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府通„2011‟号
太白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村、单位部门: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
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4月30日。
二、检查方式:由镇组织,分单位实施。
派出所、安监站、经发办、农机站、国土所、林业站、村
镇建设办公室、卫生院、中、小学、供电所等单位、对辖区内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1、检查重点:此次检查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
的情况,重点是非法小煤窑、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易爆和危
险物品、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森林放火、民房防火的安全生
产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各村、各部门之间既要分工,又要协
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加强检查工作领导。对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不得走过场,搞形式,务必使检查取得实
效,真正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
2、非法小煤窑:五〃一”节前,由国土所牵头相关单位
要切实加大非法小煤窑的安全监管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道路交通安全:派出所、经社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
门必须行各自的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
强”的各项工作措施,结合当前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严
厉打击非法载客以及超员、超载、超速、无证驾车、酒后驾车、
疲劳驾车、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二是督促客运企业落
实安全责任制。三是加大对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和整改。四是加
强交通运输源头管理,加强检查“三关一监督
任的落实。同时,禁止农用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三轮车违章
载客。
4、非煤矿山方面: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等部门要继
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露天采石场实行自上而下
台阶式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严
格检查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等制度
的落实情况。要防止非煤矿山超层越界、乱采乱挖等违规行为。
进一步强化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
准化,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管理。
5、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监站、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要加强配合协作,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宣传和安全监
管,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查处生产企业违规使用
氯酸钾,严禁民爆物品流入烟花爆竹领域。加强对烟花爆竹零
售经营点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实行专柜、专人负责、专
人销售、安全距离、安全通道、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
6、消防安全方面:由派出所牵头,各相关安全部门配合,
抓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认
真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跟踪监管,督促落
实整改措施。尤其是民房防火安全,凡五户连片的区域,在节
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巡查,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通过加强
指导监督,提高农村预防火灾能力。森林防火安全:林业部门
要加大对森林防火管理,同时利用赶场天向群众宣传,加强野
外用火监管,避免事故发生。
7、建筑安全:村建中心牵头、安监站配合加强对新建、
改建、在拆项目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违章作业,特别是对高
楼建筑的安全网和保护栏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安全措施不到位
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8、食品、药品卫生监督方面:卫生院等相关安全部门要
密切配合,抓好食品、药品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
9、学校安全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由主管部
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要求认真抓好安全排查。
10、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村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农民自建房屋,桥梁,公路,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落实专人负责,随时跟踪监控,排查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能进行开工。
四、组织领导:
组 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人大主席)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镇武装部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五、检查要求
强化安全意识,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如实际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六、工作汇报
镇各村、各单位部门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简要书面总结报镇安委办。
太白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 检查 通知 太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2011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24份
太府通„2011‟号
太白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村、单位部门: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
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4月30日。
二、检查方式:由镇组织,分单位实施。
派出所、安监站、经发办、农机站、国土所、林业站、村
镇建设办公室、卫生院、中、小学、供电所等单位、对辖区内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1、检查重点:此次检查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
的情况,重点是非法小煤窑、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易爆和危
险物品、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森林放火、民房防火的安全生
产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各村、各部门之间既要分工,又要协
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加强检查工作领导。对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不得走过场,搞形式,务必使检查取得实
效,真正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
2、非法小煤窑:五〃一”节前,由国土所牵头相关单位
要切实加大非法小煤窑的安全监管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道路交通安全:派出所、经社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
门必须行各自的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
强”的各项工作措施,结合当前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严
厉打击非法载客以及超员、超载、超速、无证驾车、酒后驾车、
疲劳驾车、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二是督促客运企业落
实安全责任制。三是加大对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和整改。四是加
强交通运输源头管理,加强检查“三关一监督
任的落实。同时,禁止农用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三轮车违章
载客。
4、非煤矿山方面: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等部门要继
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露天采石场实行自上而下
台阶式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严
格检查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等制度
的落实情况。要防止非煤矿山超层越界、乱采乱挖等违规行为。
进一步强化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
准化,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管理。
5、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监站、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要加强配合协作,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宣传和安全监
管,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查处生产企业违规使用
氯酸钾,严禁民爆物品流入烟花爆竹领域。加强对烟花爆竹零
售经营点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实行专柜、专人负责、专
人销售、安全距离、安全通道、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
6、消防安全方面:由派出所牵头,各相关安全部门配合,
抓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认
真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跟踪监管,督促落
实整改措施。尤其是民房防火安全,凡五户连片的区域,在节
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巡查,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通过加强
指导监督,提高农村预防火灾能力。森林防火安全:林业部门
要加大对森林防火管理,同时利用赶场天向群众宣传,加强野
外用火监管,避免事故发生。
7、建筑安全:村建中心牵头、安监站配合加强对新建、
改建、在拆项目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违章作业,特别是对高
楼建筑的安全网和保护栏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安全措施不到位
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8、食品、药品卫生监督方面:卫生院等相关安全部门要
密切配合,抓好食品、药品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
9、学校安全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由主管部
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要求认真抓好安全排查。
10、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村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农民自建房屋,桥梁,公路,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落实专人负责,随时跟踪监控,排查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能进行开工。
四、组织领导:
组 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人大主席)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镇武装部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五、检查要求
强化安全意识,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如实际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六、工作汇报
镇各村、各单位部门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简要书面总结报镇安委办。
太白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 检查 通知 太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2011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2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