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 浅析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专业班级 姓 名 周盼盼 学 号 [1**********]4 成 绩
2015年 5 月 27 日
浅析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如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跨境电子商务在技术实现上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但在具体的交易流程和环节上,仍然面临诸如知识产权、电子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和隐私权保护等系列法律问题。
(一)知识产权问题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以知识经济和信息化为特征的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和深入。在这一进程中,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人类商务活动的重要形式,知识产权因其对商品的高附加值作用,在贸易活动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日益增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大多是国外买家采取大批量订货的方式完成,进口商通常在进口商品前主动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和风险防范,进行知识产权的把关,国内出口商虽然没有过多关注知识产权问题,也不会存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然而,与传统的外贸模式不同,跨境电子商务中,卖家以中小企业为主,甚至很多自然人,他们往往缺乏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而面对的国外买家也具有不特定性,因此知识产权问题变得突出。国内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属于新兴领域,原有问题本已千头万绪、梳理不清。而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更因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涉及“境外”因素,尤显棘手。本质上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仍然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具有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共同属性,但在“跨境”的经营环境下,它又具有显著的独特性。这些共性和个性知识产权问题对平台商和卖家的知识产权能力和风险防控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换言之,如果知识产权做的不够完善,那么产生的或许仅仅是短暂的繁荣,知识产权问题很可能影响平台商和卖家在国际市场中的信誉和形象,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近几年,通过人民法院受理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来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又以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的知识产权案件为最。虽然数额不高、但是影响广泛、深远。这主要是因为:(1)电子商务为迅猛发展的新生事物,面临着众多法律空白,吸引各界关注和思考。(2)众多知识产权权利人“试水”性质的诉讼,一旦获得成功,对于其他权利人而言具有重大的传导示范作用。(3)电子商务平台商担心法院判决和态度会引发规模化、模式化诉讼,
从而危及生存、影响发展。(4)法院对网上商标侵权的判罚态度直接影响国际大品牌的“网店和实体店”经营策略。(5)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客户既通过知识产权(商标),也通过第三方服务商(ISP)搭建的交易平台识别远在大洋之外的商品品质、信誉信息,而平台商和卖家的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关系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持久、健康发展。(6)跨境电子商务不仅为中小企业带来了新活力、新契机,也为电子商务自身注入了血液,但是知识产权是中小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走向海外的短板。 因此,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和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在电子商务领域运行规律的研究,全面分析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风险,力求认清知识产权在电子商务活动的作用机理和运行规律,化解行业发展风险。
(二)电子合同问题 在电子商务中,传统商务交易中所采取的书面合同已经不适用了。一方面,电子合同存在容易编造、难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尚未对电子合同的数字化印章和签名的法律效力进行规范。
电子合同具有主体广泛化虚拟化、合同内容无纸化标准化、签约方式电子化数据化、合同生效地点不确定等显著特征。实践中,合同纠纷可能发生于合同订立的阶段,比如当事人就缔约能力、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等可能发生纠纷;同时,对于合同内容本身,包括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履行与不履行的后果、无效合同的处理等,也有可能发生纠纷。跨境电子商务变化多端,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合同自体法原则在某些情形下无法适用。此外,电子商务合同普遍采用格式化形式,法律适用条款在当事人选择前已经被格式化,当事人只有选择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根本没有机会表达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电子合同格式化情形下无法体现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自治。
为保护交易安全,维持交易秩序,满足电子商务交易的高效率,对于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应坚持“统一论”。合同的解释、履行、解除以及争议的解决都应受同一法律支配。为确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对电子合同中剥夺或排除消费者法律适用选择权的格式化条款,明确立法予以禁止。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因其间接性以及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不对称,均对消费者有关赔偿的争议解决造成了障碍。其主要有:调查取证较困难;侵权责任难以明确,因产品来自境外,对其计量、质量等问题无法进行统一;管辖权、准据法的认定困难等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无形中延长了诉讼周期等等。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如何实现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受到挑战,其中包括后续服务的缺失、交货时间的延迟、虚假信息以及假冒伪劣等问题。对此,主要对策是加强政府监督、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提高法律效率、提高争议解决的执行力、建立地区性和全球性的合作以及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力度等。
(四)安全和隐私权问题
一方面,网络技术使得搜集个人隐私极为方便,另一方面也为非法散布隐私提供了一个天然平台。由于网民构成的多样性和位置的分散性,使得网络的安全性很难保证。数据仓库、数据挖掘技术的兴起,更让人们担心,受各种利益的驱动,某些集团对个人数据无限制地加工利用,最终会导致个人隐私受到严重侵犯。
当搜索引擎技术出现后,人们上网的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与此相伴的是,从网络上获得个人信息的可能性增大了,这很可能侵害到广大网民,尤其是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隐私权。目前,搜索引擎是电子商务专业营销人员获得电话营销、电子邮件营销信息的主要途径。 如果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的活动中不慎点击了隐藏有木马程序的网站或者链接,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例如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码、信用卡账号、密码等都有可能被黑客所窃取,极易导致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总结
随着近几年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我国现有国际贸易法律体系也受到严重的冲击,跨境电子商务,更亟需完整的法律体系加以调整和规范。我国应积极学习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电子商务法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 浅析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专业班级 姓 名 周盼盼 学 号 [1**********]4 成 绩
2015年 5 月 27 日
浅析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如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跨境电子商务在技术实现上已经没有任何障碍,但在具体的交易流程和环节上,仍然面临诸如知识产权、电子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和隐私权保护等系列法律问题。
(一)知识产权问题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以知识经济和信息化为特征的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和深入。在这一进程中,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人类商务活动的重要形式,知识产权因其对商品的高附加值作用,在贸易活动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日益增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大多是国外买家采取大批量订货的方式完成,进口商通常在进口商品前主动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和风险防范,进行知识产权的把关,国内出口商虽然没有过多关注知识产权问题,也不会存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然而,与传统的外贸模式不同,跨境电子商务中,卖家以中小企业为主,甚至很多自然人,他们往往缺乏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而面对的国外买家也具有不特定性,因此知识产权问题变得突出。国内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属于新兴领域,原有问题本已千头万绪、梳理不清。而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更因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涉及“境外”因素,尤显棘手。本质上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仍然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具有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共同属性,但在“跨境”的经营环境下,它又具有显著的独特性。这些共性和个性知识产权问题对平台商和卖家的知识产权能力和风险防控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换言之,如果知识产权做的不够完善,那么产生的或许仅仅是短暂的繁荣,知识产权问题很可能影响平台商和卖家在国际市场中的信誉和形象,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近几年,通过人民法院受理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来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又以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的知识产权案件为最。虽然数额不高、但是影响广泛、深远。这主要是因为:(1)电子商务为迅猛发展的新生事物,面临着众多法律空白,吸引各界关注和思考。(2)众多知识产权权利人“试水”性质的诉讼,一旦获得成功,对于其他权利人而言具有重大的传导示范作用。(3)电子商务平台商担心法院判决和态度会引发规模化、模式化诉讼,
从而危及生存、影响发展。(4)法院对网上商标侵权的判罚态度直接影响国际大品牌的“网店和实体店”经营策略。(5)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客户既通过知识产权(商标),也通过第三方服务商(ISP)搭建的交易平台识别远在大洋之外的商品品质、信誉信息,而平台商和卖家的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关系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持久、健康发展。(6)跨境电子商务不仅为中小企业带来了新活力、新契机,也为电子商务自身注入了血液,但是知识产权是中小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走向海外的短板。 因此,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和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在电子商务领域运行规律的研究,全面分析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风险,力求认清知识产权在电子商务活动的作用机理和运行规律,化解行业发展风险。
(二)电子合同问题 在电子商务中,传统商务交易中所采取的书面合同已经不适用了。一方面,电子合同存在容易编造、难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尚未对电子合同的数字化印章和签名的法律效力进行规范。
电子合同具有主体广泛化虚拟化、合同内容无纸化标准化、签约方式电子化数据化、合同生效地点不确定等显著特征。实践中,合同纠纷可能发生于合同订立的阶段,比如当事人就缔约能力、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等可能发生纠纷;同时,对于合同内容本身,包括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履行与不履行的后果、无效合同的处理等,也有可能发生纠纷。跨境电子商务变化多端,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合同自体法原则在某些情形下无法适用。此外,电子商务合同普遍采用格式化形式,法律适用条款在当事人选择前已经被格式化,当事人只有选择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根本没有机会表达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电子合同格式化情形下无法体现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自治。
为保护交易安全,维持交易秩序,满足电子商务交易的高效率,对于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应坚持“统一论”。合同的解释、履行、解除以及争议的解决都应受同一法律支配。为确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对电子合同中剥夺或排除消费者法律适用选择权的格式化条款,明确立法予以禁止。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因其间接性以及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不对称,均对消费者有关赔偿的争议解决造成了障碍。其主要有:调查取证较困难;侵权责任难以明确,因产品来自境外,对其计量、质量等问题无法进行统一;管辖权、准据法的认定困难等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无形中延长了诉讼周期等等。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如何实现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受到挑战,其中包括后续服务的缺失、交货时间的延迟、虚假信息以及假冒伪劣等问题。对此,主要对策是加强政府监督、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提高法律效率、提高争议解决的执行力、建立地区性和全球性的合作以及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力度等。
(四)安全和隐私权问题
一方面,网络技术使得搜集个人隐私极为方便,另一方面也为非法散布隐私提供了一个天然平台。由于网民构成的多样性和位置的分散性,使得网络的安全性很难保证。数据仓库、数据挖掘技术的兴起,更让人们担心,受各种利益的驱动,某些集团对个人数据无限制地加工利用,最终会导致个人隐私受到严重侵犯。
当搜索引擎技术出现后,人们上网的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与此相伴的是,从网络上获得个人信息的可能性增大了,这很可能侵害到广大网民,尤其是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隐私权。目前,搜索引擎是电子商务专业营销人员获得电话营销、电子邮件营销信息的主要途径。 如果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的活动中不慎点击了隐藏有木马程序的网站或者链接,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例如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码、信用卡账号、密码等都有可能被黑客所窃取,极易导致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总结
随着近几年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我国现有国际贸易法律体系也受到严重的冲击,跨境电子商务,更亟需完整的法律体系加以调整和规范。我国应积极学习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