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前不是跟我们一起摆摊子的吗?怎么现在成城管了?难道你也是‘卧底’搞体验式执法?”这个月以来,陈润红每天巡查时都能听到这样的询问。此前,42岁的陈润红是汉阳王家湾一带摆摊多年的小贩,上个月,陈润红主动应聘当上了汉阳区的一名城管协管员。(《长江商报》7月25日)
一直以来,在公众的印象中,尤其是在媒体的描述中,城管与小贩就如同猫和老鼠一样,天然对立并且不同调和。但事实上,城管与小贩之间有着很多的共同点,譬如,他们都来自社会最底层,都有着本能但强烈的改变生活境况的诉求和冲动。再譬如,他们的社会角色远不如人们想象得那样泾渭分明,城管当小贩,小贩当城管,其实都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这本身就是两个几乎没有什么门槛的职业。
在屡屡发生的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暴力冲突中,城管总是以蛮横甚至凶残的强者形象而为世人所熟知,久而久之,这种形象便逐渐固化,进而成为一种思维定势。不能不说,这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习惯性误读,或者下意识的妖魔化,对整个城管群体而言并不公平。作为小贩的陈润红在与城管的一次交涉中发现,“原以为城管扯皮,不被吼啊骂啊就算不错了,没想到,还有人递烟倒茶”。这样的个人体验不可能被人们所关注,但却具有与“城管打人”同等的实证价值。而小贩可以当城管,城管部门愿意接纳,也表明城管也只是普通人,并非良知泯灭的暴徒。
从这个意义上说,换位思考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城管需要更多地去了解小贩的心理活动和利益诉求,小贩也需要尽可能去认识城管执法的模式和困境,彼此都用平等宽容的视角去观察对方,才有可能消解对立情绪,从而增进执法行为的人性化。而曾经的小贩现在的城管陈润红,在这其中起到的就是中介的作用。当然,这也可以视为城管执法思路的一种改进。
但我必须说,小贩当城管的意义也仅限于此,它只具个案价值而不具有广泛的复制性,甚至它的个案价值是否有持久性都很值得怀疑。事实上,随着城管体制饱受诟病,不少地方的城管部门都已经开始在执法方式进行改良,譬如“微笑执法”,“眼神执法”,“美女城管”……但这种种努力都未能改变城管的社会形象。原因在于,这些局部的改进根本没有触及城管体制的核心命题:城管与小贩之间之所以矛盾频发,不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冲突,而是因为过于追求完美的城管管理理念与社会经济发展现实之间冲突,是不受约束的权力与弱势群体基本的生存权之间的冲突。
人们可以期待“小贩城管”陈润红用一种推已及人的心态完成执法任务,但无法奢望这种心态能始终如一地保持下去。随着他的身份的改变,他的利益诉求和立场也同样会发生改变。作为小贩,他曾总结出一套“城管攻略”,而作为城管,他会不会同样总结一套“小贩攻略”?在没有工作压力的情况下,他可以苦心婆心地劝导小贩,“流动摆摊终归不长久,还时刻担心被人管,不如找个正经的工作”,而在有了工作压力的情况下,面对那些不听劝的小贩,他还能如此淡定吗?现行体制下,“合格的城管”与一个受到广泛认可的城管,本身就无法兼得。
终结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战争”,关键在于寻找两者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这需要利益的平衡,更需要城市管理者适度的容忍。所谓平衡,即不同阶层的话语权都能得到充分表达,利益诉求都能得到尊重,政府决策和权力意志不能以牺牲弱者的利益为代价,哪怕他只是一个卑微的瓜农。所谓适度的容忍,即不要苛求城市必须完美无瑕,必须整齐划一,必须“现代化”。很多时候,“不完美”恰恰是一个城市最动人之处。
你之前不是跟我们一起摆摊子的吗?怎么现在成城管了?难道你也是‘卧底’搞体验式执法?”这个月以来,陈润红每天巡查时都能听到这样的询问。此前,42岁的陈润红是汉阳王家湾一带摆摊多年的小贩,上个月,陈润红主动应聘当上了汉阳区的一名城管协管员。(《长江商报》7月25日)
一直以来,在公众的印象中,尤其是在媒体的描述中,城管与小贩就如同猫和老鼠一样,天然对立并且不同调和。但事实上,城管与小贩之间有着很多的共同点,譬如,他们都来自社会最底层,都有着本能但强烈的改变生活境况的诉求和冲动。再譬如,他们的社会角色远不如人们想象得那样泾渭分明,城管当小贩,小贩当城管,其实都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这本身就是两个几乎没有什么门槛的职业。
在屡屡发生的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暴力冲突中,城管总是以蛮横甚至凶残的强者形象而为世人所熟知,久而久之,这种形象便逐渐固化,进而成为一种思维定势。不能不说,这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习惯性误读,或者下意识的妖魔化,对整个城管群体而言并不公平。作为小贩的陈润红在与城管的一次交涉中发现,“原以为城管扯皮,不被吼啊骂啊就算不错了,没想到,还有人递烟倒茶”。这样的个人体验不可能被人们所关注,但却具有与“城管打人”同等的实证价值。而小贩可以当城管,城管部门愿意接纳,也表明城管也只是普通人,并非良知泯灭的暴徒。
从这个意义上说,换位思考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城管需要更多地去了解小贩的心理活动和利益诉求,小贩也需要尽可能去认识城管执法的模式和困境,彼此都用平等宽容的视角去观察对方,才有可能消解对立情绪,从而增进执法行为的人性化。而曾经的小贩现在的城管陈润红,在这其中起到的就是中介的作用。当然,这也可以视为城管执法思路的一种改进。
但我必须说,小贩当城管的意义也仅限于此,它只具个案价值而不具有广泛的复制性,甚至它的个案价值是否有持久性都很值得怀疑。事实上,随着城管体制饱受诟病,不少地方的城管部门都已经开始在执法方式进行改良,譬如“微笑执法”,“眼神执法”,“美女城管”……但这种种努力都未能改变城管的社会形象。原因在于,这些局部的改进根本没有触及城管体制的核心命题:城管与小贩之间之所以矛盾频发,不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冲突,而是因为过于追求完美的城管管理理念与社会经济发展现实之间冲突,是不受约束的权力与弱势群体基本的生存权之间的冲突。
人们可以期待“小贩城管”陈润红用一种推已及人的心态完成执法任务,但无法奢望这种心态能始终如一地保持下去。随着他的身份的改变,他的利益诉求和立场也同样会发生改变。作为小贩,他曾总结出一套“城管攻略”,而作为城管,他会不会同样总结一套“小贩攻略”?在没有工作压力的情况下,他可以苦心婆心地劝导小贩,“流动摆摊终归不长久,还时刻担心被人管,不如找个正经的工作”,而在有了工作压力的情况下,面对那些不听劝的小贩,他还能如此淡定吗?现行体制下,“合格的城管”与一个受到广泛认可的城管,本身就无法兼得。
终结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战争”,关键在于寻找两者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这需要利益的平衡,更需要城市管理者适度的容忍。所谓平衡,即不同阶层的话语权都能得到充分表达,利益诉求都能得到尊重,政府决策和权力意志不能以牺牲弱者的利益为代价,哪怕他只是一个卑微的瓜农。所谓适度的容忍,即不要苛求城市必须完美无瑕,必须整齐划一,必须“现代化”。很多时候,“不完美”恰恰是一个城市最动人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