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专卖店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农产专营店是构建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产品产销一体化运营的重要平台,是实现农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和城市农副产品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缓解城市居民买菜难、买菜贵,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工程的有效途径。目前存在农产品专卖店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专营店与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农村种养大户之间的磨合尚不成熟,因此本文在对农产品专卖营销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和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农产品专营店的发展,体现农产品运营的规模化效应。
关键词:农产品;专营;扶持;对策
伴随着余杭区特色休闲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农副产品逐渐步入进行规模化生产阶段,为农副产品寻找销路,为城市居民解决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在“农超对接”之外寻找新的途径,农产品专营店模式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而且在政府扶持之下正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1 农产品营销体系的发展历程及概念界定
1.1 市民农产品消费传统分析
民以食为天,尤其是中国的美食文化,和国外的饮食习惯相比,中国的饮食文化源远流长。但伴随着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城
市居民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却逐渐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城市化尚未进行之前,在城市小区周围都有规划的农贸市场,城市市民可以在居住地周边不足500米范围之内的农贸市场采购到必须的农副产品。
但伴随着城市化的日益进行,居住条件大大改善,但城市规划却没有给农贸市场预留出空间,因此买菜必须要去超市,但超市作为商业单位追求经济效益,因此设置的空间有限,不能解决大多数居民买菜的问题,生活设施严重不配套,而且国人的饮食习惯和欧美不太一样,欧美习惯在大型超市采购一周的食品,而国人则习惯吃新鲜的农副产品。
1.2 农产品专卖店营销模式的出现及概念界定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满足群众吃穿住用行的需求,菜篮子米袋子工程是政府惠民政策的延续,而真正落实菜篮子政策的就是建在各个社区的农产品专营店。农产品专卖店是贯彻政府改善民生,提升生活质量,完善居民生活配套措施,解决人民群众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的惠民政策,同时也可以解决统筹解决郊区农户卖菜难的问题,这是农产品专卖店营销模式出现的原因。
农产品专营店是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专门销售农副产品的商店,农副产品的进货渠道经过严格选择,由对口农业合作社或郊区种养大户提供货源,农产品专营点销售的农副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产品条形码,形成
产品的追溯机制。目前全国各地的农产品专卖店管理体制并没有固定模式可供参考,有分散经营,也有政府集中管理。
经过调研和实践,笔者认为目前余杭区专营店建设过程中将郊区农业和城市农产品专卖店进行统筹管理,理顺中间的物流流通体系、降低信息成本、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跟踪,通过完善的物流实现农产品由郊区或农业合作社和城市农产品专营店之间的无缝对接,农产品经营店的经营效益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
1.3“农超对接”与专卖店的竞争现象
目前在解决城市居民的农副产品消费问题上,存在两种解决方案,也就是农超对接和农产品专营,两种方案形成竞争,且各有利弊。
农超对接,也就是农产品进超市销售,其优点在于美化城市环境,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的问题,但超市对于卫生要求比较高,一般的大型超市主要销售不涉及宰杀的清洁农产品,但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品质的追求也在不断提升,因此群众对于超市销售的蔬菜虽有微词,仍可以接受。但超市因为费用、空间限制和卫生限制等运营成本,往往距离居民区比较远,市民买菜不甚方便。
但社区专营店却具有这个优势,尤其是和郊区农户和农业合作社对接专营店优势更加明显。合作社会在早上上班早高峰之前将农副产品运到农产品专营店,保证农副产品足够新鲜,而且根
据小区农产品消费状况,可以随时调节货品的存货量,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积压,确保农副产品的新鲜。
但农产品专营店的局限在于专营店的面积受到限制,其供应的果蔬可能品种不全,不能完全满足市民的需要。
2 余杭区农产品专卖店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介绍
2.1专卖店营销模式的优势
纵观全国的社区农产品专营店,如果只是单纯的经营专营店,没有专营店配套的农业生产基地和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的专营店的运营情况都不是十分好,没有稳定的货源和运输,不能保证专营店的价格优势。正是在发现这个特点的基础上,余杭区在发展农产品专营店之前就已经大力发展特色休闲农业,通过建设农业休闲示范产业,打造旅游农业品牌的同时,推出农产品知名品牌,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的一条龙服务体系。
拥有自身独立的农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加工体系和物流运输体系,余杭区政府通过整合和重组,将休闲农业的产品直接运到各个小区,满足市民餐桌需要,同时也为休闲农业的长效发展找到出路。
2.2农产品专卖店有待改善的方面
目前余杭区农业产品专营店的发展相比较国内其他区县具有先人一步的优势,但仔细分析还有很多需要提升和改善的地方,比如休闲生态农业产业链整体营销的问题,目前为止尚没有
设计出符合整体要求的SCI企业标识系统,物流体系的效率亟待提升等。
3 余杭区农产品专卖店体系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1 专卖店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目前农产品专卖店虽然有农业合作社作为农产品供给基地,农副产品的品种和质量相对较好,但对于形成产业链运用的农产品专营店管理模式尚未理顺,对直营店的店面管理标准、统一产品配送体系、店面服务标准、产品管理标准及定价、工作人员规范等没有形成制度性的管理过程,尚未形成规模化的管理体制,其中很多管理工作需要规范和提升。
3.2 店面选址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
很多小区在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并没有设计用于经营的门面房,此时只能通过对小区一楼商品房进行改造,因此如果要实现每个小区都有一个农产品专营店的目标,关于专营店的选址以及经营权的问题,可能不是个人或者小企业能够解决的,此刻需要统一调配资源,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协调社区和居委会解决这个问题,而且目前来看,这个问题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急需召集具有相应职能的工作小组专题解决。
3.3 专营店和农民种养大户以及农业企业之间的合作磨合
目前余杭区的农产品专营店均没有形成和农业合作社以及种养大户之间的长期合作,目前的合作属于试探性和暂时性,也就
是说无论是专营店还是种养大户对目前的农产品专营店这种营销模式有完全成熟的运营,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均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和直营店之间进行合作。
目前急需由牵头部门进行协调组建相关的公司,进行公司化运营从而确定专营店的经营地位,通过规模供货的方式降低农副产品的成本,从而实现专营店的营收平衡。
3.4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不完善导致运输成本较高
目前因没有组建整合专营店运营的相关公司,专营店以自身的地位和农业合作社之间谈判,包括物流配送在内的很多产品运营要素就无法实现规模化的运营,现在给各个专营店供货的农业合作社的物流配送或者是合作社自身的配送车辆,或者外包运输公司实现物流配送,如果成立相应的物流配送公司实现合作社和专营店之间的无缝配送,就可以减轻物流成本,从而降低产品价格,当然这需要政府牵头,小企业的谈判地位无法实现专业配送公司的低价服务。
3.5 信息化水平不足导致信息成本均较高
就目前的经验来看,大型超市对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反映比较敏感,对市场上农产品价格波动能够做出及时的调整,并对卖场内的产品进行价格调整和缺货补充,但目前的农产品直营店却因为独自经营,未能形成价格监控机制,对市场上的农副产品价格缺乏敏感性,导致货品的备货和时令以及客户的需要之间形成冲突,最终因为信息化水平不足导致专营店的经营成本较高。
3.6 专营店农产品检测和质量监督体系尚未完善
目前的专营店因为规模较小,没有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控,从而不能保证所售产品的品质以及产品来源追溯体制,如果能形成大型的农业经营公司,对农产品经营通过规模化运营和条码追踪的方式,实现产品的全流程管理,对于提升农产品品质,形成总体营销的规模效应,不但可以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而且通过整体营销扩大品牌知名度。
4 提升农业品牌意识,完善余杭区农产品专卖店体系建设发展对策
4.1 明确责任,确定政府的牵头部门,明晰管理权限
通过余杭区农产品专营店的经营分析,笔者认为目前要发展做大农产品品牌专营店,最主要的就是理顺机制,明确责任,由政府的相关部门牵头,重点发展专营店的规模化运营,通过分工协作,对专营店的经营管理进行分工,分别负责专营店的配合选择、物流配送、和种养大户以及农业合作社的合作洽谈,同时开展专营店的信息化建设扶持,确保专营店确立农副产品的价格波动预警机制,并且对农产品的生产运输环节探索产品码管理流程研究,农产品从下线、到运输一直到进入专营店的售货柜台,实行节点化管理。
4.2 完善对农产品专卖店的政策发展扶持
目前的农产品专营店属于单户经营,没有形成产业化链条,目前还没有形成具有行业龙头型的企业,因此需要政府在相关领
域给予一定的扶持,主要在专营店的选址、店面的软硬件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通过低吸贷款或者无息贷款的方式提供建设资金,同时在税收方面进行减免,比如在进入初期采取三年减免营业税,在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中拨付一定的资金对具有发展潜质和龙头示范效应的专营店进行奖励和补贴等。
4.3 体现专卖店的专属服务和优化服务质量
专卖店进入正常化运营轨道,应该体现出农业专营店的特色,其植根社区,可以开通社区果蔬预订服务,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客户预订相关的产品;强化农副产品质量管理,为客户提供净菜服务;在店面允许的条件下增加产品品种供给,优化服务流程;为社区的特殊人群提供送菜上门的服务,比如老年人和残疾人等。
4.4 加强农产品专卖店的规划化和制度化管理
任何一个企业要想长期可持续管理,必须遵循严格的制度管理,健全质量管理和服务规范,保证进入专营店的产品无公害和农药使用不超标,并且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通过建立企业公共信息平台,对农产品存货情况和销售情况进行沟通确保产品的新鲜。
农产品专卖店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农产专营店是构建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产品产销一体化运营的重要平台,是实现农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和城市农副产品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缓解城市居民买菜难、买菜贵,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工程的有效途径。目前存在农产品专卖店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专营店与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农村种养大户之间的磨合尚不成熟,因此本文在对农产品专卖营销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和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农产品专营店的发展,体现农产品运营的规模化效应。
关键词:农产品;专营;扶持;对策
伴随着余杭区特色休闲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农副产品逐渐步入进行规模化生产阶段,为农副产品寻找销路,为城市居民解决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在“农超对接”之外寻找新的途径,农产品专营店模式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而且在政府扶持之下正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1 农产品营销体系的发展历程及概念界定
1.1 市民农产品消费传统分析
民以食为天,尤其是中国的美食文化,和国外的饮食习惯相比,中国的饮食文化源远流长。但伴随着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城
市居民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却逐渐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城市化尚未进行之前,在城市小区周围都有规划的农贸市场,城市市民可以在居住地周边不足500米范围之内的农贸市场采购到必须的农副产品。
但伴随着城市化的日益进行,居住条件大大改善,但城市规划却没有给农贸市场预留出空间,因此买菜必须要去超市,但超市作为商业单位追求经济效益,因此设置的空间有限,不能解决大多数居民买菜的问题,生活设施严重不配套,而且国人的饮食习惯和欧美不太一样,欧美习惯在大型超市采购一周的食品,而国人则习惯吃新鲜的农副产品。
1.2 农产品专卖店营销模式的出现及概念界定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满足群众吃穿住用行的需求,菜篮子米袋子工程是政府惠民政策的延续,而真正落实菜篮子政策的就是建在各个社区的农产品专营店。农产品专卖店是贯彻政府改善民生,提升生活质量,完善居民生活配套措施,解决人民群众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的惠民政策,同时也可以解决统筹解决郊区农户卖菜难的问题,这是农产品专卖店营销模式出现的原因。
农产品专营店是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专门销售农副产品的商店,农副产品的进货渠道经过严格选择,由对口农业合作社或郊区种养大户提供货源,农产品专营点销售的农副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产品条形码,形成
产品的追溯机制。目前全国各地的农产品专卖店管理体制并没有固定模式可供参考,有分散经营,也有政府集中管理。
经过调研和实践,笔者认为目前余杭区专营店建设过程中将郊区农业和城市农产品专卖店进行统筹管理,理顺中间的物流流通体系、降低信息成本、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跟踪,通过完善的物流实现农产品由郊区或农业合作社和城市农产品专营店之间的无缝对接,农产品经营店的经营效益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
1.3“农超对接”与专卖店的竞争现象
目前在解决城市居民的农副产品消费问题上,存在两种解决方案,也就是农超对接和农产品专营,两种方案形成竞争,且各有利弊。
农超对接,也就是农产品进超市销售,其优点在于美化城市环境,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的问题,但超市对于卫生要求比较高,一般的大型超市主要销售不涉及宰杀的清洁农产品,但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品质的追求也在不断提升,因此群众对于超市销售的蔬菜虽有微词,仍可以接受。但超市因为费用、空间限制和卫生限制等运营成本,往往距离居民区比较远,市民买菜不甚方便。
但社区专营店却具有这个优势,尤其是和郊区农户和农业合作社对接专营店优势更加明显。合作社会在早上上班早高峰之前将农副产品运到农产品专营店,保证农副产品足够新鲜,而且根
据小区农产品消费状况,可以随时调节货品的存货量,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积压,确保农副产品的新鲜。
但农产品专营店的局限在于专营店的面积受到限制,其供应的果蔬可能品种不全,不能完全满足市民的需要。
2 余杭区农产品专卖店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介绍
2.1专卖店营销模式的优势
纵观全国的社区农产品专营店,如果只是单纯的经营专营店,没有专营店配套的农业生产基地和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的专营店的运营情况都不是十分好,没有稳定的货源和运输,不能保证专营店的价格优势。正是在发现这个特点的基础上,余杭区在发展农产品专营店之前就已经大力发展特色休闲农业,通过建设农业休闲示范产业,打造旅游农业品牌的同时,推出农产品知名品牌,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的一条龙服务体系。
拥有自身独立的农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加工体系和物流运输体系,余杭区政府通过整合和重组,将休闲农业的产品直接运到各个小区,满足市民餐桌需要,同时也为休闲农业的长效发展找到出路。
2.2农产品专卖店有待改善的方面
目前余杭区农业产品专营店的发展相比较国内其他区县具有先人一步的优势,但仔细分析还有很多需要提升和改善的地方,比如休闲生态农业产业链整体营销的问题,目前为止尚没有
设计出符合整体要求的SCI企业标识系统,物流体系的效率亟待提升等。
3 余杭区农产品专卖店体系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1 专卖店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目前农产品专卖店虽然有农业合作社作为农产品供给基地,农副产品的品种和质量相对较好,但对于形成产业链运用的农产品专营店管理模式尚未理顺,对直营店的店面管理标准、统一产品配送体系、店面服务标准、产品管理标准及定价、工作人员规范等没有形成制度性的管理过程,尚未形成规模化的管理体制,其中很多管理工作需要规范和提升。
3.2 店面选址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
很多小区在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并没有设计用于经营的门面房,此时只能通过对小区一楼商品房进行改造,因此如果要实现每个小区都有一个农产品专营店的目标,关于专营店的选址以及经营权的问题,可能不是个人或者小企业能够解决的,此刻需要统一调配资源,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协调社区和居委会解决这个问题,而且目前来看,这个问题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急需召集具有相应职能的工作小组专题解决。
3.3 专营店和农民种养大户以及农业企业之间的合作磨合
目前余杭区的农产品专营店均没有形成和农业合作社以及种养大户之间的长期合作,目前的合作属于试探性和暂时性,也就
是说无论是专营店还是种养大户对目前的农产品专营店这种营销模式有完全成熟的运营,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均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和直营店之间进行合作。
目前急需由牵头部门进行协调组建相关的公司,进行公司化运营从而确定专营店的经营地位,通过规模供货的方式降低农副产品的成本,从而实现专营店的营收平衡。
3.4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不完善导致运输成本较高
目前因没有组建整合专营店运营的相关公司,专营店以自身的地位和农业合作社之间谈判,包括物流配送在内的很多产品运营要素就无法实现规模化的运营,现在给各个专营店供货的农业合作社的物流配送或者是合作社自身的配送车辆,或者外包运输公司实现物流配送,如果成立相应的物流配送公司实现合作社和专营店之间的无缝配送,就可以减轻物流成本,从而降低产品价格,当然这需要政府牵头,小企业的谈判地位无法实现专业配送公司的低价服务。
3.5 信息化水平不足导致信息成本均较高
就目前的经验来看,大型超市对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反映比较敏感,对市场上农产品价格波动能够做出及时的调整,并对卖场内的产品进行价格调整和缺货补充,但目前的农产品直营店却因为独自经营,未能形成价格监控机制,对市场上的农副产品价格缺乏敏感性,导致货品的备货和时令以及客户的需要之间形成冲突,最终因为信息化水平不足导致专营店的经营成本较高。
3.6 专营店农产品检测和质量监督体系尚未完善
目前的专营店因为规模较小,没有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控,从而不能保证所售产品的品质以及产品来源追溯体制,如果能形成大型的农业经营公司,对农产品经营通过规模化运营和条码追踪的方式,实现产品的全流程管理,对于提升农产品品质,形成总体营销的规模效应,不但可以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而且通过整体营销扩大品牌知名度。
4 提升农业品牌意识,完善余杭区农产品专卖店体系建设发展对策
4.1 明确责任,确定政府的牵头部门,明晰管理权限
通过余杭区农产品专营店的经营分析,笔者认为目前要发展做大农产品品牌专营店,最主要的就是理顺机制,明确责任,由政府的相关部门牵头,重点发展专营店的规模化运营,通过分工协作,对专营店的经营管理进行分工,分别负责专营店的配合选择、物流配送、和种养大户以及农业合作社的合作洽谈,同时开展专营店的信息化建设扶持,确保专营店确立农副产品的价格波动预警机制,并且对农产品的生产运输环节探索产品码管理流程研究,农产品从下线、到运输一直到进入专营店的售货柜台,实行节点化管理。
4.2 完善对农产品专卖店的政策发展扶持
目前的农产品专营店属于单户经营,没有形成产业化链条,目前还没有形成具有行业龙头型的企业,因此需要政府在相关领
域给予一定的扶持,主要在专营店的选址、店面的软硬件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通过低吸贷款或者无息贷款的方式提供建设资金,同时在税收方面进行减免,比如在进入初期采取三年减免营业税,在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中拨付一定的资金对具有发展潜质和龙头示范效应的专营店进行奖励和补贴等。
4.3 体现专卖店的专属服务和优化服务质量
专卖店进入正常化运营轨道,应该体现出农业专营店的特色,其植根社区,可以开通社区果蔬预订服务,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客户预订相关的产品;强化农副产品质量管理,为客户提供净菜服务;在店面允许的条件下增加产品品种供给,优化服务流程;为社区的特殊人群提供送菜上门的服务,比如老年人和残疾人等。
4.4 加强农产品专卖店的规划化和制度化管理
任何一个企业要想长期可持续管理,必须遵循严格的制度管理,健全质量管理和服务规范,保证进入专营店的产品无公害和农药使用不超标,并且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通过建立企业公共信息平台,对农产品存货情况和销售情况进行沟通确保产品的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