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俱乐部名称:萍乡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安源学校培训基地)。
第二条:俱乐部性质:利用俱乐部拥有的体育场地、人才与社会资源共享,
建立起来的具有公益性的、新型社会化的、旨在广泛开展少年儿 童日常体育活动的社会体育组织。
第三条:俱乐部目标是:培养青少年的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
习惯,增强青少年的体质,充分发挥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充分提高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与技能,从而提高学生对体育的认识与
能力,激发兴趣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为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为了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有序的开展工作,以俱乐部的形式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和课外活动场所。
第四条:俱乐部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
德,在国家体育方针、政策指导下,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为全民健身运动作出贡献。
第五条: 萍乡市安源学校已正式批准为本俱乐部培训基地。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俱乐部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我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学
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规,大力促进体育运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体育知识讲座和培训,并提供技术咨询。
(三)开展田径、球类、健美操、游泳、武术、棋牌类等青少年体
育活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四)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旨在发展体育事业的经济实体,培养和输
送萍乡市体育后备人才。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俱乐部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一)凡对俱乐部发展做出特殊贡献者由俱乐部授予名誉会员;
(二)热爱体育事业者、青少年及在校学生经申请均可成为本俱乐
部个人会员;
(三)由俱乐部研究同意在社会及学校设立俱乐部网点签订协议后
成为团体会员;
第八条:加入本俱乐部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俱乐部的章程。
(二)有加入俱乐部的意向。
(三)积极参加本俱乐部所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会员入会须填报"入会申请表",经俱乐部职能部门批准。
(二)团体会员需经俱乐部职能部门讨论通过。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培训和讲座。
(二)对俱乐部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三)有权接受俱乐部授予的各种荣誉和奖励。
(四)有申请转换项目和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俱乐部的章程,执行本俱乐部的决议。
(二)协助本俱乐部组织各类比赛和活动。
(三)承担本俱乐部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俱乐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在参加各类比赛和活动中,有违反本俱乐部章程者,在职能
部门讨论通过后,将给予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本俱乐部主任由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指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议,主持俱乐部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
(二)审议俱乐部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决定其它重大事件。
(五)检查会议及制定的实施情况,组织实施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六)拟定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及拟定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本俱乐部设下列管理机构:
(一)俱乐部综合办公室。
(二)培训部(田径、球类、健美操、游泳、武术、棋牌类等) 。
(三)财务部。
(四)社会发展部。
第十五条:各管理机构的职权。
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利在总部办公室,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俱乐部章程。
(二)制订竞赛活动工作计划,并收集各级竞赛活动资料,根据
俱乐部组织的竞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工作。
(三)根据俱乐部的任务,宣传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体育彩票中心捐
赠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意义。
(四)宣传体育健身的意义,吸引更多的人员参加健身运动。
(五)制订竞赛规程。
(六)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竞赛活动
(七)做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培训部的职权:
(一)培训、考核教练员。
(二)培养、训练优秀运动员,并总结优秀运动员的训练经验
(三)开展健身活动的辅导工作,收集推广健身运动的各种先进
经验。
(四)组织选拔参赛队伍,在竞赛活动中负责运动员的准备和临
场指挥。
(五)介绍先进的科研成果,使训练更加科学化。
(六)做好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和总结。
财务部的职权:
(一)做好俱乐部的后勤、财务工作,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做好
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主管部
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
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
(四)管理好俱乐部的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五)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社会发展部的职责
(一)发展周边团体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
(二)举办活动时,联系场地,布置会场。
(三)做好本部门的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五章 经费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六条:本俱乐部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本俱乐部的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发展俱乐部
的经费开资。
第十八条:本俱乐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的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人
负责,保证做到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萍乡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萍乡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俱乐部名称:萍乡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安源学校培训基地)。
第二条:俱乐部性质:利用俱乐部拥有的体育场地、人才与社会资源共享,
建立起来的具有公益性的、新型社会化的、旨在广泛开展少年儿 童日常体育活动的社会体育组织。
第三条:俱乐部目标是:培养青少年的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
习惯,增强青少年的体质,充分发挥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充分提高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与技能,从而提高学生对体育的认识与
能力,激发兴趣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为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为了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有序的开展工作,以俱乐部的形式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和课外活动场所。
第四条:俱乐部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
德,在国家体育方针、政策指导下,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为全民健身运动作出贡献。
第五条: 萍乡市安源学校已正式批准为本俱乐部培训基地。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俱乐部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我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学
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规,大力促进体育运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体育知识讲座和培训,并提供技术咨询。
(三)开展田径、球类、健美操、游泳、武术、棋牌类等青少年体
育活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四)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旨在发展体育事业的经济实体,培养和输
送萍乡市体育后备人才。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俱乐部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一)凡对俱乐部发展做出特殊贡献者由俱乐部授予名誉会员;
(二)热爱体育事业者、青少年及在校学生经申请均可成为本俱乐
部个人会员;
(三)由俱乐部研究同意在社会及学校设立俱乐部网点签订协议后
成为团体会员;
第八条:加入本俱乐部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俱乐部的章程。
(二)有加入俱乐部的意向。
(三)积极参加本俱乐部所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会员入会须填报"入会申请表",经俱乐部职能部门批准。
(二)团体会员需经俱乐部职能部门讨论通过。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培训和讲座。
(二)对俱乐部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三)有权接受俱乐部授予的各种荣誉和奖励。
(四)有申请转换项目和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俱乐部的章程,执行本俱乐部的决议。
(二)协助本俱乐部组织各类比赛和活动。
(三)承担本俱乐部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俱乐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在参加各类比赛和活动中,有违反本俱乐部章程者,在职能
部门讨论通过后,将给予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本俱乐部主任由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指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议,主持俱乐部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
(二)审议俱乐部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决定其它重大事件。
(五)检查会议及制定的实施情况,组织实施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六)拟定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及拟定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本俱乐部设下列管理机构:
(一)俱乐部综合办公室。
(二)培训部(田径、球类、健美操、游泳、武术、棋牌类等) 。
(三)财务部。
(四)社会发展部。
第十五条:各管理机构的职权。
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利在总部办公室,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俱乐部章程。
(二)制订竞赛活动工作计划,并收集各级竞赛活动资料,根据
俱乐部组织的竞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工作。
(三)根据俱乐部的任务,宣传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体育彩票中心捐
赠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意义。
(四)宣传体育健身的意义,吸引更多的人员参加健身运动。
(五)制订竞赛规程。
(六)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竞赛活动
(七)做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培训部的职权:
(一)培训、考核教练员。
(二)培养、训练优秀运动员,并总结优秀运动员的训练经验
(三)开展健身活动的辅导工作,收集推广健身运动的各种先进
经验。
(四)组织选拔参赛队伍,在竞赛活动中负责运动员的准备和临
场指挥。
(五)介绍先进的科研成果,使训练更加科学化。
(六)做好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和总结。
财务部的职权:
(一)做好俱乐部的后勤、财务工作,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做好
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主管部
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
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
(四)管理好俱乐部的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五)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社会发展部的职责
(一)发展周边团体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
(二)举办活动时,联系场地,布置会场。
(三)做好本部门的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五章 经费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六条:本俱乐部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本俱乐部的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发展俱乐部
的经费开资。
第十八条:本俱乐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的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人
负责,保证做到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萍乡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