反映出的腐败线索,要快速反应,抓紧核实,引导舆论,回应社会。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学习心得体会
近些年来,从上到下反腐败力度不断的加大,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但是违纪违法者的手法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更具隐蔽性。由“公开”转为“私下”、由“直接”变为“间接”、由“现货”变为“期权”,等等。因此针对这些新情况、新特点,中央纪委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本着立足实际、急用为先、依纪依法、坚决稳妥、成熟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制定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此规定与时俱进,首次明确地将通过干股、赌博、“合作”办公司、证券买卖、特定关系人等八种渠道进行权钱交易的行为列入严查之列。此次《规定》最大的特点在于“把最近几年查办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了出来,进一步细化了党纪条例的相关规定,实现了‘精确瞄准’”。
《规定》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及时地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近年来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更多的腐败官员在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如:闹出“认证风波”的全国牙防组,就游走于企业赞助和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此外,更多腐败官员是不通过自己出手的。据查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通过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更为隐蔽的是“权力期权化”,前不久爆出的原上海建设党委书记、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士杰,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等,都是退休后“下海”捞“大鱼”。相关的调查表明,他们不过是任上权力任后享受。按照以往的一些规定,有些案件在定性量纪方面难以把握。而严禁通过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则是新形势下对腐败行为的一次对症下药。一方面,比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办案工作中取证难、定性难、处理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又用党内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突出了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为加大惩治和预防新形势下发生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
《规定》既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又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爱护。《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在许多方面有章可循,就象一面镜子,能够去污除垢,就象一把戒尺,时刻衡量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有利于党员干部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未雨绸缪,严格自律;有利于拓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域;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针对性,提高监督方式的效果。同时,制定颁布这个《规定》,并在印发《通知》中强调,“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等宽严相济政策,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犯有这些违纪行为的人一种教育帮助和挽救。
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表明了中央加大惩治权钱交易腐败行为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规定》犹如一剂猛药,疗效将更加显著;象一把准确的瞄准器,打击更为准确。将继续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查处党员干部搞权钱交易的力度,《规定》的颁发人民群众充满着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