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木果乡丫口煤矿
主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编 制 人:
生产副总: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总工程师:
矿 长:
2013年9月9日
一、概述
丫口煤矿主斜井提升采用绞车提升, 绞车型号.JT-1.0*0.8,滚筒直径1000mm滚筒宽度800mm,最大静张力30KN,钢丝绳Φ21.5/6×19,电机功率37kW,斜井到二片口有效运行距离350m,主斜井总长550m。现采用单钩提升1t固定U型矿车,负责主斜井工作面运料和运矸。注:到二片口可提升两辆车,到井底只能提升一辆车。为确保提升运输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提升运输参数
(1)主斜井倾角a=-27°,两辆重车有效运行长度L=350m,
主斜井总长=550m;
(2)提升容器: 1吨矿车(额定重量G1=563Kg)
(3)一辆矿车矸石:G=G1+G2=563+1402.5=1965.5kg (矿车重 563kg,矸石量1402.5kg)一次提升重车个数,n=2
( 4)提升方式:单钩串车提升,每次提2个矿车。
(5)绞车型号:JT-1.0*0.8
(6)钢绳规格:∮21.5/6*19
(7)钢丝绳破断拉力总和Qd=284KN
(8)绞车钢丝绳额定最大静张力30KN
(9)主斜绳自重P=1.84Kg/m
(10)容器阻力f1=0.015
(11)钢丝绳运行时的阻力系数f2=0.2
(12)绞车电工率P=37KW
三、绞车钢丝绳及电机功率验算
1、钢丝绳最大静张力:
Fjm= n(G1+G2)×(sina+f1cosa)g+PL(sina+f2cosa)g
= 2×(350+1402.5)(sin27°+0.015×cos27°)g+1.84×
350(sin27°+0.2×cos27°)g=20.40KN
与绞车额定牵引力相比较:Fjm=20.40KN<30KN,绞车符合要求。
2、钢丝绳实际安全系数校验:
m=Qa/Fjm=284/20.40=13.9>7.5(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专用提升
物料安全系数大于7.5的要求)
3、电机功率:
P1 = FjmVφ÷(1000η)
=20400×1.2×1.1÷(1000×0.85)
=31.68KW
式中:
P——电机功率37kW
P1——估算电机功率(kW)
Fjm——钢丝绳最大静张力(N)
V——最大提升速度1.2m/s
η——减速器传动效率,取0.85。
φ——电动机容量备用系数,一般φ=1.1~1.2,取1.1
故此绞车一次提升2个重车,满足提升要求,合格。
四、安全措施
1、绞车司机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2、在主斜井井底躲避硐室设置提升运输信号装置及电话,以确
保正常出渣、提升材料及紧急状态下能发出开、停车的信号及相互联系,安设地点严禁堆放杂物。
3、在变坡点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警示牌,且提升时应在矿车前方挂红色信号灯。
4、主斜井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及相关标准: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量为±5mm,下偏差为±2mm
(3)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石、无积水。且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路线的钢轨型号。
(6)托绳轮按要求设置,并转动灵活。
5、主斜井每天各班交接班期间严禁提升运输,确保行人安全。
6、起钩点应安设与绞车司机直通的电话,电话应灵敏可靠。
7、在提升运输时间内,因工作所需,要在提升巷道内进行工作时,要设专人与绞车司机联系,告知工作内容及所需时间,司机将停钩,工作完后,由所设专人告知绞车司机工作已完,可以动钩进行提
升工作。
8、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螺栓,刹车装置,液压装置,发现情况,必须处理好后才能开车。
9、提升运输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10、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应严格执行绞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同时提升前绞车司机与信号把钩工应共同检查电铃信号,应确保其清晰可靠后,方能开车。
11、信号把钩工必须佩戴自救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在运转前,瓦斯浓度不超过0.5%,否则严禁开车。
12、矿车插销必须有防跳销装置,提升前必须插紧插销并扭转到防跳销装置,挂好保险绳,方可下放或提升。
13、必须有齐全、灵敏、可靠的信号装置,提升作业严格按信号指令执行,严格按“一停、二提、三下放”的信号执行,绞车司机接到打点信号后,必须回铃,无误后方可提升。
14、开车前信号把钩工应检查保险绳,矿车闭锁是否齐全,插销是否合格。严禁用其它物件代替保险绳、插销等。
15、主斜井每次提放时最多只能挂2个矿车,严禁超挂。提放车辆期间,必须将主斜井内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16、提放大型物件、设备时,物件必须紧固牢靠,事先撤离主斜斜井内所有人到安全地点,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17、每次提放矿车前都必须检查好矿车的插销、钢丝绳及保险绳,
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提升车辆的信号(信号为一声停,二声提,三声下放)。
18、 提放材料期间,必须把材料捆固好或放在矿车内,严禁超长、超宽、超高。严禁损坏管线、风筒、风水管路等设备设施。
19、 卸料时,必须选择巷道较宽的地点待矿车停稳后方可进行,卸下料必须放稳,需要固定的必须固定好。
20、 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
21、 绞车运行过程中,司机必须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收到不明信号、或停车信号后立即停车,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
22、 绞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方可运行:
①、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②、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③、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④、电机有异常;
⑤、突然断电或其他险情时。
23、 装矸时,矸石不能装得过满,大块矸石不能装在车的上面防止提升时滚落。
24、严格执行“一坡三挡”制度,合理的进行“一坡三挡”设置,发现一坡三挡损坏、失灵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提升运输。
25、机电班每天应有专人检查钢丝绳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
现有问题及时汇报,不能使用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不能带病运行。
26、提车时,不得用手去排钢丝绳,防止钢丝绳将手带进滚筒,造成人身事故。
27、绞车司机提放车辆时,要保持适当车速,不得放飞车、无电放车等现象,防止矿车跳道、跑车等现象发生。
28、绞车运料和运矸时,车速不得超过1.2m/s。
29、主斜井工作面必须设置信号把钩工,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同时信号把钩工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操作规程,提升、下放时必须由信号把钩工操作。
30、信号把钩工要对设置在该处的挡车门的完好及开闭负责,挡车门平时应处于锁闭状态,只有在提升矿车时才能打开,矿车通过后应及时关闭。
31、信号工负责提升运输前,做好提运期间的警戒工作,防止人员窜入提升运输巷道行走、工作、逗留、防止人员爬、蹬、跳矿车。
32、矿车跳道时,必须先锁紧车辆,将车中重物卸下,并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的挡车柱,然后用人力抬车上道,抬车时,抬车人员的对侧及矿车下方严禁有人,在处理跳道车的过程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紧握刹把,严禁离开。
33、检修绞车时,钢丝绳上不得悬挂矿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又悬挂有矿车时,也必须先锁紧车辆,将车中重物卸下、并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的挡车柱后方可进行检修。
34、人员卸车时,应锁紧车辆并打牢挡车柱后方可卸车,严禁站
在所提物件的下方及两侧进行卸车,卸车时任何人不得处于所卸物件的下方。
3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及规定,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绞车房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提升机安全正常运行。
水城县木果乡丫口煤矿
主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编 制 人:
生产副总: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总工程师:
矿 长:
2013年9月9日
一、概述
丫口煤矿主斜井提升采用绞车提升, 绞车型号.JT-1.0*0.8,滚筒直径1000mm滚筒宽度800mm,最大静张力30KN,钢丝绳Φ21.5/6×19,电机功率37kW,斜井到二片口有效运行距离350m,主斜井总长550m。现采用单钩提升1t固定U型矿车,负责主斜井工作面运料和运矸。注:到二片口可提升两辆车,到井底只能提升一辆车。为确保提升运输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提升运输参数
(1)主斜井倾角a=-27°,两辆重车有效运行长度L=350m,
主斜井总长=550m;
(2)提升容器: 1吨矿车(额定重量G1=563Kg)
(3)一辆矿车矸石:G=G1+G2=563+1402.5=1965.5kg (矿车重 563kg,矸石量1402.5kg)一次提升重车个数,n=2
( 4)提升方式:单钩串车提升,每次提2个矿车。
(5)绞车型号:JT-1.0*0.8
(6)钢绳规格:∮21.5/6*19
(7)钢丝绳破断拉力总和Qd=284KN
(8)绞车钢丝绳额定最大静张力30KN
(9)主斜绳自重P=1.84Kg/m
(10)容器阻力f1=0.015
(11)钢丝绳运行时的阻力系数f2=0.2
(12)绞车电工率P=37KW
三、绞车钢丝绳及电机功率验算
1、钢丝绳最大静张力:
Fjm= n(G1+G2)×(sina+f1cosa)g+PL(sina+f2cosa)g
= 2×(350+1402.5)(sin27°+0.015×cos27°)g+1.84×
350(sin27°+0.2×cos27°)g=20.40KN
与绞车额定牵引力相比较:Fjm=20.40KN<30KN,绞车符合要求。
2、钢丝绳实际安全系数校验:
m=Qa/Fjm=284/20.40=13.9>7.5(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专用提升
物料安全系数大于7.5的要求)
3、电机功率:
P1 = FjmVφ÷(1000η)
=20400×1.2×1.1÷(1000×0.85)
=31.68KW
式中:
P——电机功率37kW
P1——估算电机功率(kW)
Fjm——钢丝绳最大静张力(N)
V——最大提升速度1.2m/s
η——减速器传动效率,取0.85。
φ——电动机容量备用系数,一般φ=1.1~1.2,取1.1
故此绞车一次提升2个重车,满足提升要求,合格。
四、安全措施
1、绞车司机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2、在主斜井井底躲避硐室设置提升运输信号装置及电话,以确
保正常出渣、提升材料及紧急状态下能发出开、停车的信号及相互联系,安设地点严禁堆放杂物。
3、在变坡点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警示牌,且提升时应在矿车前方挂红色信号灯。
4、主斜井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及相关标准: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量为±5mm,下偏差为±2mm
(3)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石、无积水。且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路线的钢轨型号。
(6)托绳轮按要求设置,并转动灵活。
5、主斜井每天各班交接班期间严禁提升运输,确保行人安全。
6、起钩点应安设与绞车司机直通的电话,电话应灵敏可靠。
7、在提升运输时间内,因工作所需,要在提升巷道内进行工作时,要设专人与绞车司机联系,告知工作内容及所需时间,司机将停钩,工作完后,由所设专人告知绞车司机工作已完,可以动钩进行提
升工作。
8、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螺栓,刹车装置,液压装置,发现情况,必须处理好后才能开车。
9、提升运输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10、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应严格执行绞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同时提升前绞车司机与信号把钩工应共同检查电铃信号,应确保其清晰可靠后,方能开车。
11、信号把钩工必须佩戴自救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在运转前,瓦斯浓度不超过0.5%,否则严禁开车。
12、矿车插销必须有防跳销装置,提升前必须插紧插销并扭转到防跳销装置,挂好保险绳,方可下放或提升。
13、必须有齐全、灵敏、可靠的信号装置,提升作业严格按信号指令执行,严格按“一停、二提、三下放”的信号执行,绞车司机接到打点信号后,必须回铃,无误后方可提升。
14、开车前信号把钩工应检查保险绳,矿车闭锁是否齐全,插销是否合格。严禁用其它物件代替保险绳、插销等。
15、主斜井每次提放时最多只能挂2个矿车,严禁超挂。提放车辆期间,必须将主斜井内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16、提放大型物件、设备时,物件必须紧固牢靠,事先撤离主斜斜井内所有人到安全地点,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17、每次提放矿车前都必须检查好矿车的插销、钢丝绳及保险绳,
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提升车辆的信号(信号为一声停,二声提,三声下放)。
18、 提放材料期间,必须把材料捆固好或放在矿车内,严禁超长、超宽、超高。严禁损坏管线、风筒、风水管路等设备设施。
19、 卸料时,必须选择巷道较宽的地点待矿车停稳后方可进行,卸下料必须放稳,需要固定的必须固定好。
20、 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
21、 绞车运行过程中,司机必须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收到不明信号、或停车信号后立即停车,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
22、 绞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方可运行:
①、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②、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③、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④、电机有异常;
⑤、突然断电或其他险情时。
23、 装矸时,矸石不能装得过满,大块矸石不能装在车的上面防止提升时滚落。
24、严格执行“一坡三挡”制度,合理的进行“一坡三挡”设置,发现一坡三挡损坏、失灵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提升运输。
25、机电班每天应有专人检查钢丝绳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
现有问题及时汇报,不能使用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不能带病运行。
26、提车时,不得用手去排钢丝绳,防止钢丝绳将手带进滚筒,造成人身事故。
27、绞车司机提放车辆时,要保持适当车速,不得放飞车、无电放车等现象,防止矿车跳道、跑车等现象发生。
28、绞车运料和运矸时,车速不得超过1.2m/s。
29、主斜井工作面必须设置信号把钩工,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同时信号把钩工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操作规程,提升、下放时必须由信号把钩工操作。
30、信号把钩工要对设置在该处的挡车门的完好及开闭负责,挡车门平时应处于锁闭状态,只有在提升矿车时才能打开,矿车通过后应及时关闭。
31、信号工负责提升运输前,做好提运期间的警戒工作,防止人员窜入提升运输巷道行走、工作、逗留、防止人员爬、蹬、跳矿车。
32、矿车跳道时,必须先锁紧车辆,将车中重物卸下,并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的挡车柱,然后用人力抬车上道,抬车时,抬车人员的对侧及矿车下方严禁有人,在处理跳道车的过程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紧握刹把,严禁离开。
33、检修绞车时,钢丝绳上不得悬挂矿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又悬挂有矿车时,也必须先锁紧车辆,将车中重物卸下、并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的挡车柱后方可进行检修。
34、人员卸车时,应锁紧车辆并打牢挡车柱后方可卸车,严禁站
在所提物件的下方及两侧进行卸车,卸车时任何人不得处于所卸物件的下方。
3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及规定,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绞车房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提升机安全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