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启动 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
聚中华正能量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来源:垫江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5/3/26 【字体:大 中 小】
日前,记者从县关工委获悉,我县将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2015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暨征文、演讲比赛。
此次活动将以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为主题,旨在引导、帮助广大青少年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激发青少年“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热情,从小养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和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追求,脚踏实地的事业追求,积极向上的人格追求,健康美好的生活追求,做一个有梦想有追求的青少年。
据了解,此次征文报送时间为9月25日前,演讲稿报送时间为10月10日前。参赛对象为全县小学3、4、6年级,高完中1、2年级,单设初中1、2年级的学生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35岁以下的青年,根据参赛者年龄,分别设置小学、中学、青年三个组别。
2015年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2015年01月22日 09时08分55秒 来源:佳木斯市关工委 缩小 放大 简体 繁体 颜色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中关工委、教育部关工委[2014]10号和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2014]10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2015年开展“中华魂”读书活动及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读书教育的目的
按照十八大报告关于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通过开展主题读书教育活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帮助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引导他们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从小养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和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促进身心的和谐发展,使他们成为对社会责任勇于担当,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有用之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读书活动紧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全过程
各地关工委要紧密联系关工委工作和青少年思想的实际,结合“中华魂”读本内容,编写《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导读提纲,组织“五老”讲师团和报告团,深入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要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释疑解惑,统一思想,特别要强化对青少年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正面引导,倡导在尊重差异中扩大认同,在包容中形成共识,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践行,倡导青少年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继续把主题读书教育活动与开展学雷锋活动,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争创“新三好”活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活动结合起来,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运用典型推动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读书教育活动的深化
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全国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战斗英雄,优秀共产党员,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一个典型都是一部内容丰富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科书,这种身边榜样的教育必定会对青少年产生重大的影响。各地关工委要深入基层、深入到“五老”和青少年中,及时地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我们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典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青少年中营造一种学习英模、崇尚典型的良好风气,使关工委工作更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
四、充分发挥“三位一体”教育格局优势,实现教育活动全覆盖
对青少年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必须紧密配合,三方互动,齐抓共管。各地关工委要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
各地关工委在重点抓好中小学主题读书活动的基础上,要侧重向社区、村屯延伸,通过开展读书讲座、主题报告和趣味性强、有感染力的活动吸引更多家长参与读书教育活动,“小手拉大手,全家共读书”。通过评选“新三好”学生搭建“三位一体”教育格局的新平台。
2015年佳木斯市关工委拟召开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经验交流会,请各地做好准备。
五、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各地关工委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党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青少年读书领导小组分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组织工作,共青团组织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青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组织工作,司法部门做好监狱、戒毒所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组织工作,各级关工委要把开展主题读书教育活动作为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2015年的重点工作,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五老”的积极性,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形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做好活动的综合协调、通报信息、总结交流经验等日常工作。
全面落实中国关工委文件要求,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充分调动青少年参加读书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尤其要关心农村失学、失亲和留守儿童及返乡青年等特殊群体,争取更多的青少年参加到主题教育活动之中。
各级关工组织人员要带头阅读《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读本,以良好的思想、工作作风,带动青少年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并注重培养、总结不同类别的典型。各牵头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读书活动的联络工作和上报读书信息。
《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读本仍分为四个版本(注音读本、小学读本、中学读本、青年读本),有关事宜可与办公室联系。市青少年主题读书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关工委,负责有关读书活动的日常指导和信息综合工作。电话:8222656,联系人:曲芳馥。
2015年“中华魂”>活动方案
各高校、盟市教育(教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教育局: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15年开展全国青少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不断加强对青少年进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道德和法制教育,使青少年从小就逐步学习积累凝聚正能量。
二、要坚持读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宗旨,引导、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养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成为身心健康、勇于担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五老”的积极性,创新主题教育活动的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坚持自愿原则,注重民族特点,注意发现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宣传工作,使“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健康广泛地开展起来,打造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名牌。
现将中国关工委和教育部关工委《关于2015年开展全国青少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关工委[2014]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宗旨,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使他们成为勇于担当,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有用之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作为2015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上级关工委文件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拓展活动范围,注重实效,创新形式。要充分调动“五老”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力所能及地参加到活动中来,继续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贡献余热。
三、各高校关工委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学校各项工作相结合,使其融入日常的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党建团队工作。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协调发展,形成合力,提高主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的高校学生参加到主题教育活动中来。还没有开展此项活动的高校,要力争开展起来;已开展的学校要争取更多的学生参加到主题教育活动中来。要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趣味性和感染力,从实际出发,区分层次,区别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命力。
五、读本介绍。本次活动用书共分四个版本,供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和儿童选用。《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注音读本和小学读本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学读本和青年读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附件:关于2014年开展全国青少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
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青少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
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邱关工〔2015〕12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日期:2015-9-11】 【来源:刘明亮】 【阅读次数:745次】 【 关 闭 】
各乡镇(开发区、示范区)关工委、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根据中关工委、教育部关工委〔2014〕10号和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2015〕3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5-2016年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帮助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引导他们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从小养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和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促进身心的和谐发展,使他们成为对社会责任勇于担当,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有用人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参加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生。
三、活动内容
⒈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学校要组织青少年认真阅读《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活动读本,并以讨论、知识自测等形式检验学习情况。
⒉各学校组织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征文比赛,要结合读本内容,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自定题目。
⒊各学校结合“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开展社会实践、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比赛、主题班(队)会、表彰会等活动,推进主题校园文化建设,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落到实处。
⒋各学校要将“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开展有机结合,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把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四、时间安排
⒈2015年9月至12月,各校宣传、征订读本,组织开展阅读学习读本、答卷等活动。
⒉2016年1月至3月,各校组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在校内进行表彰奖励的同时,选送优秀征文稿件和演讲稿件各6篇(一等奖稿件1篇、二等奖稿件2篇、三等奖稿件3篇)参加县级比赛。3月底前,各校将选送的获奖征文和演讲稿件、活动总结报送县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王昌国、联系电话[1**********]、邮箱[email protected])。稿件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出生年月、所在学校、班级、辅导老师姓名等。
⒊2016年4月上旬,县关工委、教育局对各校选送的征文和演讲稿件进行综合评选。4月下旬,开展县级演讲比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⒋2016年5月,县关工委、教育局向省市推荐优秀获奖代表。获省表彰的优秀代表将参加2016年7月在京召开的全国表彰大会暨夏令营。
五、奖励办法
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县关工委、教育局将联合对优秀学生、指导老师、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分别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
⒈在学生中评出若干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⒉优秀指导教师奖:表彰一等奖获得者的辅导老师。
⒊先进个人奖:表彰在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
⒋先进集体奖:表彰竞赛整体水平优异,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社会影响较大的学校、班级。
六、读本征订
⒈本次活动用书分四个版本(注音读本、小学读本、中学读本、青年读本),我县选用小学读本和中学读本,单价均为7:00元/本。
⒉本次活动主要在霍邱师范、霍邱中学、岔路中心校、城关中心校、王截流陈郢初中、城关一小、师范附小、姚李中心校、石店中心校、岔路中心小学10所学校征订读本。其他学校可自愿征订。
七、有关要求
⒈各校要把“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配合学校、教育部门把这项活动作为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⒉各校要加强宣传工作,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活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对主题教育活动的认知度。
⒊各校要发挥关工委“五老”的优势,组成“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宣讲团,对青少年进行一帮一的辅导,言传身教。
⒋在读书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寓德育于教育活动之中。
⒌各校可邀请德高望重老同志或当地党、政有关领导担任名誉职务,以利于推动“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开展。
霍邱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霍邱县教育局
2015年9月11日
2015年“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启动 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
聚中华正能量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来源:垫江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5/3/26 【字体:大 中 小】
日前,记者从县关工委获悉,我县将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2015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暨征文、演讲比赛。
此次活动将以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为主题,旨在引导、帮助广大青少年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激发青少年“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热情,从小养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和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追求,脚踏实地的事业追求,积极向上的人格追求,健康美好的生活追求,做一个有梦想有追求的青少年。
据了解,此次征文报送时间为9月25日前,演讲稿报送时间为10月10日前。参赛对象为全县小学3、4、6年级,高完中1、2年级,单设初中1、2年级的学生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35岁以下的青年,根据参赛者年龄,分别设置小学、中学、青年三个组别。
2015年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2015年01月22日 09时08分55秒 来源:佳木斯市关工委 缩小 放大 简体 繁体 颜色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中关工委、教育部关工委[2014]10号和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2014]10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2015年开展“中华魂”读书活动及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读书教育的目的
按照十八大报告关于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通过开展主题读书教育活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帮助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引导他们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从小养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和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促进身心的和谐发展,使他们成为对社会责任勇于担当,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有用之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读书活动紧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全过程
各地关工委要紧密联系关工委工作和青少年思想的实际,结合“中华魂”读本内容,编写《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导读提纲,组织“五老”讲师团和报告团,深入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要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释疑解惑,统一思想,特别要强化对青少年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正面引导,倡导在尊重差异中扩大认同,在包容中形成共识,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践行,倡导青少年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继续把主题读书教育活动与开展学雷锋活动,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争创“新三好”活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活动结合起来,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运用典型推动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读书教育活动的深化
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全国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战斗英雄,优秀共产党员,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一个典型都是一部内容丰富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科书,这种身边榜样的教育必定会对青少年产生重大的影响。各地关工委要深入基层、深入到“五老”和青少年中,及时地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我们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典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青少年中营造一种学习英模、崇尚典型的良好风气,使关工委工作更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
四、充分发挥“三位一体”教育格局优势,实现教育活动全覆盖
对青少年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必须紧密配合,三方互动,齐抓共管。各地关工委要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
各地关工委在重点抓好中小学主题读书活动的基础上,要侧重向社区、村屯延伸,通过开展读书讲座、主题报告和趣味性强、有感染力的活动吸引更多家长参与读书教育活动,“小手拉大手,全家共读书”。通过评选“新三好”学生搭建“三位一体”教育格局的新平台。
2015年佳木斯市关工委拟召开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经验交流会,请各地做好准备。
五、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各地关工委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党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青少年读书领导小组分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组织工作,共青团组织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青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组织工作,司法部门做好监狱、戒毒所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组织工作,各级关工委要把开展主题读书教育活动作为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2015年的重点工作,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五老”的积极性,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形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做好活动的综合协调、通报信息、总结交流经验等日常工作。
全面落实中国关工委文件要求,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充分调动青少年参加读书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尤其要关心农村失学、失亲和留守儿童及返乡青年等特殊群体,争取更多的青少年参加到主题教育活动之中。
各级关工组织人员要带头阅读《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读本,以良好的思想、工作作风,带动青少年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并注重培养、总结不同类别的典型。各牵头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读书活动的联络工作和上报读书信息。
《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读本仍分为四个版本(注音读本、小学读本、中学读本、青年读本),有关事宜可与办公室联系。市青少年主题读书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关工委,负责有关读书活动的日常指导和信息综合工作。电话:8222656,联系人:曲芳馥。
2015年“中华魂”>活动方案
各高校、盟市教育(教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教育局: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15年开展全国青少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不断加强对青少年进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道德和法制教育,使青少年从小就逐步学习积累凝聚正能量。
二、要坚持读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宗旨,引导、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养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成为身心健康、勇于担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五老”的积极性,创新主题教育活动的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坚持自愿原则,注重民族特点,注意发现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宣传工作,使“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健康广泛地开展起来,打造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名牌。
现将中国关工委和教育部关工委《关于2015年开展全国青少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关工委[2014]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宗旨,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使他们成为勇于担当,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有用之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作为2015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上级关工委文件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拓展活动范围,注重实效,创新形式。要充分调动“五老”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力所能及地参加到活动中来,继续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贡献余热。
三、各高校关工委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学校各项工作相结合,使其融入日常的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党建团队工作。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协调发展,形成合力,提高主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的高校学生参加到主题教育活动中来。还没有开展此项活动的高校,要力争开展起来;已开展的学校要争取更多的学生参加到主题教育活动中来。要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趣味性和感染力,从实际出发,区分层次,区别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命力。
五、读本介绍。本次活动用书共分四个版本,供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和儿童选用。《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注音读本和小学读本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学读本和青年读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附件:关于2014年开展全国青少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
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青少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
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邱关工〔20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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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示范区)关工委、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根据中关工委、教育部关工委〔2014〕10号和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2015〕3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5-2016年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帮助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引导他们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从小养成诚实守信、孝敬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和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促进身心的和谐发展,使他们成为对社会责任勇于担当,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有用人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参加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生。
三、活动内容
⒈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学校要组织青少年认真阅读《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活动读本,并以讨论、知识自测等形式检验学习情况。
⒉各学校组织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征文比赛,要结合读本内容,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自定题目。
⒊各学校结合“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开展社会实践、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比赛、主题班(队)会、表彰会等活动,推进主题校园文化建设,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落到实处。
⒋各学校要将“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开展有机结合,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把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四、时间安排
⒈2015年9月至12月,各校宣传、征订读本,组织开展阅读学习读本、答卷等活动。
⒉2016年1月至3月,各校组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在校内进行表彰奖励的同时,选送优秀征文稿件和演讲稿件各6篇(一等奖稿件1篇、二等奖稿件2篇、三等奖稿件3篇)参加县级比赛。3月底前,各校将选送的获奖征文和演讲稿件、活动总结报送县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王昌国、联系电话[1**********]、邮箱[email protected])。稿件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出生年月、所在学校、班级、辅导老师姓名等。
⒊2016年4月上旬,县关工委、教育局对各校选送的征文和演讲稿件进行综合评选。4月下旬,开展县级演讲比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⒋2016年5月,县关工委、教育局向省市推荐优秀获奖代表。获省表彰的优秀代表将参加2016年7月在京召开的全国表彰大会暨夏令营。
五、奖励办法
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县关工委、教育局将联合对优秀学生、指导老师、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分别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
⒈在学生中评出若干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⒉优秀指导教师奖:表彰一等奖获得者的辅导老师。
⒊先进个人奖:表彰在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
⒋先进集体奖:表彰竞赛整体水平优异,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社会影响较大的学校、班级。
六、读本征订
⒈本次活动用书分四个版本(注音读本、小学读本、中学读本、青年读本),我县选用小学读本和中学读本,单价均为7:00元/本。
⒉本次活动主要在霍邱师范、霍邱中学、岔路中心校、城关中心校、王截流陈郢初中、城关一小、师范附小、姚李中心校、石店中心校、岔路中心小学10所学校征订读本。其他学校可自愿征订。
七、有关要求
⒈各校要把“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配合学校、教育部门把这项活动作为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⒉各校要加强宣传工作,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活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对主题教育活动的认知度。
⒊各校要发挥关工委“五老”的优势,组成“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宣讲团,对青少年进行一帮一的辅导,言传身教。
⒋在读书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寓德育于教育活动之中。
⒌各校可邀请德高望重老同志或当地党、政有关领导担任名誉职务,以利于推动“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开展。
霍邱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霍邱县教育局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