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方案

哈密站亮化工程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佳捷广告公司

2014年11月04日

搞好安全生产,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工

程能够安全、顺利、优质、高效的实现预定目标是我公司的主要经营

理念。我们一贯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中心的

安全管理方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各种规章制度,树立生产必须

安全的正确观念,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搞好施工项目的安全建设,

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善各种安全设施,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努

力实现本工程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1. 安全目标:

1.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1.2杜绝重大火灾、交通、机械事故。

1.3工伤事故频率低于1‰,其中重伤事故频率低于 0.5 ‰。

2. 安全保证体系网络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本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该工程施工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保证体

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

产岗位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3.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公司的领导下,对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贯彻执行上

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要求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措施,负责制订项目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措施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施工现场“标化”管

理活动,争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3)负责审核、落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把好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的进货质量验收关。

5)针对项目特点,负责做好分部、分项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

交底。

6)有计划地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

规程,负责新工人的进场安全教育。

7)正确处理施工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

8)督促各作业队(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制止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9)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组织人员对脚手架工

程、施工用电工程、垂直运输设备、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

后挂牌使用。

10)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逐级上报,

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3.2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设计、验算、脚手架和高层悬挑脚手架搭设方案。

3)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

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安全员技术交底实施情况。

5)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

6)督促安全员经常进行随时随地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

查工作。

7)检查安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8)向项目经理提出对安全员的考核意见。

3.3安全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标准、要求,在安全生产上对项目经理负责。

2)经常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法规、标准、操作规程、现场安

全教育,建立新工人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台帐。

3)检查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4)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技

术交底。

5)检查督促项目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

6)按规定定期检测个人防护用具,及时报废不合格品。

7)每天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随时下

令排除或整改。

8)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填写事故上报表,建

立事故台帐。

9)建立各种安全资料台帐,及时上报规定的安全资料。

3.4作业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对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2)严格执行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

3)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学习安全操作要求.

教育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4)组织开展安全活动,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督促作业人员

文明施工。

5)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

6)参与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吸取教训,杜绝重复事故

发生。

3.5作业人员(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2)努力学习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熟练掌握本岗位

操作规程要求。

3)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施、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和个

人防护用品。

4)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5)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作业时做到文明施工。

7)有权拒绝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

状况下所布置的作业任务。

4.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组织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

生产检查,检查结果统一打分,进行评比。

4.2进场的每个职工必须经过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与项目

部签订和履行《安全生产保证协议书》。

4.3 项目安全员对各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纪律教育和安

全操作规程教育。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必须认真落实到每个人,

而且要有记录。工人变换工种,应进行新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同时

建立安全教育台帐。

4.4项目技术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根据分部分项工程

进度,季节性情况,根据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总

体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交底。

4.5项目安全员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

隐患,及时开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4.6 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定期与非定期检查中,如发现隐患

和不安全因素,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提出的整改要求,所在项目作

业队不及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由项目安全员口头通知其本人,并

开出罚款通知单,提交项目财务、核算部门统一对作业队进行经济

处罚。

4.7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复检,由项目安全

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4.8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如切割机)要做到定人定机定岗。

4.9由项目安全员建立事故登记台帐,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工

伤事故,同时做好“四不放过”工作。

4.10加强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与劳务作业队签定安全责任

书,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责任,由项目技术员编写的分部分项工

程技术交底中必须有安全交底和措施,进行班前交底和每周安全大

检查,由项目安全员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和排除隐患责任制度。

4.11施工中为保证安全生产,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和《建筑施

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99 。

5.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规定:

5.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公司统一的工作服。

5.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5.3 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悬挂必须符

合安全规定.

5.4现场严禁流动抽烟。

5.5 现场严禁嘻戏打闹,开玩笑,影响秩序,造成安全隐患。

5.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动用安全设施。

5.7对于安全员的指令必须绝对服从,有不同意见应向项目经

理直接反映解决。

5.8发生事故必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施救人员和保

护设备财产安全。抢救完成后必须完整保护事故现场。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6.1该工程临时用电必须遵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6.2用于施工的临时电源,线路的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要

求。配电线路的导线截面按照计算截面2倍敷设

6.3施工现场用电主干线布置必须为三相五线制。

6.4 配电箱的制作须经技术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制作完

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5各种用电机械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及可靠的专用接零保护

线。

6.6当进入道沟和潮湿区进行作业时,所使用的施工活动灯应

为低压安全灯,采用36V 以下安全电压。

6.7安装、维修、拆除其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6.8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置漏电保护器,该工程实行三级设防,

三级保护,即:①总配电;②分配电;③开关箱。分别设漏电电流

为100mA (三级)、50mA (二级)、30mA (一级)。

6.9在配电室或配电箱附近放置一定数量的电气灭火器。

6.10 消除临时用电线路上的故障,必须先切断电源,悬挂“有

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然后进行工作。

6.11 电焊机等沿地面临时敷设的导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的

导线。

6.12施工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用电器电源,下班时切断配

电箱所有回路电源。

6.13 电工敷设用电线路,必须在所有工作完成后再合闸送电,

严格禁止带电作业。

6.14 夜间施工照明线路必须架空敷设,灯泡必须有防护罩,

悬挂地方要避免工具碰撞。

7. 机械使用、管理保证措施

7.1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包含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经过安

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取证人员才能上岗作业。

7.2遵守操作规程,操作须由持证专业人员完成。对现场所有

的机械进行安装,进行检测并做好自检记录和质量记录。

7.3施工机械设备的要求: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保险装置齐全,

设有接地接零、防雷装置。

7.4机械设备安装完后,必须经由项目安全员、质量检查员、项目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7.5现场机械用电设备(包括小型电动工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的安全配置。

8. 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8.1本工程有大量的室外高处作业,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对于安全生产尤为重要,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所有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8.2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m 以上(含2m )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一)在 作 业 基 准 面2米以上(含2米)30米以下(不含30米)处进行的施工为一般高处作业;

(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8.3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8.3.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

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8.3.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8.3.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8.3.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8.3.5高处作业必须有人进行监护。

8.4高空安全绳的使用规定:

8.4.1 高空安全绳的承重绳必须牢固拴在高处牢靠的地方;

8.4.2高空安全绳的保险(保安)绳必须牢固拴在高处另外一个牢靠的地方;

8.4.3高空安全绳的工作(送料)绳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

8.4.4高空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

8.4.5高空安全绳经过检验并确认合格;

8.4.6高空作业人员到达作业位置后,在确认安全后开始施工作业;

8.4.7高空作业时,专业人员,运料人员,地面配合人员及专门监护人员之间要有良好的联络方式;

8.4.8高空作业前承重绳、保险(保安)绳的锚固点必须经安全员确认批准;

8.4.9高空作业人员在调整承重绳的高度是必须精心操作,缓慢平稳的调整。

8.4.10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的将安全带悬挂在保险(保安)绳上。

8.4.11高空作业施工期间,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和巡视,随时纠正安全隐患,直至责令停工。

9.安全事故预案:

9.1安全事故预案组织,成立事故紧急处理小组,以公司总经理为总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常务负责人,安全员、施工班长为小组成员。

9.2小组成员必须牢记急救电话120,

9.3公司配备急救车辆在高空作业时在施工现场值班,

9.4公司与哈密市人民医院提取订立急救协议,确保意外发生时医院及时救治。

9.5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学会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

哈密站亮化工程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佳捷广告公司

2014年11月04日

搞好安全生产,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工

程能够安全、顺利、优质、高效的实现预定目标是我公司的主要经营

理念。我们一贯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中心的

安全管理方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各种规章制度,树立生产必须

安全的正确观念,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搞好施工项目的安全建设,

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善各种安全设施,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努

力实现本工程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1. 安全目标:

1.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1.2杜绝重大火灾、交通、机械事故。

1.3工伤事故频率低于1‰,其中重伤事故频率低于 0.5 ‰。

2. 安全保证体系网络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本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该工程施工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保证体

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

产岗位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3.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公司的领导下,对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贯彻执行上

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要求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措施,负责制订项目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措施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施工现场“标化”管

理活动,争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3)负责审核、落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把好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的进货质量验收关。

5)针对项目特点,负责做好分部、分项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

交底。

6)有计划地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

规程,负责新工人的进场安全教育。

7)正确处理施工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

8)督促各作业队(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制止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9)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组织人员对脚手架工

程、施工用电工程、垂直运输设备、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

后挂牌使用。

10)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逐级上报,

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3.2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设计、验算、脚手架和高层悬挑脚手架搭设方案。

3)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

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安全员技术交底实施情况。

5)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

6)督促安全员经常进行随时随地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

查工作。

7)检查安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8)向项目经理提出对安全员的考核意见。

3.3安全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标准、要求,在安全生产上对项目经理负责。

2)经常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法规、标准、操作规程、现场安

全教育,建立新工人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台帐。

3)检查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4)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技

术交底。

5)检查督促项目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

6)按规定定期检测个人防护用具,及时报废不合格品。

7)每天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随时下

令排除或整改。

8)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填写事故上报表,建

立事故台帐。

9)建立各种安全资料台帐,及时上报规定的安全资料。

3.4作业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对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2)严格执行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

3)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学习安全操作要求.

教育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4)组织开展安全活动,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督促作业人员

文明施工。

5)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

6)参与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吸取教训,杜绝重复事故

发生。

3.5作业人员(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2)努力学习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熟练掌握本岗位

操作规程要求。

3)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施、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和个

人防护用品。

4)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5)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作业时做到文明施工。

7)有权拒绝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

状况下所布置的作业任务。

4.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组织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

生产检查,检查结果统一打分,进行评比。

4.2进场的每个职工必须经过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与项目

部签订和履行《安全生产保证协议书》。

4.3 项目安全员对各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纪律教育和安

全操作规程教育。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必须认真落实到每个人,

而且要有记录。工人变换工种,应进行新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同时

建立安全教育台帐。

4.4项目技术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根据分部分项工程

进度,季节性情况,根据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总

体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交底。

4.5项目安全员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

隐患,及时开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4.6 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定期与非定期检查中,如发现隐患

和不安全因素,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提出的整改要求,所在项目作

业队不及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由项目安全员口头通知其本人,并

开出罚款通知单,提交项目财务、核算部门统一对作业队进行经济

处罚。

4.7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复检,由项目安全

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4.8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如切割机)要做到定人定机定岗。

4.9由项目安全员建立事故登记台帐,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工

伤事故,同时做好“四不放过”工作。

4.10加强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与劳务作业队签定安全责任

书,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责任,由项目技术员编写的分部分项工

程技术交底中必须有安全交底和措施,进行班前交底和每周安全大

检查,由项目安全员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和排除隐患责任制度。

4.11施工中为保证安全生产,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和《建筑施

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99 。

5.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规定:

5.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公司统一的工作服。

5.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5.3 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悬挂必须符

合安全规定.

5.4现场严禁流动抽烟。

5.5 现场严禁嘻戏打闹,开玩笑,影响秩序,造成安全隐患。

5.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动用安全设施。

5.7对于安全员的指令必须绝对服从,有不同意见应向项目经

理直接反映解决。

5.8发生事故必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施救人员和保

护设备财产安全。抢救完成后必须完整保护事故现场。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6.1该工程临时用电必须遵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6.2用于施工的临时电源,线路的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要

求。配电线路的导线截面按照计算截面2倍敷设

6.3施工现场用电主干线布置必须为三相五线制。

6.4 配电箱的制作须经技术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制作完

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5各种用电机械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及可靠的专用接零保护

线。

6.6当进入道沟和潮湿区进行作业时,所使用的施工活动灯应

为低压安全灯,采用36V 以下安全电压。

6.7安装、维修、拆除其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6.8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置漏电保护器,该工程实行三级设防,

三级保护,即:①总配电;②分配电;③开关箱。分别设漏电电流

为100mA (三级)、50mA (二级)、30mA (一级)。

6.9在配电室或配电箱附近放置一定数量的电气灭火器。

6.10 消除临时用电线路上的故障,必须先切断电源,悬挂“有

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然后进行工作。

6.11 电焊机等沿地面临时敷设的导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的

导线。

6.12施工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用电器电源,下班时切断配

电箱所有回路电源。

6.13 电工敷设用电线路,必须在所有工作完成后再合闸送电,

严格禁止带电作业。

6.14 夜间施工照明线路必须架空敷设,灯泡必须有防护罩,

悬挂地方要避免工具碰撞。

7. 机械使用、管理保证措施

7.1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包含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经过安

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取证人员才能上岗作业。

7.2遵守操作规程,操作须由持证专业人员完成。对现场所有

的机械进行安装,进行检测并做好自检记录和质量记录。

7.3施工机械设备的要求: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保险装置齐全,

设有接地接零、防雷装置。

7.4机械设备安装完后,必须经由项目安全员、质量检查员、项目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7.5现场机械用电设备(包括小型电动工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的安全配置。

8. 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8.1本工程有大量的室外高处作业,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对于安全生产尤为重要,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所有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8.2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m 以上(含2m )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一)在 作 业 基 准 面2米以上(含2米)30米以下(不含30米)处进行的施工为一般高处作业;

(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8.3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8.3.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

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8.3.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8.3.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8.3.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8.3.5高处作业必须有人进行监护。

8.4高空安全绳的使用规定:

8.4.1 高空安全绳的承重绳必须牢固拴在高处牢靠的地方;

8.4.2高空安全绳的保险(保安)绳必须牢固拴在高处另外一个牢靠的地方;

8.4.3高空安全绳的工作(送料)绳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

8.4.4高空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

8.4.5高空安全绳经过检验并确认合格;

8.4.6高空作业人员到达作业位置后,在确认安全后开始施工作业;

8.4.7高空作业时,专业人员,运料人员,地面配合人员及专门监护人员之间要有良好的联络方式;

8.4.8高空作业前承重绳、保险(保安)绳的锚固点必须经安全员确认批准;

8.4.9高空作业人员在调整承重绳的高度是必须精心操作,缓慢平稳的调整。

8.4.10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的将安全带悬挂在保险(保安)绳上。

8.4.11高空作业施工期间,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和巡视,随时纠正安全隐患,直至责令停工。

9.安全事故预案:

9.1安全事故预案组织,成立事故紧急处理小组,以公司总经理为总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常务负责人,安全员、施工班长为小组成员。

9.2小组成员必须牢记急救电话120,

9.3公司配备急救车辆在高空作业时在施工现场值班,

9.4公司与哈密市人民医院提取订立急救协议,确保意外发生时医院及时救治。

9.5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学会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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