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1、门卫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严防可疑人员。如确实有事的外来人员,应事先与校内人员取得联系,办理好登记手续方可入校。
2、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加以阻止,不得放行;来人己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打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上课期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入校门,必须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让其出校。
4、定期巡逻校园,学校大门、各教学楼大门定时开关。放学后,保安人员负责在各层楼巡逻一次。必须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楼的巡视,做好关水电、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6、切实维护学校、学生、老师的生命、财产安全,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领导报告。发生紧急状况,在第一时间向门报警,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相关工作。
西渡镇中心小学学校门卫制度
为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特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岗位。
二、门卫工作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生不准进校。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节假日和每天静校后,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传达室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
西渡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治安管理和依法治校的各项措施,动员全体教职工齐抓共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一、采用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各个岗位的教职工担负常规岗位职责外,同时承担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要承担政治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二、成立安全小组,领导监督全校安全工作,责任具体分解到成员。
(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杨凯林
副组长:刘四平(主管) 杨海英(信息)
王再星 曾耀湘 张碧荣 刘明明
主要成员:
董立新 王志军 谭 红 黄国庆 王文慧 邹角昌
(三)、楼梯间安全巡视员
北栋楼梯:王再星、张碧荣 张宏国
东栋楼梯:董立新 王文慧 刘小红
南栋楼梯:杨海英 杨小华
地面操场:刘四平、曾耀湘 王志军 谭红 黄国庆 张利群
(四)、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
杨凯林:向上级报告和指挥现场救援及疏散、保护工作; 张碧荣、王文慧:陪护伤员;
杨海英:联系救援单位,如120、119、110等,发布信息; 王再星、张利群、杨小华:抢救伤员;
曾耀湘、董立新、黄国庆邹角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刘四平、刘小红、张宏国、:负责外围保护。
刘明明、谭红:接待、联络工作
(五)、每日监督检查岗
张碧荣 刘四平 王再星 曾耀湘 刘明明
三、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责任分工:
1、学校的安全工作,校长负总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下设主管校长。
2、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安全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少先队负责。
3、学校财产、消防、食堂、舍务、建筑、用电设施的安全工作由总务处负责。
4、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教育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除科任教师上课之外时间,学生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5、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如公益劳动、外出活动、大扫除等,学生的安全工作由部门领导和班主任负责。
6、学生在课堂上的安全工作由任课老师负责,任课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间接责任人。(连带责任,教育责任)
7、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是第一责任人;炊事员、采买员为第二责任人。
8、学生的卫生保健安全工作由卫生保健教师负责。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与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根据经济损失程度进行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西渡镇中心小学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1、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若干名教职工值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妥善处置校园和师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办理上级安排的工作。
2、值班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部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要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及时排查涉及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4、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制,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在坚持实行校园安全值班制度的同时,严格执行门卫值班管理制度,做到校园安全值班与门卫值班有机结合,在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盲点,全方位落实人防措施。
5、保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
6、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时间,处理好校园安全值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值班人员的自身健康和安全。原则上不安排女教职工夜间值班。
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学校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值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值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门卫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1、门卫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严防可疑人员。如确实有事的外来人员,应事先与校内人员取得联系,办理好登记手续方可入校。
2、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加以阻止,不得放行;来人己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打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上课期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入校门,必须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让其出校。
4、定期巡逻校园,学校大门、各教学楼大门定时开关。放学后,保安人员负责在各层楼巡逻一次。必须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楼的巡视,做好关水电、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6、切实维护学校、学生、老师的生命、财产安全,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领导报告。发生紧急状况,在第一时间向门报警,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相关工作。
西渡镇中心小学学校门卫制度
为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特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岗位。
二、门卫工作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生不准进校。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节假日和每天静校后,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传达室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
西渡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治安管理和依法治校的各项措施,动员全体教职工齐抓共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一、采用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各个岗位的教职工担负常规岗位职责外,同时承担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要承担政治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二、成立安全小组,领导监督全校安全工作,责任具体分解到成员。
(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杨凯林
副组长:刘四平(主管) 杨海英(信息)
王再星 曾耀湘 张碧荣 刘明明
主要成员:
董立新 王志军 谭 红 黄国庆 王文慧 邹角昌
(三)、楼梯间安全巡视员
北栋楼梯:王再星、张碧荣 张宏国
东栋楼梯:董立新 王文慧 刘小红
南栋楼梯:杨海英 杨小华
地面操场:刘四平、曾耀湘 王志军 谭红 黄国庆 张利群
(四)、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
杨凯林:向上级报告和指挥现场救援及疏散、保护工作; 张碧荣、王文慧:陪护伤员;
杨海英:联系救援单位,如120、119、110等,发布信息; 王再星、张利群、杨小华:抢救伤员;
曾耀湘、董立新、黄国庆邹角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刘四平、刘小红、张宏国、:负责外围保护。
刘明明、谭红:接待、联络工作
(五)、每日监督检查岗
张碧荣 刘四平 王再星 曾耀湘 刘明明
三、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责任分工:
1、学校的安全工作,校长负总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下设主管校长。
2、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安全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少先队负责。
3、学校财产、消防、食堂、舍务、建筑、用电设施的安全工作由总务处负责。
4、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教育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除科任教师上课之外时间,学生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5、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如公益劳动、外出活动、大扫除等,学生的安全工作由部门领导和班主任负责。
6、学生在课堂上的安全工作由任课老师负责,任课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间接责任人。(连带责任,教育责任)
7、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是第一责任人;炊事员、采买员为第二责任人。
8、学生的卫生保健安全工作由卫生保健教师负责。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与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根据经济损失程度进行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西渡镇中心小学校园安全值班制度
1、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若干名教职工值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妥善处置校园和师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办理上级安排的工作。
2、值班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部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要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及时排查涉及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4、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制,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在坚持实行校园安全值班制度的同时,严格执行门卫值班管理制度,做到校园安全值班与门卫值班有机结合,在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盲点,全方位落实人防措施。
5、保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
6、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时间,处理好校园安全值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值班人员的自身健康和安全。原则上不安排女教职工夜间值班。
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学校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值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值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